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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界茶餐厅灵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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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界北茶餐厅事件发生在1989年12月,这间茶餐厅叫潮涌记,平日里就卖些蛋粉肠粉饭和多士面包蛋挞之类的便餐。

那天是很平常的一天,潮涌记的侍应接到打进茶餐厅里的电话,顾客需要加底蛋饭、牛河粉等食物,并要求送到大埔田西边的喜秀花园别墅的一个单位,点了大概四个人的份额,于是伙计做完打包就骑上车提着外卖篮子赶往喜秀花园。到了电话中所留的地址后,伙计按了门铃,等了许久不见人来开门,又是敲门并大声叫:“送外卖……”

不久,门开了一个很小的缝,有人把钱从门缝里递出来,叫伙计把外卖放在门口就可以了。伙计觉得很奇怪,但是照做了,完事后就回了潮涌记餐厅。晚上关门后老板算帐时,在盘点一天赚的钱时,突然数到钱盒里有一叠冥币,当时以为是伙计或徒弟的恶作剧,就把下属都叫过来问,但当时没人知道是怎么回事,而且据后来的伙计跟他讲,就是把钱偷走了也不会放冥币在钱箱里,谁也不会干这种缺德的事。于是,这件事当时也就不了了之了。

第二天,茶餐厅关门后,老板数钱时又在钱箱里发现一叠冥币,便叫来下属和侍应,原来当天白天有人又接到送餐电话,点了米粉和饭,是同一个单位,同前一天一样,让伙计把外卖放在门口,把钱从门缝下塞出来。老板很生气,同时觉得很不对劲,便对伙计们要求,如果还接到这个单位的电话订外卖,由他来亲自送。

果然不出所料,第三天,餐厅又接到和前两次相同的外卖电话,要求送牛肉粉、叉烧饭等,于是这次老板亲自送过去,同样是到了门口,敲门后,有人把钱塞出来,老板想趁机看一下里面是什么人在塞钱,但是完全看不到。转念一想还是算了,只要钱看清楚就OK了,老板亲自数钱验明真伪,都是真正的港币,于是放下外卖带着钱回潮涌记了。

回到潮涌记茶餐厅后,老板特意把钱放在钱箱的一个单独隔断里,晚上盘点数钱时,发现别的钱都没有问题,只有单独放的那些钱成了冥币,而这些钱就是自己从喜秀花园送外卖后带回来的。老板顿时通体冰凉,心生寒颤,恐慌之中向警方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派警员侦查喜秀花园里的这个单位,但是拍门叫开都没人答应,门铃也是坏的,于是破门而入,进入之后赫然发现四具尸体,横卧在地板上,并且可以判断尸体已经停放多日,死亡时间很久了。

警方立刻封锁现场进行调查,而询问邻居们时,很多邻居反馈的信息竟然是,完全不知道隔壁有人死亡,因为最近几天一直在听到里面有人打麻将,虽然没有听到说话的声音但是洗牌的声音却很容易听清楚,特别是夜晚安静的时候,洗牌的声音很大。

于是警方解剖尸体,进行物证和技术分析,发现死亡时间超过1周,如此不可思议的事件让法医都瞠目结舌。法医在四个死者的胃中还发现有消化程度不超过1-2天的食物,包括牛肉、河粉、叉烧等,在法医解剖史中,这是前所未见的。根据现代西方医学和解剖学理论,食物进入体内后,人体死亡,食物会停止消化,但是根据质谱分析和胃酸等发酵细菌的成分结构可以判定食物的正确摄入时间,而“他们”在潮涌记茶餐厅订的外卖正是这些食物。

如果说这个结果还不够令人震惊的话,在警方从茶餐厅取回的物证――冥币上,又发现了除了送外卖的伙计和老板的指纹外,还有其中两名死者的指纹,别无其他。这些科学的解释结果和事实又对应不上,如果说没有古怪的话,也说不过去。

此后,这件事被各大报纸报道,媒体采访警方发言人时,警方也给出了科学的分析结果,而正是这些结果,媒体自己也会认为此案件为灵异事件,官方也没有否认此事。据媒体人说,此件事已成为全港第一件也是唯一没有被政府隐瞒的一件灵异事件。



(作者:火火,原文刊登于《奥秘》杂志, 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各类报刊杂志及天涯、豆瓣、果壳、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


 

美国奇案:高速公路碎尸抛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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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初,陆续有人在纽约地区的高速公路休息站发现不明塑料袋,这些塑料袋内均装有被肢解的尸体。没有任何痕迹、没有任何目击者、没有任何作案动机,这起案件多年来一直困惑警方,一度成为悬案。随着一项新的侦破技术的应用,案件有了转机。

1、不明塑料袋

1991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收费公路休息站。休息站的服务人员约翰趁着客人减少的空档,仔细地清扫大厅的卫生。这时,他在一个角落发现了一个大塑料袋。“又有一位马虎的客人。”因为不时有客人在休息区遗忘东西,约翰对这个塑料袋并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也许没过多久,就会有人把它拿走”,约翰继续打扫休息区并接待新到来的客人。

不知不觉中,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约翰准备结束一天的工作回家。在向夜班工作人员交代工作时,约翰想起了那个无人问津的塑料袋。

约翰和同事准备把塑料袋移开交到保管室暂时保管,当他打开塑料袋后,他看到了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的景象――袋子里装着一个被肢解的尸体……至此,被美国警方称为“高速公路碎尸抛尸案”的第一个受害者彼得•安德森出现在警方的刑侦档案中。

1992年7月,新泽西州的一个休息站的工人在清理垃圾箱时,也发现了一个不明塑料袋,里面也是一个人的肢解尸体。后来,警方证实这是第二个受害者托马斯•卡希。与此同时,在临近新泽西的一个郡的高速公路休息站,另外一具尸体的肢解部分亦被发现。

1993年5月,一名男子在新泽西州一条土路的尽头发现了一个塑料袋子,里面装着第四个受害者安东尼•马雷罗的尸块。最后一个受害者在同年7月被发现,他的尸体被肢解后又被人散落在纽约高速公路的两个不同地点。

经法医的初步解剖检查,这5名受害者均为中年男性,他们被人刺杀致死,被人肢解后装在塑料袋里,为了防止血水渗出和异味,凶手又套了几层的塑料袋。由于作案手法高度相似,警方怀疑同一个人策划了这几起凶杀案。

这5具尸体都在美国北部的宾夕法尼亚州、纽约州和新泽西州交界处被发现。因此,警方推测案发的第一现场有可能在这三个州的任何一个地方。

警方在上述3个州进入高速公路的地方都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包括调取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摄像以及访问沿途居民。然而,所有的线索最终却没有任何结果。

没有任何作案痕迹、没有任何目击证人、5名被害者没有任何关联……7年过去了,“高速公路碎尸抛尸案”依然存放在当地警方的悬案档案库。

2、模糊的指纹

在作案现场发现的指纹可以作为警方破案的重要证据,2000年,新泽西州的警察将“高速公路碎尸抛尸案”相关的40~50个塑料袋送到了多伦多警察服务中心的法医部门进行集中检测,寻找凶手是否在这些塑料袋上留下指纹或是其他什么痕迹。

一般情况下,法医人员会通过“扬尘技术”来提取指纹,即法医要把一种特殊的粉末喷洒到要检测的区域,粉末粘到了检测区域,而其他区域的粉末则被吹掉,这样被残留的指纹可以用透明胶带粘走,并安装在一张索引卡上。但在“高速公路碎尸抛尸案”的塑料袋上,警方没有发现任何类似的证据,因为并不是所有犯罪嫌疑人留下的指纹都是肉眼可见的。这种情况下,一些新的指纹识别技术被警方不断应用。

接收到新泽西警方的检测申请后,多伦多警察服务中心的法医部门采用了真空镀膜法对塑料袋进行检测。

首先,法医人员将新泽西州警方送来的塑料袋陆续放入一个真空槽中,这个真空槽可以通过高压电生成细微的金属蒸气。这些极其细微的金属蒸气颗粒会附着于可疑指纹的纹路上,进而使肉眼不可见的指纹显现出来。在纸张、纺织品及塑胶等不易留下可见指纹的物品上,法医均采用该项技术提取指纹。

真空镀膜法最早在1976年被英国法医应用。经过几年努力,开展真空镀膜法的设备被引进到其他国家。然而,直到现在,进行真空镀膜测试的成本仍然很昂贵,所以该技术没有被广泛应用。

通过真空镀膜法,多伦多的法医在包裹安东尼•马雷罗的肢解尸体的塑料袋上发现了2个指纹和1个手掌指纹;在包装彼得•安德森的塑料袋上,法医发现了18个指纹,而装有托马斯•马尔卡尸体的袋子里也发现了16个指纹。

随后,法医将装有尸块的塑料袋上的模糊残留物进行化验加工,并将制作的版画图案发送给新泽西州警方。

3、凶手显形

2001年,新泽西州的警方将这些指纹画图输入到警方的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案件终于产生了第一个重大突破――指纹识别结果显示,这些塑料袋上的模糊指纹与一名叫理查德•罗杰斯的人吻合。

1973年,罗杰斯杀死一个熟人并将这个人的尸体装进了帐篷,之后,他将帐篷扔到了公路边。然而,当时对于警方的调查,罗杰斯辩称说他所以这么做是为了自我防卫,因此,他被免于起诉。虽然当时无法判定罗杰斯有罪,但警方还是提取并保留了罗杰斯的指纹。

随着新技术真空镀膜法应用到刑侦和法医领域,警方终于第一次确认了“高速公路碎尸抛尸案”中塑料袋上的残留物与罗杰斯的完全吻合。

除了在装有受害者尸体的塑料袋上发现了罗杰斯的指纹,罗杰斯也被发现在这些被害者失踪之前曾经和他们在一起。

刚刚被警方控制时,罗杰斯仍然试图辩解自己与这些凶杀案毫无关系。但当警方出示了这些模糊不清却异常致命的微小证据时,罗杰斯终于低头认罪。

罗杰斯供认,自己杀害的这些人都是中年的男性同性恋者。罗杰斯往往都先和这些男同性恋者混熟,在对方把他当成知心朋友聊天畅饮时,罗杰斯就在对方的饮料里放进迷魂药。之后,他将这些人残害,肢解后,将尸体装在塑料袋里,并小心翼翼地套上多层塑料袋,在高速公路边上抛尸。

尽管罗杰斯只面临2项谋杀指控,但他却被怀疑至少参与了5次谋杀案。罗杰斯被怀疑早在1982年的时候就涉嫌谋杀了马修•佩雷罗。

警方调查发现佩雷罗最后一次露面是在佛罗里达州奥兰多的一个酒吧里,而当时和他在一起的人就是罗杰斯。随后,佩雷罗的尸体被人发现,他的身上有多处刺伤。当佩雷斯被谋杀的时候,罗杰斯正要在佛罗里达州上大学。

4、迟到的审判

2006年1月27日,“高速公路碎尸抛尸案”案发15年后,案件中的受害者终于得到安息。陪审员认为理查德•罗杰斯有罪,他被法院判处一级谋杀罪,最终被判两个终身监禁,得到了他迟到的惩罚。

 “如果没有发现那些隐藏的指纹,罗杰斯没准能够永远逍遥法外。”一名参与该案的法医人员说。的确,真空镀膜法成为破获这些案件的唯一而至关重要的线索。

正是由于真空镀膜法的应用,许多悬案从而得到破获。圣地亚哥警察局悬案部门在引进这项技术后,就破获了192个悬而未破的案子。

其中一个案件的受害者年仅4岁,警方的证据只是几个破烂、脏旧的垃圾袋。垃圾袋上沾满了受害者的鲜血,混凝土的尘土还覆盖着垃圾袋的整个表面。调查人员试图用强力胶喷雾寻找线索,但是没有任何有利的发现。

后来,法医人员采用真空镀膜法技术处理这些垃圾袋。令调查人员兴奋的是,几个图像痕迹被发现,更出乎意料的是,法医还在上面发现了一个完整的手掌纹图像。

经过扫描和图像识别,警方终于发现匹配的手掌纹,犯罪嫌疑人最终被逮捕。很快,陪审团认定其犯罪事实,罪犯在之后的几个星期里就得到应有的审判。这起案件中,从查找证据到宣判执行仅仅用了60多天!



(作者:秦阳,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10年2月上半月刊, 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各类报刊杂志及天涯、豆瓣、果壳、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


 

都市传说:二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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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秋天的一个傍晚,伦敦的安娜夫人在料理完丈夫的葬礼后回到家,刚打开门就发现一个“陌生”女子站在她面前,安娜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了,赶忙打开灯,但那个女子还在她面前笑吟吟地站着,并没有走开的意思。那女子穿着与安娜一样的上衣,戴着与她一样的帽子,蒙着一样的面纱,看上去竟与安娜一模一样。

安娜有些惊慌,她尽力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摘去帽子,卸去面纱。眼前的女子也模仿她做了同样的动作。一种恐惧感涌上了安娜的心头,她不由自主地去窥视那女子的脸,结果却像照镜子似的,那女子的脸与自己的竟分毫不差。安娜伸出手去摸那女子的脸,却什么也没有摸到。其实,安娜夫人看见的就是自己的幻视像。这种幻视像除了幻视者本人以外,其他人是看不到的。

许多人都有过与安娜夫人一样的经历。1983年3月,芝加哥的哈洛德因偏头痛的老毛病犯了,便拖着一身的疲倦不情愿地从公司走回家,吃晚饭的时候,他看见对面坐着一个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家伙,也操起刀叉准备进餐。哈洛德感到十分古怪,正要与对方打招呼,这个人却渐渐地从他的视野里消失了。事后,他的家人都说没有看到任何“陌生人”,一致认为他的眼神有问题。

两周后,哈洛德打高尔夫球时又重复了同样的经历。他慢慢地注意到:偏头痛后经常有类似的体验,偏头痛没有时这种现象就很自然地消失了。不只是普通人,就是名人也有过类似的体验。物理学家弗雷德里克、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等人皆记录了幻视自身像的经历:幻视像是实实在在的像,而不是镜子里看到的虚像。人类对自身存在的分身的事十分感兴趣,分身显得是那么诱人,对于企图写出不可思议、令人恐怖的故事的作家而言,这是多么动人的素材。   

我们现在还没有完全搞清幻视现象的来龙去脉。一些人认为这是头脑里发生物理化学变化的结果,但这种变化具体是如何发生的他们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另一些人干脆认为这是幻境、幻想或白日梦。幻视像在多数情况下是分身与本人做同样的事,但也有例外,那就是本人无意地将自己的愿望施加到幻视像里。

的确,幻觉也有显示补偿或满足现实愿望那样的例子。1992年的某一天,波士顿的约翰在家里坐着倾听古典音乐唱片,被音乐深深吸引的他忽然看见自己的分身正在指挥演奏那个曲子的管弦乐队。这不就是满足了他多年来的梦想了吗?还有人看到自己的分身变成了魅力四射的球员,晃过对方几个后卫之后不失时机地洞穿了对方守门员的手指,轻松地将球挑射入网。

也有人感觉变成了进行飞行物特技表演的飞行员,或是成了身先士卒、威风凛凛的战争指挥者。这些幻视像总是充满了现实感,真实生动,绘声绘色,而且绝不可与通常的白日梦混为一谈。

一般来说,幻视像只在视觉上存在,偶尔也会说话的。1991年1月,费城的雷尼一个人做木工活时看到了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也做木工活。雷尼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感,禁不住向那人问道:“你是谁?”那人回答说:“我是费城的雷尼。”

雷尼当时惊得目瞪口呆,撇下工具撒腿就跑。事后,他向朋友们讲述自己的遭遇时却没有一个人相信他。旧金山杰尼的奇遇更可怕,她化妆时看到另一个“她”也在化妆,杰尼下意识地去伸手摸“她”,她感觉自己真实地摸到一张软软的脸!要不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杰尼一定会吓晕过去。会说话和能摸到的幻视像够真实的吧!   

科学家就幻视自身像的成因提出了两种假说。一种是“器官说”。主张这种学说的人认为,幻视像是脑髓特别是枕叶受到刺激的结果,更确切一点说,幻视自身像是由多种原因形成的非器质性疾病,在癫痫与偏头痛时更容易发生。

患这两种病的人,大脑中的某些部位受到不同程度的刺激,这些刺激明显地作为幻觉把本人那时所做的事原封不动地映照在他的眼球上。因为脑的枕叶区有主司视觉的神经,一旦刺激到该神经,眼球上就出现分身的影子,分身就会出现在我们面前。

另一种是“心理学”的假说。按此说法,幻视自身像看到的是记忆中的影像。不知何时,一个特定的记忆影像被放进了记忆之中,一旦遇到紧张或其他心理异常的状态,这种记忆就会像实物一样在体外以逼真的姿态出现。

幻视自身像出现时,一般“看到”的仅是脸、肩、胸,不太会看到全身。影子的每个细微部分都很清晰:一般为无色透明体,且常常是模仿“本人”的一举一动,脸部的表情更是与本人一般不二。尽管如此,人类对分身的了解还很不够,上面的两种假说也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地说明幻视自身像的一切,“分身”里隐藏的谜底还有待于科学家们进一步去探究。



(作者:吴再丰,原文刊登于《奇闻怪事》杂志, 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各类报刊杂志及天涯、豆瓣、果壳、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9个与梦有关的真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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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人抱怨说:“昨天做了一个不好的梦,今天一定不顺。”或者高兴地说:“昨天我做了一个好梦。”那么,什么是梦?为什么梦与人的情绪紧密相连呢?从生理上讲,当大脑进入睡眠状态之后,此时大脑还会有少部分细胞处于兴奋状态,这种状态会引起睡眠中的人出现一种无意识的思维活动,这就是梦。

1、梦见死亡

1947年,休格?雷?鲁滨逊参加一场重量级拳击锦标赛,对手是吉米?多伊尔。比赛前一晚,鲁滨逊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他与吉米?多伊尔进行了一场比赛,比赛中他竟然将多伊尔打死了。

鲁滨逊为此感到非常困扰,于是,他告诉教练员乔治?盖恩福德和比赛主办人拉里?阿特金斯自己所做的梦,并且表示要退出比赛。乔治和拉里都认为他荒谬极了,在他们的劝说下,鲁滨逊决定继续比赛。

这是一场卫冕战。那天晚上,鲁滨逊和多伊尔激战了七个回合仍然未分胜负。但是在第八个回合,鲁滨逊先发制人,用两记右手拳击中多伊尔的腹部和头部,把多伊尔打倒在地。多伊尔像一棵树那样倒了下来,仰卧不起。这时,裁判员走了过来进行10秒钟计时,当他数到第四下时,多伊尔伸出手来抖了抖,就再也不动了。到第二天下午,多伊尔就去世了。鲁滨逊的梦应验了。

自古以来,这种故事就举不胜举。

难怪许多人都坚信梦是一种信息的传递。但是这些信息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自己来的吗?还是从神来的?亦或是从人死之后灵魂中得知?总之,不管这种信息从哪里来,该怎样解释才是最重要的。

2、梦中发明

你曾经因为梦中的事物而进行过发明创造吗?德国化学家克固雷就有过这样的经历。一次,克固雷在梦中见到一条蛇,这竟然帮助他解决了一个长期困扰他的问题,就是化合物苯分子结构的模式。他做梦时看见那些苯分子四处跳动,忽然变成一条蛇,咬着自己的尾巴。克固雷醒来,忽然悟出苯分子的结构原来是环形的。

美国一位学者希普雷克特也在睡梦中得到过类似的收获。希普雷克特一直在研究两块刻有文字的玛瑙,但怎么也看不懂。一次他梦见自己和一个巴比伦僧人谈话,那僧人告诉他:那两块玛瑙是同一整块的两个碎片。希普雷克特醒来后把两块连起来看,就把上面的文字破译出来了。

大音乐家塔提尼也谈到他是在梦里从魔鬼的演奏中,获取传世乐章的。塔提尼梦见自己像浮士德一样和魔鬼撒旦订了协议,把小提琴交给魔鬼。魔鬼拿到小提琴后就演奏起来,那首奏鸣曲优美细腻极了。塔提尼醒来后立刻拿起小提琴。他说:“想写下我在梦中听见过的乐章,可是徒劳无功。我当时写的那首‘魔鬼奏鸣曲’虽然是我生平写得最好的乐曲,但比我梦中听到的还差得远呢!”

3、借梦避祸

引起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奥匈帝国菲迪南大公遇刺事件,据说也曾有人从梦境中预知。菲迪南的私人教师约瑟夫?蓝尼主教,梦见大公在萨拉热窝一辆车子里遭人开枪打死。惊慌的蓝尼主教,把梦中的情景,详细记录下来,准备告诉菲迪南。但当天他就接到电报,说菲迪南大公已经遇刺身亡。情形和他梦中所见的不差分毫。

在希特勒身上也曾发生过相似的事情。据说当他还是个下士时,有一次在巴伐利亚军团前线,做了一个怪梦,他梦见自己被一大堆泥土和熔铁埋住。醒来后,希特勒急忙离开休息的营地,心神不安地走向敌我间的无人地带。忽然间,传来巨大的爆炸声。于是他迅速赶回营地,只见刚才睡觉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大弹坑,睡在身旁的人,已经被尘土埋住了。

难道梦真有可能超出个人想象吗?人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过,埃及人对于这点却是深信不疑的。大约在公元前1350年,埃及人就开始用莎草“纸”做解梦书,解释种种梦境可能藏有的喜兆凶征。例如,梦见锯木,是预示敌人的死亡;梦见自己牙齿脱落,表示会遭亲人杀害。

4、用梦诊病

你能相信吗?有的梦竟然可以预测出一个人将患有何种疾病。曾经有这样一个年轻学生,他连续许多夜晚做着同样的噩梦,梦见自己被一条大蟒蛇缠住了,不能动弹。不久,他病倒了,便去找医生诊断,但是医生们怎么也诊断不出这位年轻的学生究竟患有何种疾病。不过,大约一年以后,这个年轻人真的在椎骨部位,长了一个恶性赘瘤,几乎弄得全身瘫痪。无独有偶,有一个妇人一再梦见自己被压在泥土里,呼吸困难。两个月后经过诊断,证明她患上了结核病。

前苏联科学家兼医生华西里?尼可拉叶维茨?卡萨金认为,这些梦并不是什么预兆,而是一个重要的脑活动典型中的一部分。这个脑活动典型,足以证明人类的脑子有预感疾病的能力,并且在梦中给予一些警告。卡萨金把脑子外层的活跃细胞,称为梦带。他推论说,这条梦带所记录的,是与身体“正常情况不同的最细微的偏差”。他相信分布在梦带中的细胞是极端敏感的,尤其在夜间干扰最少的时候,这也是梦带可以觉察到最细微的生理变化的原因。卡萨金认为,彻底明了和深入认识这些梦,对于诊断病症有极大的帮助。

5、梦的引导

虽然梦大多是一些不好的事情,但有些梦,却能拯救人于危难之中。曾经有一位旅行家做了一个可怕的梦,吓得他从南非德班的一个船上逃离。不久,此船连同船上所有的人全部遭难。

还有些梦能拯救别人。在波兰捷那克,有个名叫玛娜的姑娘,她爱上了一位波兰士兵,名叫奥曼斯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奥曼斯克奔赴前线。

此后,她连续几次做了相同的梦,在梦中,她看到一座小山上有个古堡,古堡部分倒塌了。残垣断壁旁堆满了石块,她朝前走着,走着……忽然她听到男朋友的声音,声音发自石头底下,她想搬开石头把他救出来,但石头纹丝不动,没办法,她只好悻悻地离开了。

于是她把这个梦告诉她妈妈及捷那克的其他人,人们均不屑一顾,认为这全是她思念过度产生的幻觉。

但是玛娜坚信这一切是真的,她决心去寻找这个古堡。

她走了一天又一天,四处寻找着,困了,就睡在路旁;饿了,就向好心的农夫要些食物吃。

1920年4月的一天,她终于在一个叫兹罗塔的小村庄发现了这个古堡。她激动不已,飞快地跑进村庄,刚进村庄她就累得一头栽倒在地上。

村里的人都围过来看她,还来了一个警察,玛娜就把她的梦复述给大家。“就是那个古堡。”她发疯似的喊着,然后爬起来朝着古堡的乱石堆走去,村民们都同情地陪伴着她。她请男人们把石块掀开,但他们觉得这么做一点意义也没有,他们根本不相信她的故事。但是在玛娜的苦苦哀求之下,村民还是帮她掀开了石头。他们掀了一天,什么也没发现。他们又继续挖了两天,忽然他们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玛娜熟悉这个声音,这正是她男朋友的声音!于是村民们立即搬开石块,挖大洞口,把他拽了上来。他获救了,他在黑暗中整整待了两年。

原来他是在战争时进入这个古堡的,后来古堡被炸塌了。他被乱石封闭在里面一直出不来。他吃尽古堡里一切能吃的东西,直到玛娜把他救出来。可是她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呢?她从未见过这个古堡,而又为什么会知道古堡的一切?她又怎么会知道奥曼斯克被埋在乱石下面?这些都是未解之谜。

6、梦幻警报

英国伦敦西区的茅朴茨顿大街,住着罗米莉小姐一家。父亲奥斯退休后的一天,打算和妻子莲娜、女儿罗米莉一道乘飞机到法国马塞去看望大女儿奥妮亚一家。大女儿出嫁多年,家里人都十分想念她,于是,大家开始忙活起来。奥斯订购机票;莲娜忙着到超级市场采购带给外孙的礼品;罗米莉则在卧室挑选出门穿的衣服。

罗米莉与姐姐已经分别很久了,她非常想念姐姐,她想见了面后她们一定会有很多话要讲。而且这还是第一次去姐姐家,姐夫会欢迎他们吗?飞机是在第二天中午起飞。罗米莉感到这次旅行一定会非常愉快。

她一边浮想联翩,一边试着一件件衣服。当她对着穿衣镜试衣服时,忽然发现镜中出现了一个不知名地区的远景,还有一架客机在空旷的草原上空飞翔的情景。

她凝视镜中,十分惊异。原来在镜子里出现的客机正是他们明天要搭乘的,客机迅猛地升高,好像是在向费城方向飞行。不一会儿,客机开始剧烈晃动,高度也在不断降低,眼看接近山腰,甚至连山上的树木都看得非常清楚了。“危险!”她刚想到这里,就眼看着飞机撞到山腰上。接着,一场熊熊大火燃烧起来。她从这驾飞机里被抛到了外面,两位老人和飞机都被红彤彤的火焰包围着。

正当罗米莉想看得更清楚一些时,这些景象竟然消失了,镜中出现的又是她现在这副穿着白色旅行装的形象了。

“爸爸,妈妈,不得了啦!”

她惊慌地跑进双亲的房中,讲述了刚才在镜中见到的可怕的事。

“你做梦了吧。这种事还会映照在镜子里,我可从来没听说过。”

双亲担心地望着她,不大相信这是真的。

“不,我确实看见了,这一定是发生倒霉事的预兆,我们还是延期出发吧。”她反复要求着。

“可票都买了,而且奥妮亚也等得很着急,如果再延期……”母亲遗憾地说。可是,罗米莉一直不断地请求延期出发,双亲也只好妥协了,他们决定不坐中午的班机,而改为晚上。

第二天中午,飞往马塞的班机果然撞在山上,失事烧毁了。其情形与罗米莉在镜中所见到的一模一样。

7、梦的预示

麦克?托威因是美国的大文豪。年轻的时候,他曾经在航行于密西西比河的轮船上做工。

麦克在船上勤奋能干,表现非常突出,不久,就当上了令人羡慕的领航员。在本希尔巴尼亚号上往返于圣路易和新奥尔良之间。

麦克的弟弟罕里,作为一名见习航员与他在同一艘船上工作。一次兄弟俩下船后回到圣路易的家中。晚上,麦克做了一个很可怕的梦。

他梦见弟弟死了,躺在金属棺材里。罕里穿着麦克的衣服,胸前放着一个大花圈,花圈中间是红蔷薇,周围一圈是白蔷薇。

他醒来后,对这个梦久久无法释怀。第二天早晨,当他看到弟弟罕里和往常一样,精神饱满地坐在餐厅大口大口吃饭时,才松了一口气。

这回,兄弟俩是赶乘自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到新奥尔良去的船。在他们离家时,母亲和往常一样,在门口与儿子们道别。母亲叫了一声“罕里”,她把小儿子再一次叫回到大门旁,依依不舍地紧握着他的双手。看到这一幕,麦克的心中又泛起一阵奇特的感觉。

数日后,罕里乘坐的本希尔巴尼亚号,由于锅炉爆炸,失火沉没了。当时,麦克由于偶然的原因,临时没有乘坐这艘船。弟弟罕里被从船上崩到河里,被严重烧伤。但是,他仍然坚持返回到即将沉没的、冒着熊熊大火的遇难船上,营救妇女和儿童。

在这场事故中,本希尔巴尼亚号上的船员和乘客共有150人遇难。当麦克赶到现场时,罕里和其他伤员已经被送往孟菲斯城的医院里进行救治。罕里整整昏迷了6天,麦克一直彻夜不眠地守护他。

第七天,罕里因病情急剧恶化死去了。

在灵堂,麦克面对着安息的罕里。他已经被装进金属制的棺材里,在他的身上穿着麦克的衣服。城镇的妇女们都来这里吊唁,把拿来的花束用白蔷薇把一圈红蔷薇包在中间,放在这位勇敢的年轻人胸前。

这一切和麦克梦见的情景一致。

8、梦中相遇

在美国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妇女身上,也发生了一段奇特的故事。当时,她在得克萨斯州,收到在路易斯安娜服役的丈夫的来信,说他即将休假回家,尚缺25美元路费。她汇款后又收到同一个电报,要她再汇5美元到得克萨斯州的一个小镇上。但是就在她丈夫到达的前一天晚上,她几乎做了一夜噩梦,她梦到她的丈夫在没膝的雪地里艰难跋涉,又看到他坐在卡车后面,风雪交加。而事实也确实如此。由于邮局方面出了一些问题,只给了他丈夫20美元,而不是汇去的25美元。当他赶到小镇去取第二次寄来的5美元时,邮局已经关门了,他只得步行,途中搭上了卡车。

9、梦中情敌

乔伊与一位男青年吉尔邂逅,彼此很谈得来。当夜她做了一个特别奇怪的梦,在梦中,她看到了一个姑娘,她就站在一所布满爬藤、年久失修的房屋前。她满脸怒容地让乔伊离开吉尔,因为吉尔是属于她的。

乔伊醒来后满身大汗,她相信这一定不是个寻常的梦,吉尔肯定是结过婚的。于是乔伊开始疏远吉尔,后来她又当面告诉他自己梦中见到的事,他显得非常诧异,但他坚决否认这件事,她也就释怀了。

不久,他们终于走上了欢度蜜月的旅程,在离家300英里之外,他说要给她看一件东西。他将她带到一所房子前,这所房子与乔伊在梦中见到的完全一样。他告诉乔伊,6年前他曾与这所房子里的姑娘订婚,但就在遇到乔伊的当晚,他写信给这位姑娘解除了婚约。他说,他本来不想证实她所做的梦是真的。因为怕对她有不良影响,所以一直等到结婚后才告诉她。

类似于上面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至今科学家们仍然无法解释为何梦具有如此神奇的作用?而梦中的预警又是来自哪里?相信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终会揭开这一谜团。



(作者:吴青铜,原文刊登于《青年博览》, 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各类报刊杂志及天涯、豆瓣、果壳、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美国奇案:茵蒂娅和科迪失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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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美国俄亥俄州一个小镇里两个儿童突然失踪。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搜捕行动,整个地区一时陷入焦虑之中。虽然,罪犯费尽心机,掩藏各种证据,然而,一群细小的生物却揭开了这个令人疑惑的谜。

1、奇怪的报案

1997年7月9日13点30分左右,美国俄亥俄州远郊的尚佩恩郡警局响起了急促的“911”报警电话。报警电话,来自位于该郡的骑士街道。

报警人凯文•尼尔声称,自己在打扫房间,他的两个孩子,13岁的茵蒂娅和4岁的科迪在自家的院子玩耍。突然,他听不到孩子的嬉闹声。凯文说他立即出来寻找,但找了半个多小时,也不见孩子的踪影。于是,便向警方报了案。

在报警的同时,凯文又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请求。他请求警方的接线员通知他此时正在上班的妻子苏•尼尔关于孩子失踪的消息。

凯文说7月9日就像是“黑莓日”,一切都不那么顺利。就在茵蒂娅和科迪失踪的当天早上,苏和凯文就因为双方的互相不信任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苏还向凯文发出了最后通牒,苏让凯文从家里搬出去。

凯文解释说,这就是为什么他不愿意直接告诉苏关于孩子失踪的事,而是通过警方转告。不然的话,苏肯定会与他分手。

当时,尚佩恩郡的警方正准备派直升飞机前往州府哥伦布的上空进行侦查,以销毁当地的大麻种植地。碰巧哥伦布下起了大雾,警方没能执行这些任务。

所以在警方接到了凯文的报警后,紧急调动了警用直升飞机,开始对失踪儿童进行搜索。

很快,两个失踪儿童的母亲苏•尼尔驱车赶回家中并径直奔向凯文,她不停地尖叫:“你对我的孩子做了什么?”警方人员见到她如此激动,赶忙将他们分开,以免苏攻击自己的丈夫。

苏的反应情绪,让警方的调查人员感到很惊讶。此后,警方对凯文和苏单独进行了问讯。 

2、三个可疑的父亲

尚佩恩郡治安官大卫•李迪斯•肯迪斯对两个孩子的失踪提出了4种可能:第一,小孩走失或者在别处游荡;第二,家庭成员之间有一些信息没有沟通好,孩子在哪个亲戚家;第三,有其他人对小孩采取了“保护性监护”;第四,陌生人绑架了他们。

在小孩失踪的4天里,肯迪斯动用了大量警察、警犬以及数百名志愿者寻找孩子的踪迹。他们在尼尔夫妇家租用的农舍附近进行了大范围的搜捕。

然而,搜寻活动并没有多大的进展,肯迪斯不得不重新评估另外一个后果,那就是两个小孩很可能已经死亡或是被陌生人绑架。于是,茵蒂娅和科迪失踪案被警方升格成刑事案件开始调查。

肯迪斯向媒体说,在志愿者对周边的树林和田野进行搜索时,其他的调查人员对尼尔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人员发现尼尔的家庭情况相当复杂。长期与凯文生活在一起的茵蒂娅和科迪都不是凯文的亲生孩子。茵蒂娅是苏和她的前夫里克•史密斯的孩子,他们还有一个女儿叫布兰妮。里克和苏在1995年离婚,里克获得了两个女儿的监护权。茵蒂娅和布兰妮隔一段时间会在母亲苏那里过周末。而4岁的科迪的亲生父亲却是一个叫加里•麦格劳的男人。

虽然加里•麦格劳和里克•史密斯两人彼此熟悉,但他们与凯文和苏夫妇却很难相处。加里和里克经常因为在非监护期探访孩子而与尼尔夫妇发生争吵。这种长期的争吵最终导致尼尔夫妇不允许科迪在外玩耍,以此阻止科迪和加里见面。

哥伦布的一个警方调查小组对里克首先进行了问讯,里克痛哭流涕地表示,他坚信自己的女儿仍然活着。警方虽然停止了搜寻工作,但调查仍然在进行。里克说他的女儿很聪明,不可能走失。

如此复杂的家庭关系,内部矛盾在所难免。警方又开始将该案定性为是由于监护权引起的纠纷案。

随后,俄亥俄州刑事鉴定调查局和联邦调查局也相继介入该案的调查工作。每个与尼尔家相关的家庭成员,甚至尼尔家在其他州的亲戚都被警方一一问讯。警方甚至对重点的怀疑对象进行了测谎。

警方对加里和里克进行测谎仪测试,他们通过了测试。然而,对苏和凯文的测谎却没有结果,案件仍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3、谜案重重

在这个沉闷少雨的夏天,发生离奇儿童失踪案的农村小镇一直笼罩在一种不祥之中。

此时正是农田修整的时候,农夫安迪正在田间开着拖拉机翻新泥土。工作中,安迪看到远处有一群昆虫在嗡嗡乱飞,就像在天空飘动的烟雾。

安迪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奇怪的现象,好奇心驱使着他停下车,走过去看个仔细。就在安迪要接近那群昆虫时,一股刺鼻的腐烂气味在空气中弥漫,以致让他喘不过气来。

这时,安迪看到距离村庄荨麻溪公墓不远的地方有个褐色的东西,看起来像一条腿。起初,安迪以为那是一只野鹿。然后,他又走近了一步,令他感到震惊的是,那是两具已经腐烂的体型较小的尸体。

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经初步确认,这两具尸体就是失踪的科迪和茵蒂娅。

茵蒂娅失踪的第二天就是她的12岁生日,然而,如今的茵蒂娅赤身裸体地躺在泥土上,她的两条腿朝外敞开,有很明显遭受性侵犯的痕迹。更耐人寻味的是,距离她尸体30多米之外的地方,就是她祖母的墓地。

警方对现场马上采取了封锁保护。法医人员表示,因为当时正是盛夏,气候炎热干燥,茵蒂娅和科迪在死亡之后,他们的尸体就开始慢慢腐烂。

尸体的腐烂是尸体进行自我分解的过程,即个体体内细胞吞食自我的过程,这个过程要受到个体体温、体重、死亡形式以及其他等众多物理变量的影响。

尸体的腐烂虽然会对警方的调查工作造成一些障碍,但从法医学角度来说,调查人员可以借助此类信息来回答有关死亡的许多问题。

刑事案件的法医病理学家兰迪•哈里克和迈克尔•格雷厄姆认为对一个人死亡后的变化的评估至关重要,因为这有助于预测该人死亡的准确时间,而这又有利于评估目击陈词和其他信息的可靠性或准确性。

本次案件中,担任法医调查的部门为俄亥俄州州立刑侦鉴定调查局。该部门作为一个中央犯罪实验室,从事着分析各种类型证据的工作,工作范围包括指纹和DNA样本的鉴定对比、轮胎痕迹的比拟以及破解计算机硬件驱动等领域。

4、死亡之谜

1997年9月6日,刑侦鉴定调查局的特别专家伊娃•豪尔负责协助尚佩恩县警长办公室调查“茵蒂娅和科迪失踪案”。在两个孩子失踪后,伊娃曾经去尼尔家收集过一些证据。

孩子们的尸体被发现后,伊娃则承担了更加烦琐的工作,即完成尸体的复原任务。当天下午5点钟左右,发现茵蒂娅和科迪尸体的现场已经围起了黄色警戒线。伊娃发现,两具孩子尸体周围丛林密布。

伊娃对弃尸现场和周边的一些杂草拍完照后,就开始了尸体的复原过程。她注意到两个小孩尸体被放在废弃的围栏上面,都面朝上躺着。茵蒂娅的一条腿搭在围栏上,另一条腿半弯着,以至于骨盆的区域都暴露在外面。这是一个明显被摆放的、带有侮辱性的姿势。

伊娃后来在法庭上说:“当一个尸体开始分解时,身体里的液体会渗漏出来,因此在处理尸体时,我们会尽量将被害者身体上凝结的尘土一起保留下来,随后轻轻铲除,以免造成对骨骼的破坏。”

做完这些工作后,法医调查人员将两个孩子的尸体放在了装尸袋里。同时,他们还收集了现场的一些生物证据,其中包括调查时发现的许多昆虫,也收集一些植物种子的标本。

茵蒂娅和科迪的尸体随后被运送到地区犯罪实验室,一个法医病理专家对尸体进行了解剖。尽管人死亡的方式可以千奇百怪,但是法医领域只认可4种死亡方式:意外死亡、自然死亡、自杀、他杀。法医科学家首先要通过对孩子残余尸体的分析,以确定他们是怎么死亡的。

茵蒂娅和科迪的尸体被法医带到了地区犯罪实验室,验尸员、技师和科学家首先要确定孩子们的死因。

由于尚佩恩郡是一个农业小郡,尸体解剖工作由迈阿密的“山谷犯罪实验室”执行。在这起案件中,蒙哥马利郡的副验尸官李•雷曼负责调查,他已经进行过2000多个尸体的解剖工作,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解剖专家。

雷曼发现茵蒂娅遗体的胸部、腹部以及腿上的皮肤仍然依稀显现,但是由于长期的暴晒和风化,她的尸体已经木乃伊化。但法医还是在她的身上发现了很多线索,他们发现小姑娘的身体内昆虫成灾。

 根据对两个小孩遗体周围的物证、年龄以及他们的病历情况进行分析,病理专家很快排除了自杀、意外死亡和自然死亡的3种可能。

 经过详细对比分析,雷曼在孩子身体上也没有找到明显的外伤,枪杀、刀杀的可能性都被排除了。而孩子尸检的病毒分析报告也表明这两个小孩不是中毒而亡。

 最后,验尸官认为两个孩子的死亡可能是由窒息导致的。这个结论后来也得到了法医昆虫学家的确认。

5、疑犯是谁

当调查人员还在紧急搜找两个孩子的时候,一件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继子和继女失踪不到3周的时候,凯文因性侵犯他人而被捕入狱。

这起案件立即引起了警方的警觉。警方对凯文的调查显示:1997年7月28日,茵蒂娅和科迪失踪的第17天,凯文在印第安纳州的波利斯接受审判,警方说他绑架了一个女邻居,用枪威逼女事主,实施了强奸。而早在1983年,凯文就曾经因为强奸罪坐过牢。虽然以往的证据表明,凯文侵害的对象为成年女性,但这些事实起码表明,凯文是个性暴力侵害者。 

另外,凯文叙述的时间的连接点也引起了警方的怀疑。凯文告诉警方,他在案发下午1点15分召唤过孩子。然后,他在1点52分拨打了报警电话。然而,两个在附近工作的农夫告诉警察,他们在相同的时间段里,没有听到凯文寻找或呼叫过小孩。

 此外,警方在农庄现场也没有发现任何玩具在院子里,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孩子曾经在院子里玩耍过。

 警方对邻居的相关问讯也表明,他们没看见,也没听说过孩子上午在院子玩耍过。

 经过调查人员的问讯,凯文说自己一辆停放在房子周围的邦纳维尔汽车由于刹车出了毛病,已经有一个多月没开过了。但有农夫愿意作证说,当他们到达现场的时候,那辆邦纳维尔汽车并没有停在房子旁边。

 1997年9月,当犯罪现场专家在墓地附近收集证据时,治安官迪斯•肯和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人员哈里•特龙驱车前往印第安纳州对凯文进行调查。他们决定把孩子被发现的消息告诉凯文,以观察他如何反应。

 听到小孩已经死亡的消息后,凯文站了起来,并请求狱警将他带回牢房。凯文的这个举动使这两位具有丰富经验的警员大为惊讶,因为凯文没有问一句孩子是在哪里或怎么被发现的。难道是,杀害孩子的人不需要知道这些消息?

 所有的线索似乎都使凯文成为主要的嫌疑人。但是,两个孩子尸体被发现的一个多月前,凯文已经在拘留所里服刑。如何能证明,凯文在进监狱前,两个孩子已经被杀害了呢?

6、死亡时间

1997年9月底,在数百人向这两个孩子进行最后告别的时候。警方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告示公众,该案的很多疑点还有待破解,因为太多的法医证据需要进行分析和归类,并要送到各种不同的实验室进行化验,而测验结果也需要时间。

 法医昆虫学专家将两个孩子的头骨利用太阳进行漂白,他们在那里看到了许多的小孔,这说明,有苍蝇在那里产卵。由于孩子们没有穿衣服,一些昆虫进入了孩子的生殖系统并在那里面产卵。如果有刀伤或枪伤,这些昆虫蚕食的方式就会大不相同,因为昆虫肯定首先在有伤口的地方进行繁殖。

 在法医紧张工作的同时,其他的警方人员则开始对尼尔的家族成员以及朋友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线索。经过多方努力,针对凯文的证据在不断增多,但这些证据都不是直接证据。 在问讯期间,凯文告诉妻子尼尔,他是无辜的。对此,茵蒂娅的生父里克•史密斯说:“尼尔不应该嫁给一个强奸犯。如果一个人是强奸犯,他就不应该被允许去接近小孩。”

由于孩子的尸体已经腐烂,已经不能明确判断孩子们是如何被谋杀的,但是通过建立谋杀动机,再加上苍蝇及蛆虫的样本分析,公诉人认为有机会证明凯文在孩子被谋杀时并没有在拘留所里。

 科学证明了公诉人的推理是正确的。法医昆虫学家对两个小孩尸体内残留的各种昆虫进行了样本分析。科学家根据孩子体内苍蝇的产卵、幼虫以及蛆虫的形态,结合苍蝇的生存阶段、种类以及来自的区域,最终推断孩子死亡的最早时间为7月9日,最晚时间为7月14日。

7、奇怪的种子

在凯文向警方报警称孩子失踪的时候,警方曾对凯文家进行了详细的勘查。当时,负责勘查凯文家的警员发现了3个特别的物品:一条有茵蒂娅血迹的床单、凯文在案发当天穿过的蓝色牛仔裤、科迪床上的一条蓝色毯子。

 由于茵蒂娅当时正在青春期,所以警方对茵蒂娅床单上的血迹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而在凯文的牛仔裤和科迪床上的毛毯上,刑侦鉴定专家豪尔都发现了一种相同的毛刺状的种子。

 因为法学植物学是一个特定的专业,以至于调查局实验室没有足够的知识来解释这些种子。于是,警方将种子样本送到了一个名为“种子科技”的私立实验室去进行检查。

 经过专业分析,植物学家确定这些种子为稍大的蓬子菜种子以及较小的莓系属牧草的种子。

警方调查发现,凯文家附近以及他家的农场都没有发现类似的种子。后来,直到两个孩子的尸体被发现,调查人员召集了“种子科技”的专家以及一位来自“斯科特草坪和园林植物公司”的专家来到弃尸现场进行调查。最终,专家确定了蓝色毯子和牛仔裤上的植物种子和在墓地附近发现的种子完全一致。警方也将更大的嫌疑锁定到了凯文身上。

8、艰难的审判

经过2年多的调查,警方在对170多人进行了5000多页的调查和访谈记录后,于1999年5月,控告凯文谋杀、绑架、侮辱尸体等11项罪名,并建议法院判处凯文死刑。

 2000年4月中旬,法院下发了陪审员召集令,而凯文的辩护律师是3个来自国家公共辩护律师厅死刑组的资深律师。

2000年5月11日,法庭和陪审团对尼尔农庄以及孩子被发现的墓地进行了走访。之后,公诉人和公共辩护律师进行了开庭陈述。

 公诉人塞尔•瓦格说,“这两个孩子不是因为疾病而同时死亡的。他们是被谋杀的。茵蒂娅被平躺着放在废弃的围栏上,而科迪在姐姐的身旁并列地平躺着。他们不会随便地走到一个树林里,脱掉自己的衣服,然后,躺下死去。”

 在庭审的辩论中,公众了解到凯文和妻子尼尔之间的婚姻问题,以及他们互不信任,并对对方不忠。公诉人也说明了谋杀的理论动机――报复。

 公诉人向陪审团说,有一次还在监狱里的凯文知道自己的妻子和别的男人好了之后,被另外一名囚犯问到是否会去打那个男人时。他说:“不会。”然后,他补充说:“你伤害那些曾经伤害过你的人的办法就是伤害他们所爱的人。”

 经过激烈的庭审和法医学家提供的各种证据,凯文被指控两项谋杀罪,而被处以死刑刑罚。最后又经过陪审团内部反复的讨论,凯文被免于死刑,而被判为终身监禁。

 听到宣判后,凯文的妻子苏•尼尔站起来大声喊道:“这不公平,他应该去死。”

 就在这个吵闹的法庭上,一只寂寞的苍蝇正在法庭角落的一个窗户上乱飞,也许它正要在外面刚刚修剪过的牧草上产卵。


延伸阅读:法医昆虫学

法医昆虫学是应用昆虫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昆虫问题的一门科学。如今,法医昆虫被各国逐渐确立为判断人体死亡时间的有效工具之一,已逐步形成一门成熟的学科。

当代许多高新技术也被应用于此学科,特别是昆虫的分类学、生物学、生态学、发育、生理生化、分子遗传及计算机羲分析等方面的技术。因此,法医昆虫将会在案件侦破中更显示其神威了。

用法医昆虫“侦破”案例的典型实例不胜枚举。据报道,20世纪80年代,加州一大学生在一个僻静处被人杀害。当时,难以判明确切的被害时间。然而,尸体上出现的昆虫使案情出现了转机。

法医昆虫学家根据尸体上发现的丽蝇卵,确定被害人是在气温20℃以上的温暖天气被害的,因为丽蝇只有在气温高于20℃时才产卵。

核查气象部门的报告,发现这名女学生失踪的第一天气温正好高于20℃。由此并汇集其他线索分析判断,该女生失踪当天即被害。随之案情真相大白,凶犯难逃法网。这起案例当时不仅引起了昆虫学界的关注,也震动了司法当局。



(作者:秦阳,原文刊登于《法律与生活》,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各类报刊杂志及天涯、豆瓣、果壳、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


 

1996年上海杨玉霞毁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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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霞毁容案,是1996年9月11日的发生在上海的一起硫酸毁容致残案,28岁女教师杨玉霞婚外恋不成,向其外遇对象的妻女浇泼高浓度硫酸,造成被害人母女面部和身体严重受伤,三个月后,杨玉霞本人被执行枪决。由于凶手的偏执狠毒,导致此案一度轰动上海,震惊全国。

​杨玉霞生于工人之家,高中毕业后就读于一所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小学教书,平日言语不多,但工作认真。在感情生活中杨玉霞过的不十分如意,初恋男友背叛了她,悲愤之下曾一把火烧了男友的家器。1991年,他与相识仅半年的丈夫结婚,可在婚后生活中情感不合,两人常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尤其在杨玉霞生下女儿后,她感到丈夫重男轻女的思想很重,两人夫妻生活似有似无。

1995年,回到娘家的杨玉霞遇到了同样家庭生活不如意的老邻居徐国初,俩人情投意合,很快成了一对婚外情人,并在外租房同居偷欢。但是数月后杨玉霞发现,徐国初与其交往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理需要而不可能与他妻子离婚。同年8月,两人开始了争吵,并且吵到了派出所和徐国初家中。

8月8日,徐国初在杨玉霞同事候燕家中正式向杨玉霞表明分手,并拿出5000元作为补偿,杨玉霞大怒并扬言“要让徐国初全家不太平”,两人不欢而散。此后,徐国初还找到开鲁新村第一小学的党支部书记坦白两人的婚外情,试图通过杨玉霞单位的领导来平息两人的感情纠葛,可是徐国初的坦白更加激怒了杨玉霞,她认为自己的家庭不但毁了,而且在学校和社会上都失去了面子,于是萌生了报复徐国初的想法,她在给自己的丈夫写下一份遗书后开始了她的报复计划。

1996年9月9日,杨玉霞编造谎言向其学生家长索得一瓶容量为500毫升,浓度为95%浓硫酸,同年9月11日中午12点55分,杨玉霞携带两只装有浓硫酸的玻璃瓶,骑车来到杨浦区殷行路第一小学,将徐国初的女儿,年仅8岁的该校三年级学生徐丽君骗出学校后带到附近一个建筑工地旁,以帮她洗头为借口将其中一瓶浓硫酸从徐丽君的头顶部浇下。徐丽君跑到路边求救,随后被路人送往医院。

几分钟后,杨玉霞骑自行车到了徐丽君家,又用另一瓶浓硫酸泼向了徐丽君正欲出门的母亲——36岁的顾夏萍,然后迅速离开现场逃逸。该毁容案,顾夏萍母女面部和身体严重受伤,其中徐丽君毁容并双眼失明。

杨玉霞在对顾夏萍母女俩实施伤害时,自己的双手也被硫酸灼伤,去医院包扎后,当天下午3点,在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自首。

案发后,上海各家媒体纷纷报道这桩恶性案件的细节。一时间,从主流媒体,到街谈巷议,充斥着对杨玉霞的谴责之声。

​1996年11月1日上海法院一审判决杨玉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杨玉霞不服,以其对被害人顾夏萍、徐丽君的伤害,不是蓄意谋划,只是一时性精神错乱造成,且作案后能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原审量刑过重,要求从轻处罚为由,提出上诉。

1996年12月10日上海最高人民法院宣判驳回杨玉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随后, 杨玉霞  被押赴刑场,被依法执行枪决。

看到这里估计很多人都很奇怪,近年来也偶发泼硫酸毁容案,但是并不见加害者判死刑,为什么杨玉霞却被判了死刑,并且还是立刻执行,这里有一篇关于本案的分析文摘抄如下,大家看了就知道原因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群众就杨玉霞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已怀孕议论纷纷,以及杨玉霞是否可以从轻处罚都曾有过不同的意见。现分述如下:

一、杨玉霞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一审根据辩护人提出杨性格偏激,可能精神状态不正常。为慎重起见,一审曾委托上海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对杨精神状态进行了鉴定,结论为无精神病,对作案行为存在辨认和控制能力,且有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

二、杨玉霞是否怀孕

案发后,社会上曾广为流传杨已怀孕,经查杨与其夫及徐国初发生性行为时,均采取了避孕措施,杨称自1996年9月6日起未来月经,为此市监狱中心医院先后于同年10月16日、11月13日两次对杨的尿液进行妊娠试验,结论为阴性。

三、杨玉霞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一种意见认为,杨玉霞犯罪手段残忍,罪行特别严重,应受到法律制裁,但鉴于杨能投案自首,在法庭上的认罪态度也较好,要求免杨一死,给杨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同时还认为,徐国初也应受到应有的处罚。因为杨玉霞与徐国初发生通奸关系后,由于徐将其两人之间不光彩的隐私公开曝光,将杨逼到一种非常难堪的地步,才使杨产生了强烈报复徐的念头,酿成了本案悲剧的发生,故徐有一定的责任。另外,杨玉霞不知道浓硫酸会给被害人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后果。

另一种意见认为,杨玉霞不可以从轻处罚。杨玉霞辩称其不知道浓硫酸会给被害人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后果,这显系杨在抵赖罪责。被告人杨玉霞系中专毕业生,担任小学教师已多年,现已28岁,具有相当的文化知识和社会经验,对于硫酸系一种腐蚀性极强的化学品,其对皮肤的伤害作用肯定会大大超过开水烫等常识应该知道,而且几年前发生的李新华用硫酸伤害潘平的案件在上海人人皆知,此时杨玉霞已走上工作岗位,理应知道。另外,杨玉霞的犯罪动机是对徐心爱的女儿进行报复,造成相当大的伤害,通过让其女儿痛苦一辈子来达到让徐国初痛苦一辈子的目的。因此,根据被告人杨玉霞的生活经历、文化知识、社会阅历及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等均证明杨上诉辩解不能成立。

被告人杨玉霞作案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罪行,构成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不是“应当”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对被告人杨玉霞不予从轻处罚,理由如下:

1、被告人杨玉霞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意深

(l)被告人杨玉霞,长期与徐国初通奸,为达到与徐结婚的目的,甚至要徐去伤害自己的妻子,在其目的达不到,徐国初又不愿再与其保持这种关系时,即积极实施报复,将无辜的顾夏萍、徐丽君母女作为报复的对象,达到最终报复徐国初的目的。

(2)积极预谋、精心策划。当其学生家长马某向其提出洗厕所可用其他物品时,杨坚持要硫酸,充分反映其犯罪的决心。杨还事先窥察地形,寻找冷僻处作为对徐丽君伤害的地点,以使其既能较为顺利的实施犯罪,又为下一次犯罪赢得时间,并编造徐妻顾夏萍打电话给其夫刘长生的谎言,以使其能从徐丽君的班主任处将徐丽君骗出学校实施报复。

2、手段残忍、情节恶劣

(1)采用伤害力极其强烈的硫酸为犯罪工具,毁人容貌。

(2)连续实施犯罪,犯罪态度坚决。先在建筑工地的冷僻处对无自卫能力的小丽君实施伤害,目睹被伤害者极其痛苦,用其自己的供述为“情景很惨”,却仍不悔悟,接着又赶至顾夏萍处实施伤害。

​3、犯罪后果极其严重,民愤极大

(l)被告人杨玉霞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两名被害人已严重毁容,尤其是小女孩徐丽君已双目失明,使其只能在黑暗及痛苦中度过余生。为进行治疗需要大量的费用,虽经社会各界捐助,仍不足以支付她们的医疗费用,此不仅对她们的家庭生活蒙上阴影,也为社会增加了巨大的压力,正像被害人顾夏萍在法庭上的呼喊“让我们母女今后怎么办!”

(2)被害人杨玉霞在“严打”期间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时候“顶风作案”,其行为是对法律的极端藐视,对社会公德的极大侵犯,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人民教师队伍的形象,人民群众对其行为极其愤慨,强烈要求从严惩处,民愤极大。纵观全部案情,对被告人杨玉霞应予严惩。



(整理人:胡老湿,资料来源网络, 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各类报刊杂志及天涯、豆瓣、果壳、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


 

9个警察讲述他们打击罪时遇到的最恐怖亲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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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dit上有人问:Reddit上的警察,你们最不能忘怀的案发现场是什么样的?然后一帮警察噼里啪啦在下面留言,这9名警察的回复得到了热议,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royalfarris:

见到的第一个死人在7月没空调的房里死了一周。

你知道死后皮肤会变透明你能看见所有内脏吗?殡仪馆来人的时候他爆开了。是的,爆开了。有些人,他们不怕。我?我可没有那胆。这是我工作里唯一不舒服的事。

2、wompirebat

没有亲眼目睹,但看了些犯罪现场的照片。23岁男子在女友上班的时候带她的女儿。他喝醉了后。。。强奸了那个女孩。当时她没满1岁。

这个男的应该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可怕,很快就一枪爆了自己的头。母亲下班回家,看到女儿带血的躯体躺在男友的双腿之间,男友的脑浆洒在地板和女儿身上。

女孩活了下来,连续抢救了几周。那个男的穿透了女孩的腹部,医生很肯定她永远也怀不了小孩。她现在应该上了高中,十五六岁吧。

3、SwagyY0L0:

可能现在发太晚了。但我还是说吧。

我曾是个怀着英雄梦的新警察。被派去处理一起姐弟纠纷。女子声称一男子在攻击她。我抵达现场,找到了该女子和男嫌疑人。我在之前执勤中接触过这个男的,给他戴上手铐后立即闻到了浓烈的胡椒喷雾气味。我发现他抢过女子手中的胡椒喷雾并扔走了。我知道几种不同的、有的还是凝胶状的胡椒喷雾的气味。

我在那栋房子拍照,给案件调查和房屋定损提供资料。走进男嫌疑人的房间,注意到刺痛的胡椒喷雾气味,泪水马上流得睁不开眼睛。气味如此浓烈,以致我离开房间才能呼吸。我发现那间房间的墙上满满的都是有着手掌轮廓的棕色凝胶。我拍了照,认定这些凝胶是男嫌疑人从脸上抹下来的胡椒喷雾。因为整间房都是这东西,我觉得那个女的把整罐胡椒喷雾都喷到了他脸上。

一番调查过后我带男嫌疑人去了拘留所。

几天之后因为另外的医疗问题又去找了那家人一趟。房子里有更多人,我以一位救命警官的身份跟他们聊了聊。我问他们有没有清理掉房间里的胡椒喷雾。他们皱眉看了我一眼,说房里没有东西。我说房间墙上真的有凝胶。后面他们说的话我完全没有准备。原来这个男的,持续多年,往墙上射精,并玩弄射出的精。这些黏液,实际上是他以前的精液。这气味,是他多年累积下的精液的气味。。。去死吧。

4、throoowah:

我爹接了个家庭暴力的警,来到一间位于23楼的公寓。他一走进门就看到满眼的血。地板墙壁家具天花板都溅上了无数血滴。他继续往里走,看见血泊里倒着一位认不出模样的女子,她的伴侣正站在一扇打开的窗前。我爹开始跟那个男的说话,试图让他投降。那个男的立即转身,跨出了窗子,下坠70米当场死亡。

5、split_your_infinites

丹麦警察在此。

几年前一个喝醉了的司机在哥本哈根城区里撞死了一个女的。她正在牵着男友的手过马路。时速120kmh,尸体飞出100多米。

第一辆警车抵达现场的时候,男友正坐在尸体旁边,手梳着她的头发。3个警官一起才将他拉开。

司机是个名人。两个未成年丹麦女孩坐在后座。警察追捕司机的时候,我被迫跟其中一个女孩打了起来,因为她一直拿着手机不同的人打电话。

他可能杀死不止一个人。临近圣诞的星期六半夜1点,撞上她的20秒前,他在丹麦平日人最多的路口闯了红灯。

他被判4年6个月。丹麦史上肇事逃逸刑期最长的纪录。丹麦的犯人在刑期最后四分之一里的周末都能假释回家。几个月前报纸还报道他在一次周末回家之后就没回过监狱。

丹麦美好的开放式监狱系统啊!

6、MrsDwightShrute:

我爸现在坐在我旁边。他当过20年的巡警,然后做了7年的治安官。

“嗯又一次我们接警,一个男的说他女友把他铅笔弄断了。我们一开始不太相信。乘着救护车飞奔到了他家,看见女友在门外颤抖着哭泣。走进去看到。。。让我告诉你。。。铅笔断不了,但它是能坏掉的。

“发现是他们喝得很醉,她想从床头板跳到他铅笔上。结果。。。瞄准失误,把他铅笔折成了两段。我们到场的时候,铅笔已经黑了,下半部分是肿的,上半部分在摇晃。我对他深表同情。”

7、[deleted]:

一个时常来我们这儿帮忙的警官告诉过我他第一年时候遇到的经历。一起严重的车祸,车翻了,司机身体有一半被困住。不幸的是车起了火,警方不能接近,只能站在那里,在他尖叫呼救的时候看着他烧死。

8、royalfarris:

我所在的挪威3.5万人口小镇有个老师被抓到玩弄小男孩。警方在他家里发现了一个装备齐全,彻底隔音的禁闭室。好在从未被使用过。[source]

9、OKHnyc

啊哈。

抓了一个拿着霰弹枪走在路上摇晃的男的。(曾经会有活动买啤酒香烟送这款枪,但那都是以前的事了。)我们把他铐上,他开始叽叽喳喳介绍自己的枪支收藏。一步一步我们用他所言开了入室许可去检查那些枪。我们来到他公寓,发现了数百支不同的枪和与其对应的弹药。我开始登记并将其移除。

然后我们发现那里有几盒影集和录像带。。。

发现是child porn(儿童色情)。我随机检查了几件,确认了照片里的是性交中的儿童。根本不敢继续翻下去。有脑的人可以认定剩下的应该都是这东西。

但审判官不这么想。她说为了以child porn起诉他,我们必须认定所有内容都是child porn。我尽管不服,但我知道我是逮捕他的警官,我得出庭,我必须把他关进监狱,关很久很久。

我在警局里坐着,翻阅记录着被毁掉的孩子的影集,查看了无辜生命就此终结的录像带。最后,我没能止住眼泪。连续好几天止不住眼泪。二十多年过去了,当我看到与照片中长得有点像的儿童的时候我还是会揪心,想会不会。。。我记着他们,我知道我没能拯救他们。我的职责是去保护那些无法保护自己的人。然而在那件事里,我能做的只是为他们受过的凄惨作证。

多年以后,我在倒下的世贸中心底下加入救援队伍,看到了绝大多数人永远见不到的恐怖。然而9/11算不上我工作里见过最痛苦的事。

在此谢谢Reddit,让我有机会宣泄。

这名警察说出他的经历后,随后一个账号为bleeker_street网友这名回复道:

您好,我小时候被录过child porn。我只想说声thank you。我不责备你或任何警官。没人救我不是你们的错。没人能救我,因为没人能看得见我。

知道有人见过发生在我身上,或是在我的被侵犯过的兄弟姐妹身上的事,我就心一紧。我生命中没有人真正知道我经历了什么,似乎仍然没人看得见我。但我知道了在一个忙碌的警局,一间狭小的办公室里,有人,有我永远也不会认识的人,爱我爱到为我哭泣。这意味着,终于有人知道了我的故事。

Thank you,谢谢你销毁了这些相片和录像。我不敢说当路上的陌生人多看我一眼的时候我有多害怕。在这个互联网时代,他有看见过我吗?那个年幼的我有在被这些人一次又一次地下载吗?如果他们认出了我,我会有危险吗?那些影片中的孩子们因为你的所作所为而活的更安全了啊。

他们没法跟你说thank you,因为他们不知道你已经成为了他们故事中的一部分。所以我在这里,替他们说声thank you。

Thank you.




(翻译:zzjeff,出处:煎蛋,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各类报刊杂志及天涯、豆瓣、果壳、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


 

澳大利亚奇案:谁杀害了站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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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凶杀案件叫做“陌生人作案”(stranger kill),这个“陌生”主要是对受害人而言,就是说受害人被完全不认识的人所杀,凶手选择作案对象的时候完全随机,

这类案件对警方而言侦办难度相当大,因为凶手完全不在受害人的社会关系范畴内。这种难度会很快转化成办案人员越来越大的压力,尤其是当凶手第二次作案,而警方知道凶手还会再出手、第三个受害者随时都会出现之时。这是侦探们和犯罪现场鉴定人员面临的最大挑战。

1、“陌生人作案”

2002年8月8日早晨,一具女尸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Hendra地方警察局旁边被发现,发现者是一名卡车司机。尸体呈蜷缩侧躺姿势,上身穿着一件黑色套头衫,下身赤裸,一只脚上还穿着黑色高跟女士皮靴。尸体已开始僵硬,这显示受害人死亡时间应该在四到六个小时之间。

死者腹部与后背均有匕首刺伤,喉咙也被刀割破。探长申·莱恩看过现场后认为,现场发现的血迹量似乎与死者所受的各种刀伤不匹配。这意味着,发现尸体的现场很可能并非第一现场,死者在其他地方被害,这块紧邻警察局的空地只是抛尸地点而已。

鉴识人员发现,在现场有不少凌乱的车胎痕迹。其中的一个车胎痕迹显然从路上开进了这块空地,开向尸体被发现的位置,然后做了一个“U”形掉头,倒车至尸体摆放的方位。探长史蒂芬·帕斯金认为,几乎可以认定这就是弃尸车辆的车辙。同时鉴识人员在现场还发现了一些属于同一双鞋的鞋印,其走动的轨迹显示某人从这辆车的驾驶位走下来,在尸体周围来回走动,之后又回到驾驶位驾车离开。

经初步鉴定,这个鞋印不属于发现尸体的卡车司机,那么,极有可能就是杀害这个女子的凶手在弃尸时候留下的。犯罪现场鉴定部门警员史蒂芬·斯莱德小心翼翼地拍下所有的车胎痕迹、车轴距(axial width)和足迹,以期确定犯罪嫌疑人后,比对其车辆压痕和嫌疑人鞋底花纹等等。

然而,要确定凶手是谁,首先要确定死者是谁。死者是什么人?现场没有钱包、驾照之类可供辨识受害人身份的物证。史蒂芬·斯莱德为死者拍了尽可能多的数码照片来记录死者体表的很多特征,这些照片被立即分散到各个辖区的侦探们的手中。

2、受害者身份确定

从受害者衣着和相当多的纹身来看,死者很可能来自布里斯班市中心Fortitude valley的红灯区,有可能是一个站街女。市区的探员在数据库里搜寻,很顺利,死者的身份被确定,嘉斯曼·克莱森,一名多年在红灯区提供性服务的站街女。

尸检迅速进行,验尸官发现了14处致命刀伤。多数刀伤可以精确得出结论是一把2.5厘米宽的刀具造成。经测量,有的伤口深达16厘米,可以看出凶手极其凶残狠毒。尸检还得出结论,死者在被害时体内不含任何麻醉元素,完全是在清醒状态下突然遭遇偷袭。

从死者下体裸露的事实看,凶手应该就是死者的一个“顾客”。Fortitude Valley的红灯区有数量庞大的站街女群体,想找到与嘉斯曼·克莱森关系紧密的同行,探员们不得不走进红灯区。一身西装的探员们首先要费不少口舌去跟站街女们解释他们不是来找服务的。弄清来人是便衣警察,来调查她们被害姐妹案件时,站街女们马上开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探员们很快搞清楚了,遇害的那天晚上,嘉斯曼·克莱森披着一件肤色女式外套、同色短裙,并拎黑色手包。探员们还从一个叫茹娜的站街女处获悉,死者遇害当天曾从她那里借过一件黑色长袖贴身上衣。经辨认,死者尸体被发现时身上穿的黑色上衣正是茹娜的。科学鉴定部门的专家仔细鉴定这件上衣,试图寻找到凶手的DNA。

现在警方下一步的任务就是查看Fortitude Valley一带的监控录像。这是非常消耗时间的任务,警员终于在监控录像中看到穿着肤色外套、短裙的死者走进一个加油站的商店里。此时嘉斯曼还是一个人,没有人和她在一起或尾随。

3、取证处处走入死胡同

2002年昆士兰州警方尚未建立关于汽车轮胎的数据库,所以探员们不得不到一家又一家轮胎零售店去找符合现场取得轮胎印纹路的轮胎种类。历经千辛万苦,探员们没有获得任何准确的轮胎匹配,但却获得了一个信息——一名轮胎销售人员说,这种轮胎比较特殊,一般用在皮卡或面包车上。

另一方面,对现场鞋印的比对也在进行着。鞋印被确认来自一种叫做T-boot的工靴。探员找到了在布里斯班经销这种鞋子的代理商,得知这种鞋在澳大利亚已经卖了30多年,想通过客户数据库找到嫌疑人可谓大海捞针,这个线索是死胡同(当然现场鞋印是会在锁定犯罪嫌疑人后在比对结果时起到重要的证据作用)。

警方首先锁定的嫌疑人是嘉斯曼的前男友,以前他曾对嘉斯曼使用过暴力。但这个人很快被排除了,除有不在场证明外,现场发现的车轮胎印迹和鞋印都与他毫无联系。此时,警方的反非法性交易行动部门告诉探员们,有一个男子控制着几个站街女从事违法性交易,这个嫌疑人最近刚从监狱获释,罪名就是性质非常严重的匕首伤人。然而,这个人同样被证实有不在场的证据,车辙和鞋印也不相符。

探员们处处走入死胡同的时候,警方科学鉴定部门在嘉斯曼遇害时穿的黑色贴身上衣上发现了少许精液,这作为一个新的犯罪现场证据被列入重要证据之一。这使警方不得不怀疑,这些精液是嘉斯曼的“顾客”留下来的,而这个“顾客”很有可能就是杀害嘉斯曼的凶手。

但事情远没有想象中顺利,样本精液DNA并未与数据库中DNA取得任何匹配。这意味着凶手此前没被警方逮捕过。探员们找到了很多嘉斯曼从前的“顾客”,并得到这些“顾客”的理解,获得了他们自愿提供的DNA样品。当然,所有这些嘉斯曼的前“顾客”们都被排除了嫌疑。

探员的推理是,极有可能是嘉斯曼碰到了一个她从不认识的“客人”,警方正面对的是一个“陌生人杀戮”案件。

4、第二具尸体

嘉斯曼案件发生六个月后,案件调查依然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此时,又一具性服务从业者的尸体出现了。

2003年2月26日早上,大批警察、侦探、刑事鉴识人员聚集在深水河岸国家公园。这里,几个市政厅工人刚刚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

死者脸朝下趴在地上,全身赤裸,只有左脚还穿着一只沙滩鞋。死者胸部、背部和体侧均受到了相当数量的刀伤。经指纹取证比对后,证实死者也是布里斯班红灯区性工作者,名叫朱莉安·莫考尔。

第二具尸体的不同之处,就是朱莉安的手脚以及腰部均被红色绳子捆住,眼睛被纱布绑住,嘴里也塞了毛巾。其后的尸检也显示,朱莉安受到了24处刀伤,最深的刀伤也和嘉斯曼受到的刀伤一样深达16厘米。凶手在杀害死者时似乎没有杀害嘉斯曼时那种疯狂和慌张。朱莉安身上的绳子没有一丁点损坏,绳结纹丝不乱,凶手似乎更加冷静从容,杀人更有系统和节奏。

从绳结的打法看,绳套结构相对复杂,显示出凶手对此十分在行。探员相信这个绳索是凶手的东西,接下来就寄希望犯罪现场鉴定部门能够通过鉴定绳索给出一些线索了。

鉴定的结果显示,这种绳索就是很普通的棉麻材质的绳索,市场上非常普遍。但从死者手部捆绑的图片中可以看到,绳索的头儿是被金属片儿掐紧封住的。这种绳子的零售人员说,这种绳子不可能在销售的时候是这样的。无疑是凶手把绳子加工成这样的,上面留有明显的掐紧的工具压痕,这对犯罪现场鉴识人员来说又是一个重要的证据,极有可能会在凶手落网之后比对其使用过的工具的细微工具划痕,确定凶手与这起凶案的关系,一如指纹的原理一样。

朱莉安的尸体被发现后,探员们一听电话铃声就紧张,生怕是第三具尸体被发现的消息。警方要在凶手杀害第三个站街女之前抓到他。

但这太艰难了,因为警方手中的线索太有限了。

5、凶杀案让百姓草木皆兵

这两起案件对社区已经产生了不良影响,尤其是那些站街女们。通常她们都是晚上出来寻找客人,但这两起看起来圈定目标的凶杀案让她们人心惶惶,居然改成白天站街了。媒体也开始借着这股社会对凶案的恐惧心理大加渲染。确实,对布里斯班这样的祥和小城来说,连环凶案确实足够让善良安分的普通百姓草木皆兵。

媒体揣测,有一双冷酷的眼睛正盯着街上的性工作者,短短六个月而已就有两个被拖到黑暗角落里不见了,随时都可能会又有一个加入受害者的名单。

自上而下的破案压力,社会的压力,媒体的压力,一并集中在警察身上。

昆士兰州警方专门成立了代号为“Mortis”的专项行动小组,加大了侦办此案的警力投入。除了这两起谋杀案以外,还继续追溯到1998年(四年前)的两起妓女是受害者的谋杀案。但警方发言人还是谨慎地称,目前几起与妓女有关的凶杀案还均是做分别的独立调查,要将所有的妓女被害的案件都联系起来还为时尚早,目前无法肯定地说凶手是一个人还是其他情况。

6、洁辛塔的线索

在案子都还处于胶着状态的时候,一名站街女洁辛塔(化名)提供了一条线索:她说她可能是最后一个见到朱莉安还活着的人,而且她认为自己看见了凶手。洁辛塔说那天凌晨两点半左右,她和同在红灯区一条街上的朱莉安有过20多分钟的简短交谈,后来两人分开各自寻找顾客。

洁辛塔说这时有一辆车慢慢靠近她停下。洁辛塔打开副驾驶车门,探身进去。开车的中年男子对她说,可不可以做点“不同的”活儿?比如把她绑起来。洁辛塔犹豫了一下,还是觉得不感兴趣,把车门关上谢绝了。洁辛塔记得那个男人把车开走之前说“我可能还会回来的”。洁辛塔走回刚才和朱莉安聊天的位置,发现朱莉安已不见踪影。

在洁辛塔的记忆中,这个中年男子是白种人,40到45岁,肥胖身材,啤酒肚,嘴巴上边两撇儿胡子,上身穿海军蓝有领T-shirt。这些重要的线索使得警方得以制作出一个嫌疑人画像,并在警察部内部传阅,寻求辨认。

此外,洁辛塔还描述了中年男人当时所驾的车子的特征,很可能是深蓝色的皮卡,前车厢两排座位,车子还很新,从车体感觉有可能是四驱车,类似大切诺基,昆士兰州车牌,但记不清具体车牌号了。

探员们立即行动,调阅所有周边路口监控录像,寻找这个时间段出现过的类似颜色和车型的车辆,期望能捕捉到车牌号儿。又是一段艰辛的监控录像搜索工作,和嘉斯曼一案做得一模一样,只是这次找的东西不同。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完全符合洁辛塔描述的车辆在那个时间段,来回经过这个红灯区路段三趟。探员心说:这下好了,终于有眉目了。但折磨人的是,当时的监控录像像素不够,加之是下雨天,车牌号无论如何也无法辨认。

探员们绝不会因此停手。他们把监控录像中发现的车辆放大打印,到所有的能找到的车行去询问这样的车型会是什么车。大量的走访最终指向的是一种三菱汽车,在澳大利亚被称为Triton的两排座四驱皮卡。

7、逼近真相

嘉斯曼专案组的探员们在得知这个重大进展后也异常感兴趣,大家凭直觉感到,这次真的逼近真相了。

前边提到过,嘉斯曼案的现场取到不少清晰的轮胎压痕,当时未能确定到底是什么车留下的,但肯定是皮卡或面包车。嘉斯曼案的犯罪现场鉴识人员还测量了轴距。现在看这款三菱Tritton,其轴距与当时现场取得的轴距相当匹配。

至此,两案的探员们才有信心说,这两起凶杀案是有关联的。很可能两个受害者是被同一个凶手杀害。

警方相信,三菱Tritton的驾驶者就是杀害朱莉安的凶手,因为在监控录像里可以清楚看到,朱莉安出现在这条街上的第19分钟后,这辆三菱驶进了同一条街。这个凶手是否在6个月以前还杀害了嘉斯曼?尽管嫌疑车辆的轴距与现场取得的轴距完全吻合,但这尚不能成为关键证据,探员们要返回头在轮胎上再下功夫。

现在捡起前面放下的线索继续跟进,几家主要轮胎经销商说肯定不是他们的轮胎,因此把警方引荐到经营二手轮胎的公司,但依然没有取得任何结果。不过有一个伙计提到,有种从海外进口来的超廉价的轮胎也可以在澳大利亚市面上买到。探员们立刻造访了一家比较大的进口轮胎货仓,向经理提出可否到他的货仓里看看。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两个探员获许走到货仓后看到的第一个轮胎,就是与他们手里照片上压痕完全吻合的轮胎。

经查证,这是一款从2000年开始进口的廉价低品质轮胎,卖出了2000多个,并且只有这个经理的这个货仓在进口这款轮胎。

至此,警方终于拥有可能追踪到凶手的证据了。

8、锁定凶手

2000多个轮胎,对经销商来说并不算太多,但警方逐个梳理这么多轮胎买家的资料显然不现实。所以警方转而梳理700多个三菱皮卡的卖家。即便如此,也需要想出一个可以快速排除无用信息的办法。从监控录像中可以看出,这辆车的一些非出厂配置,比如大的无线电天线、前置探照灯、侧脚踏板、车后尾舱与车同颜色的玻璃等,调查人员就用这些来慢慢筛除,缩小目标圈。

调查人员认为凶手可能居住的区域应该是在市区北面,因为第一具尸体的抛尸地点就在北区机场附近的警察局附近,而第二具尸体也在沿高速公路一路向北的国家公园,接近阳光海岸一带。所以警方的视线集中在从市区一直向北至阳光海岸的大片地区。

事实上,一组探员在赴阳光海岸调查的路上,曾看到过一辆颜色、车型、外部配置都相符的车对向迎面驶来,但当他们掉头回去一路狂追,那辆车已不见踪影。

此时,三菱车行提供给警方一份根据嫌疑车辆特征筛选出来的清单,目标已大幅缩减,其中昆士兰州有160多辆,布里斯班北至阳光海岸地区仅26辆。

经排查,名叫弗朗西斯·斐耶的车主引起探员们的注意。对斐耶先生的调查显示,他不久前曾被控一项诈骗工伤赔偿的罪名,并被控有罪。案件调查过程中警方对他进行了拍照存档,将这张照片与洁辛塔提供的嫌疑人画像进行比对,相似度很高。

探员又驾着一辆民用车来到斐耶的住所,门前远远地就能看见那辆深色三菱Tritton停在车库前的车道上,与监控录像里一模一样。

侦查员反复往返拍照、录像,取得比对资料后,他们终于可以完全自信地说,这就是监控录像里那辆出现在红灯区的嫌疑车辆。

警方马上行动,申请对这辆车的24小时监控。从其活动路线分析,弗朗西斯·斐耶确实驾驶这辆车经常出没于朱莉安被弃尸的地点附近。在一次监控录像里,监控人员发现斐耶锁好并离开车辆后,其副驾驶位置上摆放着一双T-boot工靴。

如果你还记得,在嘉斯曼一案的现场取证中,就曾发现了围绕着嘉斯曼尸体的一串T-boot工靴鞋印。

但是,警方还需做背景调查,以确定斐耶的确是那双T-boot工靴的主人。

不要评价警方办案过于慢条斯理了,这是因为能最终靠近真凶实在来之不易,所有侦办人员都不想还没等收集到足够的证据之前就急于跳到凶手面前,那样做只会因小失大,把整个案子搞砸了。

调查很快有了结果,斐耶早年曾在昆士兰救护车部门工作过,期间健康部曾发给他一双T-boot工作用安全靴。另一路探员在洛克汉普顿监狱也做了背景调查,发现当年斐耶坐牢时随身携带的物品里就有这双T-boot。另外,负责跟踪监控的人员反馈回来的信息表明,嫌疑车辆使用的轮胎正是进口的那款廉价轮胎,花纹与嘉斯曼抛尸现场留下的轮胎压痕吻合。

证据累积起来,已经基本可以证明两起妓女凶杀案是同一人所为,凶手就是弗朗西斯·斐耶。但目前的证据中还差一个小拼图,那就是DNA,警方的数据库里没有弗朗西斯·斐耶的DNA数据。

跟踪监控人员和犯罪现场鉴识人员合作,获取了一个跟踪斐耶时看到他从车里抛出的烟头。烟头被小心提取,进行DNA分析。结果令人兴奋,斐耶的DNA完美匹配在嘉斯曼所穿黑色贴身上衣上提取的DNA。

在把这个DNA铁证正式列为证据前,严谨的探员们找到当时说自己借给嘉斯曼黑色上衣的站街女茹娜,以使得DNA证据在法庭上更无懈可击。

调查结果是,通过指认照片,茹娜也与斐耶打过交道。那还是在嘉斯曼遇害半年之前,茹娜曾被这辆三菱皮卡接走,并在市区以北某处停车,在车的后排座位上进行过性交易。茹娜回忆说,在交易结束后,斐耶突然掏出一副手铐,说自己是澳大利亚税务局的调查员,因她逃税而要逮捕她,并试图铐住茹娜。幸运的是茹娜奋力反抗,终于打开车门,一路狂奔逃走。斐耶穷凶极恶驾车紧追,几次试图把茹娜碾死在车轮下。

调查结果令探员们长出一口气,他们现在知道,斐耶对站街女这个弱势群体的残忍和暴力呈升级趋势,且每隔六个月爆发一次。先是试图撞死茹娜,六个月后杀害嘉斯曼,又六个月后,捆绑并刺死朱莉安。此时距离朱莉安被杀已有三个月了,警方相信已有足够的证据指控弗朗西斯·斐耶谋杀罪。

9、逮捕

对斐耶的逮捕令正式签发了,同时签发的还有对斐耶住所的搜查令。2003年5月7日,早5:30,斐耶在家中被正式逮捕,被带回警局接受讯问。

斐耶显示出惊人的冷静,他没有任何恐慌,而是与警方调查人员做经精确计算过的对抗。斐耶表示他完全理解这个调查是针对数个妓女被害的案件的,也承认他曾多次光顾Fortitude valley的红灯区,但他说原因是担心一个家庭成员经常去那个乱地方,怕她会遇到危险,他是去保护她。

斐耶坚称从未去Fortitude Valley买过春,也不认识嘉斯曼和朱莉安。但与探员周旋几下就忽然不动声色转而承认曾与站街女在红灯区聊过天,曾有站街女跳进他的车,但他就是出于礼貌聊几句而已。看得出,斐耶极度狡猾聪明,他感觉到警方似乎掌握了他在红灯区出没的证据,比如监控录像,所以他迅速作出回应,编出他的确去过Fortitude Valley的桥段以化解警方可能掌握的证据。而且,他知道他被逮捕的时候他的车要被彻底搜查,因此编出有站街女跳进他的车子,这样又消解掉了车内可能被警方找到的被害妓女的证据。

斐耶是相当有心理素质的对手,整个讯问他一直谈笑风生,解释着站街女怎样要给他提供“服务”,而他如何说自己不感兴趣,但出于好奇还问了问价钱之类。

当探员问他是否去过国家公园时,他马上开始意识到,警方很可能也掌握了他曾在那个抛尸地点出现过的证据,斐耶立刻提及他很喜欢水上摩托运动还有钓鱼,因此他常常去深水河岸国家公园那里或垂钓,或玩玩儿摩托艇什么的。

探员们继续在审讯室里跟他斗智斗勇。另一路犯罪现场鉴证的警员们正试图找寻到更多的物证。

现场找到了两双T-boot工靴。两双鞋都被带回到昆士兰警察总部科学鉴证部门做更仔细的分析。很快证实,其中一双鞋底的粘土与嘉斯曼抛尸现场的土完全吻合。在这双鞋上还发现了几个极其细小的血点儿,经过采集和分析证实是嘉斯曼的血。

警方还在斐耶住所的车库里发现了一条船,船尾的引擎和方向舵上绑着绳子,这个绳子经过取样鉴定,与捆绑朱莉安的绳子完全相同,而且尾端也是用金属片做了固定。在其车库的工具箱里还找到了一个剥线用的钳子,这个钳子的前部用于掐线的部分被科学鉴证专家在显微镜下与绳子尾端的金属片掐痕进行了比对,结果完全吻合,这就是那把制作了捆绑朱莉安的绳子的钳子。

最有价值的证据就是凶器了。一把黑色手柄、两面开刃的匕首被找到,其宽度、长度与嘉斯曼、朱莉安受到的刀伤完全吻合。

更多的物证集中起来后,斐耶已经蔫了,他用手不自然地在桌子上滑来滑去,开始喃喃自语,承认了犯罪事实。

斐耶在审讯室交代了全部罪行后,他似乎彻底放松了、放下了。审讯的探员问他:“你现在觉得好点了吗?”他想了想,回答说,“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的,但从另一些意义上说又不是的。我压根儿就不知道这为什么会发生,我怎么了?我以前是个救护车急救员,我用了一辈子去努力拯救别人的生命,但现在我却变成了残害别人生命的那个凶手……”

但,除了他自己,谁又能知道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这次审讯虽然解决了嘉斯曼和朱莉安的凶杀案,但没有从讯问里得到任何斐耶与另两个1998以来被害的妓女有关的证据。那两个性工作者的死亡案件到现在还被列为澳大利亚的悬案之一。

弗朗西斯·斐耶于2005年出庭受审,他被控两项杀人罪,即先后杀害嘉斯曼和朱莉安两人。庭审持续了三个星期,斐耶选择自己不提供为自己辩护的证据,也拒绝了警方向法庭提交对他不利的证据。陪审团结束庭审后退席经过6个小时的考虑,返回并宣布了他们一致的“有罪”判决,两项杀人罪均有罪。弗朗西斯·斐耶被判两个终生监禁,25年之内不得保释。这意味着斐耶最早可能踏出监狱大门的时间是2028年。弗朗西斯·斐耶是昆士兰历史上被成功定罪的第二个连环杀手。

事后所有参与此案调查的探员们都觉得,这是一场艰苦卓绝的调查,但从犯罪现场调查的角度来说,又是一个完美的调查。如果没有警方成功的调查和检控,斐耶毫无疑问会继续残害第三个、第四个……




(作者: 唐晓冬【 澳大利亚昆士兰州警察部犯罪现场鉴证部门的现职高级警员 】,原文刊登于《人民公安》杂志,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各类报刊杂志及天涯、豆瓣、果壳、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


 

13个闻过尸臭的人告诉你尸臭到底是什么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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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影或电视剧中,常可以看到演员们精湛地诠释闻过尸体后的模样,他们大多会做出干呕、不舒服的动作,让观众知道,尸体的味道真的很难闻,但实际闻过尸体味的人真的不多吧?

国外知名网媒《thoughtcatalog》就请来一些实际闻过尸体味的人,透过文字叙述来告诉大家,尸体是什么味道!

​1、尸体的味道,就像臭屁差不多,当然比臭屁更臭一点……

2、尸体的味道,就像是腐烂的肉上滴了几滴香水……

3、 尸体的味道,就像臭鸡蛋的味道差不多…… 

4、尸体的味道,就是当你距离它15米之远都能闻到它那恶心想吐的味道……

5、尸体的味道,就是烂鸡蛋 粪便 厕所里一个月不清理,混杂在一起的味道……

6、 我曾经在寒冷的天气下尸检了好几天,尸体的味道,就像是一百只死老鼠围在你身边……

​7、尸体的味道,是一种强大而恶心的味道,如果要我形容的话,那就是像一个奇臭无比的垃圾桶又放在太阳底发酵了一段时间后的臭味……

8、 尸体的味道,像似狗屎混合着烂肉……

9、我的妹夫死在了家里,我帮忙去善后,顺便打扫卫生,那股尸臭,我无法形容,但是也无法忘记,感觉它能渗透所有柔软的东西,那味道久久无法散去,所以在做大扫除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将所有的东西都丢掉,只剩下几张桌椅……

​10、尸体的味道,就像是凝固的臭水塘,本来没啥味道,但是突然被一颗小石子搅乱了,所有恶心都冒出来了……

​11、要想知道尸体的味道,其实很简单,就是拿一些肉装在袋子里,放在烈日下暴晒三天,然后在加入一条臭鲶鱼,你就知道了……

12、尸体的味道,就像放了很多天的臭尿布……

13、尸体的味道,就像是像厨余垃圾桶……



(翻译:胡老湿,来自悬疑志微博打理人,首发刊登悬疑志微博,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商业使用请联系@悬疑志


 

都市传说:危地马拉重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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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一首歌能让死去的人再次获得生命,很多人会以为这只是在神话、或者小说电影里才会出现的事情,但是,在危地马拉北部的雨林里,生活着一群与世隔绝的土著;几百年来,族中一直流传着一首被人们称作“重生歌”的古老歌曲,不管是意外或者疾病死亡的人,只要听到那首“重生歌”就会奇迹般地死而复生;曾不止有一个人因为这首神秘的歌,重新获得了生命。世界上真的有这种让死去的人再次复活的歌吗?

1、恐怖的歌声

在危地马拉佩滕地区,广袤无垠的原始森林里,有各种各样不为人知的神奇生物,以及无数未向人类公开的自然谜团。生活在幽深丛林里的“纳卡雅族”就是其中之一。

“纳卡雅族”是印第安支族奇布查人的另一分支,他们没有文字,以太阳为崇拜对象,17世纪初,因为葡萄牙殖民者不断压榨,被迫离开自己的家园,迁进了雨林深处,此后的几百年里一直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但是与这个神秘部落有关的传说,却一直长盛不衰,最离奇的莫过于有关“重生歌”的传闻。相传,几百年前纳卡雅族的祖先经过长途跋涉来到这片雨林,他们顽强的意志得到了太阳神的垂怜,从太阳神那里学会了一首可以让死去的人重新获得生命的歌“重生歌”。曾经就有几个当地居民因为这首歌死而复生,其中的两个人至今还健在。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能去纳卡雅族听一下那首可以给人带来生命的“重生歌”成了很多人的愿望,可是,进入森林聆听神歌的人很多都不明原因地失踪,或者死亡,最多的一年里居然有二十二人在此丧生,纳卡雅族人说,活人聆听太阳神的“重生歌”是对神明的亵渎,所以理应得到神歌的惩罚。

随着怪事一件接着一件,这里也有了一个新名字――“地狱与天堂并存的地方”,意思是说,那首歌既能给人带来生命也能夺走人的生命。

2010年,美国汤利本影视传媒公司,准备拍摄一部名为《美洲的秘密》的纪录片,打算用四十集的长度,把南北美洲大陆上的各种神秘超自然现象,作一次系统的记录。在策划之初,危地马拉重生歌就进入了导演波拉茨的视线,为了增加纪录片的真实性,他决定冒险到丛林里一探究竟,为此,他特意邀请了著名民族宗教学者凯瑟瑞加入了他们的团队。

2010年4月26日,摄制组一行人从纽约直飞危地马拉首都危地马拉城,然后租了5辆越野车来到北部的佩滕地区。

在当地,波拉茨找到了曾经死而复生的那两个人。他们一个叫曼努,另一个叫埃南,两人的年纪都在50岁以上。“我要说的只有感谢,如果不是那首神歌使我重生的话,我早就死了。”说起当年的事,曼努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那还是十年前,他和埃南以及另外十几名当地人,去森林里采摘野生的小豆蔻和咖啡豆。因为野生的小豆蔻和咖啡一直是当地人的主要经济来源,所以很多人甘冒危险到原始森林里去采集。曼努一行十几个人刚进入森林不久,就听到了一阵奇怪的歌声,然后忽然有八个人变得诡异异常,瞬间倒在地上昏死了,并很快停止了呼吸。

剩下的人知道致命的危险正在向他们逼近,纷纷向森林外跑去。不久又有五个人昏倒,其中就包括曼努和埃南。幸运的是他们遇到了几名纳卡雅族人,将他们抬到了部落里,好心的长老们为他们举行了求生仪式,并唱了那首重生歌,奇迹出现了,五个人居然很快苏醒……

听完两个重生者的讲述,波拉茨和凯瑟瑞他们迫不及待想去聆听那首重生歌,波拉茨想,他们既然被纳卡雅族人救过,打起交道来自然要比摄制组这群陌生人容易很多,于是提出想要请他们做向导带摄制组进森林。

“那首歌是给死人听的,活人听了会带来灾难!当年我们十几个人,就是因为听到了那首歌,有八个人遇难了。”说起当年丛林里的一幕,曼努的脸上满是惊恐。幸好埃南的态度没有那么坚定,在波拉茨保证他们人身安全,并给予一笔数目可观的劳务费的许诺下,曼努和埃南终于答应了。

2、死亡的地带

2010年5月2日,摄制组一行人在紧张和兴奋中走进了原始森林。森林里荆棘丛生,根本没有路,他们一边砍除障碍,一边艰难前行。越向林子深处树木越密,后来几乎遮住了阳光,地上不时出现颜色体积各异的蛇,树上也有一些不知名的动物,很多人被带着刺的矮树枝划伤。

曼努和埃南一边指引他们前行,一边神情紧张地四处张望,好像随时会发生可怕的事情。

好不容易杂草树枝没那么深了,摄制组刚要休息一下,突然听到一阵奇怪的歌声,曼努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就是那首歌,快……”他的话说了一半忽然停了,波拉茨和凯瑟瑞刚想问这就是重生歌吗?却看到曼努的嘴巴和眼睛都张得很大,样子说不出的诡异,凯瑟瑞碰了他一下,曼努居然应手栽倒,凯瑟瑞急忙抱起他,却发现他已经没有了呼吸!

“快跑啊,那首歌……”看到曼努倒地,埃南彻底崩溃了,转身跑了出去,可是刚走了不到两米却直直杵在那里。每个人都感到了恐惧,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波拉茨大着胆子,一步步走到埃南面前,埃南的脸白得没有一点血色,好像一具死了很久的尸体。

虽然经历了这么可怕的事情,凯瑟瑞处事还算镇定,一把拉过身边的录音师,让他背起曼努先走,然后又来到埃南身边,伸手到他鼻子上一摸,他的呼吸也停止了,难道那首歌真这么可怕吗?在它响起的瞬间就夺走了两个人的性命!

所有人都陷入了惊恐当中,凯瑟瑞从没有见过这种事,但他知道马上离开这里是最好的选择,于是急忙催促所有人尽快离开。一名摄像抱起埃南,向来时的方向跑去。

此时,背着曼努的录音师已经先走了,但是凯瑟瑞却没看到他的影子,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他应该走不出视力范围,没有时间想更多的事情了,眼下最重要的就是先离开这个地狱般的地方。但是在大树荆棘里行走非常困难,凯瑟瑞拿过砍刀,在前面开路。

“快看那是什么?”忽然有人看到前面草丛里有东西,凯瑟瑞万分戒备地走了过去,发现草丛里卧着两个人,是曼努和录音师,听到有人来了,录音师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凯瑟瑞翻过录音师的身子,他的脸已经变得和曼努埃南的脸一样惨白,而且没有了呼吸,他居然也遇难了。看到刚才还活生生的人现在却变成了一具死尸,一名女场记双手捂着脸绝望地哭叫起来:“我不想死,我要离开这里!”

波拉茨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世界上真的有这种既可以杀人,又可以救人的歌吗?太不可思议了,“大家不要怕,我们要赶紧离开这里……”他的声音颤抖起来。

凯瑟瑞想到了用卫星电话向外界求助,他马上打开背包,取出电话,可就在这时,那个可怕的歌声再次传来了,又听到了“重生歌”,所有人都尖叫一声,有的躲到了树后面,有的抱头蹲在地上,但那歌声很快就停了。

凯瑟瑞从树后面出来,要大家快走,却发现刚才哭叫的那名女场记一直蹲在地上没有起来。摄制组的成员都成了惊弓之鸟,有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让他们的心狂跳不已。波拉茨站在女场记前面,俯身一看,只见她的脸色惨白,嘴巴张开,显然遭遇了不幸。

波拉茨一把抱起她,大声叫赶快离开这里,可是他刚走了几步,就转过身,对凯瑟瑞说:“我感觉……”只说了三个字突然倒在了地上。看到连波拉茨也出事,凯瑟瑞脑子轰地一下,没等他想太多,突然听见有人说:“你身后,快看……”凯瑟瑞急忙转身,一群赤身裸体的土著出现在他眼前,土人嘴里说着什么,然后一哄而上将他们抬起来,面对这些土人凯瑟瑞他们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结果摄制组里没有出事的人都被抬起来,一直被土著人送到了雨林外面,土著人语气严厉地说了几句话,然后回去了。

他们都听不懂土著语,但好像是不让他们再来了,可是遇难者的遗体还在林子里。凯瑟瑞知道即便再回去他们也不是土著人的对手,只有先找人帮忙。不久,他用卫星电话叫来的警察赶到了,不过他们都说要强行进入部落肯定会和土著人发生冲突,必须请示上级。凯瑟瑞无奈之下只好先跟着警察回去。

3、自然的奥秘

第二天,一个所有人都想不到的奇迹出现了,在雨林里遇难的人除了埃南和曼努以外,居然都完好无损地回来了!

“重生歌真的太伟大了,我们都是被它救活了!”重生之后的波拉茨兴奋得忘乎所以,他说,他们醒来的时候几名年老的纳卡雅族人嘴里唱着重生歌,围着他们跳舞。看到他们醒了就立即把他们赶了出来,但是谁也不知道埃南和曼努是不是也被救活了,他们都没见到这两个人。

虽然经历死亡,但这更激励了波拉茨和凯瑟瑞,波拉茨想,如果能把重生歌这个神话般的事情,加上自己的亲身经历加进他的纪录片里,一定能震惊世界。当天下午,他就去警局,要求警方进雨林寻找失踪的曼努和埃南,警方推诿说,雨林面积太大搜寻困难,而且容易与部落的人冲突,要先请示上级。

从他们口里,波拉茨得知,一个叫雷诺的人曾经做过考古队的向导,多次深入雨林都没有出事。在警方的帮助下,他找到了雷诺,预付了一笔丰厚的劳务费之后,雷诺答应带他们前往雨林,并保证不会出事。他说,要避过危险,就要从不远处的一座小山后面进入雨林。最后商定由波拉茨和凯瑟瑞他们三个人去。

雷诺还要他们准备了一大堆药品和肉类食物,说是给纳卡雅族人送的礼物,最后驱车来到那座山坡前,山后就是大片的森林。他们进入森林不久,就看到了一条小河,河边是几十座巨大的草棚,雷诺说这就是纳卡雅族的营地了。

几名赤身裸体的纳卡雅族青年正在向一个大坑里扔着一捆捆乱蓬蓬的树枝。看到雷诺他们显得很高兴,一会儿一个身上搽着深红色颜料的人带着一群族人走了过来,他就是族长,他们好像和雷诺很熟。凯瑟瑞被带进了一座草棚,向里面供奉的神像参拜。草棚里除了几座木制的神像,就是一座用干草和泥堆起来的长方体,类似床。族里很多人患有疾病,雷诺每次来的时候都给他们带来药品、食物,所以很受族人的欢迎。

凯瑟瑞想出去看看,趁着族人们翻看礼物时候,拉着雷诺悄悄溜出草棚。他们刚出来就被坑前的几名青年吸引,他不明白这些人将那么多树枝泡进水里用是来干什么,雷诺过去询问了一番,才知道原来水里有毒,浸泡树枝是用来毒杀猎物的,凯瑟瑞觉得树枝的颜色很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他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观察重生歌救人的办法。

回到草棚,他假装呆立一下,然后仰天摔倒,眼睛大张,波拉茨不明白他怎么又受到了重生歌的惩罚,急忙让雷诺请求族长救人,族长想了想,然后让所有人都出去,找来几名长老,把凯瑟瑞抬到了那座土台上,围着他跳舞嘴里哼唱着那首神秘的重生歌。不久,凯瑟瑞突然坐起来,手里居然抓着一条长长的深红色蜈蚣,不顾众人的拦阻,跑出了草棚。波拉茨见他果然又被救活了,凯瑟瑞却告诉他,他现在已经差不多知道了重生歌的秘密。

翌日,凯瑟瑞在实验室里,检测出了从泡树枝的坑里带来的水,和那条蜈蚣都含有剧毒。他用小白鼠做了实验,发现蜈蚣正好是水里剧毒的克星。此后他又去雨林调查了几次,并见到了曼努和埃南的尸体,凯瑟瑞觉得这正好证明了他的推测。

半个月后,凯瑟瑞宣布已经破解了重生歌之谜。所谓的重生歌就是中毒与解毒的过程;首先,纳卡雅族人用一种纯天然的毒素掺入水中,来浸泡新鲜的树枝,然后把这些树枝分散放置在雨林里,只要有人畜被这些树枝刮伤,两三分钟之后就会毒发,会致使人面部肌肉紧缩,停止向颅内供血,自然会出现面部器官张开,脸色惨白等形状;尔后迅速进入呼吸间歇性暂停和假死状态,类似于休克。

加上纳卡雅族人一旦发现东西进入陷阱,就会齐声高唱他们的所谓圣歌,也就是外人称的重生歌,向神明表示感谢。这同样起着惊吓猎物的作用,加快中毒者的心跳、神经紧张促使毒发;摄制组进入雨林时,很多人被带毒的树枝刮伤,又听到了歌声,拥有可怕经历的曼努和埃南心跳马上加快,最终毒发,看到两人惨死,又听到了歌声,其他人也相继出事。

那天所有出事的人都没有穿外套,所以很容易被树枝刮到,凯瑟瑞和另外几个人因为穿了外套幸免于难。凯瑟瑞推测,如果中毒的人少,惊动不了族人,那么伤者肯定会被野兽蚕食,这就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在这里失踪的原因。

族人来取猎物时,发现中毒的是人,而且还没有被野兽咬伤,就会带回供奉神明的草棚,放到土台上,土台里饲养的蜈蚣就会出来咬破中毒者的皮肤,排体内的毒液,正好与树枝上的毒液相互抵消,最终使人“复活”!而族中的长老们会唱起圣歌向神明祈福,致使被救者以为是他们的歌救了,就有了以后重生歌的称呼。

凯瑟瑞用白鼠做了实验,发现这种奇怪的毒素如果在体内出现两次,用什么解药都不可能治愈了,这也就是为什么曼努和埃南没有被救活的原因。不过,他始终不知道这种毒素是怎么样产生的,他相信未来的科学家们一定会将它用到医疗上,并造福人类。大自然真是一个充满奥秘的天堂,她制造出了千奇百怪互相克制、互相依存的动植物……



(作者:小蒙,原文刊登于《知音海外版》, 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各类报刊杂志及天涯、豆瓣、果壳、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


 

澳大利亚奇案:雾蓝号谋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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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宗发生在澳大利亚昆士兰附近海域的离奇案件,很多当年参加侦办这宗案子的侦探和犯罪现场鉴定专家现在都还在这个领域工作,我和其中不少也大都认识。我曾问过他们有关这宗案子的情况和他们对成功破案以后的感想,他们告诉我,凶手对警方的证据完全不屑一顾,坚决不认罪。检控最终能成功将凶手定罪,相当大程度上依赖于警方犯罪现场鉴定部门收集并提供的证据,在一场谎言和证据的较量中,警方这次完胜。

1、凌晨求救的游艇

凌晨3点左右,SES(State Emergency Service)的救援船被紧急呼叫去营救一个据说是遇到某种险情的船只。

救援船进入出事海域以后发现,因为远离海岸,海面上漆黑一片。救援者打开探照灯四处寻找,找了半个多小时才隐约看到一条名为“Misty Blue”(雾蓝号)的私人游艇在海平面上凄凉漂荡,游艇上一点灯光都没有,没有领航灯或警示灯,对于游艇来说这挺古怪的。

探照灯的光线在这艘游艇上扫来扫去的时候,一个身穿白色毛衣的女士进了大家的视野。救生员们都吓了一跳,这个女士默默坐在游艇尾部,没有大喊大叫,也没有慌慌张张,只用手臂遮挡住突如其来的强光,困难地试图睁开眼睛。

一名救生员向她喊了一句:“女士,你还好吗?”女士完全没有回应。他又问:“是不是有什么紧急状况啊?”这才听到女士弱弱地回答:“是的。”

救援船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将两船并好,一名昆士兰医疗救生员鲍勃·罗杰斯(Bob Rogers,Queensland Ambulance Service)第一个跳了过去。鲍勃首先问女士发生了什么事。女士回答说一定是有人登上了他们的船,而且她自己的头被狠狠袭击了,但并不确切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因为她昏过去了,她叫帕崔莎·拜尔斯(Patricia Bayers)。

鲍勃沿着木阶梯走下船舱,船舱并不大,走下去后中间通道左右两侧各有一个单人床。电筒灯光从右扫到左,鲍勃赫然看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躺在左侧的床铺上!

男子半裸的身上、头上、靠床铺的墙上……光线所及之处皆是血。令人吃惊的是,男子意识清醒。鲍勃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说有人登上了船,听见女士的尖叫声,他从床铺上跳起来要出去,头不知撞到了什么,血流如注。严重受伤的这名男子是53岁的约翰·阿斯奎斯(John Asquih),帕崔莎·拜尔斯是他的妻子,46岁。

救援人员马上呼叫指挥中心,不久“雾蓝号”被拖回海岸。

2、约翰头部是枪伤

船一到岸,约翰夫妇就马上被急救车飞驰电掣送往昆士兰亚历山大王子医院(Prince Alexandra Hospital)。警方的调查人员也接踵而至。高级警长巴理·布里恩(Barry Bullion)来自医院附近辖区的地方警局,负责跟进这起事件。

夫妇两人看起来很疲倦,但很平静,也配合警方调查,只是两人看上去都有点儿困惑和不知所以,似乎完全不知道在海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他们接受医疗救治的过程中,巴理尝试与两人进行初步沟通,试图大致还原海上发生的海盗事件。帕崔莎告诉警察,他们的船在前一天下午驶离莫屯湾小岛(Moreton Bay Island)以后,在向布里斯班(Brisbane)航行的过程中忽然抛锚,船只无法行进。

天色已晚,夫妇两人决定停在那里下锚过夜。两个人度过了一个蛮浪漫的夜晚,约翰做了BBQ烧烤晚餐,两人喝了两瓶红酒,之后一起入睡。之后她所能记起来的就是她躺在游艇前甲板上,约翰满脸是血跪在她面前呼喊,大声问她还好吗。她神志不清地爬起来,和约翰回到船舱,然后她看着约翰不停地通过电台呼叫求救,努力了1个半小时,直到最终SES派出救援船。

与此同时,医院的另一边,医生在对约翰头部伤的处理中发现,这并非是碰撞或重击伤。医生表情严肃地告诉赶来的警察,这是枪伤!

听闻此言,巴理·布里恩开始重新打量这对夫妻,这两个人却不约而同大笑起来,异口同声地表示这太荒唐了,无论如何都绝无可能。而接下来约翰经过X光等扫描检测,证实了医生的判断,在他头骨里深达7厘米的地方发现了子弹碎片。

显然,有人曾朝约翰头部开枪,事情的性质陡然转变,这已经是个murder(谋杀案)调查了。

3、变化的口供

重案组探员戴维·休斯顿(Dave Houston)和他的拍档此时接手了这个谋杀案件的后续调查工作。他们来到亚历山大王子医院时,急切地希望重新向帕崔莎了解一下船上发生事情更具体的版本。蹊跷的是,他们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帕崔莎了,她没有通知任何人就离开了医院。

对探员来说,最紧要的就是先找到帕崔莎。

这时,在警方的初步判断里,有(且只有)两个theory,一是有人登上了这对夫妇的船,袭击了帕崔莎,然后朝约翰开了一枪;另一种情况是,船上从头到尾只有两个人而已。

就第二种情况来说,这对夫妻的其中一个在船上偷偷藏了一支枪,这个人可能是约翰自己,也可能是帕崔莎。这是否成立需要警察的继续追索和求证。

帕崔莎是警方关于此案的唯一证人。探员们赶到夫妻俩共同的住宅时,帕崔莎并不在家。就在他们满腹狐疑帕崔莎可能会去哪里时,医院打来电话,帕崔莎又回到医院了。探员火速赶回医院,见到帕崔莎表情平静地坐在医院的咖啡厅里。探员们坐下来问询到底船上发生了什么。

这次警员得到的情节是这样的:他们夫妇正在熟睡时,帕崔莎忽然听到有海盗登上了他们的游艇,海盗首先袭击了约翰,继而朝他的头部开了一枪。这显然不是帕崔莎第一次被警方询问时曾经说过的版本。

这么重要的细节,帕崔莎为何没在第一时间向警察透露?这自然引起了探员的怀疑。

4、帕崔莎的三支枪

探员问帕崔莎当时船上是否有枪支,帕崔莎断然否认。探员接着问,她是否在其他地方拥有枪支,帕崔莎回答,现在在他们的家里她拥有两支枪,还有一支在她的一个小店铺里。征得帕崔莎的同意,探员们来到他们夫妇家中,检查了帕崔莎提到的两支枪,一支是小口径来福气枪,另一支是点二二口径带瞄准镜的来福枪。

探员回忆说,当时帕崔莎态度非常配合,愿意协助警方的任何调查,没有丝毫焦虑或不安。探员带走这些枪的时候,她完全没有异议。

帕崔莎对这两支枪的解释是,她在院子里养了很多宠物鹦鹉,常有野猫袭击她的鸟,所以她需要用枪打这些野猫。随后探员跟随帕崔莎来到她的那个小生意铺面里,这是个位于海边的售卖快餐热饮的移动式小店,由约翰和她共同拥有。探员在帕崔莎的指引下找到了藏在柜台下面的长筒散弹枪。

得到这3支武器后,探员依程序问帕崔莎是否自愿同警察返回警局,回答问题,并将整个口供过程做影音录制。帕崔莎的回答是“不同意”。但她仍然愿意回答探员感兴趣的任何问题,只要是在私下进行,她不希望有任何东西被警方留存。

探员又问帕崔莎是否愿意接受犯罪现场鉴定部门的专家来对她的手部进行一个取样程序。这个程序是要通过在某对象手部取样,以检测手部是否残留弹药粉末,藉以显示该对象是否短时间内曾开过枪。

澳洲的刑侦部门称此程序为GSR检测(Gun Shot Residue)。在西方司法环境里,警方没有权力强制嫌疑人做这个检测,这也包括DNA取样、血液取样等等。

所以探员依法告知帕崔莎,这是个自愿检测,她有权拒绝。但警察希望她能给予配合,因为这不仅是帮助警方的调查工作,如果帕崔莎与约翰的枪伤完全没有关系,这个检测也能帮助她洗脱嫌疑。

帕崔莎表示了拒绝。她说暂时不想再谈关于船上的事情,她只想和她的丈夫在一起。

探员无奈,只能送她回到医院。

5、犯罪现场鉴定警员走进犯罪现场

在这个问询艰难进行的过程中,Misty blue号游艇已经被警方界定为犯罪现场。

犯罪现场鉴定部门的警员进入船舱,两个单人床铺向内合并,在船舱入口开始向里形成一个倒“V”字形。“V”字形地面上的一块地毯上,可以看到大量已经干涸了的血迹。左侧床铺上,警员看到大量喷溅形成的血液(Splash pattern)。右侧床铺的枕套上,有几块面积较大的凝结了的血块,对血块的进一步观察,警员找到了埋于血块中的一个弹头碎片。在约翰使用的床铺斜上方的墙面上,警方也找到了一块子弹头的碎片。

这些弹头碎片,加上在约翰头部取出的弹头碎片,被一起送到了昆士兰警察总部———科学鉴定部门的弹道鉴定小组(Ballistics Unit)。

弹道鉴定组警长韦恩·博奈特(Wayne Bennett)是接到这个鉴定任务小组的专家。因为笔者曾在这个部门实习,所以有机会与这些专家们探讨过弹道鉴定过程乃至这个案子具体使用的鉴定技术。

韦恩介绍说,因为这个弹头有极其少量的镀金材料,因此他初步认定这个弹头是被一把点二二口径的来福枪发射出的。

韦恩用起获的帕崔莎的点二二口径来福枪向水箱里试射了一颗子弹,并将子弹收集回来与在犯罪现场收集的弹头进行显微镜比对。很不幸,因为从游艇和约翰头部收集的弹头过于破碎,弹头完全变形,找不到可以比较的痕迹,无法做比对。

这个实验使得警方在帕崔莎住所起获的点二二口径带高倍瞄准器的来福枪无法被圈定为谋杀案使用的枪支,当然,目前也无法排除它是凶器的可能。

6、约翰没有见过点二二口径步枪

与帕崔莎的点二二口径来福枪一样,她提供给警方的“海盗袭击”版本,在此阶段一样无法被证实为真,又或为假。

重案组探员戴维·休斯顿从没听说过莫屯湾(Moreton Bay)海域有过海盗,然而因为这是证人的证言,警察的职责是去证实它或者否定它。

对整个船体的搜查证实,船上没有丢失任何财务。船上的广播通讯系统完好无损,有一套钓鱼装备、一个BBQ烧烤炉,约翰的钱包也在,里面的信用卡等等什么也没丢。如果是海盗袭击,按常理分析一定是要盗取抢劫什么东西。

那么,如果理论上还有一种帕崔莎与此无关可能性的话,就是约翰自己射杀自己。但这种可能性低到正常人难以接受。射出这种口径子弹的枪是一把长来福枪,约翰的中弹部位在额头上方,在没人协助的情况下几乎不可能手持长枪对准自己并射击自己的额头上部。

至此探员们开始谨慎地思考帕崔莎射杀丈夫约翰的theory了。

可能的情形是,由于某种原因导致船上发生了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最终因某种原因导致帕崔莎持枪射杀约翰。

来自医院的一个好消息是,约翰的伤情已经恢复到可以配合警方调查的程度。探员们赶到医院,首先将一把从帕崔莎那里起获的枪给约翰看。他很快认出,这是那把藏在快餐店柜台下面的散弹枪。

约翰接下来非常顺利地认出了那把来福气步枪。但他对点二二口径带高倍瞄准镜的来福枪非常困惑和陌生,反复摆弄把玩后认定从没见过这把枪。

戴维问约翰为什么那么肯定,他说:很简单,他家里的点二二口径步枪没有这个高倍瞄准镜。

这个回答立即让两个探员脑海里升起了新的怀疑。

7、来福枪从何而来

探员认为已经是时候向约翰提出警方正在求解的theory。探员告诉约翰,警方初步认为是帕崔莎向他开的枪。

约翰完全震惊,当即给予彻底否定。坚定地相信绝对是有人偷偷登上了他们的游艇,袭击了他和帕崔莎。

转回头看看警方目前所掌握的情况的脉络。

游艇上发生离奇枪击案,约翰被一把点二二口径的来福枪射出的子弹击中额头。船上两人均声称开枪者是登上他们的船的海盗,但警方基本排除海盗登船的可能性,也已基本排除了约翰自己开枪的可能性。所有的怀疑集中在他的妻子帕崔莎身上。

引起警方关注的核心不是来福枪的口径,而是约翰认不出这把枪。

接下来,探员对这支枪的来源进行了追踪。经过查实,这支枪采购于位于昆士兰南部小镇滨丽(Beenleigh)的一家枪店。

有意思的事情出现了,昆士兰政府枪支管理网站有据可查的信息表明,这把枪的实际购买时间是约翰被救护车从码头紧急送往医院的那天下午。

探员马上前往滨丽找到这家枪店,核对了购买枪支的发票等证据。购买枪支的人是帕崔莎·拜尔斯。枪店经理回忆说,帕崔莎先是预付了100多元购买了这支枪,她点名要购买点二二口径不带瞄准镜的来福步枪。然而当时店里只有唯一一支枪是带瞄准镜的。最终帕崔莎表示决定要它,回去会把这个瞄准镜拆掉。经理还记得,帕崔莎称她要去找个自动柜员机取些现金,再回来付清这把枪的余款。

得此信息,探员马上回去申请了针对银行的搜查令。澳洲的银行系统只有在法庭授权搜查令(Warrant)以后,才有义务向警方提供私人账户的流水信息。

银行对账单显示,帕崔莎购枪当天在枪店所在路对面的一个自动柜员机取出了购买这把枪的现金。

至此,探员脑海里的一个问号解释清楚了:帕崔莎在重案组探员赶到医院时不知所踪,后来又忽然返回医院,这段时间,帕崔莎去了滨丽的枪店,购买了后来探员在他们家里起获的来福枪。

帕崔莎显然非常清楚,警方会搜查他们的住所,会带走并仔细检查他们所拥有的枪。

8、寻找第四支枪

好了,这意味着警方要找第四支枪,那支他们夫妻俩原来拥有的点二二口径来福枪。

水上警察(Water Police)开始介入协助此案的调查。他们兵分两路,一路开始了解出事当晚出现在此海域附近的任何船只;另一路人马来到出事地点海域,开始潜水试图寻找那支涉案枪支。

警方认为,这把枪有可能被帕崔莎在救援船赶到他们所在位置之前抛进了海里。

但遗憾的是,由于那个海域的潮汐起伏,洋流方向不确定,水警警员无法找到这把枪。

 寻找支持推理的合理动机

回过头再看看这个帕崔莎试图谋杀亲夫的theory,警方需要找到一个合理的动机来解释他们的推理。

第一步,看看他们夫妻关系到底如何。高级探长吉姆·布莱恩(Jim Bryan)说他遍访这对夫妇的亲戚朋友,大家众口一词称他们夫妻关系和美,他们的生意也没有任何问题,是开心的一对儿。当然,他们还没有注册结婚,但没有经济压力,没有过口角,朋友亲戚都毫不怀疑他们很快就会正式注册结婚。

笔者插一句题外话,澳洲的司法是承认事实婚姻的,这种承认体现在包括继承权认定、离婚财产分配、家庭暴力的责任承担等等法律层面,所以对于如约翰和帕崔莎这样一起同居若干年的男女来说,结婚确实就是一个仪式,法律业已承认两人的婚姻事实了。

这确实让警方对早前的理论产生了些疑虑,但他们回过头仔细过了一遍所有的证据:船上喷溅式的血液、女方漂移不定的口供、离开医院购买相同的枪支等等,都指向着这个完美的妻子,帕崔莎。

接下来是关于这对夫妻背景调查的第二步,调查二人的财产状况,如果约翰死亡,谁会是受益人。因为约翰还活着(谢天谢地),所以这个调查异常简单。约翰只有一个死亡保险的保单,这个保单的受益人是他此前婚姻里的孩子。探员很快从保险公司取得了这份保险单,发现保单的受益人已被改动,帕崔莎变成了约翰意外死亡保险赔偿金的唯一受益人!意外也不意外。探员又查看约翰名下所有其他保险注册,发现除了这份死亡保险以外,近期还突然增加了四份完全一样的约翰的死亡保单!

探员们带着这些保单文件来到医院,向约翰展示了所有的应该是约翰本人签署的保单,但约翰毫不迟疑地表示,没有一份是他本人的签字,全部是伪造的。探员问他,谁会模仿他的签字给他增加死亡保险,约翰不相信任何人会对他做出这样的事。探员直截了当地问,“你觉得会不会是帕崔莎干的?”约翰马上摇头坚决否定,在他看来这是完全荒诞的推测。

这五份保单加在一起的总赔偿金额是27.5万澳元(这笔保险金在澳洲能买一套普通的townhouse,即3层左右、独门独户、前后有私家花园及车库或车位的联排住宅,也是一份体面工作所能积累下来的养老金总额———编者注),受益人全部是帕崔莎。显而易见,如果约翰不幸意外死亡,帕崔莎会在经济上大大受益。但警方如果想证明帕崔莎是这些保单背后的人,首先要有确凿证据证明这些签名是伪造的。

9、笔迹鉴定及之后的惊人发现

葛莱格·玛海因(Greg Marheine)是昆士兰警察总部技术科学鉴定科文件鉴定方面的专家,我有幸听过他的课。在课上他曾说,签名不是简单的书写,它是一个复杂综合的个人书写习惯,持笔姿势,用笔力度等等诸多方面的组合作品。任何尝试伪造签名的人,都会要千方百计地模仿签名中图形化的部分,比如说转笔、圈圈儿、笔锋甩开的力度方向等等。他对约翰本人签名与伪造签名进行仔细比对,认为有的地方极其不自然。伪造者完全失败的地方就是,失去了本人签名的书写的流畅。这是因为伪造者用笔时笔尖的接触点始终在纸上着力均匀,仔细小心地画签名,显微镜下可以清楚观察到停顿和犹豫。总之,经过专家的综合比对鉴定,警方可以得出结论:所有签名均系伪造,且出自同一人。

警方相信,这个人就是帕崔莎·拜尔斯。这个认定不仅因为警方发现所有的保险公司对约翰的死亡保单确认函都寄往了帕崔莎私人拥有的邮政信箱,还因为一个更惊人的发现。

通常当一个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申请办理死亡保险的险种时,这个申请人必须要去某一个地方诊所,并在那里做一些必需检测的项目。探员们在保险公司约翰的文件中查到这个医疗诊所,并马上赶到那里。仔细查阅当天的预约检查记录时,探员发现根本没有约翰·阿斯奎斯(John Asquish)的记录,唯一与这个名字相近的记录是琼·阿斯奎斯(Joan Asquish)。在英语国家里,Joan通常是一个女性名。Joan那天做了一个保险公司要求的血液检测,并得到了一个血液检测的结果证明文件(Blood test certificate)。在这家诊所留存的这个证明文件的拷贝文档清楚显示此文件是给Joan核发的。

然而,保险公司那里同一份文件的拷贝件却变成了John。这不需要专家鉴定就能轻易看出,寄给保险公司的血液检测文件已经被篡改了。探员拿着含有帕崔莎照片在内一共数张年龄相仿女性的纸给诊所相关工作人员看,她毫不犹豫地指着帕崔莎的照片说,这就是当日来做血液测试的Joan。

10、找到直接证据点二二口径步枪

至此,帕崔莎谋杀约翰的间接证据慢慢堆砌起来,然而警方还是没能找到直接证据———那把点二二口径的步枪。

可谓老天有眼,这个困境被一个孩子无意中打破了。这个12岁的孩子在家附近的布里斯班河边钓鱼时,偶然发现草丛中的一个木质枪托。孩子拿给爸爸问是什么宝贝,父亲刚好也懂行,立刻看出这是一个点二二口径步枪的枪托。

看得出枪托是被锯掉的,孩子的父亲马上联想到最近电视上关于此案的报道,尤其是他知道有水警正在某海域潜水寻找一把点二二口径的步枪,于是马上报警,将这件重要的证据转交给警方。

这显然是极其重大的突破,警方可能找到了最直接的证据———谋杀时用的枪。

从枪托被锯掉的事实上看,有可能枪管也被锯掉了,要证实这个theory,首先要找到枪管。探员安排水警在发现枪托的河岸边反复潜水寻找,探员戴维后来说,其实当时他没有抱太大希望,毕竟布里斯班河水流湍急,又事隔多日,潮汐涨退多次。事实再次证明,老天也希望作恶者得到应有惩罚,一名水警在水下摸索了不到40分钟,就冒出水面,高高举起一个被锯下来的点二二口径枪管。

戴维兴奋地一拍大腿,哦耶!这就是我们要找的宝贝!

11、警方期待的检测结果

这个枪管被送进昆士兰警察总部科学技术鉴定中心弹道鉴定小组做技术鉴定。弹道专家、警长韦恩·博奈特(Wayne Bonnett)仔细检验这个枪管的剖面后,认为这是一把来福枪改制成的短枪,也就是Sawn off gun。什么是Sawn off gun呢?就是一个来福步枪的主体部分,全部弹仓,击发装置都在,但枪管被锯掉了。

韦恩说,从枪管截面的端口可以看到,锯断的过程极不专业,断面参差不齐,部分枪管的金属部分挤压了中间的弹道部分。韦恩判断,那把与这支枪管原本一体的Sawn off gun的枪管部分想必也定是参差不齐,弹道的枪口部分严重变形。这很可能是从约翰头部取出的子弹碎片,以及现场各处收集来的子弹碎片如此变形碎裂的原因,子弹高速射出后在出口处被参差不齐的金属片拉扯了一下,随即破碎成若干片。

韦恩说,朝着约翰头部近距离开枪居然没有置他于死地,也一定是因为枪口的锯截面使子弹射出后改变了方向,同时大大降低了速度和冲击力,没有深入他脑部致命位置。

如果枪被帕崔莎加工成短枪,一定要有个场所来做这件事。戴维申请了搜查令,来到约翰夫妇家里,他们的车库里有一个很专业的工具房。里面很干净,但仔细看操作台下面,一个装垃圾的小簸箕里残留了少量的类似木屑的东西。

这些木屑被小心提取,与少年在河边捡到的枪托一起送到昆士兰警察总部科学技术鉴定部门。木材方面的高级专家盖瑞·豪泊威尔(Gary Hopewell)得到样本后,首先在枪托上切下极薄的薄片,放在一种化学溶液中浸泡后染上紫色,做成玻璃切片后放到高倍显微镜下进行仔细分析。盖瑞说,木材样本就像人的指纹一样,每一树种都会有自己特定的纹理。这个纹理可以被电脑翻译成一种数字组合,在地球植物的数据库里将这种物种的数字信息输入后进行比对寻找,可以轻易确定是什么树种。

这个案子里,这个枪托被确定是由一种来自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北部的特殊榉木品种制作的。盖瑞最后可以完全肯定,现场的木屑与枪托是完全相同的木种。这完全符合探员们的心理预期,也是警方期待得到的检测结果。

12、一切尘埃落定了吗

警方掌握到的所有证据达到目前的水平时,重案组戴维探员已经可以基本描述整个案发过程了:帕崔莎在约翰专心准备这次海上之旅时,偷偷在工具房将他们共同拥有的那把点二二口径的来福枪锯掉枪管和枪托,趁约翰不注意把短枪藏在船上某个角落。他们早就计划好要在那个周末出海,所以帕崔莎计划一切将在那个周末解决。确定丈夫睡熟后,取出事先藏好的短枪,站在船舱入口处,朝约翰头部近距离开枪。一切结束后,她回到前甲板坐下,也许开始盘算如何处理尸体或报警。可没过多久让她魂飞魄散的情况突然发生,约翰忽然满脸是血走出船舱,大声喊着她的名字。一切都进行得非常完美,唯一的差错是,约翰没死。

警方正式逮捕了帕崔莎·拜尔斯。她被警方控以一项谋杀未遂罪(Attempted murder),一项造成他人身体严重伤害罪(Grievously bodily harm),一项有意图造成他人身体严重伤害罪(Grievously bodily harm with intent),一项非法伤害他人罪(Unlawful wounding),十一项伪造文件罪(Forgery)以及十一项伪造他人签名罪(Uttering false document)。

当这一切似乎尘埃落定时,探员把掌握的证据陈列给约翰过目,他仍然难以相信他深爱的女人会要谋杀他。帕崔莎被正式逮捕后,预审法庭检视过所有证据后拒绝了她的保释申请,她不得不呆在监狱里等待正式审判。

帕崔莎被关进监狱的两个月后,约翰对他亲密爱人的信念终于开始动摇。他回忆起了一次古怪的事件,他们一起照顾生意的很平常的一天,午饭后约翰毫无原因突然感到头痛,身体不适,异常困乏,几乎失去意识。他记得自己跌跌撞撞撞到了身边不少东西。他去找自己的医生做检查,尿检结果是,他体内含有大量的几乎可以致命的安定镇静剂(Valium)。这件事蹊跷之处在于,他没有吃过任何药物,也没去过医院,接受过任何注射等等。将这些事联系起来看,可以认定是帕崔莎在他的午餐里下了毒。

这种崩溃对约翰来说痛苦且难以接受,他不得不重新审视他们从相识到相爱,这一路貌似恩爱的生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还有哪些他不知道的阴谋,什么时候开始他最信赖的爱人着手计划对他的谋杀。

帕崔莎预谋杀害约翰的案子在法庭经过足足两个星期的审理,最终帕崔莎在法庭上被认定有罪,随后她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3年之内不得保释。

澳洲司法系统的设计是:在不准保释的年限结束后,被判有罪者可依法申请保释。当事人需要在申请里说明自己出狱后不会再犯罪,同意所有保释条款的要求。如果经过批准给予保释,即有条件释放,就可以返回社会,正常工作生活,但要定期向保释官报告,定期接受尿检等等。

凶手落网,看起来事情终于告一段落。不幸的是,写到这里还没有到结束故事的时候。

 更恐怖的谋杀被揭开一角

就在警方以为调查可以盖棺定论的时候,帕崔莎从前家庭的一个成员打电话向警方提供了一个线索。对此线索的初步跟进让警方瞠目结舌,不得不重新看待这个女人。

这个线索让一个隐藏更深更久的谋杀案被掀开一角,约翰以外还有受害者倒在了他的前头。

给警方打电话的女子自称父亲多年以前离奇失踪,他在失踪前曾与帕崔莎·拜尔斯共同生活了相当长一段时间。这位女士因为看了电视上关于约翰案的报道,重新对父亲的失踪产生了怀疑,并高度担心父亲的生死。女士还告诉警方,父亲的车子、房子等一切财产都被帕崔莎紧紧控制。

负责侦办谋杀约翰未遂案件的戴维·休斯顿接手了这个线索。初步了解后,很快厘清了帕崔莎和爆料女子失踪父亲的关系。男子名叫卡尔·高特根斯(Carl Gottgens),1990年7月6日失踪,杳无音信。卡尔失踪前与帕崔莎共同生活8年,与她同约翰的婚姻状况类似,是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子女们在父亲失去联络后,致电帕崔莎询问父亲的去向。帕崔莎说卡尔去泰国会泰国女友了。当时帕崔莎情绪极为激动,不停地哭泣,看上去完全无法接受卡尔不告而别的分手方式。

关于卡尔要去泰国会女友的事,卡尔的老板、Norfolks Island船运服务公司的总裁罗斯·罗伯茨(Ross Roberts)有印象。那是1990年7月3日,他顺路载卡尔回家时卡尔说要去泰国见在网上认识的女友,计划请两个月假,回来后马上上班。罗斯送他到家,卡尔下车前还在车里和罗斯坐着聊了一会儿。卡尔向罗斯预支了1000澳元薪水,两人达成口头协议,等他回澳洲后分期偿还或从他回来后那个月的工资里扣除。

这是罗斯最后一次见到卡尔。两个星期之后罗斯收到一封卡尔寄来的用打字机打印的辞职信!信中说他不打算回来了,他和泰国女友相处得非常之美好,在泰国已经购置两人共同居住的房产。卡尔在信中还特意提到,如果罗斯要回信,就直接寄到他在昆士兰与帕崔莎一同生活的那个住宅,且特意声明,那已经是帕崔莎的房子了。再说一次,这封信明显是旧式打印机打印出来的。

罗斯马上据此地址回信,提醒卡尔预支用于旅行的1000块的事。3个月后罗斯收到了1000元的支票,罗斯回忆说,那时他没有太多想法,卡尔铁了心不回来了,欠公司的钱也还了,罗斯就安排人把卡尔在公司的东西打包寄到帕崔莎的地址。

13、卡尔究竟有没有离境?

警方启动了此案的正式调查。首先要确定卡尔是否于7月6日去了泰国。调查显示,卡尔完全没有离境记录,他从没有离开过澳洲。高级探长罗丝玛丽·沃克打电话给泰国航空公司,答复是卡尔没有登上飞机,他的机票事后被一个女人要求取消和退返1317澳元机票款,接线员的笔录显示,这个女人自称是乘机人的前妻,高特根斯太太。

警方找寻卡尔的努力最终无功而返,此人彻底踪迹全无。唯一显示卡尔似乎还活着的证据是,卡尔的银行账户还在持续活动。卡尔失踪四个月以后(1990年11月30日),这个银行账户还支付过一笔安装新凉棚(Pergola)的费用,订购和安装地址是卡尔失踪前、帕崔莎现在的住址。购置发票的客户签的名字是卡尔,也就是说,如果这是卡尔签的名字的话,说明他还在澳大利亚,也一定还和帕崔莎保持某种程度的联系。

如果不是卡尔签的字,那么一定是有人在伪造卡尔的签字,并非法进入卡尔的美国运通信用卡账户,支配了信用卡资金采购帕崔莎住所的凉棚。

警方将卡尔在其他文件上的本人签字和他失踪后出现的某些签字一并交给昆士兰警察总部刑事技术鉴定科文件及笔迹鉴定专家。比对结论是:卡尔失踪后所有签名都不是本人签署!

与帕崔莎在此后雾蓝号案件里发生的伪造保单情况类似,卡尔失踪三个星期以后,卡尔的房产被过户给了帕崔莎,正式过户文件上的签署者就是卡尔,或签下卡尔名字的某个人。澳洲很多正式的、具有法律意义文件的签署,是需要有证人来见证签字过程的。文件和笔迹鉴定专家说,这份房屋过户文件上,卡尔以及证人的签字全都是伪造的,唯一真实的签名是谁呢?是帕崔莎的。

高级探长罗丝玛丽找到了给帕崔莎住所安装凉棚的公司。这个公司为个人拥有,公司持有人告诉警方,他到过帕崔莎的住所进行测量和报价,当时接待他的是一个自称帕崔莎·高特根斯的女子。他感到有意思的是这个女人最后付款签美国运通支票时,签的名字是C.T. Gottgens。

文件和笔迹鉴定专家说,从犯罪证据角度说,这简直是非常漂亮的证据。警方接下来将所有出现过的卡尔的签字与这个签在美国运通支票上的C.T.Gottgens进行比对分析。结论是,无论是谁签署了运通支票上的签名,谁都是其他所有的伪造卡尔签名的签署者。

14、动机的推理

到目前为止,相信很多读者都已经明白失踪案是怎么回事儿了。不过警方呈交法庭的不可以是“胸里的竹子”,必须是充分、严谨、完整的证据。

回过头来捋一捋,现在都有什么可以算作证据呢?除了机票取消、伪造签名、房产过户之类的间接证据,关键直接证据,包括现场、尸体、凶器等,什么也没有。而此时,距离卡尔失踪案的头号嫌疑人帕崔莎出狱的时间只有18个月了。

用澳洲的话说,帕崔莎是个典型的黑寡妇(Black widow)。中国类似的表达方法应该是“克夫”。帕崔莎仅仅是克夫命那么简单吗?不是的,已经证实她曾试图谋杀她的伴侣约翰·阿斯奎斯以谋取钱财。现在看来远不止如此。

至此,警方、检控各方都已经明白,此案的后续调查要提到一个新高度,因为这不是一个失踪案,而是谋杀案。

尽管仍然没有找到尸体,但警方仍然能从多角度继续推进调查,其中一个角度就是对可能的动机的推理。调查显示,大概在卡尔失踪一年之前,帕崔莎极其小心地偷得一份卡尔遗嘱的copy文件。这份文件是卡尔的私人律师在收到卡尔的书面请求(Request)后发出的,警方找到了这个所谓的书面请求,上面的签字是卡尔,不出所料,这个签字又是假的。

帕崔莎显然通过伪造签名得到了这份遗嘱的复印件,她得知自己不得不与卡尔的几个女儿平分所有遗产。她也早就知道卡尔已与一个泰国女子发生新的恋情。这一切都让帕崔莎觉得自己极有可能落得一无所有的下场。所以,卡尔以某种方式如她所愿永远销声匿迹了。

帕崔莎杀害卡尔的动机是什么呢?一个字,钱。她非常清楚,要得到卡尔所有的财产只有一种办法,就是伪造文件将卡尔的资产转移到她名下。若要让所有伪造文件不露马脚且最终能够起作用,那就意味着卡尔必须得死。

15、勘查最有可能的犯罪现场

警方的下一步行动,就是勘查最有可能的犯罪现场———帕崔莎与卡尔以前共同居住的房子,以期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犯罪现场证据。探员们找到了一本有印刷日期的日记簿,顺着日期很快找到了卡尔失踪的日期,1990年7月6日。在这页纸上,帕崔莎的笔迹写着:“卡尔离开了,把他送到市中心。”

警方还发现,这一天一个新订购的双人床被送到这个住所。探员百思不得其解。据帕崔莎后来的伴侣约翰说,帕崔莎曾跟他讲起过这个故事:卡尔离开了她去了泰国,还带走了他的床,卡尔认为那个床还有他的味道。这很让人费解,如果卡尔直接从布里斯班飞往曼谷,还可以勉强理解。然而卡尔是先飞到达尔文(澳洲最北部城市),再飞往曼谷,带着床如此安排行程就有点儿缺乏逻辑了。

当时的高级警长达伦·珀巴(Darren Pobar),现在已经是我的老板,他当时作为刑事技术鉴定行动总指挥在现场负责指挥勘验工作。达伦说,当时他们的主要工作是集中勘验主卧室,目的很简单,就是查找现场是否有任何血迹,不管血迹有多旧。

很快,警员们就发现了床背靠的墙上有一系列非常微小的血点儿。这些血点儿非常微小,直径只有半毫米到一毫米,可能就是因为这么微小,凶手清理现场时忽略了,至今还留在那里。警方一共找到21个这样的血点儿。经过定性检测(Presumptive test),证实全部都是血迹。所谓Presumptive test,就是它并不是具有结论性质的检测,只能初步证明一些情况。比如在这个案例里,positive的结果只能证明这有可能是血液,但不一定是人类的血液,有可能是某种动物的,或其他含有和血液相似成分的物质。

技术侦查人员还对主卧室地毯下边的地面进行了luminal test,即一种化学处理。这个处理可以使血液在较短的时间内呈荧光色,切断室内光源后,血液里的蛋白质与化学品产生的荧光效果可以清晰显示案发时的喷溅范围。当然这也属于定性检测,更加精确的结论需要更进一步的检测来确定。

警员们把地毯掀掉准备进行这个荧光检测时,发现地毯下面竟然没有铺隔层,让人匪夷所思。铺地毯一定要先铺泡沫隔层,起到防潮除虫等作用。所以唯一的解释是,隔层因为某种原因被取掉了。

喷洒了化学制剂后,关掉灯光,荧光效果几乎立刻显示出来,又很快褪去,这是这种化学品的局限,不能长久持续,需鉴定人员立即拍照取证。当室内灯光被重新打开时,侦查人员看到地板上在刚才显示荧光效果的区域有很多几近黑色的斑块。这些斑块也被证实是年久血渍。

科学鉴定专家还对卧室墙上的血液喷溅模式进行了分析,这种模式显示是源于一种强大外力冲击这个血液的来源,比如说头部。外力有可能是来自钝器如锤子,或者是武器近距离射击等。来福枪等武器射击产生的冲击力往往会使血液的喷溅十分细碎,血点儿非常细微,在卡尔卧室里找到的血点非常符合这种血液喷溅模式。当然,也不能排除伤者打喷嚏,或咳嗽把鼻孔里或口腔里的血液喷出来形成这样的喷溅模型。

综合所有科学技术鉴定人员的仔细勘查鉴定,有非常多的迹象显示这个主卧室是卡尔·高特根斯被谋杀的地方。尽管不能百分之百确定,但可能性非常大。如果警方能找到卡尔的尸体,这个案子将会成为绝对的铁案。

帕崔莎是怎样处理掉卡尔的尸体的呢?探员们有两个theory,一是帕崔莎就近埋了,很可能被埋在他们自己的后院里;二是帕崔莎把尸体丢弃进大海。经调查,最后警方将怀疑点集中到了花园角落的一个工具房,这个工具房刚好是在卡尔失踪的时间点上开始修建的。挖掘机开进来,把工具房的水泥打碎,掘地三尺,谁都希望能找到卡尔的尸骨,哪怕是尸骨的一部分,警方尽力了,但事与愿违,完全没有卡尔遗骸的踪迹。

16、帕崔莎,有罪!

昆士兰地区检方有关负责人回顾整个案件的调查后承认:一个谋杀案最关键的证据我们都没有,没有尸体、没有凶器、没有确切的犯罪现场。但我们并非没有坚实的证据,控方的证据是有力的,那就是嫌疑人帕崔莎·拜尔斯费尽周折地计划、准备乃至掩饰隐瞒卡尔的死亡,和为此制作的伪造文件、书信、发票等细节。这些证据中,任何一个单一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帕崔莎的谋杀罪,但把所有的证据放到一起,就是一个非常有证明力的谋杀案证据链。

此时尚在狱中服刑的帕崔莎最终被警察控以谋杀卡尔·高特根斯。这个案子终于进入了法庭审理阶段,帕崔莎不出警方意料,坚决为自己进行无罪辩护。

整个庭审持续了漫长的一个月,最终,陪审团一致给出他们的决定:帕崔莎,有罪!

英美法系实践中,陪审团不能获得任何有可能影响他们对正在审理案件产生不公正影响的信息,包括被告的犯罪记录、社会舆论、政治压力等。所以直到审判结束,陪审团成员才知道,帕崔莎已经在狱中因企图谋杀约翰·阿斯奎斯蹲了12年牢了。

如同很多开放式结局的恐怖片一样,在结束前,要补充一下关于帕崔莎的一个更恐怖的传言。就是在两起谋杀案落案并成功定罪以后,认识她的人包括警方开始怀疑她的第一任丈夫早年的离奇死亡是否也是其中有“鬼”。警方也曾重新梳理那起导致帕崔莎丈夫死亡的离奇车祸,然而很遗憾,警方宣布没有证据能够支持那个车祸可疑的理论。



(作者: 唐晓冬【 澳大利亚昆士兰州警察部犯罪现场鉴证部门的现职高级警员 】,原文刊登于《人民公安》杂志,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各类报刊杂志及天涯、豆瓣、果壳、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


 

德国幻影女杀手:海尔布隆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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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3年到2009年整整16年,欧洲一直存在着一个恐怖的连环杀手。这个杀手在这15年间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且手段毒辣凶狠,令人胆寒。警方在40个犯罪现场中都找到了这名杀手的DNA。DNA显示这位杀手性别为女,除此之外,警方并没有查出别的有价值信息。包括案发现场的摄像头,也没有发现她的踪迹。当时,欧洲人称她为“无面杀手”,或者“幻影杀手”。

今天就来扒一扒这个神秘的连环杀手!

1、陌生人DNA 出现在杀人现场

莉泽洛特•施伦格尔于1993年去世,时年62岁。她是一位充满爱心的老人,在居住地——德国西南部小城伊达尔-奥伯施泰因教区委员会任职,喜欢小孩、小动物,还喜欢烹饪。

当年,5月23日下午,一位邻居到施伦格尔家串门,想过来讨杯茶喝,却发现老人已经被人杀死于屋内。她倒在地板上,脖子上紧勒着一根金属丝,旁边的桌子上放着一束散开的鲜花——显然,凶手取下捆绑鲜花的金属丝,残忍地将老人勒死。

警方对犯罪现场进行了详细的勘查,仅仅在一个茶杯上提取了一个陌生人的DNA样本,此外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通过对DNA样本进行分析,可以确定那个陌生人是一个年轻的女性。警方结合犯罪现场没有破门而入的迹象推断:杀死施伦格尔的凶手是一个年轻的女性,或者与老人认识,或者利用老人对年轻女性缺乏防备将其杀害。

2、对古董视而不见 凶手“不差钱”

2001年3月21日,居住在德国西南部城市弗莱堡的一位古董商人遇害身亡。死者名叫约瑟夫•沃尔岑巴赫,时年61岁。凶手进入他经营的小店,用一根尼龙绳将其勒死,拿走了他身上为数不多的欧元钞票(约合230美元),对店内价值不菲的古董却视而不见。

警方在沃尔岑巴赫身上、门把手上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的DNA样本,杀死沃尔岑巴赫的凶手竟然与8年前杀害施伦格尔的凶手为同一个人。

“这样,到2001年,已经有两起谋杀案与这个年轻女人有关——虽然还不肯定她是一名连环杀手,但是这两起案件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凶手都从被害人那里拿走了少量的钱,杀死受害者的手法差不多,案发现场都是在室内且没有打斗痕迹。这些情况表明,凶手先诱骗受害者打开房门,然后瞅准时机作案,手段老练。”负责侦办此案的德国检察官约尔根•布劳瑙分析说。

3、凶手“怪癖”难理解

2001年10月,案件有了新的线索。在德国西部小城市盖罗尔施泰因,一个名叫于尔根•鲍雷的7岁男孩去体育场玩耍途中,意外踩到了一个玻璃注射器。在他的印象中,这种亮晶晶的东西只有神圣的医生才能拥有,而现在,他居然捡到了一个。

“我非常兴奋,将注射器拿回家交给了妈妈看。妈妈一下子就疯了,立即将那个东西从我手上拿走,然后不住地问:‘你被它扎到了吗?有没有将它放到嘴里?’我那时候完全不知道什么是艾滋病,所以不明白妈妈为什么那么紧张。随后,妈妈带我到医院,接受了多项检查。”鲍雷后来回忆说。

检查结果显示,鲍雷接触那个注射器后没有感染艾滋病或是其他病毒,但是他的母亲还是决定报警,因为那个注射器污浊不堪,上面还有很多血迹。警方对注射器进行化验,发现了毒品海洛因的痕迹,还意外地提取到一份DNA样本,其中包含的DNA信息与杀害施伦格尔和沃尔岑巴赫的犯罪嫌疑人完全相同。警方得出结论:那个神秘的年轻女人是一名“瘾君子”。两个星期后,盖罗尔施泰因所在的莱茵兰-普法尔茨州首府美因茨郊外,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在现场遗留一块被咬了一口的饼干上,警方再次提取到那个年轻女人的DNA信息。

2003年底,蒂琛巴赫市的一个办公室再次被这个女人侵入,她仍然没有偷走贵重物品,仅仅拿走一个装满零钱的咖啡罐子。此后,在德国西南部其他地区以及法国和奥地利部分地区的盗窃现场,都发现过这个年轻女人的DNA信息。除了一辆车外,其他案件中的失窃物品价值都不大。德国警方对这个年轻女子的行事风格感到难以理解,只能将其视为一种“怪癖”。

4、“海尔布隆幽灵”活跃在吉卜赛人社区

2005年5月,在位于莱因兰-普法尔茨州的德国古城沃姆斯,一些吉卜赛人发生了内讧,进行了激烈的枪战。当地警方在对这起案件进行调查时,从一枚子弹上再次提取到那个年轻女人的DNA信息。吉卜赛人社区存在较多的吸毒、贩毒现象,联想到2001年发现的那个毒品注射器,警方认为,那个神秘的年轻女子活跃在莱因兰-普法尔茨州的吉卜赛人社区。

2007年4月,那个年轻的女人现身德国西南部城市海尔布隆,制造了一起震惊德国的袭警案。遇害的是一名22岁的女警察,名叫米歇尔•吉塞韦特。调查显示,在案发前,吉塞韦特和一名男同事将车停在海尔布隆的一个停车场,在车中享用简单的午餐——面包和咖啡。此时,凶手和至少一名同伙从后面靠上来,在近距离向两名警察的头部开枪。吉塞韦特当场死亡,她的同事身负重伤,陷入昏迷。凶手没有抢走两名警察的枪,也没有翻他们的钱包,仅仅拿走了他们的手铐。在汽车的仪表盘和后门的把手上,警方都提取到了那个年轻女人的DNA信息。德国媒体在报道这起震惊全国的案件时,开始将那个年轻女人称为“海尔布隆幽灵”。

吉塞韦特是一名缉毒警官,当时正和同事执行秘密任务。与此前的案件对比,德国警方相信,“海尔布隆幽灵”的确活跃在德国西南部的吉卜赛人社区,她吸毒,可能从事贩毒活动。警方甚至怀疑,吉塞韦特的缉毒行动可能危及到了“海尔布隆幽灵”,才使得她痛下杀手。

德国警方希望对吉卜赛人社区进行大规模搜查,广泛提取DNA样本,试图找到“海尔布隆幽灵”。德国政府认为,警方缺乏证据,针对吉卜赛人进行调查会使政府受到“种族歧视”的指责。

5、被害者的DNA竟和凶手相符

至此,德国警方围绕“海尔布隆幽灵”进行的调查已经进行了多年。尽管掌握了这个神秘杀手的“生命密码”——DNA信息,尽管确定她是一名年轻女性,作案手法老练、吸食毒品,但是警方一直没有捕获一名嫌疑人。更为蹊跷的是,在已经发生的诸多案件中,竟然没有一个目击者见过“海尔布隆幽灵”。这个冷酷的女杀手就像幽灵一样,因此又被称为“没有面孔的女人”。有人甚至怀疑,这个年轻的女人已经做了变性手术,变成了男人。

海尔布隆袭警案发生后,德国西南部地区又发生了6起刑事案件,其中包括两起谋杀案,犯罪现场都出现了“海尔布隆幽灵”的DNA信息。

2009年,法国警方发现了一具被烧毁的尸体,这具尸体属于一名男性。警方从尸体上提取了DNA样本,已确认死者身份,结果发现,其中包括的信息与“海尔布隆幽灵”的DNA相符。

这个发现使德、法两国警方感到不可思议。“很明显,绝对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那具尸体是男性,而‘海尔布隆幽灵’是一个女人。”德国萨尔布吕肯州检察官办公室发言人恩内斯特•迈纳斯说。两国警方联合对尸体的DNA样本进行了第二次检测,却发现“海尔布隆幽灵”的DNA信息不翼而飞。由于提取、检测DNA样本都要用棉签,于是有人提出,这种情况可能是棉签受“污染”所致。

针对这种可能性,德国检察机关进行了详细调查。3月25日,萨尔布吕肯州检察官办公室宣布:“海尔布隆幽灵”很可能根本不存在,导致警方错误判断的原因是,在犯罪现场提取DNA信息使用的棉签遭到了“污染”。

德国媒体报道称:“海尔布隆幽灵”的作案地点集中在德国西南部、奥地利北部和法国东北部,是因为这些地区相邻,当地警方在提取DNA样本时使用的很可能是同一个厂家生产的同一批棉签。这批棉签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沾染了某个“粗心”女工的皮屑、汗水等,从而带有了其DNA信息;警方使用这批棉签在犯罪现场提取DNA样本,便将该女工的DNA信息当成了犯罪嫌疑人的DNA。目前调查人员正在提取生产这批棉签的德国工厂所有女员工的DNA资料,以便核实。

为了抓捕“海尔布隆幽灵”,德国警方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花费了超过1800万美元的经费,却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着实令人大跌眼镜。德国媒体的报道认为,DNA技术虽然是现代刑侦工作的利器,但是过于依赖技术手段并不可取。“海尔布隆幽灵”很可能根本不存在,但是德国民众并没有理由轻松——警方的“乌龙”事件只能证明,那么多案件并非一人所为,多名真凶依然逍遥法外。



(作者:轩轩,原文刊登于《民主与法制时报》,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各类报刊杂志及天涯、豆瓣、果壳、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美国奇案:大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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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起作案手法相同的奸杀案,在没有其他证据证人的案发现场,面对被害者尸体上的可疑DNA,以及一个被警方认为是真凶的服刑犯人,谁才是真正的凶手?

1、一个可疑的DNA

美国洛杉矶警察局凶杀司悬案组的侦探将前往洛杉矶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调查一起涉及洛杉矶市历史上罕见的、跨案多年、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案。

经过持续一年、错综复杂的调查,并通过大量的DNA技术测试,37岁的切斯特•迪威•特纳最后被确定与多年的系列谋杀案紧密相关。

经过加利福尼亚州的“联合DNA指数系统”的数据库筛查,特纳与1987~1998年之间在洛杉矶市发生的13起谋杀案有关。在这些连环杀人案中,其中有11起谋杀案发生在菲格罗亚街盖奇大道和第108街之间的街道边的4个街区;其他的两起谋杀案发生在这些街区以外的洛杉矶市区;其中还有一起发生在菲格罗亚街的四个街区内。

经过漫长的调查,特纳终于在1998年2月3日被抓捕归案。

1998年2月3日早上7点,一名保安在西6街630号的一个空置的商业区巡逻时,他发现了这起系列谋杀案的最重要的受害者――38岁的保拉•万斯。万斯被发现时,半裸露着身体。警方接到报案后,很快赶到了现场,经过勘查,警方确定万斯在死前遭受了性侵犯,并被谋杀。

作案现场位于商业区附近,警方兴奋地发现附近的监视录像记录了当时的犯罪行为。但当警方满怀希望地调查录像磁带时,却发现录像带的录制质量不高,画面辨别不清,根本无法辨认嫌疑人的任何特征。谋杀案发生后,警方进行了漫长的调查,但多年过去,万斯被杀案仍然悬而未决。

2001年,洛杉矶警察局的悬案组又开始调查万斯凶杀案,警方在受害者万斯的身上发现了不属于受害者的外源性DNA,洛杉矶警察局科学调查司血清学科对DNA进行了提取,并将这个可疑的DNA与警方怀疑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DNA比对,但结果依然不明朗。

后来,洛杉矶警察局将万斯被杀案有关DNA的结果的档案资料上传至警方的“联合DNA指数系统”(CODIS) 。

2003年9月8日,洛杉矶警察局悬案组的两名调查人员克利夫•谢波德和何塞•拉米雷斯被告知,保拉•万斯身上的外源性DNA与一个已知的罪犯――切斯特•特纳的DNA相符。在那个时候,特纳正在加州州立监狱服刑。

2002年3月16日晚上11时30分,特纳在洛杉矶街的第6和第7街区,对一名47岁女子进行性侵犯,时间长达约两个小时。后来,特纳对受害者扬言,如果她告诉警方,就要杀死受害人。

最终,被害人顶住压力,还是报了案,随后特纳被逮捕,并被法院以强奸罪而判处了监禁8年的有期徒刑。在入狱时,按照监狱规定,特纳被要求提供一个自己的DNA作为参考样本,警方将特纳的DNA同样加入了“联合DNA指数系统”。正是这个参考样品,最终让警方确定了特纳是杀死万斯的凶手。

当警方的调查人员被告知特纳的DNA与万斯被杀案的可疑DNA相吻合时,他们还得到了另一个情报,即还有一个DNA样本与特纳的DNA相吻合。这就是发生在1996年的另一桩谋杀悬案:1996年11月6日上午10点许,45岁的妇女――米尔德里德•比斯利的尸体在洛杉矶市南百老汇9611号处的港湾高速公路附近的灌木丛被发现。案发现场的比斯利和万斯被谋杀时的状态很像,她的身体也是部分裸露,也是被勒死的。

在没有其他线索破案的情况下,警方将比斯利身上发现的可疑DNA样本加入到“联合DNA指数系统”。

2、13起连环凶案的真凶

两起妇女被性侵犯后又被谋杀的案件的可疑DNA都与特纳的DNA完全相符的“巧合”让警方开始重新审视特纳这个人。

随后,警方开始仔细审查了特纳的背景。通过调查,警方了解到了特纳的生活轨迹:特纳出生在美国的阿肯色州。5岁时,他的父母离婚。随后,特纳随母亲搬到洛杉矶居住。

特纳在洛杉矶公立学校就读,读高中时就辍学了。直到后来,特纳的妈妈搬到了犹他爵士州,特纳一直在达美乐比萨店作厨师,同时兼送外卖。

后来,特纳居无定所,并在那些收留无家可归的收容所里流动混日子。1995~2002年,特纳曾因犯罪被判入狱7次。

在了解到特纳“不寻常”的成长背景后,警方通过DNA证据的技术测试,最终证明,发生在洛杉矶其他9起未破的凶杀案也是特纳所为。

1987年3月9日上午,两名驾驶摩托车的人发现了21岁的戴安•约翰逊的尸体。案发地点在洛杉矶南大街区10217号――港湾高速公路西部的一个道路建设区。戴安被发现时,身体部分裸体,已经被勒死。

1987年10月29日凌晨1点,一个路过的摩托车司机在洛杉矶盛大路和106大街交汇处发现26岁的欧内斯特•吕秀莲躺在路上。她被发现时,肩部裸露,同样是被勒死的。

1989年1月20日,东南亚巡警收到了无线电呼叫,这个呼叫来自洛杉矶市南非罗亚街9819号的一条小巷。很快,警方赶到事发地点,在那里,巡警看到了一个木板门倾斜地靠在一个独立车库的门板上。 在门板底下,巡警发现了31岁的安妮•塔菲什曼的尸体。她的身体也是部分裸体,被勒致死。

1989年9月23日上午11点左右,一名女子在南罗亚街8858号一个空宅子的废弃车库里发现了27岁的里贾纳•华盛顿的尸体。她也是被勒死的。警方调查发现,更让人发指的是,被奸杀的华盛顿已经怀孕6个多月。在母亲华盛顿被歹徒勒死后,她腹中的胎儿也很快死亡。这名女婴的死亡当时被警方裁定为一宗凶杀案。

……

在调查这些案件过程中,调查人员谢波德和拉米雷斯并没有将案件的分析仅仅限定在那些悬而未决的案件上。他们还审查了类似的、已经解决的案件。在调查类似案件时,调查人员发现,1995年4月4日,一位名叫大卫•艾伦琼斯的28岁男性,因奸杀多名妇女被法院指控3项谋杀案。奇怪的是,大卫的作案地点与特纳作案的地区竟然是如此相同。

3、被冤枉的“谋杀者”

为了进一步肯定特纳和大卫谁是连环谋杀案的真正凶手,调查人员开始重新审视那些“被确认”的谋杀者,并重新评估实物证据。

调查人员发现,在大卫被确认有罪的1995年,当时的审判中所应用的法医工作,都是基于ABO(A、B、AB、O)血型分类之上的技术分析。在调查人员的重新请求下,洛杉矶警察局犯罪实验室应用最新的DNA技术来重新处理剩余的证据。

对比的结果发现,两起以前被认定是大卫所做的谋杀案,经过DNA技术鉴定,确定是特纳所为,其中包括:一位证人在第97街小学发现了32岁的黛布拉•威廉姆斯的尸体,死时半身裸露。她被歹徒勒死,尸体倒卧在通向校园锅楼房的楼梯间的底层。

1992年12月16日上午9点,位于南菲格罗亚街9714号的南菲格罗亚汽车旅馆的职员,在一停车厂发现了42岁的玛丽•爱德华兹的尸体。这个车库距离第97街小学仅有一巷之隔。玛丽的死因,同样是窒息。

大卫的第三次谋杀罪的指控是1992年对塔迈•克丽丝的谋杀。1992年9月30日,有人发现她被人勒死在第97街小学附近。

对于“大卫事件”,虽然这些DNA分析不能用来重新调查此案,但警方相信,他们新的调查以及原有的法医报告已经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大卫是无辜的“谋杀者”,而特纳才是最有可能的“嫌疑人”。

在这种情况下,大卫很有可能被释放。但,即使重新审判大卫,大卫当时也会被定罪,原因是他与一起非谋杀性的强奸案有关。他正是因为其所犯的一起强奸罪而在服刑,但他不应该被判得这么重。

警方与波斯特法律援助中心的大卫的代理律师戈登以及洛杉矶地区的检察官办事处的副检察长丽莎•卡恩紧密配合工作,最终,使大卫在2004年3月4日被监狱释放。

一切调查清楚后,特纳被定罪为连环杀手。2007年4月30日,特纳被指控谋杀10名妇女,也被判处杀死其中一个受害人的未出生的孩子。2007年 7月10日,特纳被执行死刑。

延伸阅读:DNA,刑侦案件里的先头兵

在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中,常常要检验血痕、精斑、唾液等现场遗留物的血型物质是哪个种属,并同嫌疑人进行对照、比较,确认异同。这种血型鉴定是法医物证检验中最常用的技术手段。

最早意义上的血型仅指血红细胞表面抗原的四种类型(A、B、AB、O)。当今血型检验的系统已经大大扩展,譬如,设在伦敦的国际刑警组织实验室常规检验血液项目为13项,检验精液项目为5项,因而排除嫌疑的比率明显增大。但是,各检验项目的联合排除率并不等于各项目独立排除率的简单相加,而是:P=1-1×(l-P1)(l-P2)……(l-Pn)。其中,P1、P2……Pn分别代表各独立血型系统的排除率,P为联合排除率。从理论上可以看出,尽管检验项目扩展,但最终不能达到同一认定的目的。而DNA检验技术,则解决了这个关键问题。

法医物证的DNA检验技术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开始研究和应用的,它借助了新兴的“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工程学”的理论与技术。早在19世纪60年代,奥地利遗传学家孟德尔在运用数学方法对植物遗传性状进行多年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孟德尔遗传定律,预言了遗传因子的存在。到20世纪40年代,美国学者艾弗里等人证明了遗传因子就是脱氧核糖核酸。



(作者:秦阳,摘自《法律与生活》,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各类报刊杂志及天涯、豆瓣、果壳、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  ​​


 

南非奇案:ABC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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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杀手”摩西.西索尔(Moses Sithole),是南非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罪犯之一,同时也是世界上刑期最长的人——他在1997年被判2410年有期徒刑,930年后允许申请假释。这样夸张的刑期背后是一场让整个南非陷入恐惧的连环杀人案。

西索尔,1964年11月17日生于沃斯鲁斯。当时的南非正处于种族隔离时代,黑人没有社会地位,再加上出生在贫民窟,西索尔度过了一个非常悲惨的童年。5岁时他的父亲就去世了,母亲也不久之后离家出走,年幼的西索尔和几个兄弟姐妹住进了孤儿院,在孤儿院里西索尔遭到虐待甚至是侵犯,他曾经逃回她母亲的身边,但最后还是被送回去。长大后的西索尔选择离开孤儿院,和自己的大哥一起住。

摩西

​童年的悲惨遭遇让西索尔变得暴戾,20岁左右,他开始强奸女人,直到他第一次入狱前已经有三名受害者。在狱中,他度过了漫长而痛苦的10年,狱友无止境的虐待的强奸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童年,想起了孤儿院中那些不堪回首的岁月。1994年,西索尔出狱,这之后的一年,他成为了整个南非的梦魇。

1994年末,西索尔开始了自己的杀戮,他说自己是个商人,并且编造了一个慈善机构,以提供工作机会为借口接近被害者,等到被害者上钩,就把她带到所谓的“企业总部”——一片草原上实施强奸,然后勒死她。有时他还会打电话给被害人的家属,用语言侮辱他们,恐吓他们。仅1995年一年,就有超过30名女性被西索尔用这样的方式杀害。

新闻报道

​事态严重,警方为了侦破此案可以说费尽全力。但是当时的侦查手段有限,迟迟无法破案。正当警察焦头烂额的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西索尔给当地的报纸《星报》打匿名电话,声称他就是警方最想找到的那个人。电话中西索尔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且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之前那次入狱毁了他的人生,他的母亲和妹妹在他服刑期间死亡,他自己在狱中遭到非人的对待,而最让他感到生气的是,导致他入狱的那件事根本不是他干的。他受伤了,现在他所做的就是让其他人也感受到这份痛苦。

​西索尔第三次给《星报》打电话时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一个付费电话亭,但是电话亭里没有人。警方的这个举动惊动了西索尔,他向自己的大舅子寻求帮助,希望他帮助自己离开博克斯堡,大舅子答应了下来,双方约好了见面地点和时间,但是西索尔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大舅子会向警方泄密。

西索尔和大舅子约定的日子到了,警方在双方见面地点设下埋伏。来到约定地点的西索尔感觉有诈,警方随即展开抓捕,西索尔拿出斧头全力抵抗,在一名警员被重伤之后警方向西索尔开了两枪,受伤的西索尔失去抵抗能力,被警方逮捕归案,人民心中悬着的那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西索尔被捕后接受了漫长的审判,那时的西索尔身体状况堪忧,医院治疗枪伤的时候西索尔就被查出患有艾滋病,庭审的时候也因为吐血数次休庭,不过这不影响他受到正义的制裁。最终因为杀害了38人,强奸了40人,他将在比勒陀利亚中央监狱服刑,服刑时间为2410年,直到2927年才能申请假释。

西索尔虽然再也不会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但是南非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或许这个恶魔会在未来的某个时刻用同样残忍的方式告诉世人,真正该被铭记的是什么。



(本文翻译:兔子面具,原文出处:杀手百科,首发刊登悬疑志微博,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商业使用请联系@悬疑志)


 

十个真实的都市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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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要分享的是十个看似荒诞的都市传说,但是却是在现实生活中真实发生过事件,正因为是真实,所以才恐怖!

1、醒来少颗肾:在装满冰块的饭店浴缸醒来后,发现身体少了一个器官是最经典的都市传说,不过在1998年,这个故事成真了在印度有3名手术医师及同伙被以从求职者身上活摘器官的罪名起诉。医师们是在替受害者进行体检时,取出他们的肾卖到黑市。

2、黑色的水:传说是有个家庭搬进一间新公寓,结果发现淋浴间跟洗手台的水都是黑色的,调查后才知道原来水变色是因为水塔里有腐烂的尸体。这个传说在2013年成真,当时一名加拿大华裔少女蓝可儿被发现死在洛杉矶塞西尔酒店的水塔内。那阵子许多房客不断抱怨饭店内的水是黑色的、味道也十分诡异,饭店人员调查后,在水塔内找到那名少女的尸体。而她被困在水塔内的原因至今仍是一团谜。

3、尸体在床下:你在一个豪华饭店过夜却睡不着,因为你不断闻到怪味,而且床垫凸凸的,饭店人员来房间检查后,在床垫下发现一具尸体。听起来很惊悚,但是这样的案例已经在拉斯维加斯、帕萨迪那、堪萨斯城等城市发生过不只一次了!

4、虫子在耳朵里生蛋:一名英国女子在2013年从秘鲁度假回国后,突然头部剧痛,而且耳朵还流出液体。去医院照过X光后,医生发现她耳朵里竟然住着一群蛆,而且它们在女子的耳道咬出了12毫米深的洞、距离她的脑袋非常近。分析后发现,是她在旅游时被螺旋蝇在耳朵里下蛋,才孵化出这些蛆!

5、大学生在一捆卷起的地毯中找到尸体:大学生在人行道上找到一捆卷起的地毯,决定将它带回宿舍,结果一到家却发现里面包着一具尸体。这就是在1984年发生在3位哥伦比亚大学学生身上的故事!他们在纽约找到捆不错的地毯,便将它带回宿舍。当他们摊开地毯后,却滚出一位20多岁黑人男性的尸体,头上有两个弹孔。

6、冻僵后复活:我们都看过卡通人物冻僵后、利用暖炉或吹风机解冻复活的剧情!虽然科学家表示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在1981年,一名北达科他州的妇女琴 (Jean Hilliard) 在零下22度的低温被冻僵,她的双眼遭到冰冻、对光没有反应,她的皮肤由于冻结、因此医生也无法替她打针,温度机甚至量不出她的体温,不过她仍奇迹般地复活!主治医生乔治 (George Sather) 完全不知道她怎么办到的。

7、绿人:宾州有个传言说,有个皮肤是绿色的无脸男会四处吓跑步的人或是行经的车。不过这名绿人其实名叫雷蒙 (Raymond Robinson) ,他在8岁的时候因为想要照料鸟巢,不慎被电缆电到,让他失去了双眼、鼻子、耳朵、一只手臂,而且皮肤还泛绿。他只会在晚上出门,因为他怕在白天会吓到别人。

8、女子在图书馆被谋杀:在1969年11月28号,一名叫做贝兹 (Betsy Aardsma) 的女大生在宾州州立大学的图书馆书堆后被刀刺死,她的朋友当时只在转角而已。由于她当时身穿红色洋装,掩盖住身上的血,因此过几分钟之后才有人发现她死掉了。

9、鬼屋内的真实木乃伊:1976年电影《无敌金刚 (Six Million Dollar Man)》的工作人员在打造一个嘉年华的场景时,在游乐园鬼屋内赫然发现一具尸体。死者是艾默 (Elmer McCurdy),他在试图抢劫火车时遭枪击而死,尸体被当地的殡仪馆保存,不知道为何最后流落到加州长滩。

10、一窝饿昏的猪:恐怖片中常出现精神错乱的农夫、或杀手将受害者拿去喂一群饿昏的猪的剧情。据传在2012年有位靠养猪纾解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的越战退役军人被自己所养的猪群们活活生吞。家人说这名农夫出门去喂猪后,就再也没看到他了。这些猪把他的肉啃光,只留下假牙跟衣服碎片。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 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各类报刊杂志及天涯、豆瓣、果壳、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


 

澳大利亚奇案:罗斯杀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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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侦查的所有环节中,犯罪现场鉴证的目的是以证据还原案发过程或指证犯罪嫌疑人。大多时候,犯罪嫌疑人面对警方收集的有力证据会放弃继续狡辩,供认所涉犯罪事实。但有的犯罪嫌疑人无论警方掌握怎样有力的证据也坚决顽抗抵赖到底。这时就要看犯罪现场鉴证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是否能在法庭上以证据语言战胜谎言。

1、狂躁的受害人家属  

2000年6月2日下午约3点左右,新南威尔士州阿娜湾的一个普通民居,门被猛地撞开,一位老人家突然踉踉跄跄地跑出房门,声嘶力竭地高声叫喊着:“救命啊,上帝,快给警察打电话,我的上帝啊……”邻居见状赶紧惊慌失措地报警。  

首先赶到的警察看到老人双手伸向天空,大声哭叫,手上和脸上沾满了鲜血,胸前的夹克衫上也布满了血渍。老者显然处于一种原因不明的激动暴怒状态中,对警察的安抚完全没有反应,拒绝配合。警察勉强将他安排在门前的台阶上坐下,抬头望去,房子前门的门框、门把手等到处沾满血迹。  

警察靠近房门,从透明的纱门可以清楚看见,房间里一名女性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她的身边还有不计其数的啤酒瓶碎片,而且刚刚靠近房子,便能闻到浓烈的酒精气味。警察马上回过身问老者里面躺着的女性是谁。老者回答她叫朱迪·布朗,自己叫罗斯·布朗。很快证实,朱迪是罗斯的妻子,已经死亡。警员尽力与老者沟通试图了解情况,但他夹克衫上散发着刺鼻的酒味儿,自己似乎也大量饮过酒。  

罗斯的手背被划了一条口子,鲜血直流。因为他一直极其不配合,易怒,激动,甚至对接近他的任何人都有攻击性,救护人员费了好半天劲才帮他用绷带包扎好伤口。探长彼得·福克斯是收到通报赶到的重案组成员,彼得说,尽管他能够理解不同人面对家庭悲剧会有不同的反应,但这个老者的反应让他有些惊讶。他到场时,老者突然冲到他面前,鼻子顶着他的鼻子高喊“滚开”,还朝他脸上吐唾沫。  

这种反应让彼得探长产生了巨大的疑问,作为探长他遇到的刑事案家属不计其数,还从来没见过这种表现。罗斯还强烈要求返回屋内再看看他的妻子,从保护犯罪现场的角度出发,警方没有允许他重新闯进房子。  

2、犯罪现场鉴证  

很快,新南威尔士州犯罪现场鉴证部门高级警员皮特·穆斯休开始了初步的现场勘查记录工作。  

皮特发现,死者的头部遭受到严重打击致命伤,而且死者头部附近的墙体底部有大量的喷溅血迹。这说明死者的头部遭到反复打击的时候是已经躺在地上的。  

在尸体的附近墙根处还找到一串丰田车钥匙,一副近视眼镜和两个打碎的啤酒瓶。死者尸体被发现的位置是在进门的门厅处,这里与房内面积更大的客厅之间被一道砖砌起来的矮墙间隔开来,这道矮墙类似中国家居设计中的玄关,以下就简称“玄关墙”了。  

这个玄关墙的上部是白色木质台面。鉴识人员发现其中有一个圆圈形状的血迹,很像是啤酒瓶留下的。死者所处位置的整个现场显示死者曾被重物袭击,经过研判,啤酒瓶被认为是最可能的凶器。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其他凶器使用后被凶手带离现场的可能性。  

地毯上有明显的血鞋印,而且还有狗的沾血的足迹。相同的足迹还出现在主卧室内,床边也有足迹,衣橱和五斗橱都被打开,似乎被人仔细翻找过。  

翻出来的衣服被凌乱不堪地堆积在衣柜外的地上,警方最初评估时认为这是一个入室盗窃未遂而引起的案子。  

但探长彼得觉得有点不寻常,他发现,尽管大多衣物都被扔在地上,但也有不少在床上,而绝大多数入室盗窃者都是随意将衣物乱甩在衣橱边的地上。加之,房间里其他任何东西都没有被动过,电视机,录像机,所有有价值的家庭用品都好好的摆在该摆放的位置上。从房间里打斗的痕迹看,凶手对死者施加了绝对相当残忍的暴力,如此这般的暴力伤害,其凶残程度似乎不太符合入室盗窃被发现而采取的暴力。  

此时,卧室门边的一块陶瓷片引起了探员的注意。这是一块沾了血迹的陶瓷碎片,距离尸体的位置不远。这会不会是凶器的一块呢?这个问题直到侦查的后期才慢慢被揭晓。朱迪的手表也似乎在挣扎中被撞击损坏,时间指向9点15分。  

3、初审罗斯  

此刻,现场外罗斯仍然处于奇怪的暴怒状态。但从他自己浑身是血,举止失常的表现上初步判断,他若不是因家庭暴力失手杀死妻子,也就是暴力伤害的受害者。  

探长彼得·福克斯告诉罗斯,如果想知道朱迪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唯一的办法就是与警方合作。下午9点40分,也就是朱迪死亡12个小时后,罗斯被带回警局,在审讯室里接受初步的问询。这个问询的目的是,了解罗斯关于此案的版本。在此阶段,罗斯既是犯罪嫌疑人,同时也是目击证人。  

彼得探长首先给罗斯宣读他的权利:你有权保持沉默,也就是说你不必回答任何问题,或作任何发言。但你如果选择说话,你的任何话都可能会被录音录像,继而被当做呈堂证供提交法庭……罗斯不耐烦地插嘴:“我很清白,没有任何事要隐瞒。”  

尽管罗斯自始至终都表现出抵触和傲慢,但负责调查的探员还是通过问询摸清楚了当日他和他太太朱迪的活动情况。其实这一天对一家人来说是平常不过的日子,夫妻两个从早上就开始忙碌,伺候三个孩子早上的早餐然后送他们上学。罗斯说他早上9点钟就离开了家,那是他最后一次看见朱迪还活着。朱迪也有全职工作,平常也大概是早上9点15分出去上班。但这天早上罗斯先离开了家,说要下午才能回家,因为他要送小儿子去上足球课。  

罗斯说他出门以后,开车带着他们家的小狗去了离家不远的海滩。罗斯称到海边遛狗是他的常规活动。但侦探们查证过,那天海边狂风大作、巨浪滔天且风雨交加,如果一个人要在这种天气遛狗遛上一个小时到一个半小时,那必然是对遛狗执着到偏执的程度了。  

罗斯说他遛完了狗就去海滩附近的一个小酒馆,大约是上午十点半左右。在酒馆里的大约两三个小时里,他自己说可能喝了四、五杯啤酒。之后他还走进一家卖酒的铺子买了两大瓶啤酒,方才开车回家。  

他将车停在门前,先把酒放在门口,然后到车后把车斗里的狗抱下来,再走回去捡起那两瓶啤酒,打开门,狗先钻了进去,然后他走进房门,赫然看到前边所述的恐怖场景。大惊之下,两瓶啤酒从他手臂中掉在地上摔得粉碎。他用力拉扯他的妻子,声嘶力竭地叫喊她。他说自己已经完全不记得之后是否还在其他房间做过什么事,因为当时自己已经被彻底摧毁了。  

罗斯称他是蹲下来抱住朱迪的,用力摇晃她的上身,也许就是那个时候他的手背被啤酒瓶的碎玻璃划伤,他并不能百分百确定。  

此后,就是他跑出房门,大声叫喊邻居报警的那一段了。除了报警的女邻居以外,警察还向一个另一侧的女邻居了解了当时的情况。这个女邻居当时走近罗斯询问发生了什么事,被罗斯硬拖着进了出事的房门,近距离看到了朱迪的尸体,大惊之下转身逃离,奔到门口便呕吐不止。  

4、朱迪的死是否与你有关?  

听完罗斯讲述的案情版本后,探长彼得问他现在感觉如何,罗斯恶狠狠地说:“愤怒,无法控制的愤怒!”探长追问为什么愤怒时,罗斯停顿了一下,说:“这整个是一件倒霉事儿,你自己想想看,我本来有个老婆,我……我不知道她到底发生了什么,突然就这么死了,换你你会怎么想?我非常非常生气。”  

问询到这个阶段,探长感觉罗斯与警察刚刚赶到时一样,非常不自然和夸张。  

但此时,仍没有任何证据将罗斯划到犯罪嫌疑人行列,当然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仅仅是一个震惊而又哀伤的不能自己的丈夫。  

罗斯否认经常与朱迪争吵,更否认曾与朱迪在前一天晚上发生过任何争吵。他承认在偶尔与妻子发生的争吵中,各种家庭琐事包括钱的问题都曾是导火索,但他们没有债务纠纷,更没有肢体冲突,没有打算进行离婚诉讼。  

彼得最后在问询收尾的时候,直截了当地问罗斯:“朱迪的死是否与你有关?”  

罗斯的反应很粗鲁:“你他妈的开玩笑吧!”  

彼得很平静地说:“请原谅,但我必须要问这个问题”。  

罗斯仍然态度粗鲁:“你他妈的一定是在开玩笑,没有!”  

5、犯罪现场再鉴证  

问询结束,现在是返回案发现场,验证现场的证据是否符合罗斯所讲故事的时候了。  

房间里的地毯上有很多血渍、鞋印。有的极其清晰,有的用肉眼几乎无法辨识。犯罪现场监识部门的高级警员皮特·穆斯休决定对肉眼难以识别的血迹进行化学处理。这种化学处理采用一种叫做LCV的透明化学试剂,会使任何沾到过血迹的表面呈现出紫色,从而达到肉眼可以清晰辨识的目的。  

经过处理之后,警员们发现,房间里的脚印是属于罗斯·布朗的,除此之外的足迹就只有他们的宠物狗的小脚印了。  

罗斯的足迹一直从尸体所在位置一路走到厨房,然后在厨房兜了一圈儿以后返回走向通向车库的门。与这个足迹随行的是一路点点滴滴的血迹,这个血迹经过鉴定是属于罗斯的。从小狗的足迹看,狗似乎从这个门出去了,再没回来。门上拉手等区域也沾满了罗斯的血。在这些地点找到罗斯的脚印和血迹并非无法解释,但问题是这个情节罗斯在问询时并没有交代。  

更让探长彼得产生疑虑的是,血脚印继而走进卧室,在卧室被翻乱的区域经过。罗斯在发现妻子尸体后,走进了他们的卧室,而且不止一次,是两次!经过化学处理的脚印显示,罗斯走到五斗橱区域,然后走出卧室。接着他再次走回来,这次是走向床对面的墙内衣柜的位置,然后又离开卧室。这种足迹的轨迹显示出,罗斯当时非常平静从容,在有条不紊地处理着事情。  

彼得探长更感兴趣的是,罗斯当时发现妻子尸体后的行迹顺序。足迹和血迹显示,他先是从妻子的血泊中走过,走进厨房,转了一圈儿后走向车库门,把狗放出去到他们的后院。这个分析显然与罗斯自己陈述的看到妻子的尸体后万分震惊继而狂怒的版本不太匹配。  

警方将罗斯的皮卡拖回犯罪现场鉴证部门,经过仔细勘验,在皮卡车体后部的车斗内找到了几滴血迹。DNA检测显示,这是死者朱迪的血迹。  

这就和他们的狗有关了。他们的狗名叫弗洛依德,黑色斗牛犬。罗斯的初始交代是,他冲出房门后,弗洛依德也跑出来在街上乱跑,直到后来邻居帮忙把它领回来。罗斯当然可以说这期间他曾把弗洛依德抱起来放进他的皮卡后斗里,造成死者血迹的传播。但疑点是,从血泊里走过的狗,为什么足迹并没有出现在大街上或后院里?这些车上的血迹到底是上午留下的,还是下午警察赶到前后留下的?  

彼得还有一个疑问,就是地上摔碎的啤酒瓶。  

这个摔打的痕迹似乎并不符合罗斯所陈述的,他进门以后吃惊地放手、酒瓶自然滑落掉在地上打碎的痕迹。更关键的是,在玄关墙上留下的沾血的啤酒瓶印。啤酒瓶一进门就打碎在地上,为什么会在玄关墙的平台上留下血印呢?  

6、最有可能的凶器到底是不是啤酒瓶?  

此时,啤酒瓶被认为是最有可能的凶器,所以尸检的结果至关重要。  

尸检是否能够印证凶器的种类呢?尸检结果显示,朱迪左手上臂留有明显的玻璃碎片。探员们有理由推测,当时朱迪遇袭时,本能的抬起双臂保护自己,啤酒瓶打在她的左上臂击碎。但尸检却给警方提了一个难题:朱迪的脑后部的致命伤并不符合啤酒瓶的打击痕迹。这个后脑的伤口是一个长达11厘米的裂伤,这样的伤口只能是一个更加沉重的物体打击造成的。而且死者的头骨缝里嵌进去的微小喷漆碎屑也佐证了这一点。获得这个线索,警方开始向死者其他家庭成员和邻居朋友了解,这个家里尤其是在门厅位置,有什么样的物件符合这个特征。很快,大家都回忆出,一个放在门口地上用来挡门的陶瓷人偶。  

这个人偶是朱迪亲自为孩子们刷漆制作的几个人偶之一,平时就放在进门的瓷砖地上。前面曾提到的一块在卧室地上发现的陶瓷碎片,也完全与这个陶瓷人偶相匹配。至此,警方相信,这个陶瓷人偶就是杀人凶器。  

7、重走犯罪现场  

四天之后,罗斯配合警方重走犯罪现场。这个环节非常重要,因为第一次的“问询”留给探员们非常多的疑问和矛盾之处。当然这也是考虑到如果罗斯也是这起凶案的受害者,那么他的记忆会可能受到妻子被害的沉重打击而模糊和扭曲,所以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让他在事发现场重新拾获记忆碎片,调校他在初次“问询”中的版本。  

在重走现场的过程中,探员们详细追究了他在房间内的行动路径,罗斯似乎感觉到了警方的用意,称他可能走进过卧室。彼得再问他是否从卧室出来后又触碰过朱迪的尸体,罗斯踌躇片刻,予以否认。  

此时,探长彼得还没有透露警方已经怀疑那个人偶被使用作为凶器的情况。  

探长把罗斯带到前厅朱迪尸体躺卧的地方,请他仔细打量各处,是否有任何物件被移动或失踪了。罗斯看起来很自然的指向门下方,说那个挡门的小雕像不见了。探长又继续询问他是否记得在玄关墙上是否有什么东西失踪了,比如花瓶等等。罗斯很干脆地回答,那个玄关墙上从来不放任何东西。  

整个重走犯罪现场的过程中,包括彼得探长在内的所有探员们都在密切观察罗斯的一举一动。所有人都毫不困难的感觉罗斯在整个过程中表现及其不自然。接下来罗斯又亲自指路,带探员们来到他自称带弗洛依德遛狗的海滩上。指认了他的散步路线后,他又指认了后来前往的小酒馆,以及购买了两瓶啤酒的店铺。  

探员们并不只是想计算他全天移动的时间而已,罗斯指认了所到之处后,探员们旋即秘密开始了更多背后的“功课”。  

8、罗斯的故事版本是蓄意的谎言  

罗斯说的没错,这家小酒馆的确是他常来光顾的地方。酒馆的服务生说,通常他会在这坐上一小时,最多不超过两小时。罗斯自称大概10点半来到这个酒馆,事实上他9点半就进了酒馆开始喝酒。  

案发当日,警方调取的监控录像显示,罗斯在这里足足坐了四个小时。探员们仔细数过,他这期间并非喝了四五杯啤酒,而是整整12杯。  

读者是否还记得,罗斯曾说他跟死者交代过下午要去接小儿子去上足球课。罗斯喝啤酒一直喝到下午一点半才起身离开,这个饮酒量显示他不会是要开车去接儿子,而只能是回自己距酒馆很近的家。  

监控录像显示,罗斯的确出现在酒馆里,而且那时他的手背并没有被割伤。  

探员们前往罗斯自称购买过啤酒的酒铺———阿娜湾酒铺,提取了案发当天所有的购物发票。这些发票被仔细核查,明确显示,案发当天没有任何人购买过两瓶罗斯所购买品牌的啤酒。这家酒铺里的监控录像也显示,这一天罗斯从未踏进过该店铺一步。  

为了应对罗斯可能会改口称他记忆有误,去的是其他酒铺,探员们把该地区所有酒铺的购物发票和监控录像都仔细看了一遍。罗斯这一天没有到过任何一家酒铺买酒,他自述的故事版本无法得到支持。  

至此,警方已经明确,他们面对的是蓄意的谎言,这个故作悲伤的丈夫就是杀人凶手。  

那么问题是,罗斯杀害妻子会是什么动机呢?警方对此还没有头绪。  

此时,探员们面对这么多可疑和自相矛盾之处,却不能采取什么行动,因为即便这些支离破碎的疑点全部累积起来,也还远远不够形成充分的证据,无法支持警方的指控。  

警方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放弃,继续“撕裂”犯罪嫌疑人的“故事版本”。  

9、现场模拟实验获得证据  

探员们此时最想打击的环节就是罗斯关于掉落酒瓶的部分。酒瓶怎样掉落会形成案发时的玻璃碎片散落位置呢?  

为此警方鉴证人员反复在现场进行模拟实验,为的是证实以罗斯所称的酒瓶掉落方式,是否能形成满屋都是酒瓶碎片的情形。  

实验结果不出探员们预料,酒瓶如果自然掉落到地面上,不可能造成玻璃碎片四散飞溅到房间所有角落的情况。唯一的可能是,罗斯自己将酒瓶从高处猛砸到地面上。  

对于玄关台上的啤酒瓶留下的血渍印,鉴证人员也不厌其烦地做了所有能做的实验,市面上能够买到的所有类型的啤酒瓶都被买来做了印迹比对。结果显示,台面上的血印的确符合地上摔碎的这种酒瓶留下的印迹。探员们在事实基础上所做出的推理是,这个酒瓶绝对不可能是如罗斯所说在进门时失手掉落地面的。

事实只可能是,罗斯首先将啤酒放在地上,而地上此时已经淌满了死者的血。罗斯稍后从地上捡起两个酒瓶,将其中一个放到玄关墙上,双手高高举起另一个酒瓶后猛力将之摔得粉碎,从玄关墙上拿起第二个酒瓶,如法炮制摔在地上。但他忽略了第二个酒瓶留下的血迹。  

为了证明朱迪的死亡时间,警方还请来了手表制作专家,对死者的手表所受到的冲击力是否能导致手表即刻停止给出了专业意见。警方获得充分的证据证明,朱迪被害的时间是当天上午9时15分。  

这个时间刚好是死者平时出门上班的时间。也就是说,罗斯是在朱迪跨出门口之前将其杀害的。  

10、罗斯杀妻的动机到底是什么?  

然而最让探员们头痛的问题仍然没法绕开,动机。  

为什么罗斯要杀害自己结发20余载的妻子呢?初期的背景调查显示,他们被公认拥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婚姻。  

为解决这个动机的难题,负责此案的探员们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仔细梳理这个家庭的财务状况,银行、保险、房贷、债务等等,一个线索终于慢慢浮现。  

他们夫妻二人有一笔数额不小的存款,被绑在定期账户里,这个定期账户是在朱迪自己名下的。据家人提供的线索,罗斯曾多次提出动用这笔钱。其实这对夫妇还有个联名账户,大概在朱迪被害前的6个星期,这个账户里还有1.2万元(澳元)的余额。  

6月1日,也就是朱迪被害的前一天,这个联名账户里的钱被一次性全部取出。这意味着,他们除了朱迪的定期存款之外,没有其他任何存款了。  

还是在这一天,罗斯给朱迪定期存款所在的银行———澳大利亚国民银行致电询问,如何才能把朱迪的定期账户变成两人的联名账户。银行工作人员告知罗斯,这项操作必须得到朱迪的授权。这名工作人员询问罗斯为什么要这样做,罗斯回答:“有些怪事儿正在发生,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  

这段情节,罗斯在警方多次的询问和口供录取当中从未提及。  

此时已经距离朱迪被害已超过4个月,在此期间罗斯从未主动联系过警方。  

得到最新的关于犯罪动机的合理推理后,罗斯再次被请到了警察局,接受质询。这次,警方把手中的证据和疑问一一罗列出来,看罗斯会有怎样的反应。  

11、最后一次交锋  

审讯中,当罗斯看到朱迪被打碎的手表的照片,和探员关于案发时间是在9时15分的结论时,他表示“有这种可能”。  

探员提出,罗斯离家的时间与朱迪遇害时间相差无几,外来凶手几乎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入室行凶。对此罗斯只是频频点头,不置可否。  

探员给罗斯出示了朱迪尸体的手臂的照片,清楚显示手臂上嵌进肉里的许多碎玻璃渣子。罗斯看了称:“老实说,这看起来像玻璃碎片。”探员问:“什么样的玻璃碎片?”罗斯丝毫没有迟疑地张口说:“啤酒瓶子。”探员们几乎不敢相信他会如此直截了当。审问的探员接着说:“我们并没有发现现场有超过两个啤酒瓶的玻璃碎片,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很显然,现场的碎片只有两个啤酒瓶,而据罗斯的版本,这两个啤酒瓶都是他自己回家后掉在地上打碎的。朱迪手臂上的碎啤酒瓶是怎么来的呢?  

罗斯迟疑了一会,除了“OK”并不多说什么了。  

接下来探员们又“挑战”了罗斯买啤酒的情节:你压根儿没到过酒铺买过酒,警方有证据。但罗斯的顽抗精神开始挑战探员们了,他抵死坚称,不管警方有什么证据,就算全世界都说我没有,我反正肯定是去那里买过酒。  

探员终于提出了他们早就形成的推断,就是说罗斯回家时其实早知道妻子已经死在房子里,回家只是在深思熟虑之后开始制造设计好的现场而已。  

罗斯干脆接过话题,主动挑战说,不管你们怎么怀疑我,我没有杀我的老婆,我永远不会伤害她,我爱她,我到现在还不相信她已经死了,我和她至死不分离。  

听到罗斯这样讲,彼得探长干脆把既定的盘问提纲甩到一边,开诚布公地说——  

我从来没有一分一毫怀疑过你爱你的老婆,事实上我向很多你身边的人了解过,他们也都跟我这么说,你确实和你的妻子感情很好。但事实是,你好饮酒,而且你自己也承认和朱迪有争执。以我们现在了解的情况看,这些争执都是围绕钱而起的。

你妻子遇害的那天早上,你也许的确想去小酒馆喝几杯,但关于钱的争执又被挑起,事情发生得非常快,也许就是几十秒的事儿。我猜朱迪也许在争执中说了什么刺激你的话,这导致长久累积起来的沮丧爆发出来。你自己在接受警方问询的时候也说过,你偶尔在爆发的时候会做冲动的事。我们相信可能就在短短的30秒,你也许冲动地做了伤害朱迪的事。30秒一过,你马上意识到了铸成了无法挽回的大错。

我相信你坐在屋子里,想天哪,自己做了些什么啊。你自己肯定慌乱极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该去哪里。所以你肯定想也许去海边,整理一下思路,想想对策。于是你带上你的狗,来到海边,又去了小酒馆,你也许想借小酒馆的人证提供你不在场的证据。你坐在那里几乎一整天,你希望这期间有人,不管朋友还是邻居,凑巧来到你家,发现朱迪的尸体,然后尖叫、报警,然后来告诉你,这样你就能置身事外了。

但你坐在那里一整天,这个场景却没有发生。你越来越焦急,因为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越来越接近你的小儿子放学的时间。我敢说,你此时是心底里的正直促使你不想让你的儿子回家看到妈妈的尸体,这就是你为什么还是决定回家。我相信我说的这一切都有证据支持,这些证据都指向了一个方向……你杀害了你的妻子。

但我想告诉你,法庭会考虑冲动杀人这个因素,我办过很多类似的案子,我知道,法庭会考虑你当时只是一时冲动,错手杀了朱迪。我手里有一份评估,这个评估是我们请的心理学家在观看了你的审问录像后做出的,我读给你听,这份报告说,此凶杀案极有可能是极短时间内的情绪失控引发,其诱因有可能是凶手受到了戏谑或者侮辱。

这个情绪的爆发将很合理地导致罗斯·布朗产生激愤,以至于最终将情绪转变为暴力行动。没有迹象显示这是一个长时间的暴力行为,受害人也似乎未进行长时间反抗,鉴定并不认为凶手是蓄谋杀害被害人,而多种分析显示这起案件是理智被冲动所支配造成的。  

读到这里,罗斯插话进来,“我能说几句吗?”探员点头。罗斯认真听了刚才探长一番长谈后,说出的话却是:“我很确定,我肯定去那个酒铺买了两瓶啤酒。我坐在这儿,作为一个父亲,我要说,我没有杀我的老婆,对不起。”  

彼得叹了口气说:“你不要跟我道歉,我只想知道真相。”但他明白,真相是不太可能从罗斯口中得到了。  

12、就差一根头发丝那么细的一点点  

探员们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努力,证实了这么多罗斯的谎言,却还是不能正式指控他,但大家都明白,就只差一点点了,就差头发丝那么细的一点点。  

这根“头发丝”终于在案发后的第18个月以后得到了。  

一个某区政府工作人员主动联络彼得探长说他有一个共事多年的朋友,是此案的证人之一。他说这个朋友一直隐藏在心底一个关于此案的秘密,却长久以来忌惮罗斯的报复而不敢走上前台来。  

这个证人就是本文开篇提到的罗斯一家的邻居,那个曾被回家以后的罗斯紧扣她的脖子强行拉进凶案现场,继而不得狂奔出来呕吐的女子。  

证人此时终于决定站出来指证当时她听到和看到的一切。这个证人因为证人保护计划的原因不能透露姓名。她告诉彼得,朱迪遇害那天,她正在家中看电视,忽然听到罗斯家中传来大声争吵。她说她不太能确定争吵中的女性声音是否是朱迪,但她百分百肯定男性声音是罗斯无疑。她说紧接着她听到女性的痛苦尖叫声,但她没有走出房门查看,也没有报警,以为是邻居吵架的一部分而已。她说她看了一下表,争执发生在上午9时10分到9时15分之间。大概10分钟以后,她隔窗看到了罗斯跳进自己的白色皮卡,从她的门前疾驶而过。而且她非常印象深刻的是,罗斯在经过她家窗前的时候,转头恶狠狠地看了她一眼。也许就是这一眼,使她犹豫至今。  

幸运的是,她的这个证言与罗斯的另一个邻居关于某些时间点的证言完全吻合。  

彼得探长重新审视全部证据,意识到,警方终于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终于到了警方正式起诉杀人嫌疑人的时刻了。  

法庭审理历时5个星期。  

陪审团重新落座后给出一致判断,罗斯就是朱迪凶杀案的凶手。罗斯被判有期徒刑18年,2017年之前不得保释。  

警方认定罗斯杀人所使用的凶器———陶瓷人偶,至今没被找到。警方相信,这个人偶就埋在罗斯遛狗的那个沙滩里,但那是片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浩瀚海滩,没有凶手的指认,警方是永远也没有机会靠人力找到的。这个人偶,也许就永远在沙砾中抽着烟袋,静静等候,等候阳光再来。​



(作者: 唐晓冬【 澳大利亚昆士兰州警察部犯罪现场鉴证部门的现职高级警员 】,原文刊登于《人民公安》杂志,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各类报刊杂志及天涯、豆瓣、果壳、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


 

都市传说:弹簧腿杰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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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英国民间传说,臭名昭著的弹簧腿杰克是存于维多利亚时代的人物。弹簧腿杰克的传说之所以广泛传播,是因为他奇怪的现身方式、怪异的外型和一双怪腿的能力一直让人们好奇。也因为这样,弹簧腿杰克成为了数本经典科幻小说的题材以及众多超能力想像的灵感来源。

1837年9月的一个夜晚,伦敦一位商人在下班的途中见到了让他不敢置信的一幕:一个身影轻易越过了高耸的公墓围栏。这个神秘身影没有袭击商人,所以这本来算不上什么大事。但是,目击报告中关于这个身影的描述却让人们不安,目击报告称,这个身影的身型应该是一名人类男性,但他却有着巨大的双耳和鼻子,双眼凸出。

此事发生后不久,类似的人物又从黑暗中冒出并攻击了一群路人。他抓住其中一名女子,这名女子在与袭击者拉扯的过程中找到机会逃脱,但是一名叫波莉·亚当斯的女孩因为在逃跑过程中落单而被抓住。几个小时后,警方在路边发现了波莉·亚当斯,她还活着,据她描述,袭击者割开她的衣服,用锋利的爪子割伤她的腹部,她不断挣扎,最后陷入昏迷。

不久之后的1837年10月,一名叫玛莉·史蒂芬的女孩在经过克来芬公园时,有一个奇怪的身影从暗巷里扑面而来,并用双臂紧紧抱住她,然后开始亲吻她的脸颊,同时用爪子撕开她的衣服。根据当事人的描述,他的爪子“冰冷如尸体”。由于十分害怕,这女孩大声尖叫,使得袭击者迅速逃离。随后附近的居民组织起来找袭击者,但他已经消失无踪。

隔天,这名暴徒又袭击了玛莉·史蒂芬家附近的一位女孩,并且开创了一种他日后典型的作案手法:他跳入四轮马车通行道,使得马车夫失控冲撞而重伤。数位目击者称凶手跃过九尺高墙而逃,同时发出尖锐的叫声。

几天后,另一名女子又在克莱芬教堂院落附近遭遇袭击。这一次警方来到了犯罪现场并搜集到了一些证据。他们发现现场有两个大约3英寸(约7.5厘米)深的脚印,这说明袭击者是从高处着陆的。

经过仔细检查,警方在这两个脚印中发现了一种奇怪的印记,警方推测这是袭击者在鞋底装了某种小玩意所致,他们猜测这是某种压缩弹簧。这次事件之后,这个怪异袭击者的新闻渐渐传播开来,传媒和大众因为他拥有怪异的跳跃能力而给他取了个名字:弹簧腿杰克。
  此后,警方展开了大范围搜捕弹簧腿杰克的行动,甚至还提供了奖金悬赏。但是,一切都徒劳无功,弹簧腿杰克从未被捉到,甚至可以说,他似乎更加大胆了,攻击次数呈倍数增加。

最广为人知的事件是他1838年袭击露西·史凯尔和珍·艾尔索。1838年2月20日,18岁的珍·艾尔索打开房门迎接了一个自称是警官的男子,他请她提个灯过来,因为他和其他警员“在巷道里捉到弹簧腿杰克”,然而这名男子突然袭击了她,撕开她的衣服。幸好她的家人及时赶来救了她。

艾尔索告诉警方探员,那个人戴着头罩,身穿类似油布雨衣的白色紧身服装。他的额头被包住了,看不清楚,但可以看到他的眼睛,艾尔索感觉他的眼睛像是火球。他的双手像是某种金属制成的爪子,而且他的口能吐出蓝白色的火焰。警方断定,这个恐怖的怪物就是传说中的弹簧腿杰克。

1838年2月23日,一个身着黑色斗篷的人影敲开一处房门,这次是在透纳街。当一名男仆前去开门时,这名访客要求与房屋主人艾许沃斯先生见面。在男仆转身回去通知主人时,突然发现站在门口的男子眼睛变红了。由于身陷恐惧之中,男仆大声尖叫,引起了邻居的注意并赶了过来。

在邻居的怒吼声中,弹簧腿杰克挥舞着利爪快速跃上附近的屋顶。根据警方的询问记录,这名男仆说他注意到一个十分重要的证据:当弹簧腿杰克转身背对着他时,他注意到其斗篷遮掩住的衬衫背面绣有金色的“W”字母,类似盾形纹章。

5天后的1838年2月28日,18岁的露西·史凯尔与其妹妹走在回家的路上,露西走在妹妹前方不远处,两人经过一条小巷时遇到一个神秘人物:他躲在一个转角后面,趁露西经过时现身袭击了她。

这个身影朝露西吐出火焰并在她倒地不起时一跃而去,露西则陷入数小时的抽搐之中。至少四位目击者证实,袭击者逃跑时从地面一跃而上到附近房子的屋顶。此后,《泰晤士报》以《老渡口的暴行》为题报导了珍·艾尔索遇袭事件。不久之后,一个叫汤玛斯·米尔班克的人突然声称自己就是弹簧腿杰克。

而警方也确实在汤玛斯·米尔班克的住所找到了弹簧腿杰克袭击艾尔索时所穿的白色罩衫与大衣,因此警方起诉了汤玛斯·米尔班克。但是,因为珍·艾尔索坚称袭击者曾吐出火焰,可是米尔班克承认他做不到这点。法官因此判定汤玛斯·米尔班克的罪名不成立。

口中能吐出蓝白色的火焰、如火焰般的红眼珠子、善于跳跃,并在指尖戴上金属利爪,这就是弹簧腿杰克的“恶魔形象”。因为这个恶魔的存在,人们时刻生活在恐惧之中,警方也急于揪出真正的弹簧腿杰克,但始终没有任何进展。

至于弹簧腿杰克究竟是什么人?他怪异的“超能力”是怎么弄出来的?这一切更是没有人知道。于是一些人提出了各式各样解释弹簧腿杰克的超自然起源说。一个常见的假设认为,弹簧腿杰克是外星生物体,由于不明原因落难至地球。

该理论的支持者相信这解释了他“非人”的外表和体态(比如闪烁的红眼睛),他的跳跃能力(这点被认为他可能住在有巨大重力牵引的星球,如同太空人在月球上所做的范例)和古怪的个性。

超自然解释的支持者还引用20世纪时德国陆军实验得到的灾难性结果作为证据,宣称不曾有人使用特定装置达到传说中弹簧腿杰克跳跃的高度。据估计,这些实验有85%失败,并造成试验者腿部或膝盖断裂。因此他们下结论说,个人要成功达成官方军事计划无法做到的事是不可能的,尤其前者比后者早出现几十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弹簧腿杰克出没期间,媒体、政府当局和大多数民众都认为弹簧腿杰克不是超自然生物,研究者认为弹簧腿杰克只是喜欢惊吓弱女子的一个人或一群人。当然,外星实体也好,恶作剧者也罢,这一切都只是猜测,让人闻风丧胆的弹簧腿究竟是谁?这也许只能是一个谜了。




(作者:李云贵,原文刊登于《奇闻怪事》杂志,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各类报刊杂志及天涯、豆瓣、果壳、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杀妻冰柜藏尸3个月,男子手机上分饰两角应对丈母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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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惊传人夫杀妻藏尸案!一名29岁长相俊秀的朱姓男子,去年10月中旬因为琐事引发口角,将同龄妻子杨女掐死,并冷冻在冰柜中超过3个月。期间朱男为了掩饰杀人事实,更多次以杨女手机向女方家人通信,制造她未死之假象。”

这不是个故事,而是一起最近轰动一时的新闻事件。  

女孩姓杨,大家都叫她小杨,是个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她从小过着物质丰沛的生活,也受过高等教育,承袭了城市人特有的自信与俐落。  

小杨从上海师范大学毕业后,顺利进了小学当老师,在同学、同事及家长间有很好的人缘。朋友提起她的时候,总说她是那种“内向、不太出门的女生”,而且心地特别善良。  

关于这点,可以从小杨爱护动物这件事上窥知一二。小杨的一位男生朋友老婆怀孕了,家里不许养猫,她二话不说就把朋友的猫接回家养。还有一次,另一个朋友买了一条狗回家却没有好好照顾,把牠养死了,小杨把那人臭骂一顿,更为那条狗痛哭一场。  

小杨在家里养了一条大狗,还有好几只小猫  

至于她和小朱,是在一场同学聚会上认识的。小杨很快坠入情网,并带着小朱回家见爸妈。只是那次会面,小杨的爸妈至今想起来仍觉得痛苦不堪。  

“一个男孩子第一次上门,通常都是很拘谨的,可是他就一副老练的模样,说会对小杨好、会好好照顾她,你们老人家不必担心,听上去全是花言巧语。”小杨的爸妈反对两人在一起。  

宝贝女儿却说:“如果你们不同意,那,这辈子我也不结婚了。” 

但其实不只小杨的爸妈,她的朋友也对小朱诸多不满,觉得小朱这个人太爱说大话,很多事情明明做不到也吹牛,大半年没收入靠小杨养,还经常在网路上购物,让小杨帮忙还卡费。而且小朱的控制欲强、酒品很差。有次小杨参加同学聚会,小朱硬要跟去,才唱一会KTV就喝醉了,离开前还差点和路人打了起来。  

在小杨眼里,小朱却还是一个完美情人。  

此外,小朱的交往关系也很复杂,婚前就曾经失踪好几个月,婚后也依然跟许多女人保持暧昧关系。小朱为了证明自己愿意为小杨斩断身边桃花,还写了一张保证书:“我再也不和别人联系,手机每天都可以给你看……如果我违背我说的话,我们就一起在家里烧炭一起死。”  

尽管老公这样软烂,小杨依然爱他爱得无法自拔,深信有一天他会变好。而这一天,似乎真给她等到了?小朱有次对她说,因为工作升职了,要去香港培训2个月,之后薪水会变多,可以养得起她了,要她把学校工作辞掉。  

小杨信了,辞掉学校工作,更写了一封信向同学及家长致歉。  

辞去工作后,小杨应该是跟着老公前往香港,没再在上海出现过。11月21日是小杨生日,她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张在KTV的照片,要大家在图片下统一留下祝福。而这段期间,她也不断和爸妈用通讯软体联系。可是圣诞节那天,小杨爸妈想约小夫妻出来吃饭,还特地带上织给小朱的毛衣,小杨的电话却一直打不通。  

几天后,小杨养在爸妈家的猫咪死了,妈妈传讯给小杨。小杨没有多问,只是感叹自己在外地,回了一连串哭泣的表情符号。  

2017年1月26日,农历年节前夕,小杨主动发信给妈妈,说在香港玩一阵子,初二再回去。然而到了大年初二的深夜,小杨还是没有出现。妈妈急了,说2月1日是小杨爸爸的60岁大寿,再不回家可就真的不孝了。  

大寿当天,小杨没有回家。  

因为小杨的表姐住得离小杨夫妻俩家很近,妈妈请表姊去看一下。表姊到了住宅区后,只发现楼下围着一群警察。  

原来在表姊抵达以前,小朱已经在他父亲的陪伴下主动投案。他杀害小杨后,特别去买了一个大型冰柜放在阳台,把小杨藏在里面。小朱的妈妈曾经上门拜访,问小朱夫妻俩干嘛买这么大一个冰柜。小朱只说:“小杨爱吃肉,买大一点的冰柜可以多存点肉。” 

故事到这里结束了。在小杨被杀害的3个多月之间,一直是由小朱假冒她,在微博、微信等软体发送讯息,至于确切时间点从何时开始,大概只有凶手自己最清楚吧。不过网友对于这件事,倒是有个更深刻的体悟:“当身边的人都反对你一段恋情时,也许,你就真的要好好考虑了。”



(作者:时凄宫分​,出处:大柠檬,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各类报刊杂志及天涯、豆瓣、果壳、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印度尼西亚奇案:男巫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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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尼西亚,当男巫也是种不错的生活方式,很多有烦恼的人都会去拜访男巫,因为他们觉得男巫有超自然的力量,从男巫那里他们可以获得一些引导。女人们希望变得更富有,更健康,更有吸引力,这时她们也会去找男巫寻求帮助。但是对于男巫艾哈迈德·苏吉拉(Ahmad Suradji)来讲,那些来找他帮忙的女人只是祭品。

印度尼西亚男巫

​苏拉吉在棉兰当地是一个相当受人尊敬的男巫,被人们称为“拿督”。很多当地人只要遇到问题,不管是生意上的,还是爱情,还是家庭琐事,都会来询问苏拉吉的意见。然而有一天,一个女孩去拜访苏拉吉,但是那之后很久都没有回家。女孩的父亲感觉不妙,向当地警方报案,几天之后警方来到苏拉吉的家中调查,调查中警方发现苏拉吉家附近的一片田中有一具尸体,警方立刻认识到这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之后警方在苏拉吉的家中找到很多衣服和手表,经调查,这些东西分别属于25位失踪的女人。警方在1997年3月2日将苏拉吉押回警局,当晚开始对苏拉吉进行审问。一开始苏拉吉只承认自己在过去的5年里杀害了16个女人。但随着审问的进行,苏拉吉承认自己在过去的11年杀害了42个女人,年龄从11岁到30岁不等。与此同时,苏拉吉的三个老婆也被警方逮捕,她们涉嫌帮助苏拉吉杀人和藏尸。特别是大老婆图米尼,过去11年时间,一直都在帮助苏拉吉。

挖掘尸体现场

​受害者中很大一部分是妓女,他们来找苏拉吉的理由也大都难以启齿,所以她们也大多没有把自己的行程告诉别人,再加上苏拉吉在当地的口碑不错,警方自然不会怀疑他。苏拉吉的恶魔行径暴露之后,当地人民震惊不已,没想到自己信仰的那个男人居然会是残暴的恶魔。

苏拉吉杀人的方式充满仪式感。首先他会倾听那些女人的诉求,根据诉求收取200到400美金不等的费用。之后他会带那些女人到他家附近的一个甘蔗园内,把她们腰部以下埋在土中。这些女人被埋之后就像待宰的羔羊一样无法动弹,苏拉吉就用一根电线勒死她们并且喝掉她们的唾液。他还会把尸体再挖出来,脱掉她们的衣服,让这些尸体的头对着自己的房子重新埋入地下,这样做据苏拉吉的说法可以增强法力。审问过程中苏拉吉还告诉警察,他父亲的鬼魂曾在9年前托梦,让他杀70个女人,还要喝掉她们的唾液。

艾哈迈德·苏拉吉

​警察把40具尸体挖出来之后让那些失踪女人的家属来认尸。过去的11年棉兰有差不多80个失踪的女人,警方有理由认为苏拉吉杀了不止42个女人。

在审判苏拉吉和图米尼的过程中两人均否认自己杀害了那些女人,称他们当初认罪是因为无法忍受警察的审问。当然,法官没听。最后,苏拉吉因为杀人罪被判死刑,1998年4月27日执行枪决。他的大老婆图米尼因为协助丈夫也被判死刑。苏拉吉另外的两个老婆留在了村里。

苏拉吉受审

​苏拉吉事件对他所在的那个村庄影响很大,很多人都说自己不会再相信什么古代巫术了,苏拉吉的一个邻居还说看着一个曾经受人尊敬的人做出如此没有人性的事,那种感觉就好像自己被背叛。

而在印度尼西亚其他地方,人们的反应就没有那么大,很多人觉得苏拉吉只是走偏了而已,整件事称不上多严重。一位男巫还公开说:“艾哈迈德·苏拉吉的所作所为和男巫没有关系,他只是一个杀人犯而已。”另一位男巫也公开表示:“如果苏拉吉接受过正规的男巫训练,就绝对不会做出这种事情。”言下之意,苏拉吉更本不是个合格的男巫。

苏拉吉临刑前曾经接受过记者的访问,采访过程中苏拉吉不断强调自己的目标是70人,或许相比起死刑,杀不到70人更能让他觉得焦虑。



(本文翻译:兔子面具,原文出处:杀手百科,首发刊登悬疑志微博,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商业使用请联系@悬疑志)


 

美国悬案:凯蒂谋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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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诸多谋杀案中,有一类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就是一家人齐齐整整的被害。而今天要讲的这个案子,虽然还不算灭门,但也差不多够惨的了。

八十年代的加州,还没有今天这样繁华,尤其是城市之外的郊区,总体感觉就是个大农村。而凯蒂(Keddie,Plumas county,CA),就是这样一个小镇。它位于加州北部的帕拉马斯县,群山环抱,风景优雅,所以就成为了一个旅游胜地,给各地的游客提供食宿服务。

不过……旅游的生意也并没有那么好做,为游客准备的小屋很多都空闲下来。没辙,一些地主就把这些小屋,以很便宜的价格租给低收入群体,租客中鱼龙混杂,久而久之,这种屋村的治安就不太好了。

而本案的案发地点,就发生在“凯蒂度假村”中。

凯蒂度假村大门外景

​这个度假村里有很多座小木屋,外观看去都差不多,为了便于管理,地主就给编上了号。其中的28号木屋,租给了夏普一家。确切的说,是夏普女士一家:吉娜·夏普(Glenna Sharp,时年36岁)是一位单亲妈妈,带着5个小孩独自生活,日子过得颇为艰苦。

1981年4月12日,早晨七点多钟,大女儿赛琳娜·夏普(Sheila Sharp,时年14岁)从隔壁27号木屋回来。因为这天是周日,孩子们都不用上学,夏普女士就允许她在小伙伴家过夜了。她敲了门,却没有人回应,再用力一推,门就打开了。

夏普女士一家的合影

​然后,赛琳娜看到了可能是她一生中永远无法忘却的场面:她的母亲和哥哥躺在地板上,家里到处都是血迹。

赛琳娜尖叫着跑了出去,周围的邻居听到之后都赶过来,努力安抚她,同时立即报警。

这时,赛琳娜想起来,屋子里应该还有三个人:她的两个弟弟利基(Ricky,时年10岁)和格雷格(Greg,时年5岁),睡在另一个房间里;还有一个小妹妹蒂娜(Dina,时年12岁),应该是跟着妈妈睡的。她带着邻居绕到房子背后,敲打窗户叫醒了屋子里的人。

万幸的是,利基和格雷格都安然无恙,随后在邻居的接应下,从卧室窗口爬出。确切的说,屋子里还有一个人:邻居家的男孩,同时也是利基的小伙伴,11岁的贾斯汀·斯马特(Justin Smartt)。在那个时代,小孩到邻居家过夜是很常见的事情,而利基和格雷格也证实,贾斯汀是经过夏普女士同意后留宿的。

命案现场

​警方赶到后,速度勘察了现场。现场共发现了3具尸体:吉娜·夏普女士,躺在地板上,身上盖着一张黄色的毯子(本来放在她卧室里的);她的尸体旁边,则躺着大儿子约翰·夏普(John Sharp,时年15岁)和约翰的朋友达纳·温格特(Dana Wingate,时年17岁),这两个男孩的双脚都被电线和医用胶带捆绑,并绑在一起。

小妹妹蒂娜,则不知所踪。

​三具尸体上都伤痕累累、血迹斑斑。法医勘察后确认,吉娜女士和约翰·夏普,死于头部的钝器打击,同时身上都被捅了很多刀;达纳·温格特,除了头部有钝器伤、身上有刀伤之外,还被人勒过脖子。

在尸体旁边的地板上,丢着一把血迹斑斑的折叠刀——事后,警方确认,它就是杀害这3名死者的凶器之一。

在这场残忍的三重血案面前,当地居民和警方都无比愤慨。然而,吉娜女士和约翰、达纳都是身体健壮、行动自如的人,要想把他们制服、捆绑并杀害,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28号屋周围的房子也有人居住,为何都没有听到动静呢?他们为什么到死都没有呼救?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线索:在三个男孩(利基、格雷格、贾斯汀)居住的那个房间的门上,警方找到了一个模糊的血迹。确切的说,这个血迹位于卧室门外侧的那个门把手上。警方推测,凶手(或凶手之一),曾经试图打开这扇门,但出于某种原因又放弃了,这才让三个男孩幸免于难?

在这三个幸存者之中,利基和贾斯汀都是十岁以上儿童,按理说也有一定的表达能力了,他们的证词,或许就是解开这个谜案的关键所在。然而,无论警方如何盘问,利基和格雷格都坚持说,案发当晚,他们很早就睡下了,完全不知道外头发生了什么事情,直到次日早晨,被赛琳娜叫醒。

命案现场

​而贾斯汀·温格特就比较有意思了。他开始说,认识本案的凶手,随后又改口说,当晚根本没有看到过凶手;再然后又变成了是在梦里看到吉娜女士被害,最后干脆说,不好意思,当晚睡过去了,压根就没有看到或听到任何事情。

鉴于贾斯汀是未成年人,可能由于恐惧,或是碍于情面而不敢说实话,警方想了各种办法,甚至试过催眠术,但都没有突破。最有意思的是,后来警方使用了多通道测谎器,检测结果是:上面四种版本的供词,很可能都是谎话。

然而,贾斯汀并不是嫌疑人,况且又是儿童,所以警方也没法强迫他继续作供,所以这个疑点就这么被搁下了。

警方后来又对尸体进行了反复检测,发现了一些很有意思的细节:被害人身上的钝器伤痕,来自于两种大小不同的钝器;锐器切创来自于两种不同的刀具;更重要的是,法医推测,勒死达纳的,并不是绳索,而是一杆戴森880型(Daisy Powerline 880 Rifle)步枪(以空气作为发射动力)。或许,这就能解释,为什么受害人不敢反抗,任其屠杀?然而,这又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如果是只有一个人作案,显然不必使用两把刀、两个锤子、一杆枪,那说明凶手应该不止一个,这另一个人又是什么动机呢?

本案部分凶器

​搜证方面,除了现场找到的那把小刀,警方还在该度假村商店背后的垃圾桶里,找到了一把血迹斑斑的菜刀,经过鉴定,就是本案的凶器之一;在另一个地方,找到了一把锤子,也被认为是凶器之一。

对了,各位还记得吧,前面我们说过,小女儿迪娜,案发后不知所踪?警方当时怀疑,她是被人绑架或劫走了,案发后也在相邻的州县发布过协查通报,但一直没有结果。

1984年7月,这个问题有了答案:比优特县(Butte County)警方通知帕拉马斯县警方,有迪娜的下落了。

实际上,这事也颇为蹊跷:1984年3月,有人在比优特县发现了一具埋藏的人体遗骸(确切的说,是一个头盖骨),遂报官处理,但比优特县警方也不清楚是这是谁啊……7月,却有一个匿名电话打到警局,说那个尸体,就是凯蒂血案中失踪的蒂娜·夏普!

法医随后对那具骨骸进行了检验,最终确认,就是蒂娜的遗骸。

由于蒂娜的遗体早已白骨化,而且可能被野兽拖过,残缺不全且散乱不堪,法医也无法判断其死因,但倾向于认为她是死于机械窒息。而发现遗体的地点,距离案发现场,大概有57英里(约合91千米),而且还是山路,带着个12岁的孩子,如果没有交通工具是很难走的吧?

至此,该案中的被害人正式确定为4名,该案,也随后被命名为“凯蒂谋杀案”(Keddie Murder),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了一个无头悬案。

实际上,警方当时也曾花了很大力气排查此案,并有了一个嫌疑对象:案发时住在26号木屋的马丁·斯马特(Martin Smartt)。

怀疑马丁的理由,倒是也比较说得通:首先,本案中的凶手,有很大概率是和被害人很熟识的。这样,凶手才能在不惊动被害人的情况下平静的进入现场;同时,从给吉娜·夏普女士的尸体覆盖毯子的动作来看,也符合熟人作案后的愧疚表现。

其次,是在警方的走访调查中,斯马特先生和斯马特太太,对于当晚的行踪都说得前后矛盾,会不会是做贼心虚呢?

最重要的是,这就能解释贾斯汀的奇怪表现了:当他看到凶手就是自己的父亲之后,震惊之余,决定保持沉默;而马丁看到贾斯汀后,当然不会杀害自己的儿子,所以顺道也放过了屋子里的利基和格雷格?

约翰(左);迪娜;达纳·温格特(右)

​此外,还有一个不算是证据的线索:在随后的调查之中,斯马特曾经告诉警方,他有一把锤子,在案发两天前不见了,一直没找到。

然而,这种怀疑也有许多漏洞:

首先,作案动机是什么?斯马特家和夏普家,案发前并无矛盾,否则也不会让贾斯汀留宿在她家了;而两家都是穷人,抢也抢不到多少钱,怎么突然就有了灭门的冲动呢?

退一步说,就算马丁·斯马特丧心病狂,非要杀了夏普一家,为什么偏要挑自己的儿子在夏普作客的这一天呢?所谓刀枪无眼,万一伤到自己的儿子,或者夏普家的谁,急了眼把儿子拿来当挡箭牌,岂不是非常麻烦。

再者,案发之后,马丁·斯马特一直在度假村接受调查,并没有时间跑到隔壁县去抛尸。倘若说他是案发之后就立即驱车去91公里之外抛尸,又为什么要把凶器(刀和锤子),特意留在度假村里呢?一并扔到荒郊野岭岂不更好?

keddie谋杀案纪录片

​此外,如果说贾斯汀子为父隐,那夏普家幸存的两个孩子,就完全没有理由,为血海深仇的凶手隐瞒了吧?如果说这两个孩子真的是没有听到、看到异常,那同在一个屋子里的贾斯汀,也完全可能真的没有看到过凶手。至于凶手为什么放过了这三个男孩,可能是因为做贼心虚,想要赶紧逃离现场;也可能是良心未泯,实在下不去手了,反正是有其他解释存在的。而多通道测谎器这东西嘛……反正我是不相信的。

最重要的是,假设马丁就是凶手,证据又在哪里呢?所以,直到多年后马丁·斯马特先生病逝,警方也从未对他提出过任何指控。

此案之后,那个度假村的生意当然是一落千丈,房屋也几次易主。2004年,28号木屋和其他的房子一起被拆除了,此案依旧没有任何抓手。警方也曾试图调查那个匿名电话的来源,只可惜囿于当时的技术,没有能找到线索。

不过,2016年3月,帕拉马斯县警方宣布,他们会重启该案调查,利用现代的法证科学技术,比如DNA检测技术来重新审视当年的诸多物证。治安官霍格伍德警官(Hagwood )还特别提到了那把锤子,“我们找到它的地方,非常特别……绝对不会是随手扔在那儿的。”

就是这把锤子

​但愿,正义终究会来到吧。



(编译:馒头老妖,出处:果壳,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各类报刊杂志及天涯、豆瓣、果壳、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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