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宗发生在澳大利亚昆士兰附近海域的离奇案件,很多当年参加侦办这宗案子的侦探和犯罪现场鉴定专家现在都还在这个领域工作,我和其中不少也大都认识。我曾问过他们有关这宗案子的情况和他们对成功破案以后的感想,他们告诉我,凶手对警方的证据完全不屑一顾,坚决不认罪。检控最终能成功将凶手定罪,相当大程度上依赖于警方犯罪现场鉴定部门收集并提供的证据,在一场谎言和证据的较量中,警方这次完胜。
1、凌晨求救的游艇
凌晨3点左右,SES(State Emergency
Service)的救援船被紧急呼叫去营救一个据说是遇到某种险情的船只。
救援船进入出事海域以后发现,因为远离海岸,海面上漆黑一片。救援者打开探照灯四处寻找,找了半个多小时才隐约看到一条名为“Misty
Blue”(雾蓝号)的私人游艇在海平面上凄凉漂荡,游艇上一点灯光都没有,没有领航灯或警示灯,对于游艇来说这挺古怪的。
探照灯的光线在这艘游艇上扫来扫去的时候,一个身穿白色毛衣的女士进了大家的视野。救生员们都吓了一跳,这个女士默默坐在游艇尾部,没有大喊大叫,也没有慌慌张张,只用手臂遮挡住突如其来的强光,困难地试图睁开眼睛。
一名救生员向她喊了一句:“女士,你还好吗?”女士完全没有回应。他又问:“是不是有什么紧急状况啊?”这才听到女士弱弱地回答:“是的。”
救援船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将两船并好,一名昆士兰医疗救生员鲍勃·罗杰斯(Bob Rogers,Queensland
Ambulance
Service)第一个跳了过去。鲍勃首先问女士发生了什么事。女士回答说一定是有人登上了他们的船,而且她自己的头被狠狠袭击了,但并不确切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因为她昏过去了,她叫帕崔莎·拜尔斯(Patricia
Bayers)。
鲍勃沿着木阶梯走下船舱,船舱并不大,走下去后中间通道左右两侧各有一个单人床。电筒灯光从右扫到左,鲍勃赫然看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躺在左侧的床铺上!
男子半裸的身上、头上、靠床铺的墙上……光线所及之处皆是血。令人吃惊的是,男子意识清醒。鲍勃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说有人登上了船,听见女士的尖叫声,他从床铺上跳起来要出去,头不知撞到了什么,血流如注。严重受伤的这名男子是53岁的约翰·阿斯奎斯(John
Asquih),帕崔莎·拜尔斯是他的妻子,46岁。
救援人员马上呼叫指挥中心,不久“雾蓝号”被拖回海岸。
2、约翰头部是枪伤
船一到岸,约翰夫妇就马上被急救车飞驰电掣送往昆士兰亚历山大王子医院(Prince Alexandra
Hospital)。警方的调查人员也接踵而至。高级警长巴理·布里恩(Barry
Bullion)来自医院附近辖区的地方警局,负责跟进这起事件。
夫妇两人看起来很疲倦,但很平静,也配合警方调查,只是两人看上去都有点儿困惑和不知所以,似乎完全不知道在海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他们接受医疗救治的过程中,巴理尝试与两人进行初步沟通,试图大致还原海上发生的海盗事件。帕崔莎告诉警察,他们的船在前一天下午驶离莫屯湾小岛(Moreton
Bay Island)以后,在向布里斯班(Brisbane)航行的过程中忽然抛锚,船只无法行进。
天色已晚,夫妇两人决定停在那里下锚过夜。两个人度过了一个蛮浪漫的夜晚,约翰做了BBQ烧烤晚餐,两人喝了两瓶红酒,之后一起入睡。之后她所能记起来的就是她躺在游艇前甲板上,约翰满脸是血跪在她面前呼喊,大声问她还好吗。她神志不清地爬起来,和约翰回到船舱,然后她看着约翰不停地通过电台呼叫求救,努力了1个半小时,直到最终SES派出救援船。
与此同时,医院的另一边,医生在对约翰头部伤的处理中发现,这并非是碰撞或重击伤。医生表情严肃地告诉赶来的警察,这是枪伤!
听闻此言,巴理·布里恩开始重新打量这对夫妻,这两个人却不约而同大笑起来,异口同声地表示这太荒唐了,无论如何都绝无可能。而接下来约翰经过X光等扫描检测,证实了医生的判断,在他头骨里深达7厘米的地方发现了子弹碎片。
显然,有人曾朝约翰头部开枪,事情的性质陡然转变,这已经是个murder(谋杀案)调查了。
3、变化的口供
重案组探员戴维·休斯顿(Dave
Houston)和他的拍档此时接手了这个谋杀案件的后续调查工作。他们来到亚历山大王子医院时,急切地希望重新向帕崔莎了解一下船上发生事情更具体的版本。蹊跷的是,他们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帕崔莎了,她没有通知任何人就离开了医院。
对探员来说,最紧要的就是先找到帕崔莎。
这时,在警方的初步判断里,有(且只有)两个theory,一是有人登上了这对夫妇的船,袭击了帕崔莎,然后朝约翰开了一枪;另一种情况是,船上从头到尾只有两个人而已。
就第二种情况来说,这对夫妻的其中一个在船上偷偷藏了一支枪,这个人可能是约翰自己,也可能是帕崔莎。这是否成立需要警察的继续追索和求证。
帕崔莎是警方关于此案的唯一证人。探员们赶到夫妻俩共同的住宅时,帕崔莎并不在家。就在他们满腹狐疑帕崔莎可能会去哪里时,医院打来电话,帕崔莎又回到医院了。探员火速赶回医院,见到帕崔莎表情平静地坐在医院的咖啡厅里。探员们坐下来问询到底船上发生了什么。
这次警员得到的情节是这样的:他们夫妇正在熟睡时,帕崔莎忽然听到有海盗登上了他们的游艇,海盗首先袭击了约翰,继而朝他的头部开了一枪。这显然不是帕崔莎第一次被警方询问时曾经说过的版本。
这么重要的细节,帕崔莎为何没在第一时间向警察透露?这自然引起了探员的怀疑。
4、帕崔莎的三支枪
探员问帕崔莎当时船上是否有枪支,帕崔莎断然否认。探员接着问,她是否在其他地方拥有枪支,帕崔莎回答,现在在他们的家里她拥有两支枪,还有一支在她的一个小店铺里。征得帕崔莎的同意,探员们来到他们夫妇家中,检查了帕崔莎提到的两支枪,一支是小口径来福气枪,另一支是点二二口径带瞄准镜的来福枪。
探员回忆说,当时帕崔莎态度非常配合,愿意协助警方的任何调查,没有丝毫焦虑或不安。探员带走这些枪的时候,她完全没有异议。
帕崔莎对这两支枪的解释是,她在院子里养了很多宠物鹦鹉,常有野猫袭击她的鸟,所以她需要用枪打这些野猫。随后探员跟随帕崔莎来到她的那个小生意铺面里,这是个位于海边的售卖快餐热饮的移动式小店,由约翰和她共同拥有。探员在帕崔莎的指引下找到了藏在柜台下面的长筒散弹枪。
得到这3支武器后,探员依程序问帕崔莎是否自愿同警察返回警局,回答问题,并将整个口供过程做影音录制。帕崔莎的回答是“不同意”。但她仍然愿意回答探员感兴趣的任何问题,只要是在私下进行,她不希望有任何东西被警方留存。
探员又问帕崔莎是否愿意接受犯罪现场鉴定部门的专家来对她的手部进行一个取样程序。这个程序是要通过在某对象手部取样,以检测手部是否残留弹药粉末,藉以显示该对象是否短时间内曾开过枪。
澳洲的刑侦部门称此程序为GSR检测(Gun Shot
Residue)。在西方司法环境里,警方没有权力强制嫌疑人做这个检测,这也包括DNA取样、血液取样等等。
所以探员依法告知帕崔莎,这是个自愿检测,她有权拒绝。但警察希望她能给予配合,因为这不仅是帮助警方的调查工作,如果帕崔莎与约翰的枪伤完全没有关系,这个检测也能帮助她洗脱嫌疑。
帕崔莎表示了拒绝。她说暂时不想再谈关于船上的事情,她只想和她的丈夫在一起。
探员无奈,只能送她回到医院。
5、犯罪现场鉴定警员走进犯罪现场
在这个问询艰难进行的过程中,Misty blue号游艇已经被警方界定为犯罪现场。
犯罪现场鉴定部门的警员进入船舱,两个单人床铺向内合并,在船舱入口开始向里形成一个倒“V”字形。“V”字形地面上的一块地毯上,可以看到大量已经干涸了的血迹。左侧床铺上,警员看到大量喷溅形成的血液(Splash
pattern)。右侧床铺的枕套上,有几块面积较大的凝结了的血块,对血块的进一步观察,警员找到了埋于血块中的一个弹头碎片。在约翰使用的床铺斜上方的墙面上,警方也找到了一块子弹头的碎片。
这些弹头碎片,加上在约翰头部取出的弹头碎片,被一起送到了昆士兰警察总部———科学鉴定部门的弹道鉴定小组(Ballistics
Unit)。
弹道鉴定组警长韦恩·博奈特(Wayne
Bennett)是接到这个鉴定任务小组的专家。因为笔者曾在这个部门实习,所以有机会与这些专家们探讨过弹道鉴定过程乃至这个案子具体使用的鉴定技术。
韦恩介绍说,因为这个弹头有极其少量的镀金材料,因此他初步认定这个弹头是被一把点二二口径的来福枪发射出的。
韦恩用起获的帕崔莎的点二二口径来福枪向水箱里试射了一颗子弹,并将子弹收集回来与在犯罪现场收集的弹头进行显微镜比对。很不幸,因为从游艇和约翰头部收集的弹头过于破碎,弹头完全变形,找不到可以比较的痕迹,无法做比对。
这个实验使得警方在帕崔莎住所起获的点二二口径带高倍瞄准器的来福枪无法被圈定为谋杀案使用的枪支,当然,目前也无法排除它是凶器的可能。
6、约翰没有见过点二二口径步枪
与帕崔莎的点二二口径来福枪一样,她提供给警方的“海盗袭击”版本,在此阶段一样无法被证实为真,又或为假。
重案组探员戴维·休斯顿从没听说过莫屯湾(Moreton
Bay)海域有过海盗,然而因为这是证人的证言,警察的职责是去证实它或者否定它。
对整个船体的搜查证实,船上没有丢失任何财务。船上的广播通讯系统完好无损,有一套钓鱼装备、一个BBQ烧烤炉,约翰的钱包也在,里面的信用卡等等什么也没丢。如果是海盗袭击,按常理分析一定是要盗取抢劫什么东西。
那么,如果理论上还有一种帕崔莎与此无关可能性的话,就是约翰自己射杀自己。但这种可能性低到正常人难以接受。射出这种口径子弹的枪是一把长来福枪,约翰的中弹部位在额头上方,在没人协助的情况下几乎不可能手持长枪对准自己并射击自己的额头上部。
至此探员们开始谨慎地思考帕崔莎射杀丈夫约翰的theory了。
可能的情形是,由于某种原因导致船上发生了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最终因某种原因导致帕崔莎持枪射杀约翰。
来自医院的一个好消息是,约翰的伤情已经恢复到可以配合警方调查的程度。探员们赶到医院,首先将一把从帕崔莎那里起获的枪给约翰看。他很快认出,这是那把藏在快餐店柜台下面的散弹枪。
约翰接下来非常顺利地认出了那把来福气步枪。但他对点二二口径带高倍瞄准镜的来福枪非常困惑和陌生,反复摆弄把玩后认定从没见过这把枪。
戴维问约翰为什么那么肯定,他说:很简单,他家里的点二二口径步枪没有这个高倍瞄准镜。
这个回答立即让两个探员脑海里升起了新的怀疑。
7、来福枪从何而来
探员认为已经是时候向约翰提出警方正在求解的theory。探员告诉约翰,警方初步认为是帕崔莎向他开的枪。
约翰完全震惊,当即给予彻底否定。坚定地相信绝对是有人偷偷登上了他们的游艇,袭击了他和帕崔莎。
转回头看看警方目前所掌握的情况的脉络。
游艇上发生离奇枪击案,约翰被一把点二二口径的来福枪射出的子弹击中额头。船上两人均声称开枪者是登上他们的船的海盗,但警方基本排除海盗登船的可能性,也已基本排除了约翰自己开枪的可能性。所有的怀疑集中在他的妻子帕崔莎身上。
引起警方关注的核心不是来福枪的口径,而是约翰认不出这把枪。
接下来,探员对这支枪的来源进行了追踪。经过查实,这支枪采购于位于昆士兰南部小镇滨丽(Beenleigh)的一家枪店。
有意思的事情出现了,昆士兰政府枪支管理网站有据可查的信息表明,这把枪的实际购买时间是约翰被救护车从码头紧急送往医院的那天下午。
探员马上前往滨丽找到这家枪店,核对了购买枪支的发票等证据。购买枪支的人是帕崔莎·拜尔斯。枪店经理回忆说,帕崔莎先是预付了100多元购买了这支枪,她点名要购买点二二口径不带瞄准镜的来福步枪。然而当时店里只有唯一一支枪是带瞄准镜的。最终帕崔莎表示决定要它,回去会把这个瞄准镜拆掉。经理还记得,帕崔莎称她要去找个自动柜员机取些现金,再回来付清这把枪的余款。
得此信息,探员马上回去申请了针对银行的搜查令。澳洲的银行系统只有在法庭授权搜查令(Warrant)以后,才有义务向警方提供私人账户的流水信息。
银行对账单显示,帕崔莎购枪当天在枪店所在路对面的一个自动柜员机取出了购买这把枪的现金。
至此,探员脑海里的一个问号解释清楚了:帕崔莎在重案组探员赶到医院时不知所踪,后来又忽然返回医院,这段时间,帕崔莎去了滨丽的枪店,购买了后来探员在他们家里起获的来福枪。
帕崔莎显然非常清楚,警方会搜查他们的住所,会带走并仔细检查他们所拥有的枪。
8、寻找第四支枪
好了,这意味着警方要找第四支枪,那支他们夫妻俩原来拥有的点二二口径来福枪。
水上警察(Water
Police)开始介入协助此案的调查。他们兵分两路,一路开始了解出事当晚出现在此海域附近的任何船只;另一路人马来到出事地点海域,开始潜水试图寻找那支涉案枪支。
警方认为,这把枪有可能被帕崔莎在救援船赶到他们所在位置之前抛进了海里。
但遗憾的是,由于那个海域的潮汐起伏,洋流方向不确定,水警警员无法找到这把枪。
寻找支持推理的合理动机
回过头再看看这个帕崔莎试图谋杀亲夫的theory,警方需要找到一个合理的动机来解释他们的推理。
第一步,看看他们夫妻关系到底如何。高级探长吉姆·布莱恩(Jim
Bryan)说他遍访这对夫妇的亲戚朋友,大家众口一词称他们夫妻关系和美,他们的生意也没有任何问题,是开心的一对儿。当然,他们还没有注册结婚,但没有经济压力,没有过口角,朋友亲戚都毫不怀疑他们很快就会正式注册结婚。
笔者插一句题外话,澳洲的司法是承认事实婚姻的,这种承认体现在包括继承权认定、离婚财产分配、家庭暴力的责任承担等等法律层面,所以对于如约翰和帕崔莎这样一起同居若干年的男女来说,结婚确实就是一个仪式,法律业已承认两人的婚姻事实了。
这确实让警方对早前的理论产生了些疑虑,但他们回过头仔细过了一遍所有的证据:船上喷溅式的血液、女方漂移不定的口供、离开医院购买相同的枪支等等,都指向着这个完美的妻子,帕崔莎。
接下来是关于这对夫妻背景调查的第二步,调查二人的财产状况,如果约翰死亡,谁会是受益人。因为约翰还活着(谢天谢地),所以这个调查异常简单。约翰只有一个死亡保险的保单,这个保单的受益人是他此前婚姻里的孩子。探员很快从保险公司取得了这份保险单,发现保单的受益人已被改动,帕崔莎变成了约翰意外死亡保险赔偿金的唯一受益人!意外也不意外。探员又查看约翰名下所有其他保险注册,发现除了这份死亡保险以外,近期还突然增加了四份完全一样的约翰的死亡保单!
探员们带着这些保单文件来到医院,向约翰展示了所有的应该是约翰本人签署的保单,但约翰毫不迟疑地表示,没有一份是他本人的签字,全部是伪造的。探员问他,谁会模仿他的签字给他增加死亡保险,约翰不相信任何人会对他做出这样的事。探员直截了当地问,“你觉得会不会是帕崔莎干的?”约翰马上摇头坚决否定,在他看来这是完全荒诞的推测。
这五份保单加在一起的总赔偿金额是27.5万澳元(这笔保险金在澳洲能买一套普通的townhouse,即3层左右、独门独户、前后有私家花园及车库或车位的联排住宅,也是一份体面工作所能积累下来的养老金总额———编者注),受益人全部是帕崔莎。显而易见,如果约翰不幸意外死亡,帕崔莎会在经济上大大受益。但警方如果想证明帕崔莎是这些保单背后的人,首先要有确凿证据证明这些签名是伪造的。
9、笔迹鉴定及之后的惊人发现
葛莱格·玛海因(Greg
Marheine)是昆士兰警察总部技术科学鉴定科文件鉴定方面的专家,我有幸听过他的课。在课上他曾说,签名不是简单的书写,它是一个复杂综合的个人书写习惯,持笔姿势,用笔力度等等诸多方面的组合作品。任何尝试伪造签名的人,都会要千方百计地模仿签名中图形化的部分,比如说转笔、圈圈儿、笔锋甩开的力度方向等等。他对约翰本人签名与伪造签名进行仔细比对,认为有的地方极其不自然。伪造者完全失败的地方就是,失去了本人签名的书写的流畅。这是因为伪造者用笔时笔尖的接触点始终在纸上着力均匀,仔细小心地画签名,显微镜下可以清楚观察到停顿和犹豫。总之,经过专家的综合比对鉴定,警方可以得出结论:所有签名均系伪造,且出自同一人。
警方相信,这个人就是帕崔莎·拜尔斯。这个认定不仅因为警方发现所有的保险公司对约翰的死亡保单确认函都寄往了帕崔莎私人拥有的邮政信箱,还因为一个更惊人的发现。
通常当一个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申请办理死亡保险的险种时,这个申请人必须要去某一个地方诊所,并在那里做一些必需检测的项目。探员们在保险公司约翰的文件中查到这个医疗诊所,并马上赶到那里。仔细查阅当天的预约检查记录时,探员发现根本没有约翰·阿斯奎斯(John
Asquish)的记录,唯一与这个名字相近的记录是琼·阿斯奎斯(Joan
Asquish)。在英语国家里,Joan通常是一个女性名。Joan那天做了一个保险公司要求的血液检测,并得到了一个血液检测的结果证明文件(Blood
test certificate)。在这家诊所留存的这个证明文件的拷贝文档清楚显示此文件是给Joan核发的。
然而,保险公司那里同一份文件的拷贝件却变成了John。这不需要专家鉴定就能轻易看出,寄给保险公司的血液检测文件已经被篡改了。探员拿着含有帕崔莎照片在内一共数张年龄相仿女性的纸给诊所相关工作人员看,她毫不犹豫地指着帕崔莎的照片说,这就是当日来做血液测试的Joan。
10、找到直接证据点二二口径步枪
至此,帕崔莎谋杀约翰的间接证据慢慢堆砌起来,然而警方还是没能找到直接证据———那把点二二口径的步枪。
可谓老天有眼,这个困境被一个孩子无意中打破了。这个12岁的孩子在家附近的布里斯班河边钓鱼时,偶然发现草丛中的一个木质枪托。孩子拿给爸爸问是什么宝贝,父亲刚好也懂行,立刻看出这是一个点二二口径步枪的枪托。
看得出枪托是被锯掉的,孩子的父亲马上联想到最近电视上关于此案的报道,尤其是他知道有水警正在某海域潜水寻找一把点二二口径的步枪,于是马上报警,将这件重要的证据转交给警方。
这显然是极其重大的突破,警方可能找到了最直接的证据———谋杀时用的枪。
从枪托被锯掉的事实上看,有可能枪管也被锯掉了,要证实这个theory,首先要找到枪管。探员安排水警在发现枪托的河岸边反复潜水寻找,探员戴维后来说,其实当时他没有抱太大希望,毕竟布里斯班河水流湍急,又事隔多日,潮汐涨退多次。事实再次证明,老天也希望作恶者得到应有惩罚,一名水警在水下摸索了不到40分钟,就冒出水面,高高举起一个被锯下来的点二二口径枪管。
戴维兴奋地一拍大腿,哦耶!这就是我们要找的宝贝!
11、警方期待的检测结果
这个枪管被送进昆士兰警察总部科学技术鉴定中心弹道鉴定小组做技术鉴定。弹道专家、警长韦恩·博奈特(Wayne
Bonnett)仔细检验这个枪管的剖面后,认为这是一把来福枪改制成的短枪,也就是Sawn off gun。什么是Sawn off
gun呢?就是一个来福步枪的主体部分,全部弹仓,击发装置都在,但枪管被锯掉了。
韦恩说,从枪管截面的端口可以看到,锯断的过程极不专业,断面参差不齐,部分枪管的金属部分挤压了中间的弹道部分。韦恩判断,那把与这支枪管原本一体的Sawn
off
gun的枪管部分想必也定是参差不齐,弹道的枪口部分严重变形。这很可能是从约翰头部取出的子弹碎片,以及现场各处收集来的子弹碎片如此变形碎裂的原因,子弹高速射出后在出口处被参差不齐的金属片拉扯了一下,随即破碎成若干片。
韦恩说,朝着约翰头部近距离开枪居然没有置他于死地,也一定是因为枪口的锯截面使子弹射出后改变了方向,同时大大降低了速度和冲击力,没有深入他脑部致命位置。
如果枪被帕崔莎加工成短枪,一定要有个场所来做这件事。戴维申请了搜查令,来到约翰夫妇家里,他们的车库里有一个很专业的工具房。里面很干净,但仔细看操作台下面,一个装垃圾的小簸箕里残留了少量的类似木屑的东西。
这些木屑被小心提取,与少年在河边捡到的枪托一起送到昆士兰警察总部科学技术鉴定部门。木材方面的高级专家盖瑞·豪泊威尔(Gary
Hopewell)得到样本后,首先在枪托上切下极薄的薄片,放在一种化学溶液中浸泡后染上紫色,做成玻璃切片后放到高倍显微镜下进行仔细分析。盖瑞说,木材样本就像人的指纹一样,每一树种都会有自己特定的纹理。这个纹理可以被电脑翻译成一种数字组合,在地球植物的数据库里将这种物种的数字信息输入后进行比对寻找,可以轻易确定是什么树种。
这个案子里,这个枪托被确定是由一种来自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北部的特殊榉木品种制作的。盖瑞最后可以完全肯定,现场的木屑与枪托是完全相同的木种。这完全符合探员们的心理预期,也是警方期待得到的检测结果。
12、一切尘埃落定了吗
警方掌握到的所有证据达到目前的水平时,重案组戴维探员已经可以基本描述整个案发过程了:帕崔莎在约翰专心准备这次海上之旅时,偷偷在工具房将他们共同拥有的那把点二二口径的来福枪锯掉枪管和枪托,趁约翰不注意把短枪藏在船上某个角落。他们早就计划好要在那个周末出海,所以帕崔莎计划一切将在那个周末解决。确定丈夫睡熟后,取出事先藏好的短枪,站在船舱入口处,朝约翰头部近距离开枪。一切结束后,她回到前甲板坐下,也许开始盘算如何处理尸体或报警。可没过多久让她魂飞魄散的情况突然发生,约翰忽然满脸是血走出船舱,大声喊着她的名字。一切都进行得非常完美,唯一的差错是,约翰没死。
警方正式逮捕了帕崔莎·拜尔斯。她被警方控以一项谋杀未遂罪(Attempted
murder),一项造成他人身体严重伤害罪(Grievously bodily
harm),一项有意图造成他人身体严重伤害罪(Grievously bodily harm with
intent),一项非法伤害他人罪(Unlawful
wounding),十一项伪造文件罪(Forgery)以及十一项伪造他人签名罪(Uttering false
document)。
当这一切似乎尘埃落定时,探员把掌握的证据陈列给约翰过目,他仍然难以相信他深爱的女人会要谋杀他。帕崔莎被正式逮捕后,预审法庭检视过所有证据后拒绝了她的保释申请,她不得不呆在监狱里等待正式审判。
帕崔莎被关进监狱的两个月后,约翰对他亲密爱人的信念终于开始动摇。他回忆起了一次古怪的事件,他们一起照顾生意的很平常的一天,午饭后约翰毫无原因突然感到头痛,身体不适,异常困乏,几乎失去意识。他记得自己跌跌撞撞撞到了身边不少东西。他去找自己的医生做检查,尿检结果是,他体内含有大量的几乎可以致命的安定镇静剂(Valium)。这件事蹊跷之处在于,他没有吃过任何药物,也没去过医院,接受过任何注射等等。将这些事联系起来看,可以认定是帕崔莎在他的午餐里下了毒。
这种崩溃对约翰来说痛苦且难以接受,他不得不重新审视他们从相识到相爱,这一路貌似恩爱的生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还有哪些他不知道的阴谋,什么时候开始他最信赖的爱人着手计划对他的谋杀。
帕崔莎预谋杀害约翰的案子在法庭经过足足两个星期的审理,最终帕崔莎在法庭上被认定有罪,随后她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3年之内不得保释。
澳洲司法系统的设计是:在不准保释的年限结束后,被判有罪者可依法申请保释。当事人需要在申请里说明自己出狱后不会再犯罪,同意所有保释条款的要求。如果经过批准给予保释,即有条件释放,就可以返回社会,正常工作生活,但要定期向保释官报告,定期接受尿检等等。
凶手落网,看起来事情终于告一段落。不幸的是,写到这里还没有到结束故事的时候。
更恐怖的谋杀被揭开一角
就在警方以为调查可以盖棺定论的时候,帕崔莎从前家庭的一个成员打电话向警方提供了一个线索。对此线索的初步跟进让警方瞠目结舌,不得不重新看待这个女人。
这个线索让一个隐藏更深更久的谋杀案被掀开一角,约翰以外还有受害者倒在了他的前头。
给警方打电话的女子自称父亲多年以前离奇失踪,他在失踪前曾与帕崔莎·拜尔斯共同生活了相当长一段时间。这位女士因为看了电视上关于约翰案的报道,重新对父亲的失踪产生了怀疑,并高度担心父亲的生死。女士还告诉警方,父亲的车子、房子等一切财产都被帕崔莎紧紧控制。
负责侦办谋杀约翰未遂案件的戴维·休斯顿接手了这个线索。初步了解后,很快厘清了帕崔莎和爆料女子失踪父亲的关系。男子名叫卡尔·高特根斯(Carl
Gottgens),1990年7月6日失踪,杳无音信。卡尔失踪前与帕崔莎共同生活8年,与她同约翰的婚姻状况类似,是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子女们在父亲失去联络后,致电帕崔莎询问父亲的去向。帕崔莎说卡尔去泰国会泰国女友了。当时帕崔莎情绪极为激动,不停地哭泣,看上去完全无法接受卡尔不告而别的分手方式。
关于卡尔要去泰国会女友的事,卡尔的老板、Norfolks Island船运服务公司的总裁罗斯·罗伯茨(Ross
Roberts)有印象。那是1990年7月3日,他顺路载卡尔回家时卡尔说要去泰国见在网上认识的女友,计划请两个月假,回来后马上上班。罗斯送他到家,卡尔下车前还在车里和罗斯坐着聊了一会儿。卡尔向罗斯预支了1000澳元薪水,两人达成口头协议,等他回澳洲后分期偿还或从他回来后那个月的工资里扣除。
这是罗斯最后一次见到卡尔。两个星期之后罗斯收到一封卡尔寄来的用打字机打印的辞职信!信中说他不打算回来了,他和泰国女友相处得非常之美好,在泰国已经购置两人共同居住的房产。卡尔在信中还特意提到,如果罗斯要回信,就直接寄到他在昆士兰与帕崔莎一同生活的那个住宅,且特意声明,那已经是帕崔莎的房子了。再说一次,这封信明显是旧式打印机打印出来的。
罗斯马上据此地址回信,提醒卡尔预支用于旅行的1000块的事。3个月后罗斯收到了1000元的支票,罗斯回忆说,那时他没有太多想法,卡尔铁了心不回来了,欠公司的钱也还了,罗斯就安排人把卡尔在公司的东西打包寄到帕崔莎的地址。
13、卡尔究竟有没有离境?
警方启动了此案的正式调查。首先要确定卡尔是否于7月6日去了泰国。调查显示,卡尔完全没有离境记录,他从没有离开过澳洲。高级探长罗丝玛丽·沃克打电话给泰国航空公司,答复是卡尔没有登上飞机,他的机票事后被一个女人要求取消和退返1317澳元机票款,接线员的笔录显示,这个女人自称是乘机人的前妻,高特根斯太太。
警方找寻卡尔的努力最终无功而返,此人彻底踪迹全无。唯一显示卡尔似乎还活着的证据是,卡尔的银行账户还在持续活动。卡尔失踪四个月以后(1990年11月30日),这个银行账户还支付过一笔安装新凉棚(Pergola)的费用,订购和安装地址是卡尔失踪前、帕崔莎现在的住址。购置发票的客户签的名字是卡尔,也就是说,如果这是卡尔签的名字的话,说明他还在澳大利亚,也一定还和帕崔莎保持某种程度的联系。
如果不是卡尔签的字,那么一定是有人在伪造卡尔的签字,并非法进入卡尔的美国运通信用卡账户,支配了信用卡资金采购帕崔莎住所的凉棚。
警方将卡尔在其他文件上的本人签字和他失踪后出现的某些签字一并交给昆士兰警察总部刑事技术鉴定科文件及笔迹鉴定专家。比对结论是:卡尔失踪后所有签名都不是本人签署!
与帕崔莎在此后雾蓝号案件里发生的伪造保单情况类似,卡尔失踪三个星期以后,卡尔的房产被过户给了帕崔莎,正式过户文件上的签署者就是卡尔,或签下卡尔名字的某个人。澳洲很多正式的、具有法律意义文件的签署,是需要有证人来见证签字过程的。文件和笔迹鉴定专家说,这份房屋过户文件上,卡尔以及证人的签字全都是伪造的,唯一真实的签名是谁呢?是帕崔莎的。
高级探长罗丝玛丽找到了给帕崔莎住所安装凉棚的公司。这个公司为个人拥有,公司持有人告诉警方,他到过帕崔莎的住所进行测量和报价,当时接待他的是一个自称帕崔莎·高特根斯的女子。他感到有意思的是这个女人最后付款签美国运通支票时,签的名字是C.T.
Gottgens。
文件和笔迹鉴定专家说,从犯罪证据角度说,这简直是非常漂亮的证据。警方接下来将所有出现过的卡尔的签字与这个签在美国运通支票上的C.T.Gottgens进行比对分析。结论是,无论是谁签署了运通支票上的签名,谁都是其他所有的伪造卡尔签名的签署者。
14、动机的推理
到目前为止,相信很多读者都已经明白失踪案是怎么回事儿了。不过警方呈交法庭的不可以是“胸里的竹子”,必须是充分、严谨、完整的证据。
回过头来捋一捋,现在都有什么可以算作证据呢?除了机票取消、伪造签名、房产过户之类的间接证据,关键直接证据,包括现场、尸体、凶器等,什么也没有。而此时,距离卡尔失踪案的头号嫌疑人帕崔莎出狱的时间只有18个月了。
用澳洲的话说,帕崔莎是个典型的黑寡妇(Black
widow)。中国类似的表达方法应该是“克夫”。帕崔莎仅仅是克夫命那么简单吗?不是的,已经证实她曾试图谋杀她的伴侣约翰·阿斯奎斯以谋取钱财。现在看来远不止如此。
至此,警方、检控各方都已经明白,此案的后续调查要提到一个新高度,因为这不是一个失踪案,而是谋杀案。
尽管仍然没有找到尸体,但警方仍然能从多角度继续推进调查,其中一个角度就是对可能的动机的推理。调查显示,大概在卡尔失踪一年之前,帕崔莎极其小心地偷得一份卡尔遗嘱的copy文件。这份文件是卡尔的私人律师在收到卡尔的书面请求(Request)后发出的,警方找到了这个所谓的书面请求,上面的签字是卡尔,不出所料,这个签字又是假的。
帕崔莎显然通过伪造签名得到了这份遗嘱的复印件,她得知自己不得不与卡尔的几个女儿平分所有遗产。她也早就知道卡尔已与一个泰国女子发生新的恋情。这一切都让帕崔莎觉得自己极有可能落得一无所有的下场。所以,卡尔以某种方式如她所愿永远销声匿迹了。
帕崔莎杀害卡尔的动机是什么呢?一个字,钱。她非常清楚,要得到卡尔所有的财产只有一种办法,就是伪造文件将卡尔的资产转移到她名下。若要让所有伪造文件不露马脚且最终能够起作用,那就意味着卡尔必须得死。
15、勘查最有可能的犯罪现场
警方的下一步行动,就是勘查最有可能的犯罪现场———帕崔莎与卡尔以前共同居住的房子,以期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犯罪现场证据。探员们找到了一本有印刷日期的日记簿,顺着日期很快找到了卡尔失踪的日期,1990年7月6日。在这页纸上,帕崔莎的笔迹写着:“卡尔离开了,把他送到市中心。”
警方还发现,这一天一个新订购的双人床被送到这个住所。探员百思不得其解。据帕崔莎后来的伴侣约翰说,帕崔莎曾跟他讲起过这个故事:卡尔离开了她去了泰国,还带走了他的床,卡尔认为那个床还有他的味道。这很让人费解,如果卡尔直接从布里斯班飞往曼谷,还可以勉强理解。然而卡尔是先飞到达尔文(澳洲最北部城市),再飞往曼谷,带着床如此安排行程就有点儿缺乏逻辑了。
当时的高级警长达伦·珀巴(Darren
Pobar),现在已经是我的老板,他当时作为刑事技术鉴定行动总指挥在现场负责指挥勘验工作。达伦说,当时他们的主要工作是集中勘验主卧室,目的很简单,就是查找现场是否有任何血迹,不管血迹有多旧。
很快,警员们就发现了床背靠的墙上有一系列非常微小的血点儿。这些血点儿非常微小,直径只有半毫米到一毫米,可能就是因为这么微小,凶手清理现场时忽略了,至今还留在那里。警方一共找到21个这样的血点儿。经过定性检测(Presumptive
test),证实全部都是血迹。所谓Presumptive
test,就是它并不是具有结论性质的检测,只能初步证明一些情况。比如在这个案例里,positive的结果只能证明这有可能是血液,但不一定是人类的血液,有可能是某种动物的,或其他含有和血液相似成分的物质。
技术侦查人员还对主卧室地毯下边的地面进行了luminal
test,即一种化学处理。这个处理可以使血液在较短的时间内呈荧光色,切断室内光源后,血液里的蛋白质与化学品产生的荧光效果可以清晰显示案发时的喷溅范围。当然这也属于定性检测,更加精确的结论需要更进一步的检测来确定。
警员们把地毯掀掉准备进行这个荧光检测时,发现地毯下面竟然没有铺隔层,让人匪夷所思。铺地毯一定要先铺泡沫隔层,起到防潮除虫等作用。所以唯一的解释是,隔层因为某种原因被取掉了。
喷洒了化学制剂后,关掉灯光,荧光效果几乎立刻显示出来,又很快褪去,这是这种化学品的局限,不能长久持续,需鉴定人员立即拍照取证。当室内灯光被重新打开时,侦查人员看到地板上在刚才显示荧光效果的区域有很多几近黑色的斑块。这些斑块也被证实是年久血渍。
科学鉴定专家还对卧室墙上的血液喷溅模式进行了分析,这种模式显示是源于一种强大外力冲击这个血液的来源,比如说头部。外力有可能是来自钝器如锤子,或者是武器近距离射击等。来福枪等武器射击产生的冲击力往往会使血液的喷溅十分细碎,血点儿非常细微,在卡尔卧室里找到的血点非常符合这种血液喷溅模式。当然,也不能排除伤者打喷嚏,或咳嗽把鼻孔里或口腔里的血液喷出来形成这样的喷溅模型。
综合所有科学技术鉴定人员的仔细勘查鉴定,有非常多的迹象显示这个主卧室是卡尔·高特根斯被谋杀的地方。尽管不能百分之百确定,但可能性非常大。如果警方能找到卡尔的尸体,这个案子将会成为绝对的铁案。
帕崔莎是怎样处理掉卡尔的尸体的呢?探员们有两个theory,一是帕崔莎就近埋了,很可能被埋在他们自己的后院里;二是帕崔莎把尸体丢弃进大海。经调查,最后警方将怀疑点集中到了花园角落的一个工具房,这个工具房刚好是在卡尔失踪的时间点上开始修建的。挖掘机开进来,把工具房的水泥打碎,掘地三尺,谁都希望能找到卡尔的尸骨,哪怕是尸骨的一部分,警方尽力了,但事与愿违,完全没有卡尔遗骸的踪迹。
16、帕崔莎,有罪!
昆士兰地区检方有关负责人回顾整个案件的调查后承认:一个谋杀案最关键的证据我们都没有,没有尸体、没有凶器、没有确切的犯罪现场。但我们并非没有坚实的证据,控方的证据是有力的,那就是嫌疑人帕崔莎·拜尔斯费尽周折地计划、准备乃至掩饰隐瞒卡尔的死亡,和为此制作的伪造文件、书信、发票等细节。这些证据中,任何一个单一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帕崔莎的谋杀罪,但把所有的证据放到一起,就是一个非常有证明力的谋杀案证据链。
此时尚在狱中服刑的帕崔莎最终被警察控以谋杀卡尔·高特根斯。这个案子终于进入了法庭审理阶段,帕崔莎不出警方意料,坚决为自己进行无罪辩护。
整个庭审持续了漫长的一个月,最终,陪审团一致给出他们的决定:帕崔莎,有罪!
英美法系实践中,陪审团不能获得任何有可能影响他们对正在审理案件产生不公正影响的信息,包括被告的犯罪记录、社会舆论、政治压力等。所以直到审判结束,陪审团成员才知道,帕崔莎已经在狱中因企图谋杀约翰·阿斯奎斯蹲了12年牢了。
如同很多开放式结局的恐怖片一样,在结束前,要补充一下关于帕崔莎的一个更恐怖的传言。就是在两起谋杀案落案并成功定罪以后,认识她的人包括警方开始怀疑她的第一任丈夫早年的离奇死亡是否也是其中有“鬼”。警方也曾重新梳理那起导致帕崔莎丈夫死亡的离奇车祸,然而很遗憾,警方宣布没有证据能够支持那个车祸可疑的理论。
(作者: 唐晓冬【 澳大利亚昆士兰州警察部犯罪现场鉴证部门的现职高级警员
】,原文刊登于《人民公安》杂志,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各类报刊杂志及天涯、豆瓣、果壳、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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