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去过伦敦,走在东区宽敞整洁的道路上,两边是贴着透明玻璃墙的高大建筑,你肯定无法想像,一百多年前的伦敦东区,会是个什么模样。
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东区,是移民和贫穷的象征,这里聚集着大约90万人,汇集着大批英国社会最底层的工人和4万多来自东欧和沙皇俄国逃难的犹太移民。这里是一个大贫民窟,狭窄的街道两边是破旧的楼房,散发着恶臭的路上经常走着邋遢的男女,他们整天喝着烈性的杜松子酒,眼眶乌青,头发散乱,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男人如果幸运的话,可以在附近的批发市场和货栈码头出卖劳动力,获得微薄的收入。妇女和儿童,则多是从事织布、清扫烟囱等工作,他们每天要工作11小时,才能勉强糊口。更多的妇女则是从事肉体生意,1888年的伦敦有着6-8万的性工作者,而东区是性交易最频繁的地区,那个时候,有些性工作者的一笔生意,仅仅是为了晚上能得到一个可以睡觉的地方。
![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东区]()
在东区的白教堂(White
chapel)一带,经常能看到成群的牛羊被赶去屠宰场,道路上布满血迹和粪便,四处乱扔的垃圾和流淌的污水让这个地方每天都臭气熏天,街道边漆黑又脏乱的廉价公寓里,挤住着大批的移民,其中多数是犹太人。卫生状况差得惊人,床上经常能看到各种昆虫、老鼠和虱子。当时白教堂附近大约有200个寄宿公寓,住着约9000余人,这里狭窄而又弯弯曲曲的小巷,令人咋舌的贫困和环境,为犯罪提供了绝佳的地理条件。
1888年8月31日,星期五。
这是令世人无法忘记的一天,因为这一天,一个恶魔横空出世。
凌晨4点,一个叫查尔斯·克鲁斯(Charles
Cross)的工人赶去上班,在经过白教堂附近的一条小巷里,查尔斯在一个马厩院门前的地上,看到一堆防雨帆布似的东西,走近时才发现,原来躺着的是一个女人。她仰面躺在路上,裙子被高高掀起,一直裸露到腰部。
这个时候,查尔斯看到旁边有一个男人经过,于是他喊住了那个男人,由于天还未亮且街边的煤油灯光太暗,两人都以为这个女的是喝醉了或者是被强奸了,因为当时这种事时有发生。为免不雅,两人将女子的裙子拉下,挡住了隐私部位后去找警察。
几分钟后,一个叫约翰·内尔(John
neil)的警察在值勤的路上发现了这个女人,借着手着提着的光线,他惊讶的发现,这个女人的脖子被深深的砍断了,有鲜血不断的汨汨流出,她怒目圆睁,双手已冰冷,但脉搏尚有余温。惊慌失措的内尔警官吹响了口哨,很快,附近执勤的另一个警察也赶到了现场,两人又很快去找人叫救护车和医生。
![模拟图]()
第一个赶到现场的医生叫理茨·列维林(Rees Llewellyn),他给尸体进行了初步检查。
被害人身高大约是5英尺2英寸(157CM),褐色眼睛,灰褐色头发,牙齿有几颗缺失,身上有一把梳子,一个破镜子和一只手帕,穿着贝斯济贫院标记的衬裙,上衣是破旧而廉价的衣服,戴着一顶镶天鹅绒的黑草帽。致命伤在脖子,被砍了两刀,食道和气管被砍断了,发现现场为案发第一现场,死亡时间不到半小时(也就是在内尔警官上一次巡视经过后几分钟)。
之后尸体被放到了停尸房,当Spratling警官将死者尸体的衣物除去的时候,人们才发现,她的腹部被剖开了。列维林医生进一步的尸检发现,被害人左下颌有挫伤,腹部有一条长而深的V型切口,下面还有几处被同一种凶器造成的刀伤。医生初步判断凶手是一个左撇子,但后来又怀疑了这个论断。由于死亡现场血迹并不多,医生断定被害人腹部的刀伤是在死亡之后造成的。
很快,被害人的身份就被查清了,是一个从事皮肉生意的绰号叫“波莉”(Polly)的白人女子。
玛莉·安·尼古拉斯(Mary Ann Nichols),闺名玛莉·安·沃克(Mary Ann
Walker),1845.8.26-1888.8.31。
![波莉]()
波莉是一个锁匠的女儿,丈夫是印刷机器工人威廉·尼古拉斯(William
Nichols),案发后第二天,她的父亲和丈夫就来到了停尸房辨认尸体。生前她住在Thrawl街18号一座按周出租的寄宿公寓里,她和她丈夫育有五个子女,由于波莉酗酒,两人争吵不断,后来婚姻破裂,波莉沦为妓女。
她曾数次试图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但最终都失败了。酗酒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她,不过虽然又穷又苦,但波莉不喝酒的时候脾气很好,大家都很喜欢她。
负责调查波莉一案的是有着25年工作经验的老警官弗雷德里克·乔治·阿柏莱恩(Frederick George
Abberline),虽然阿柏莱恩曾处理过无数的案件,但是这一件却异常棘手,因为除了尸体以外,没有任何目击证人,附近的居民都表示在案发时间里没有听到任何异常响动,而在离案发时间非常接近的时间内发现尸体的查尔斯和内尔警官等人,也均表示没有见过任何可疑人士出现。
后来阿柏莱恩了解到,在波莉遇害前的几个星期,附近曾发生一些妇女被攻击的案件:1888年8月6号,一个叫玛莎·泰布莱姆(Martha
Tabram)的妓女在乔治园被杀害,玛莎闺名叫玛莎·怀特(Martha
White),1849年8月10日出生。她脖子和下体共有39处刺伤,死亡时间大约是凌晨两点半,不过根据验尸报告,玛莎的脖子并没有被砍断,腹部也没有长长的刀伤,她是被刺死的。
再往前追述,1888年4月3号,在玛莎遇害地100米左右的地方,一个叫艾玛·伊丽莎白·史密斯(Emma Elizabeth
Smith)的45岁妓女被三个人袭击(其中一人未成年),她被用钝器插进阴道,造成会阴破裂,在4月5号死去。
1888年3月28日,艾达·威尔森(Ada Wilson)成为一次攻击事件的被害者,她颈部被砍中两刀,不过劫后余生。
同年的2月25日,38岁的安妮·密尔沃(Annie
Millwood)被攻击,造成腿部和下体多处被刺伤,在医院治疗康复后却在一个月后的3月31号去世。
虽然前几起案件当时被人们联系到一起,就是到现在,也有人认为这些人是“开膛手杰克”的“作品”。但是从案情和验尸报告看,波莉案和前几起案件有比较大的差别。
波莉被割喉剖腹,而前几起案件多为刺伤,不符合连环杀手有特定作案手法的特征,艾玛·伊丽莎白·史密斯案更是由几个小混混抢劫而引发的袭击。
最初,案情还是被定性为一般的凶杀案,因为警方听周边居民的反映得知附近有一个以敲诈妓女为生的犯罪团伙,在追查的过程中,警方接触到一个绰号叫“皮围裙”的犹太鞋匠,据当时的《明星》报描述,他身高大约5英尺4英寸(162CM),极为消瘦,脖子很细,眼睛很小,经常戴一顶紧紧裹住脑袋的帽子,留着小黑胡,下身套一个皮围裙,年龄在38到40之间,嘴角时常会带着一丝邪恶的微笑,他强迫妓女将钱给他,否则就殴打她们,妓女们见到他都非常害怕。可是就在公众了解有这个人物之后,他却突然消失了。
![“皮围裙”皮泽尔]()
由于当时根本就没有连环杀手的概念,人们也不知道他们即将要面对的是一个如何凶残的对手,所以当警方向内务部申请给提供线索的人奖励的奖金的时候,当时的内务大臣亨利·马修斯(Henry
Matthews)拒绝了拨款申请,而是让警方完全负责案件的调查。
这是一项艰苦的工作,即便是在今天,拥有现代法医技术和心理学经验的警察,在面对连环杀手的案件的时候也是最头疼的。今天的警察能够细致的画出连环杀手的个人特片,拥有大量的数据,还有犯罪心理学家模拟的罪犯心理画像等等。
但是在当时,警察们完全没有现代法医技术的帮助,像指纹、血型鉴定等等如今常用的法医技术当时还不存在,那时的警察连给被害人照相都不常见,对于性变态者他们更是一无所知,在“开膛手杰克”之前,他们从未处理过这样的案件,一直到20世纪30年代,苏格兰场的警察们才有犯罪实验室。
就在波莉案还在一筹莫展的时候,“开膛手杰克”又借着伦敦的迷雾,在黑夜里出现了。
这一次,遇害的是47岁的安妮·奇普曼(Annie Chapman)。“开膛手杰克”案公认的五个被害者中的第二位。
安妮·奇普曼(1841.9-1888.9.8),闺名爱莉莎·安·史密斯,绰号“黑安妮”。
![安妮]()
安妮是一个很可怜的女人。1869年,她嫁给了一个叫约翰·奇普曼(John
Chapman)的马车夫,俩人生了三个孩子,其中一个死于脑脊膜炎,另一个残疾。孩子的生病加上夫妇俩都有酗酒的恶习,家庭情况每况愈下,两个人经常争吵,后来离了婚。
离婚后不久,约翰就在贫病交加中死去,安妮在失去了他给的赡养费后靠做女儿红和卖花为生。然而生活一日不如一日,虽然年岁渐大,身材臃肿,安妮最终还是选择了出卖肉体。
没有家的安妮四处游走,有钱的时候就住在寄宿公寓里,没钱就在大街上流落。1888年9月7日,星期五,安妮告诉她的女友Amelia说自己身体很不舒服,她说她得了肺结核,她说她必须得出去挣点钱了,否则晚上就没有地方住了。
9月8日凌晨两点多,安妮被房东从寄宿屋里赶了出来,因为她没有钱了。当天早上6点多,一个叫约翰·戴维斯(John
Davis)的车夫发现了安妮的尸体。她被发现躺在离自己寄宿公寓几百米外的汉伯莱街29号的后院里,这栋房子正对着斯派特市场。
![模拟图]()
案发当晚,有17个人住在这栋房子里,其中有5个人的窗子正对着案发现场,有些人还是开着窗睡觉,而斯派特市场每天早上5点就开市,附近有居民还是凌晨3点50要起来做事的,就是这样的一个犯罪现场,非常奇怪的是,此案跟上个案子一样,没有任何人听到异常响动,也没有人看到过有形迹可疑的人出现,凶案现场附近有一个水龙头,也没有发现有洗手或者凶器的迹象。直到警察大量出现,附近的居民才知道发生了凶案。
跟上个案一样,安妮的裙子被掀到了骨盆处。对尸体进行初步尸检的是经验丰富的外科医生乔治·拜斯特·菲利普斯(George
Bagster
Phillips),他在报告上写道:“我发现尸体仰面躺在院子里,左手放在左胸上,腿被曲起来,脚着地,膝盖被弯向外。她的脸肿胀并朝向右侧,舌头也很肿胀,并突出前牙,但没有伸到嘴唇外。她的小肠和一些其它的器官被放在她的右肩上侧,但并没有完全和腹腔脱开。还有一部分内脏在左肩上,地上的血很多。
身体已经冷了,但在小肠下和身体内还有余温。四肢还没有僵硬,但已经有开始僵硬的迹象。脖子被深深的割开了,伤口几乎绕脖子一圈,但我注意到伤口的边缘都不整齐。安妮的腹腔完全被打开了,小肠部分被拉出体外,放在尸体的肩头。在盆腔内,子宫和附件以及2/3的膀胱被割走了。这些器官没法找到。这些部分的刀法精准,避开了直肠,而且对阴道的切口也很低,避免了伤及子宫颈。很显然,这是由一个有一定的解剖学经验的人干的。”
警察发现安妮口袋里的一块布,一把梳子和一个小牙刷,被拿了出来,整齐的摆放在了她的脚边,另外她的头旁边还发现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片药,在信封的背面有萨西克斯兵团的字样,有一个大写的字母M在信的上角,下面还有SP两个手写的字母,邮戳上的日期是1888年8月23日,伦敦。另外,在院子附近的垃圾里,警方发现了一个被遗弃的皮围裙。
在后来的听证会上,菲力普斯医生描述了自己假想的案发情形。凶手拉住安妮的下颌,用尽力气试图割下她的头,安妮就是这样毙命的,至于周围的居民没有听到响动,可能是凶手先将安妮勒昏了,没有发现被害人有反抗的迹象,证明凶手的作案手法极为干净利落,发现现场为案发第一现场,至于被害人被剖开的腹部,是在死亡之后进行的。菲力普斯医生对于凶手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如此精细的刀功表示惊讶,这位有着23年警察外科经验的医生认为自己要完成同样的工作,至少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
验尸官威尼·E·巴克斯特(Wynne E
Baxter)也同意菲力普斯医生的看法,他认为凶嫌无疑具有相当的解剖知识和技巧,没有毫无意义的刀口。凶手明确地知道寻找什么器官要在哪个地方下刀,如果不是受过训练的人是找不到的,就是找到,也辨认不出来。此外,从伤口的情况来判断,凶器是一把又窄又长的大约有6-8英寸(15-20CM)长的刀锋的利器,比较像当时外科或者刽子手用的手术刀。
波莉案的阿伯莱恩警官被派来协助斯菲尔德警署对安妮一案的调查,但负责人是来自大都会警察局H分暑的约瑟夫·钱德勒(Joseph
Chandler)警官。虽然警方认定这两个案子由同一凶嫌所为,但是,跟波莉案一样,调查陷入了僵局,除了一个皮围裙的物证之外,警方几乎一无所获。那个有萨西克斯字样的信封是当地邮局很常见的一种信封,而那些药片,被安妮的同房房客认出是安妮自己装上去的。
就在案情进入死角的时候,有三个人站了出来,他们提供了案发当晚的一些重要细节。
第一个证人,叫约翰·理查德森(John
Richardson),案发当晚的4点45到4点50分之间,他曾去过汉伯莱街29号,当时他是去看望老妈并顺便查看自己的工具是否安全的锁在地下室里。他打开后院的门,因为脚被鞋子磨得很疼,他在那里坐下来切掉靴子上的一块皮,当时天已经蒙蒙亮了,他能清楚的看到整个后院,但是,他并没有看到安妮,如果说安妮当时躺在地上,他是一定会看到的。
第二个证人,阿尔伯特·卡杜什(Albert
Cadosch)住在汉伯莱街29号的隔壁,他说在5点20分的时候曾听到29号的院子里有动静,当时他听到有人说了句“no”,约十分钟后,有听到什么东西倒向了篱笆的响动。
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目击证人是伊丽莎白·朗夫人(Mrs Elizabeth
Long),当天凌晨,朗夫人正经过汉伯莱街前往斯派特市场,由于有钟声敲响,所以朗夫人能知道当时的确切时间,大约是早上5点半。就在这个时候,她看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靠在29号的外墙在谈话,后来,他在停尸房里认出了这个女人就是安妮·奇普曼,而那个男人,据朗夫人描术,年纪大约在40岁左右,比安妮高一点,戴着一顶猎鹿帽,肤色偏黑,穿一件可能是黑颜色的深色大衣,看起来有点像是落魄的外国的上流社会人士。
这些目击证人的证词和斐力普斯医生的验尸结果有些冲突。斐力普斯医生估计安妮是在早上4点半以前遇害的,但这三个证人的证词表明安妮遇害的时间应该是在早上5点半。比较起来,警察更加倾向于相信斐力普斯医生的结论。最终,钱德勒巡官排除了包括郎夫人在内的证人的证词。
然而,在一百多年以后,当法医学更加进步和完善的今天,菲力普斯医生和验尸官巴克斯特的判断受到了质疑。首先,医生们对于死亡时间的估计不能说是确凿无疑的。在今天,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是由身体内部器官的温度来推断的,例如从直肠或肝脏当中测取体温。而当时斐力普斯医生和巴克斯特验尸官对于死亡时间的估计只是通过外部的体温和四肢的僵硬程度来判断的。而且他们忽略了一些外部的环境因素。
在9月8日的早晨,气温相对较低,而且安妮的衣服都被掀起来,下肢和腹部都暴露在外,再加上她的腹腔被完全打开了,并同时伴有大量的失血。斐力普斯医生没有结合这些外部的条件来综合地判断,所以安妮的死亡时间很可能是在四点半以后而不是在四点半之前。
![新闻报道]()
在这些罪案发生之后,报纸进行了大肆宣扬。在白教堂一带的居民当中引起了愤怒和恐慌。东区的人们整日里提心吊胆,平常喧闹的街道刚到傍晚就变得静悄悄的了,入夜之后更是空无一人。人们为警察们迟迟找不到凶手感到愤怒。甚至连政府都受到了质疑,因为它不肯为发现犯罪线索的人提供奖赏。政府认为白教堂附近的居民会自发地为警方提供援助。
事实也是如此,警方得到的关于有人行为诡异的信息有几千条,光是处理这些信息就忙得他们晕头转向。同时,人们被恐惧引发的愤怒急于寻找替罪羊,而住在白教堂附近的犹太社区首先受到了攻击。那个攻击妓女的穿皮围裙的人是个犹太人,郎太太的描述中也提到凶手看起来象是个外国人,再加上一些人的添油加醋,在白教堂一带很快就形成了强烈的排斥犹太人的气氛。
在这一地区经商的犹太人很快就感受到了这种气氛,并迅速地采取了行动。他们建立了主要由犹太商人组成的保安委员会,并推举了一个叫做乔治·阿金·莱斯克(George
Lusk)的建筑商和教区代表作为委员会的主席。保安委员会一共有16个成员,他们都是当地有一定声望的居民。这个委员会更像是一个邻里互助协会,其中一个会员还提供了一笔奖金给捉住凶犯的人。
但是,过了一个星期以后,白教堂一带的夜生活有逐渐恢复了正常。女人们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靠卖淫为生,而在这里生活的穷苦的人,除了在街上闲逛,也没有别的娱乐能让他们在艰难的生活中聊以自慰。
其实,人们对于警察工作不力的指责是不公平的。在9月11号,安妮遇害之后不几天,那个有名的穿皮围裙的人就被逮捕了。他的名字叫约翰·皮泽尔(John
Pizer)。大概有5英尺4英寸高,肤色黎黑,头发足有一英尺长,几乎遮住了他的脸。再加上他那薄薄的嘴唇和黑色的小胡子,以及常常挂在嘴角的狞笑,让人对他很难产生好感。皮泽尔的家人认为他是恶意的谣言的受害者,但警方有足够的证据表明皮泽尔至少卷入了一起证据确凿的伤害案件。
他用刀捅伤了人,因而被判伏6个月的苦役。但他向妓女们抢钱和伤害她们的罪名没有足够的证据,因而不能成立。当警察询问为什么在波莉·尼克尔斯和安妮·奇普曼遇害之后他躲了起来,他说是他的兄弟让他这么干的。因为人们在不公正地怀疑他。他害怕自己如果不躲起来,即使警察不找他的麻烦,愤怒的居民也会把他撕成碎片。
尽管皮泽尔是个令人讨厌的人物,但他并不是白教堂系列凶杀案的凶手。在波莉·尼克尔斯和安妮·奇普曼遇害的时候,他都有人证明他不在案发现场。波莉被害的时候,皮泽尔在一个寄宿公寓里,那里的房东可以证实这一点。安妮遇害的时候,他已经躲在了一个亲戚家里,有好几个人证明案发时他在那里。而且,他也没有那种能够准确地割开安妮的腹腔取走她子宫的技术。
还有其他的一些人也曾被列为嫌犯,但他们大多不过是些酒鬼或是一些有怪癖的人。他们在酗酒以后吹嘘自己杀了人,但往往一经调查,就发现他们根本就不可能在案发现场,很多人那时都还被监禁在狱中。精神错乱和有一定的医术被列为嫌犯的重要特征,再有就是他是个外国人。拥有医术这一条,使警察们不得不将调查的范围从白教堂地区扩大到伦敦的中、上阶层,一些有怪癖和暴力行为的外科医生也被纳入到警察的调查范围之中。
尽管白教堂一带的生活逐渐恢复了正常,但是,谋杀并没就此终结。
1888年9月30号凌晨1点钟时,一个叫路易斯·迪亚姆舒茨(Louis
Diemschutz)的俄罗斯裔犹太人人发现了又一个受害者。路易斯·迪亚姆舒茨和他太太住在白教堂波纳街上的国际工人教育俱乐部里。这个俱乐部主要是由一些从东欧来的犹太社会主义分子组成的,迪亚姆舒茨夫妇住在这里,并负责照看这个俱乐部。业余的时间里,迪亚姆舒茨在一些露天市场里卖些假首饰。当夜他正是从市场回来。
当他推开俱乐部院子的门时,他发现在靠近俱乐部墙壁的地上有东西,他划亮一根火柴,惊恐地发现那原来是个女人。迪亚姆舒茨急忙冲进俱乐部里,并找了一个年轻人来帮他。他们仔细地辨认了一下,发现原来是一个女人,当他们看到从她身下留出的血时,两个人都吓的歇斯底里地大叫起来,并马上跑去找警察。几分钟后,亨利·莱姆(Henry
Lamb)警官和他的助手就来到了现场。在那个女人的脸上,莱姆警官感到还有体温,但是已经没有脉搏跳动了。在现场也没有发现搏斗的迹象,被害人的衣服也很整齐,不象前几个被害人那样,裙子被掀了起来。
![模拟图]()
莱姆警官的助手马上去找医生。到凌晨1点16分的时候弗雷德里克·布莱克威尔(Frederick
Blackwell)医生来到了现场。他的助手比他早到了几分钟。在后来弗雷德里克医生提交给警方的报告当中,他这样写到:“死者向左侧卧在过道上,她的脸对着房屋右侧的墙壁。她的腿曲起,脚抵在过道的右侧。她的脖子和胸口还很温暖,脸上也有体温。
她的右手伸展着,但手已经冷了并满是鲜血。放在地上的左手半握着,手里是一小包用纸巾包着的口香糖。她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嘴略微张开。在下颌2.5英寸的的脖子上,有一条几乎成直线的很深的割伤,气管完全被割断了。”为安妮·奇普曼验尸的斐力普斯医生也和布莱克威尔一起在现场,他们两人估计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12点36分到12点56分之间。
警察对现场进行了勘察,但没有什么凶器或线索可以找到。他们得知在发现尸体前20分钟,俱乐部的主席曾走过院子,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在迪亚姆舒茨在1点钟进院子的时候,也没有看到任何人。
然而,当警察们忙于处理这桩凶案的时候,在离俱乐部不到四百米的主教冠广场,一桩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这个广场周围都是商务楼和仓库,居民并不多,当夜里商店关门之后,这里就成为一个黑暗和荒凉的所在。当夜在主教冠广场值勤的是爱德华·华特金警官。在凌晨1点半的时候他从广场上走过时一切都很正常,但当15分钟后他转回来时,在他手中灯笼的灰暗的光线下,他却有了一个可怕的发现。一个女人仰躺在地上,衣服被掀到腰部。
她的喉咙被割开了,肚子被剖开,肠子露出体外,身下都是血。他急忙跑到广场旁边一个商业楼里面,找到在那里做守夜人的乔治·莫里斯(George
Morris),莫里斯是个退休的警察。与此同时,爱德华大声地吹口哨,叫来了几个在附近的警察。他们开始在附近搜查,看是不是还能够找到凶手。
到了凌晨2点18分,弗雷德里克·乔丹医生(Frederick
Gordon)来到了犯罪现场。尸体的惨状让他不忍目睹。她的身体还很温暖,乔丹医生估计她死亡还不到半小时。她的腹腔被完全剖开,一直到达脸部。在现场没有发现钱,也没有发现被害人有搏斗的迹象。
总之,在主教冠广场发生的凶案让人既不寒而栗又迷惑万分。在案发的时候广场附近有很多警察。除了华特金和莫里斯以外,还有一个警察的巡逻路线也经过主教冠广场。他在1点42分的时候走过广场,但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的情况也没有看到任何人。更何况,住在商业楼的退休警察也没有听到任何情况。也就是说,那个凶手把被害人带到了广场,杀了她,将她剖腹并悄无声息地逃走了,而这一切是在15分钟内完成的。
警察们被这接踵而至的凶案搞得精疲力竭,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漫漫长夜还有更多的情况在等着他们。凌晨2点55分,阿尔弗雷德·朗(Alfred
Long)警官在白教堂高尔森街的一栋房子的入口处发现了一条满是鲜血的围裙。就在围裙上方被煤烟熏黑的砖墙上,用白色的粉笔写着这样几个字:“对犹大(错字字)人的指责并非无凭无据。”
警察们相信,这条沾满鲜血的围裙的主人,就是躺在主教冠广场上的被剖腹的女人,此外,警察们还认为这几个字显然是凶手写的。一个警察留下来守住现场,其他人准备去叫人来给这几个字照相。但是,在照相的人还没有来之前,大都会警察局的高级长官查尔斯·华伦(Charles
Warren)却命人将这几个字擦掉了。他的理由是那些字就在那房子的拱门边,路过的人都可以看到,如果留在那里,会引起当地居民更强烈的反犹情绪甚至会引发暴乱。
![华伦]()
然而,时至今日,关注“开膛手杰克”这个疑案的人,还是对华伦的卤莽行为指责并遗憾不已。然而人们更加惊叹的是,这个凶手居然能够在警戒森严的地区,在很短的时间里,连续两次作案,尤其是还将后者剖腹并在墙壁上写字,这一切令人难以置信,但却的的确确发生了。
这注定是一个极其恐怖的夜晚,也是“开膛手杰克”的颠峰之作。他是如何在极短的时间之内连杀两人又能做到不被任何人察觉的呢?尼玛,难道他会隐形?
在这个可怕的夜晚之后,警察们对这个地区进行了挨家挨户地走访,聚在现成周围的旁观者也逐一地被盘问过了。在国际工人俱乐部院子里被发现的女人大约有5英尺2英寸高,皮肤很白,有着黑褐色的卷发。她穿着一身黑衣服,在夹克衫上别着一朵红玫瑰。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她的身份,在她衣服的口袋里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经过一番努力,她的身份终于被搞清楚了。她的名字叫伊丽沙白·斯特莱德,45岁,来自瑞典。她来到英国做家庭女佣。按她自己的说法,她是在1878年发生的艾丽斯公主号沉船事故的幸存者,而她的丈夫和两个孩子却在海难中丧生了。这个悲惨的故事使她在伦敦的瑞典教堂里得到了很多的帮助,并得到了人们的同情。
但事实是,她的丈夫是泰晤士河上的一次船难的幸存者,后来病死在一家济贫院里。她和一个叫麦克尔·基得尼(Michael
Kidney)的工人住在一起已经三年了。她很讨人喜欢,人们给她起了个外号叫“长丽丝”。她主要靠给人做针线活和洗衣服为生,有时靠卖淫挣点儿零用钱。偶尔她也会喝醉酒闹事,但这在这一带很普遍。遇害的那天早上,她很早就离开了寓所,但没有告诉任何人她要去干什么或去哪里。在她口袋里有一点儿替人打扫房间赚的钱。令人迷惑的是,在她离开住所的时候,衣服上并没有别着玫瑰花。而在遇害时,衣服上却别着一朵完好无缺的玫瑰。
按照斐力普斯医生的推断,伊丽沙白是死于喉咙上的割伤。尽管凶手可能是拉住丽丝脖子上的围巾将她拖倒的,但这一次在脖子上没有勒痕。布莱克威尔医生指出,凶手是一个刀法很娴熟的人。
警察们开始进行调查以后,有很多目击证人向警方报告说他们曾在丽丝死前看到过她。其中一个就是威廉·史密斯警探,他在波纳街巡逻的时候,在夜里12点30分左右看到丽丝在和一个男人聊天。这距离她死亡的时间很接近。史密斯警探看到的男人大概30岁左右,黑头发,还留着小胡子,他的肤色也比较黑,他估计这个男人大概有5英尺7英寸高(170cm)。
他戴着一顶深颜色猎鹿帽,身穿一件黑色的大衣,内穿白衬衫还系着领带,在他手里还拎着一个包。另一个重要的目击证人叫伊莎贝尔·舒尔茨(Israel
Schwartz),住在海伦街22号。在那天夜里12点45分的时候,他看到一个男人,他大约有30岁左右,面貌清秀,有5英尺高,身穿一件黑色的夹克和裤子,戴着一个有帽舌的帽子,空着手。这个男人停住脚步,叫住一个站在门口的妇女。那个男人试图将那女人往街上拉,之后又将她拽回去推倒在那个门口,那女人叫过三次,但声音都不大。
在街道的另一边,还有一个男人站在那里,这个男人大概有35岁,身高5英尺11英寸,皮肤白皙,淡褐色的头发,身穿长的黑大衣,头戴一顶宽边的硬黑帽,手里拿着一个陶制的烟斗。舒尔茨走开了,拉着女人的那个男的朝抽烟斗的男人叫了一声,那个吸烟的人就跟了上来,舒尔茨惊恐地夺路而逃,那男人就没有再继续追上来。后来,舒尔茨后来证实,死去的女人就是那天夜里他看到被拉扯的那个人。
警方认为史密斯和舒尔茨的证词非常重要。此外,还有两名目击证人的证词也引起了警方的兴趣。其中一个人叫威廉·马歇尔(William
Marshall),他住在波纳街64号,在那天夜里11点45分左右,也就是在丽丝被谋杀前大约1小时15分的时候,他就站在案发现场附近。他看到丽丝和一个戴着圆帽的中年男人在讲话,那帽子有点儿象是个水手戴的。
那人很胖,穿的象个职员,讲话也很有教养。但遗憾的是他没有看清那个男人的脸。尽管马歇尔描述的人和舒尔茨讲的男人有些相似,但丽丝也有可能是在和另外一个人在聊天,毕竟这时候距离她遇害还有一个多小时。另一个证人看到丽丝的时间距离她被害的时间更近。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在12点45分的时候看到丽丝在和一个男人交谈。
这离她的被害只有几分钟的时间。当时他正转过和波纳街交叉的费尔克劳斯街的街角,看到丽丝和一个身高大约有5英尺7英寸(170cm),穿着一件黑色的长大衣的男人在讲话。他听到丽丝说:“今晚不行,再找时间吧。”布朗的证词非常重要,但他讲的时间只是他的估计,因为没有戴表,他只能推算那大概是什么时候。史密斯、马歇尔和舒尔茨等人描述的很有可能是同一个人,但即使如此,警察还是难以在伦敦的茫茫人海中找到罪犯。
当夜在主教冠广场发现的另外那个女人的身份也很快就被查清了。因为在她的口袋里有几张当票。当这个消息一见报,一个叫约翰·凯利(John
Kelly)人就来到了警局。被杀的女人名叫凯瑟琳·艾德伍斯(Catharine
Eddowes),她和约翰在主教与花路上55号的一个寄宿公寓里已经住了7年。凯瑟琳是个非常随和的女人,总是精神饱满、兴高采烈的,她的歌也唱得相当好,人们经常亲昵地叫她“凯特”。但她和其他几个被害人一样,也曾有过一段酗酒的历史,这导致她和她的家人以及同居者发生争吵。
![凯特]()
她出生于1842年,遇害时46岁。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她的父母就去世了,那个家也就此解体了。16岁的时候,她爱上了托马斯·康威(Thomas
Conway),并成为他事实上的妻子。他们在一起生活了20年,养育了3个孩子。在1880年的时候,凯特的酗酒和康威的殴妻导致了婚姻的破裂。那之后第二年她遇到了约翰·凯利,并在她遇害以前一直和他住在一起。她的朋友们都坚决否认凯特是妓女,但有一些证据表明她确实偶尔在酗酒之后卖淫。
在她遇害那天晚上,凯特跟约翰说她想到她女儿那里去借一点儿钱。凯利警告她白教堂一带不安全,要她早点儿回来,凯特说她会早些回来,叫他不要担心。“我不会落在他手里的,你放心。”但是,凯特并没有去她女儿那里,她不知从哪儿弄到了些钱,喝得烂醉被送到了主教门街的警察局,那个警察局的位置离主教冠广场步行不到8分钟。
在那儿她一直睡到酒醒,大约在12点半的时侯,她问值勤的哈特(Hutt)警官她是否可以走了。很快警察就同意让她走,在离开警局之前,她曾问过几点了,他们告诉她快到1点了。听到已经这么晚了,她说“糟糕,我回家去肯定得跟凯利好好解释一番”。“你是得好好反省一下,不该醉成这个样子。”哈特对她说。
除了腹部被剖开以外,凯特脸部受到的伤害也很严重,在左眼下1/2英寸(1.27cm)的地方有一道深深的割伤,右眼睑被割开有1/2英寸(1.27cm)深,在鼻梁上也有一道深深的割伤,鼻尖都几乎被割了下来。在脸上还有一些其他的割伤,而且她的右耳垂被割掉了,在她被抬起来往停尸房运的时候从衣服上掉了下来。
凯特被害一案也有一个重要的目击证人,他的名字叫约瑟夫·劳温迪(Joseph
Lawende)。在那天夜里1点35分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朋友一起离开了帝国俱乐部。他们看到有一对男女在通向主教冠广场的教堂路上交谈。劳温迪说那个男还很年轻,中等身材,穿着一件黑夹克,戴着一顶猎鹿帽,留着小胡子。他们没有看到那个女人的脸,但后来他们认出了凯特的衣服。在他们走过之后9分钟,凯特就遇害了。
至于写在墙上的粉笔字,有三种不同的看法。一是认为这些字一直就在那里,不是凶手写的,他只不过是凑巧把凯特的围裙扔在了那里。另一种解释是这些字是一个排犹分子写的,但是有点儿说不通的是,如果他是个犹太人,或是一个排犹分子,都不应把表示自己民族或自己一直仇视的几个字母拼错的。第三种说法是这些字是凶手自己写的,目的是将警察的调查方向引向犹太人,苏格兰场的警察和当地的犹太人社区更倾向于最后一种解释。但不管这些字是谁写的,他的作者确一直是个迷。
“开膛手杰克”并不只是满足于让他的双手染满鲜血,舞文弄墨似乎也是他的爱好。从凶案发生开始,数以百计的信邮到了警察局、报社以及一切与案件有关的人手里。一百多年来,有三封信一直受到关注这个案件的专家们的重视。其中有两封信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而正是这两封信,给了这个神秘的人物以"开膛手杰克"的名字。
其中一封信是用红色的墨水写的,在1888年9月27日寄到了老板街的新闻中心。
信是这样的:
“亲爱的老板:
我不断地听到警察已经将我逮捕的消息,可惜这不是真的。当听到他们自作聪明地说案件的调查已进入正轨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大笑特笑。尤其是那个关于皮围裙的笑话真是让我开心。我恨妓女,我不会停止剖开她们的胸膛,除非你们能捉到我。上次干的不赖吧!我根本没给那女人喊叫的机会。他们怎么会捉到我呢。我爱这个工作,我还会干下去的。你很快就会听到我干的有趣的小把戏。我上回留了一姜汁啤酒瓶的“红颜料”,可惜它很快就粘的象胶水一样没法用了,用红墨水也可以满足我的愿望了。哈,哈。下回我会用剪刀,把那女人的耳朵割下来送给警察,是不是很好玩儿。留着这封信,等我再完成一点儿工作再亮出来。我的刀实在是锋利,太好了,一有机会,我真想马上就投入工作。
祝您好运!
你真诚的:开膛手杰克。
别介意我把我的字号报给你。”
在同一封信的下方,水平地写着这样几行字:“手上的墨水还没干,我还没法去邮信。现在他们又在说我是个医生了。哈,哈。”
编辑在收到信以后,以为这不过是有人在瞎起哄,没有将马上把它送到警察局。当警察最终得到这封信的第二天夜里,丽丝和凯特就被谋杀了。案发之后的星期一,新闻中心收到了另一封信,信上的邮戳是10月1号,笔迹和9月25号的信相同。
开膛手杰克的第二封信,写在一张“时髦的杰克”的明信片上,邮戳日期为1888年10月1号。
明信片上是这样写的:
“我上次给你暗示的时候,亲爱的老板,写的可不是密码。你明天会听到时髦的杰克这次干掉了两个。头一个叫了起来没干利索,没来得及割下耳朵送给警察们,以感谢他们保留我的上一封信,等下一次吧。
开膛手杰克”。
警察们传阅了这两封信,并制作了副本送到每一个警察局,希望能有人认出上面的笔迹,但没有任何结果。
第三封重要的信是寄给犹太人组建的保安委员会会长乔治·阿金·莱斯克的。这次,信是同一块人体的肾脏一起邮出的,莱斯克收到信以后相当的不安。有一个委员会的成员觉得那可能是用红酒保存的一部分动物器官,他们将它拿到一个叫在伦敦医院工作的叫托玛斯·奥本肖(Thomas
Openshaw)的医生那里进行检查。关于托玛斯医生当时是怎么说的,有很多种不同的说法,后来都被他失口否认了。可以确定的是托玛斯医生认定这是人的肾脏,保存在酒精而不是福尔马林里。在医院里,用于实验的人体器官往往是放在福尔马林里面防腐的。
然而,和那封肾脏一起收到的信,却不是由前两封自称是开膛手杰克的作者写的。信是这样的:
“来自地狱
莱斯克先声:
先声:(这个词的拼写是有错误的,这封信里有好多拼错的字)
我把我从一个女人那弄到并保观(错别字)的身(错别字)给你,另外的不分(错别字)我见着吃了,很不昔(错别字),我可能会把那把割她的到(错别字)给你,不过要过短时间(错别字)。
有本事你来捉我。
莱斯克先声(错别字)”
![凶手邮寄出来的信件]()
对于这三封信那些是真的出自“开膛手杰克”之手,说法不一。有些人认为前两封信尽管有一些信息可能只有凶手才知道,但却不是“开膛手杰克”写的。一是因为在信里他说要把被害人的耳朵寄给警察,但这从未发生。尽管凯特确实有一部分耳垂被割了下来,但既然凶手有足够的时间造成那么多的伤害,他完全有时间可以割下她的双耳,寄给警察。第二、第二封信被认为是真的,因为它预言了将要发生的双重凶杀案,但因为9月31日是星期天,没有邮政服务,所以它也有可能是在事件发生并已经被吵的沸沸扬扬之后才写的。第三、声称丽丝在被害的时候在喊叫也无法证实。尽管有一个目击证人说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叫声,但其他的证人都什么也没有听到。
当时的警察长官查尔斯·华伦就是这样认为的。在今天,研究连环杀手的专家,FBI的约翰·道格拉斯也同意这种看法。因为这两封信结构完美,充满了理性的思维,以致于有些矫揉造作之嫌。而且一个这样的罪犯也不大可能把他干的事称为是“小把戏”或说他的刀如此的好和锋利。至于莱斯克收到的信就比较难以判断。奥本肖医生指出那个肾脏的主人有肾炎,而按照布朗医生的证词,凯特明显地有肾炎病。那封信可能是真的,那个肾脏也有可能是凯特的,但今天一切都无从知晓了。
在那个可怕的夜晚之后,在白教堂一带的居民都被深深的不安和恐惧所困绕,这一次,人们的反应比“黑安妮”被害时还要强烈。在事件发生后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里,天一黑,街道上就空无一人。大多数妓女都停止了拉客,她们躲进避难所或是亲友的家里,不再到街上游荡。不单是卖淫业受到了影响,白教堂一带的商铺也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伦敦人都尽可能地避开进入这个地区,店铺的生意一落千丈。
然而,因为街道上增加了更多的警察巡逻,人们也普遍地提高了警惕,这里实际上更安全了。在街上,到处都是穿着制服或身着便衣的警察,在夜晚和凌晨时间警力更强。警察们还给保安委员会的成员都配备了警用的口哨和粗棍子,在入夜后的街道上巡逻。因为当时还没有女警察,警方还让一个男警员装扮成妓女的样子,在街上拉客,可惜他这一招没有成功,倒是他的不男不女的怪样子,受尽了周围邻居的冷嘲热讽。
此外,警察还走访了这一带的寄宿公寓,与2000多个居民进行了面谈。他们还印发了8万多张传单,一些特定的行业也受到了专门的调查。警察详细地询问了76个屠夫的工作情况,在泰晤士河上的水手也被逐一地调查过了。同时,查尔斯·华伦爵士还训练了一批猎犬在这个地区巡逻。但人们对于这些猎犬是否能派上用场很怀疑,因为白教堂一带的居民很多,猎犬们是否能在这么多的人里找到并追踪某一种特定的气味,很令人怀疑,尤其是凶手连一件衣物都没有留下来。因此,猎犬的应用到了十月底就放弃了。
到1887年的时候,她遇到了约瑟夫·巴内特,一个相貌英俊的市场搬运工。他们很快就相爱并住在了一起,但他们俩经常把房钱都买了酒,被人赶出家门。最后,他们搬到了米勒宅13号。玛丽的相好并不多,比较起来和巴内特的关系最稳定。他们住在一起,直到有一次发生了争吵以后,巴内特搬了出去。他们争吵的原因是玛丽很慷慨地让一个无家可归的妓女和他们住在一起,而且玛丽又重新回到街道上去卖淫。
但这只不过是一次情人之间的小摩擦,因为他们在11月8号星期四的晚上他们就重归于好了,巴内特还向玛丽道歉,因为他没有办法赚到足够的钱给她。他早已失业了,玛丽不得不回到街头,因为她在多塞特街后面的米勒宅一楼里租的房间,已经有好几个星期没有付房租了。
曾当过渔货搬运工,1887年4月8日起曾是受害者玛莉·珍·凯莉的情人,直到1888年10月30日两人吵过一架后才分手。之后他每天都拜访她,据闻是试图恢复两人的感情,而他否认自己有嫌疑。虽然有人把其他几件凶案算在他头上,但他被怀疑乃因由爱生恨而杀了凯莉。据说他对凯莉的描述构成了今天我们对凯莉所知道的绝大部分,可是有关她的描述和他的报告是否切实仍有疑问。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白教堂一带的生活渐渐恢复了正常。已经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没有凶案发生,穷困的妓女们不得不走上街头重新开始拉客。
![玛丽·凯利]()
在她们当中,警官沃尔特·杜尔注意到一个年轻漂亮的爱尔兰女人玛丽·凯利(Mary
Kelly),她经常和两三个妓女在一起,穿的非常整洁,总是戴着一个白围裙,不戴帽子。人们将玛丽描绘成一个高大漂亮,象百合花一样甜美的女孩子,她大约5英尺7英寸高(170cm),身材丰满,湛蓝的眼睛,一头浓密的头发几乎长及腰部。她和所有的人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虽然她喝酒后有时会骂人,但是其他的时候她是个好脾气的姑娘。
玛丽出生在爱尔兰西南部的利麦立克郡,21岁的时候来到伦敦,在一家妓院里工作。曾有一个客人非常喜欢她,带她去了巴黎,但那关系没有持续几个星期,她就回到了伦敦。因为她的美貌,有好几个男人养着她,所以她并不是完全靠在街上拉客为生。
1888年11月9日,是伦敦传统的市长巡游日,那天伦敦的市长会装扮成王子一般,向国王和市民宣誓效忠。这是伦敦人的一个重要的节日。像很多伦敦人一样,玛丽打算去观看这一盛事。这天早上,她的房东,约翰·麦卡西让他的助手托玛斯·宝耶到玛丽那里看看能不能收到这个星期的房租。托玛斯敲门,没有人回答。他从打破的窗户钻了进去,并拉开了窗帘。尽管他没有看仔细屋里的情形,但也吓的马上跑去找麦卡西。麦卡西从窗户里看到屋里的情形后,惊恐万状,连忙让宝耶去找警察。
沃尔特·杜尔警官等人迅速地赶到了米勒宅13号。他们没有去强行开门,而是推开了被当作窗帘的一件大衣,从窗户进到了房间里。杜尔警官后来这样描述他看到的情形:“当我的眼睛逐渐适应了屋里暗淡的光线之后,我看到了一幅让我在有生之年永远无法忘记的景象。”很快,警察外科医生乔治·巴格斯特、斐力普斯和阿伯莱恩探长都来到了现场。他们打开了房门,这是一间凌乱的小房间,几乎没有什么家具。
在床上,躺着玛丽·凯利,开膛手杰克的最后一名受害者,也是尸体被破坏的最厉害的一个。玛丽死亡的原因是静脉失血过多,她的身体全裸,躺在床的中央。她的肩膀平放在床上,但整个身体向左倾。她整个腹部和大腿的表皮都被剖开了,腹腔里的内脏都空了。双乳被割了下来,手臂上也被刺了很多刀,脸部被砍得无法辨认,鼻子、脸颊、耳朵差不多都被割了下来,脖子上的伤口也深可见骨。子宫和肾脏以及一个乳房被放在头部下面,另一个乳房被放在右脚下,肝脏被放在两腿之间,肠子放在身体右侧,脾脏放在左侧,其余的器官被放在床边的桌子上。对于玛丽身上伤口的描述长达几页。
按照为玛丽验尸的另一位医生托玛斯·邦德(Dr.Thomas
Bond)的推断,玛丽大约死于凌晨1点到2点之间。但是,对于杀害玛丽的凶手是否有解剖学经验,邦德医生的看法却与众不同,他认为凶手根本就不懂医学知识,但后来,有人认为邦德医生的判断是受他的职业的自尊心影响的结果。
如同前几次一样,玛丽·凯利的凶杀案在白教堂一带又引起了一阵恐慌,但是,伴随着警察在街道上不断地巡逻,人们的恐惧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地消退了。只是在一些偶然的时候,譬如某个人喝醉了酒以后,扬言自己是“开膛手杰克”,或暗示自己会以这种方式报复别人时,会引起一些短暂的骚乱和暴力行为。
而警察们,在连续的凶案都没有任何头绪的情况下,都焦急万分。每一条可能的线索都进行了深入地调查,每个嫌犯都被反复地审问过,但结果却一直令人失望。同时,公众对于警察的指责却越来越多。就连维多利亚女王也大动肝火,她对首相说:“对于这种极端恐怖的犯罪我们必须要有所行动。所有的住宅院落都必须有灯,我们的侦探水平也必须要提高,他们不称职。”
比较来讲,报纸对于警察们所遇到的困难就比较理解。报上写到“这个凶手极为狡猾,他的行为谨慎。完全没有办法追踪这个罪犯,由于他的行为缺乏足够的动机,追查他也难以找到线索,警察们只能靠碰运气。”
关于玛丽的死亡时间,办案人员的估计也不一样。邦德医生推测她是在星期五夜里1到2点之间遇害的,而斐力普斯医生则认为她死亡的时间要晚得多。应该是在凌晨5点到6点之间。因为对于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推测不同,因而在整理和分析关于在当夜看到谁和玛丽在一起时就困难重重。
在玛丽遇害一案中,最重要的目击证人是乔治·哈金森(George
Hutchinson),他是个苦力工,认识玛丽。在凌晨2点的时候他遇到过玛丽,玛丽曾试图向他借钱。但乔治说他身上没有钱,于是玛丽就走开了。但她很快就停下来和一个男人搭上了话儿。如果他的证词是正确的,那么他看到的很有可能就是开膛手杰克。乔治看到那个男人用右手揽住玛丽的肩膀,在他的左手里有一个小包,包上似乎绕着一圈带子。他们经过乔治身边时,那个男人将帽子拉低到眼部,乔治于是俯下身来,看着那个男人的脸,那个人严厉地看着乔治。
玛丽和那个男人走进多塞特街,他们在住宅外边站了大概三分钟,乔治听到玛丽说:“好吧,亲爱的,我会让你舒服的。”那个男人用手揽住玛丽的肩膀,吻了她。玛丽说自己的手帕丢了,于是那男人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个红手帕递给她,之后两人就走进了宅子。乔治也好奇地跟进宅子,但两人已经不见了。乔治等在房里,但过去了大约45分钟也不见有人出来,于是他就离开了。
按照乔治的回忆,那个男人大约有三十四、五岁,身高5英尺6英寸(168cm),肤色白皙,深色的眼睛和眼睫毛,胡子有点儿弯曲,但鬓角很整齐,头发也是深颜色的,神情看起来很不友好。他身穿一件长大衣,领子和袖口都点缀着俄国羔羊皮,里面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衫,一件浅色的马甲,深色的裤子。
头上戴着一顶中间低的帽子,脚上穿着点缀着白扣子的靴子,还系着绑腿。他走路很快,看起来很象一个犹太人。在他的怀表链上有一个大印章,还挂着一块红色的石头。乔治觉得自己在这个星期天曾在附近看到过这个人,但想不起来他到底是谁或当时在干什么。
在玛丽遇害那天的夜里,还有几个人曾看到她。一个叫玛丽·安·考克斯(Mary Ann
Cox)的妓女也曾看到过玛丽·凯利。另一个妓女在11点45分的时候,曾看到玛丽醉得很厉害,几乎无法说话。她和一个大约36岁,5英尺6英寸高的男人一起走进了米勒宅。那男人脸上有斑,留着胡子,穿着一件破旧的黑大衣,戴着一顶黑帽子。
另外,在星期三,11月7日晚上8点钟,一个叫莎拉·李维斯的洗衣妇和另外一个女孩在街上曾被一个男人拦住,他让她们之中一个跟他走。那人大约40多岁,灰色的脸,有小胡子,身穿一件黑色的短大衣,手里拎着一个大约一英尺长的包。莎拉和她的女朋友都拒绝了,但那个男人执意要她们跟他走,于是莎拉和她的女友吓的跑掉了。
而在玛丽遇害的那天夜里,2点半左右,正是玛丽可能遇害的时间,莎拉正前往她的一个朋友处住宿,在路上又看到了那个男人,但这回她躲开了他。因为恐惧,她急忙跑到了她的朋友那里。在凌晨4点钟的时候,她听到有女人在厉声叫到“杀人了!”,另一个和她同住的女人也听到了,但是,这样的喊叫在白教堂这样的下城区很常见,没有人去追究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虽然警探阿伯莱恩相信哈金森的详细描述,但搞不懂为什么哈金森要尾随玛丽,并在房子里等上那么久。哈金森说他曾不止一次地给玛丽钱,也许他对玛丽有好感。但也可能他只是对玛丽这次拉的客人不放心。不管怎样,阿伯莱恩警官认为一定有原因。
阿伯莱恩让几个警察和哈金森一起在白教堂附近搜寻,希望能够看到那个可疑的男人。现在,有人怀疑哈金森编造了这个故事,以免警察怀疑他。但不管怎样,警察没有怀疑他,而且将他描述的那个嫌犯的形象广为传播。
![凶手作案地图]()
进入到冬天,警察们的行动渐渐的停顿了下来。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被询问过了,但没有任何结果,调查陷入了僵局。而“开膛手杰克”也不知因何原因,自此再未现身,尽管在1889年7月和1891年2月又有两名妓女分别遇害,但她们都是被割开喉咙丧命的,人们普遍认为杀她们的凶手并不是“开膛手杰克”。
我们的杰克先生,终于在人们关注的目光中,越走越远,最终消失在伦敦东区雾霭弥漫的弄堂里,如今一百多年过去了,或许一千多年过去,杰克先生留给世人的,也只是无数个谜语和一个模糊的背影,还有那仿佛隐隐在耳的狞笑声、嘲笑声……
(作者:令狐中,出处:天涯社区,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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