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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奇案:密尔沃基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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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Jeffrey Lionel Dahmer)是犯罪史上最冷血、最令人发指的连环杀手。外表温顺而普通的他简直就是恶魔的化身,《沉默的羔羊》中汉尼拔的真人原型就是他,但他的手法更为恐怖。案发后他供述曾经使用将被害人的颅骨打开并注入水银的手段进行杀戮。他同时是个恋尸狂,由于不能进行正常的性行为,他只有利用被害人的尸体来获得性满足。

同性恋、恋尸、食人的达莫的典型作案步骤是:绑架,杀人,奸尸,而后吃人。常常是把爱吃的部分留在冰箱里面,再用强硫酸处理掉尸体的其他部分。他最大的幻想就是让他喜欢的男人静静躺在他身边永远不会离开。

达莫

​今天就来扒一扒这个变态杀人狂。

达莫1960年5月21日出生于美国密尔沃基,儿时是一个性格内向同时相貌非常出众(漂亮得几乎有些象小女孩)的男孩,他在六个孩子中排行第二,却得到父母格外的关爱。达莫四岁时接受过疝气手术,这让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感到“害怕和不适”。

达莫和他的父母

​由于面容清秀,达莫更是屡遭邻家男孩的性骚扰,上述原因使他自幼便对性产生一种逆反心理,亦或是性错乱心理,而且还直接影响到使他成年以后无法进行正常的性行为。

少年时的达莫

​达莫10岁的时候便喜欢拿小动物做“试验”:他将它们的尸体进行分割,并用硫酸类液体处理尸骨——这几乎就是他日后连环杀人“标准”作案手段的雏形。

达莫的父母经常发生口角,这种家庭的不和睦最终以离婚收场,父母离异对达莫心理上造成的伤害使得他变得愈发孤僻。达莫中学毕业后没能考入大学,只得入伍服役,但是又因为酗酒而被强制退伍,退伍后的达莫进入了密尔沃基市的一所工厂工作。

成年后的达莫

​达莫通常在同性恋或者双性恋酒吧寻觅侵害目标,同他们搭讪,然后给他们看色情的照片、录像,或者以金钱诱惑他们与自己一起合影,请他们喝酒直至将他们灌罪,最后绑架至自己的住处。

达莫会不紧不慢地将被害人折磨致死后进行奸尸,他喜欢看着被害人的尸体手淫,并逐一选择尸体上想吃的部位割下来,一部分吃掉,其他部分放进冰柜中储存起来;至于“不甚美味”的部分,会被他放入硫酸中做销毁处理。达莫在整个作案过程中会对被害人的躯体进行拍照,正是通过这些骇人的影象,许多案件才得以浮出水面。

达莫的被害人大部分是非洲裔、亚裔和西班牙裔的移民。而这种极端残忍的暴行还反映出美国社会当时存在的一个弊端,那就是美国社会普遍对弱势团体(尤其是有色人种)的忽视,甚至是歧视。

新闻报道

​密尔沃基市是一座工业城市,城市中大量的廉价劳动力主要是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移民。达莫就居住在移民区,而他在案件侦察过程中,对于警方而言“一位三十岁上下的白种人男性必定是一位守法公民”几乎是一种思维定式,所以达莫根本就不曾进入警方怀疑范围。

更有甚者的是,1991年5月27日,达莫将被害人辛萨索芬诱拐至家中并给他服用毒品使他昏迷,这时达莫决定出去买一些酒来以备接下来的“狂欢”,等到他回家的时候却看见处于半昏迷状态的辛萨索芬半裸着身体正试图在和两名警察(均为白种人)说话。

达莫忙走上前去向警察解释说这个男孩已经19岁了,是他的“情人”,只是由于喝醉了才这副模样跑到大街上,而这两名警察几乎没有做什么询问就将辛萨索芬送回了达莫的魔掌。案发后经追查,那两名警察原来是种族主义者。

达莫藏尸的桶和冰柜

​1987年至1991年,达莫在美国东海岸地区频繁作案。案发后在对他的住处进行搜查的过程中发现他的冰柜中储藏有人的脏器、头颅、四肢等,甚至在厨房的汤锅里还残存着以男性生殖器为“原料”烹制的汤羹,也有一些男性生殖器的标本被浸泡在福尔马林药水中作为“纪念品”放在了橱柜里。达莫的相册中有大量的被害人照片,这些呈现了被害人不同生命时刻的照片几乎完整记录了他犯下的每一宗谋杀。

达莫一共杀害了17名男性,其中大部分谋杀是在他座落于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市北25街区924号213房间的住所内实施的: 

达莫的家

​1978年6月,史蒂芬•马克•希克斯(Steven Mark Hicks);
1987年9月15日,史蒂文•托米(Steven Toumi);
1987年10月16日,詹姆斯•“杰米”•道克斯塔托(James "Jamie" Doxtator);
1988年3月24日,理查德•哥瑞罗(Richard Guerrero);
1989年3月26日,安东尼•希尔斯(Anthony Sears);
1990年6月,爱德华•史密斯(Edward Smith);
1990年7月,雷蒙德•拉蒙特•史密斯(Raymond Lamont Smith);
1990年9月3日,恩斯特•米勒(Ernest Miller);
1990年9月24日,戴维•托马斯(David Thomas);
1991年2月28日,柯蒂斯•斯崔特(Curtis Straughter);
1991年4月7日,艾罗尔•林德赛(Errol Lindsey);
1991年5月24日,托尼•安东尼•霍格斯(Tony Anthony Hughes);
1991年5月27日,克内拉克•辛萨索芬(Konerak Sinthasomphone);
1991年6月30日,马特•特纳(Matt Turner);
1991年7月7日,杰利米•“杰米”•维恩博格(Jeremiah "Jeremy" Weinberger);
1991年7月15日,奥利弗•莱西(Oliver Lacy);
1991年7月19日,约瑟夫•布雷德霍特(Joseph Bradeholt)。 

受害者

​纵观本案不难发现:一方面,移民聚集区的警方大多对有色人种带有歧视,而对于有色人种的权益更是缺乏保护(相对于白种人而言);另一方面,警方对移民管理不利,对于大量非法入境的移民疏于管理,对他们的死活就更是不闻不问了。

达莫本人是否是一个种族主义者不好妄断,但是他作恶十余年才被抓获与他作案的地区以及选择的侵害对象是密不可分的,也可以说,正是当是横行移民聚集区的种族歧视主义保护了这个恶魔。

对于达莫而言,被捕完全是一个“意外”:1991年7月22日,当他对居住在自己家附近的一名黑人青年特雷西•爱德华斯(Tracy Edwards)再次伸出魔爪的时候,爱德华斯挣脱了手铐逃离后报了警,警方在接到报案后来到达莫家中核实情况,而他房间里及冰柜中大量的碎尸与头颅终于使案件得以浮出水面。

达莫的连环杀人案被曝光后,密尔沃基市发生了旨在抗议美国政府纵容种族政策的大规模民众暴动。也许是部分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达莫最终被判处了十五个无期徒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57年。

斯卡沃

​达莫长期被安排在单独的囚室囚禁,但这并未能阻止一名25岁囚犯克里斯托夫•斯卡沃(Christopher Scarver)在1994年11月28日寻找机会杀死了他,这名自称“上帝之子”的囚犯声称杀死达莫是“替天行道”。不管怎么说,这个恶名昭著的食人狂魔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正义的惩罚,尽管这是迟来的、以暴易暴的“正义”。



(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要常来,天涯、51区、百度贴吧、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美国奇案:恶魔的门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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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好可怕呢!想吓死我吗?各位迪士尼乐园再见,撒旦万岁!”1989年9月20日,美国洛杉矶市法院,曾经令洛杉矶和三藩市数百万市民闻之色变的连环变态杀手理查德·拉米雷斯被宣判死刑时,狞笑着当庭大声叫嚣,那一幕,相信在场的所有人都终生难忘。

拉米雷斯绰号“ 撒旦门徒”,1年时间至少杀害19人,从9岁男童到70岁老奶奶不等,崇拜撒旦,每次作案都要在现场画上撒旦的标志。拉米雷斯竟然在入狱后,拥有一群狂热女粉丝,最终还与其中一位处女 才女结为夫妻。2013年6月7日,53岁的拉米雷斯没能等来死刑的审判,因肝脏衰竭死于狱中,去世时全身发着可怕的绿光。

拉米雷斯

​1、底层移民的仇恨

理查德· 拉米雷斯 (RichardRamirez)是拉美移民的第二代,父母都是墨西哥人,在家乡时曾经遭受过原子能辐射。之后,贫困的父母千方百计来到了美国——梦想中的天堂。刚一踏上美国国土, 拉米雷斯的母亲就怀上了他,迫于生计,母亲在怀孕之后,还不得不在一家化学工厂做工。一些美国病理专家分析,正是由于核辐射和化学毒素的双重影响,使得 拉米雷斯出生时,基因本身就带有暴力倾向。

生活在底层的 拉米雷斯一家,无法融入美国的主流社会,身边的邻居、朋友统统都是贫困潦倒的移民、黑人,童年的拉米雷斯天天都跟街头的小混混打交道,贫富的巨大悬殊,使他幼小的心中种下了仇富的种子。魔鬼崇拜,不知何时在拉米雷斯心中产生的,但毫无疑问,这种扭曲的信念贯穿了他整个生命。受审时,拉米雷斯曾经说过“你们不了解我,你们也不想这么做”。

拉米雷斯不同时期的照片

​而从“仇恨”到“杀戮”,这关键性的过渡,拉米雷斯少年时期的“偶像”堂兄麦克,充当了最重要的催化剂。麦克是越战归来的老兵,绿色贝雷帽成员,退役之后无所事事,经常带着拉米雷斯一起吸毒,吸完以后,就跟他大吹特吹战场上惨无人道的杀戮场面,拉米雷斯对这些故事又爱又怕。

​直到有一天,麦克又在家中跟拉米雷斯吹牛,麦克的妻子忍无可忍,对着这两个无所事事的大懒人发了几句牢骚,恼羞成怒的麦克,掏出手枪,干净利落地把妻子爆头,堂嫂的鲜血狂喷了拉米雷斯一脸,这一年,拉米雷斯刚满14岁。从短暂恐惧中清醒过来的拉米雷斯,竟然从此萌生出一种可怕的欲望:总有一天,我要像撒旦一样,掌控别人的生死!

2、恶魔举起屠刀

混到了18岁,拉米雷斯离开家乡来到大都市洛杉矶闯生活,身无半毛心怀百万的小混混,自然不会像父母那样老老实实当个工人,很快就和洛杉矶的小偷们打在一片,干些小偷小摸的勾当,赚了钱大伙儿一块吸毒过过瘾。拉米雷斯1981年与1984年均因盗窃汽车被捕过,这有可能是警方对他最早的犯罪记录。

如果一直这样下去,拉米雷斯也就是一个“没出息”的小毛贼,但街头偷窃的收入少风险大,拉米雷斯下决心干一票大的——入室盗窃,这也成为他人生的转折点。客观地说,与此后犯下的储意谋杀不同,这是典型的激情犯罪。

1984年6月28日,经过几天的踩点,拉米雷斯潜入第一个被害人,79岁的珍妮·文科家中盗窃,可能他之前期望太大,最终却没有多少“收获”,一怒之下,拉米雷斯毫不手软地将睡梦中的文科割喉,奸尸,扬长而去。

这一年,拉米雷斯24岁,潜伏多年的魔性,被无辜的生命和鲜血唤醒,恶魔重生了。

受害者一览

​文科被杀后8个月,避过风头的拉米雷斯开始了一场大屠杀。在1984年至1985年的一年里,洛杉矶和三藩市都被一片恐怖的气氛所笼罩,一切都是因为一名神秘的连环变态杀手所致。他喜欢在午夜潜入别人的家中,把成年的男性射杀或扼死,再把女性和小孩暴力强奸、杀害再肢解。

在整个虐杀过程中,他会在被害人的房间里播放自己最喜爱的澳大利亚重金属乐队“AC/DC”的唱片,杀完人后,他哼着歌从被害人家中找食物,一边吃东西,一边不紧不慢地在墙上、镜子上,甚至死者身上,涂绘撒旦的标志——一个倒转的五角星。

27岁的埃理克森,是少数从拉米雷斯魔爪下侥幸生还的被害人,她在生命垂危之际被人发现抢救回来。据埃理克森案发后回忆,拉米雷斯强奸她之后,还逼迫她发誓热爱撒旦,并“有义务”为“撒旦的门徒”拉米雷斯口交。

与其他有固定习惯的连环杀手不同,拉米雷斯既无特定的杀人方式,射杀、用棒打死、割喉、赤手空拳打死和扼死他都一一用过,亦没有针对某一特别类型的受害人,被拉米雷斯杀害的人,年龄从9岁到70岁,各行各业都有。这让警方无迹可寻,束手无策。警方的无能,开始让一些吓破胆的市民相信拉米雷斯真的是撒旦派到人间的门徒,拥有恶魔的超能力。

3、犯众怒比犯法更可怕

拉米雷斯戏剧性的落网,再一次证明了人民的力量,触犯众怒比触犯法律下场更惨。

拉米雷斯是“AC/DC”乐队的忠实歌迷,他最喜欢的一首歌是“夜盗”,也许他觉得这首歌是对他行为的一种美化,甚至是一种歌颂。可惜他这位“夜盗”,没能像歌词中那样从容潇洒地全身而退。

1985年8月30日,拉米雷斯一霉到底的日子。傍晚时分,拉米雷斯试图偷窃一辆汽车,而他居然没有注意到车主皮诺正躺在车下进行修理。皮诺听到车子被发动后,飞快从底盘蹿了出来,一把掐住了拉米雷斯的脖子,拉米雷斯被掐得涨红了脸,还不忘威胁:“我有枪!” 56岁的硬汉皮诺,可不在乎这些,因为“没人能拿走我的车!” 

​拉米雷斯试图驾车甩开皮诺,他开车先撞倒了一片篱笆,而后一头扎进了车库里,死不放手的皮诺硬是打开车门,一把将拉米雷斯拽了出来扔到了大街上。

遇上了王牌硬汉,杀手拉米雷斯也只好逃命了。他夺命狂奔,穿过一条大街才甩掉身后的硬汉。这一次,恼怒成羞的他专挑了一个软杮子——抢劫28岁少妇安吉丽娜·托雷斯的福特轿车,他大声威胁这名西班牙裔妇女把车钥匙立刻交出来,否则就杀了她。回应他的是托雷斯超高分贝的求救声,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托雷斯的丈夫,32岁身强力壮的曼努埃尔,捡了几根围篱笆用的铁棍冲了出来,一棍打在了拉米雷斯后背。


​从未失过手的拉米雷斯彻底惊慌了,他竟然大失一个连环杀手的水准,再一次抱头鼠蹿。这一次,“夜盗”发现自己成了过街老鼠,不仅仅是身后穷追不舍的曼努埃尔,闻讯赶来助拳的朋友21岁的贾米伯·格因,与17岁的弟弟朱里奥·伯格因也从侧后方逐渐逼近,此外,还有越来越多见义勇为的市民,被追赶得无处可逃的拉米雷斯转过身来,准备做困兽之斗,但这一次他面对的不再是无助、脆弱的被害人。不错,追赶他的人群中,有一位年轻女性认出他就是警方通缉的连环杀人凶手,这一次,拉米雷斯面对的将是愤怒的民众。

随后本该“惊心动魄”的动作场面实际上很短暂,拉米雷斯在几乎没有任何还击机会的情况下就被群殴倒地,事实上,当警方赶到现场的时候,躺在地上的拉米雷斯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他一边承认自己就是被通缉的杀人犯,一边向巡警乞求保护。曾经令整个美国西海岸地区恐慌不已的“撒旦门徒”,就这样倒在了义愤填膺的民众脚下。相比较他之前杀人越货的猖獗,拉米雷斯被逮捕时的狼狈情形可以说近乎搞笑——其实,触犯众怒比触犯法律的后果更为可怕。

4、处女 才女的爱慕

随后对拉米雷斯的调查审判耗时四年之久,尽管他的律师无休止地使用防御性上诉的手段,一再拖延审讯过程,1989年9月20日,洛杉矶市法院还是作出了公正的判决:拉米雷斯43项罪名成立,其中包括盗窃、强奸、鸡奸……以及19项谋杀罪,被判处死刑。

当法官宣判死刑时,拉米雷斯竟然猖狂地叫嚣:“这不算什么,人人都会死,咱们迪斯尼乐园再见!”接下来,他拒绝律师辩护,当庭发表了言论:“你们不了解我,你们也不想这么做,你们更没有这个能力。我超越了你们的认知,我的行为超越了神圣和邪恶的范畴。我不相信所谓的文明社会的伪善、道学的教条。我不想看到法庭上的说谎者、满怀仇恨的人、杀手、骗子和懦弱的偏执狂——这些地球上的蠕虫,每人都有自己的标准。你们的想法让我恶心,伪善的人们。我们因为某种原因都可以被牺牲,没人知道是因为什么公开的或者是秘密的政策。世界上所有的政府都会以国家的或者是上帝的名义杀死你……我要报复!魔鬼隐藏在我们每个人心中。”

接下来,拉米雷斯开始漫长的死刑等待。在这期间,通过媒体的报道,拉米雷斯罪行和言论公诸于世,有愤怒者,也有同情者,还有声援者,某些人将他视为无政府主义的“偶像”、反抗当局的“英雄”,甚至很多狂热的女粉丝将他视为“黑马王子” 频送秋波。

纷沓而来的情书(我就呵呵了)

​这些女粉丝中,还有一位相当出色的处女 才女。德琳·里奥(Doreen Lioy )比拉米雷斯大5岁,拥有双学士学位的自由撰稿人,智商高达152,年过30的老处女(这很重要,因为尽管她有这么多令人“惊叹”的优点,但遗憾的是,“处女”似乎是唯一吸引拉米雷斯之处),她声称第一眼从报纸上看到拉米雷斯的照片后就“无法遏制”地爱上了他。

随后,里奥开始了漫长的追求历程,她先后共向拉米雷斯寄去了75封情书,并不顾其他追求者的威胁恐吓,据警方记录,至少有一名拉米雷斯的女性追求者向里奥进行过暴力威胁,多次探望拉米雷斯。最终,出于对里奥“处女”身份的认可。1996年10月3日上午11点10分,36岁的拉米雷斯和41岁的里奥在圣昆廷监狱完成了结婚仪式,拉米雷斯的妹妹鲁兹、哥哥约瑟夫以及10岁的侄女都出席了婚礼 。

里奥和拉米雷斯

​婚后,拉米雷斯的律师坚持不懈地上诉以争取让里奥不要成为寡妇,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使得拉米雷斯活下去的机会大大增加了,在人权与妇女保护机构的呼吁下,政府几乎无限期地推迟了对拉米雷斯的死刑执行。

2013年6月7日,一直没有等来死刑的拉米雷斯,最终肝脏衰竭死于狱中。据《每日邮报》报导,以“撒旦门徒”自居的拉米雷斯,死前身体泛出“可怕绿光”。同样巧合的是,2013年2月轰动全球的加拿大华裔女生蓝可儿离奇死亡案中,蓝可儿居住的洛杉矶塞西尔酒店14楼,就是拉米雷斯当年住过的地方。

5、 拉米雷斯交友问答题

另外一个题外话,狱方在拉米雷斯死后公开了其中一名笔友寄给他的交友问卷,而他在问卷中的超诚恳回答可能会令你不寒而栗。

​全名:理查德· 拉米雷斯

生日:1960年2月28日

身高、体重、鞋子Size:6’1、180、12

家乡:德州

婚姻状况:单身

车种:停车格里的蓝宝坚尼,哈

兄弟:4位

姊妹:1位

姊妹:1位

最宝贵的荣耀:我的GG

心目中最完美的男人或女人:我

儿时英雄:开膛手杰克

最爱电视剧:怪胎一族

最爱电影:德州电锯杀人狂 (Texas Shainsaw Massacre)、活死人之夜 (Night of the Living Dead)

最爱歌曲/歌手/乐手:齐柏林飞船 (Led Leppelin)、黑色安息日 (Black Sabbath)、铁娘子 (Iron Maiden)、金属制品 (Metallica)、奥奇奥兹朋 (Ozzy Osbourne)、AC/DC、比利艾铎 (Billy Idol)

嗜好:将炙烤屁股肉切片、切丁、加辣

最爱餐点:女人的脚

为何你要回信给我:因为你大概写给我三次了,而且你人似乎还不错。

推荐书籍:所有跟谋杀有关的书,还有犯罪杂志

读的上一本书:萨德侯爵

理想的夜晚:在月圆之下整晚爱爱和嗑药

每年1月1日,我都决定:无可奉告,哈哈

别人都不知道其实我是:??

我最大的悔恨:没有随时带把枪在身上

​如果我是总统,我会:以铁石心肠和硬梆梆的屌治理国家

人们让我不喜欢的一点:所有事情。99%的人都烂透了,但大部分女人我都喜欢。

最大恐惧:没有,也许超自然现象吧。

你的大忌:?

信仰:?

朋友都喜欢我,因为:我没朋友,只有同伴。

人们都在背后这么说我:??

如果我是动物,我想当:暴龙

人生目标:??

最喜欢的颜色:黑色

最喜欢的数字:666 (撒旦的数字)

政治理念:没有,所有政客去吃屎吧。

对犯罪的看法:它就像是个轮子,你要不是驾驶,就是被它辗过的那个人。也许两种都该避免?

对毒品的看法:很好啊,它们都应该合法化。

对性的看法:都很棒。

在性方面喜欢/不喜欢:都很棒,怎么来都很好,除了男同志。女同志可以接受。

形容初次性经验:跟妓女做,当时我12岁。

对有情的期望:没有

宗教理念:撒旦恶魔,X他妈的

你现在在想什么:我可以吸你脚趾吗?



(作者:晓云追月,原文刊登于《心理医生》杂志2014年3月号, 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要常来,天涯、51区、百度贴吧、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新加坡悬案:单身女子跑步奸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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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听着音乐,一边跑步,已然成为都市丽人锻炼身体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女孩子最好还是不要晚上一个人跑步,这里分享两个新加坡单身女子跑步奸杀案,案件最后都未破,希望借这两案能引起大家的注意,尤其是女生,增加戒心,快过春节了,坏人开始更频繁的出手了,大家多长心眼啊,注意人身安全!

第一个案子发生在1985年5月22日。傍晚6点,正直夕阳西下,洒得旧荷兰路后面的玛丽兰通道一片金黄。这一带豪宅林立,附近是一大片丛林,清晨鸟语花香,傍晚霞光斜射,环境清幽,晨昏皆有不少人爱在这里跑步健走,享受城市绿洲难得的自然风光。

玛丽兰通道

​18岁的张腺丽穿着运动汗衫,黑色短裤与粉红色的跑步鞋,正慢慢沿着一条窄窄的小径轻快的跑着。两旁都是丛林,几株高大的古树遮掩着夕阳的余晖,忽明忽暗。再跑过去便是丰永大三邑祠客家人的坟山,过膝的杂草随着晚风拂动。

张腺丽来自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家庭,家住玛丽兰通道一栋双层独立洋楼。她的父亲是一家大公司的董事经理,家中姐弟三个,张腺丽排行第二。她勤奋好学,乐于助人,品学兼优,是在读初级学院的模范生,两个月前她曾许了个生日愿望,希望初院毕业后,飞去澳大利亚与姐姐会合,一起深造。

张腺丽

​张腺丽平日也热爱健身与运动,擅长打垒球,嗜好探险活动。每天傍晚,她都会踩着脚踏车,停放在旧荷兰路入口处的咖啡店外面,然后沿着丛林旁的小径跑步。

张腺丽不会知道这一天坟山荒野深处,有对邪恶的双眼,正在追踪她的一举一动,紧盯着她曼妙的身段淫淫笑意。

当天晚上9点,张腺丽没有按时回家。她的母亲张太太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丈夫此时正在德国慕尼黑考察业务,家里只剩她一个成年人,遇上这种从未遇过的事情,真得不知如何是好。她连夜打了几个电话,向张腺丽的好友与同学打听女儿的下落,但他们都说在放学后就没见过张腺丽。

跟多名亲友通过电话商量后,当天凌晨4时,张太太亲自到东陵警署报案。在亲友陪同下,她随着警几个警察,沿着女儿跑步的途径,寻找她的踪迹。

来到咖啡店外,张腺丽的脚踏车犹在,显示她跑步未归。这时张太太有了不祥的预感,她尽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往坏处想,但眼泪早已控制不住,夺眶而出。

警方寸土寻找了前后7个小时,几乎翻转了整个坟山,但仍然没有张腺丽的下落。

丰永大三邑祠客家人的坟山

​17个小时后,张腺丽的遗体在坟山丛林深处被发现了,尸体一丝不挂,凶手将她的双手用胸罩与汗衫反绑。她脸部朝下,满身泥浆,短裤与跑步鞋散落在附近的草丛里,横尸地点离开大路约7米。

横尸处草泥杂乱,留下激烈挣扎的痕迹。除此,张腺丽的鼻子与脸瘀黑浮肿,显然是在与凶手顽抗时,被重拳狠击。致命伤是她的颈项上的刀伤,凶手至少砍了6刀。另外,法医判断凶手也有企图施暴的迹象。警方由此推断,张腺丽在跑步时遇上色魔,她为保清白,奋力抗拒,结果惨遭杀害灭口,颈中多刀流血过多致死。

普通失踪案件变为刑事案件,刑事侦查局介入调查却最终无功而返。当时的两种可能性如下:

1、当年张家悬赏5万元,通过警察总监的名义缉拿杀害张腺丽的凶手,新闻见报后,多名附近居民向警方提供了一些情报。

其中一个情报是关于坟山附近出现的一个暴露狂,他曾经在多个清晨与黄昏,向路过的女子,露出下体。查案人员后来逮捕了这名年轻的“露宝客”,但却找不到他有在现场的证据跟其他相关线索,只好把他给放了。

另外,那一段期间,坟山一带有多个建筑工地,外劳成群,有好几个场聚集一起,对着跑步与路过的女子比手画脚,或是吹口哨嬉笑。警方自然没有放过这条线索,传问了多批外劳,结果却徒劳无功。

2、 另一个可能性是恶性商业竞争。由于张腺丽的父亲在商场上颇具盛名,会不会因此树敌,招人妒忌,特意在他到国外时,转向她的爱女下手作为报复?但警方很快就否定了这一点,因为根据他们调查所得,张家上下,从未与人结怨。张腺丽出殡时,前来告别的亲朋戚友,多达500多人,由此可见张家人缘之佳。

案子在6年后呈交验尸庭研审,验尸官判决张腺丽是遭一个或多个不明身份的凶徒所杀害。究竟凶手确实有几人?凶徒如何行凶?凶器又是什么?这些谜团至今都是一连串的问号。

第二个案子发生在2000年2月8日,这天是农历新年大年初二。

武吉巴督自然公园也是一个风景秀美如花的地方,受到晨练人的喜爱。这一天,跑步的路人甲乙丙都听见了一个女子的尖叫,他们循声寻找,发现一个浑身是血的女子倒在丛林里。女子昏迷不醒,衣衫凌乱,头破血流,显然是遭人从后袭击。

武吉巴督自然公园

​路人们吓坏了,赶紧报警召救护车。

受害人当时27岁,姓蔡,洋名Linda,是一家外国驻新加坡的石油公司的高级财务经理。原本要在两个月内与大学同学完婚,没想到一次普通跑步竟让两人从此阴阳永隔。Linda 在留医一个多星期后,在昏迷中去世,因为缺乏目击证人,警方掌握的线索有限,案情陷入胶着状态。

验尸结果显示,Linda遭到凶手奸污,然后在逃跑之时被凶手从后面袭击。

警方出动600警力,在武吉巴督自然公园展开大搜索,同时展开广泛调查。警方翻查了与性暴力案件相关的档案,包括可疑的人物。当时,有查案人员想起15年前发生的初院女生张腺丽为保清白遭杀害的案件,一度怀疑是连环杀手潜伏多年后复出犯案。

两案的共同点是:两名受害人都是在丛林跑步时遭遇毒手,差别只是遇袭的方式。但在与法医查证两女遭性攻击的部位后,警方排除了连环杀手的论据。

Linda案当时轰动了武吉甘柏整个社区,基层组织筹款悬赏缉凶,从2万元增加到8万元。这个社区同时成立了自愿巡逻队,在自然公园与偏僻处巡逻,除了保护单身女子出入的安全,也希望可以找到蛛丝马迹,协助警方侦查此案。

可惜,警民各方虽然已经尽了全力,直到今天,跟张腺丽遇害案一样,凶手仍然逍遥法外。



(作者:凉凉万福金安,出处:天涯社区,有删节, 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 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要常来,天涯、51区、百度贴吧、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都市传说:贝尔女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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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田纳西贝尔女巫事件据说是美国官方唯一一起承认的灵异事件,这可能才是它这么著名的原因吧!关于这起女巫事件相信故事已传遍大街小巷了,甚至田纳西州还为了她竖立一个碑,不断地流传她的故事。美国人称她为恶灵,又称为史上最猛厉鬼。她因为让贝尔一家人踏上悲惨的命运,因此被称为贝尔女巫。

美国田纳西贝尔女巫碑

​早在公元1800年初期,约翰贝尔和他的家人从北卡罗南纳州,移民到田纳西州的罗勃森县的红河河岸边。他买了许多地,可说是在当地的大地主之一,同时也是红河教堂的长老。在他经营这块地时,他的三个小孩,贝西、理查、乔接连出生。

1817年的某天,他在耕田时,见到一个兔头狗身的恐怖不知名动物,当他要走近看时,这动物突然消失了;接下来,发生一连串不可思议的事。首先,他们半夜都会听到室外传来尖叫声(高频刺耳声音),当他跟他的儿子出去看时,没见到任何人,就算沿着声音走过去,也还是无法找到来源。

兔头狗身的恐怖不知名动物

​接着他们半夜会听到老鼠跑动的声音。再过一阵子,他的小孩在睡觉时,被子与枕头会无故地被扯了开来。更恐怖的是,约翰常听见一个老女人在他耳边轻轻哼唱的声音。

被子与枕头会无故地被扯了开来

​接下来,他女儿贝西开始受到莫名的攻击,如头发无故被拉扯,甚至全身都有无数的手印。约翰将此事告诉他的好友詹姆士强森。詹姆士是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在得知原委后,带着他的太太,一起到贝尔家过夜,打算一探究竟。

夜晚,他和他太太在闹鬼最凶的房间睡到一半时,身上的被一直抽走;詹姆士再也忍不住了,坐在床上,拿出圣经大吼:“以上帝之名,告诉我你是谁?你想做什么?”

在他的大吼后,四周的空气似乎停了下来,没有半个声音回应,而当晚也平静了下来。谁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更可怕。在詹姆士离开后的第二天晚上,房子传出有人用低沉的声音,哼着歌。甚至有时发出两人的对话声,在读着不知名宗教的教词。由于声音太过明显,贝尔一家人时常在半夜被吵起来。而贝尔一家闹鬼事件,随着城里的人口耳相传,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这件事,其中也包括安德鲁杰克逊将军。

安德鲁杰克逊将军

​杰克逊将军最有名的一役是纽奥良大战,主要是在纽奥良这地方,抵抗英军的进攻。约翰的儿子在纽奥良大战中,是在杰克逊将军麾下。1819年,杰克逊将军听到贝尔女巫一事后,决定到贝尔家帮助他们。他集结了一些当年出生入死的弟兄,带着一群战马,拉着马车,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去了贝尔家。然而,当战马拉着马车到农场附近时,突然停了下来,怎么拉也拉不动。

安德鲁杰克逊将军去贝尔家

​几分钟过后,曾纵横沙场的战马还是不肯向前行,杰克逊将军大喊:“永恒的生命啊,弟兄们,那就是贝尔女巫啊。”他说完后,突然有个女性的声音,在他的耳边以低沉恐怖的声调说:“进来吧,我们晚上见。”

在这恐怖的声音说完后,战马突然又拉起车来,带着所有人一并进到了约翰的农庄。在卸装完毕后,杰克逊将军与约翰坐在大厅的火炉旁,一面喝着酒,一面聊天;杰克逊将军不断地提到他跟印地安人作战时的英雄事迹,还有在纽奥良大战时,面对英军的猛烈攻击时的顽强抵抗。事实上,他是藉着这些话题,来替弟兄们和约翰一家壮胆,但谁也不知道,贝尔女巫带给他们的不只是恐怖的感觉了,而是死亡。

在杰克逊将军带来的这群人里,有一个自称为驯巫者,意即他能够对抗女巫。这位驯巫者拿出一把手枪,里面装着银色的子弹,据他表示,这颗子弹可以消灭所有的恶灵。由于他们在进到约翰的房子后,没有任何事发生,这位驯巫者得意地跟大家说,因为女巫惧怕他的子弹,所以不敢现身。

当他一说完,马上惨叫了起来。他哀号着说他的身体被无形的力量拉扯,并且被无形的力量猛烈地追打,他感到非常地痛苦,似乎身体就要被撕开一样。接着,这位驯巫者似乎被人强行拉着走一般,一直被拉到门外,众人都不敢上前帮他。最后他被拉到原野上后,只听见非常惨烈的叫声,整个人消失在原野中。

即使是英勇的杰克逊将军跟他的弟兄们,见到此恐怖的情景,无不感到害怕。不过他还是镇定地要住在约翰的房子里,他的弟兄们则在门外的草地上搭帐蓬,不敢住在房子里。这些军人不断地哀求着杰克逊将军,希望他能够让他们快点离开这里。杰克逊将军经不住多人苦苦哀求,于是趁夜晚,带着大家到城镇里休息,没有半个人想要待在约翰的家。日后杰克逊将军做上总统后曾有句名言:"我宁可对付一整支英国舰队,也不愿意在贝尔家哪怕只呆一晚。"

贝尔家

​杰克逊总统后来还专门组织了一个调查组旧地重游,意图找出真相,而这个调查组的报告后来也结集出版,但是对超自然的问题还是没弄出个所以然来。

过了数年,约翰的女儿,贝西爱上了一个名叫约书亚加德纳的年轻男子。这名男子住在她家附近,深得约翰的喜爱,所以两人很快就订婚了。虽然所有人都祝福他们,但是这时有个声音一直在贝西的耳朵边徘徊:“你不能够跟约书亚结婚、你不能够跟约书亚结婚,我诅咒你们。“

贝西自与约书亚订婚后,他们每天都被恐怖的声音围绕着,假如他们接近河边或河边的洞穴旁,他们就会感到非常不舒服。终于,约书亚受不了贝尔女巫的纠缠,他于1821年跟贝西断绝婚姻关系。奇怪的是,当俩人解除婚约后,这些事再也没有发生过。然而,贝尔女巫似乎跟约翰有深仇大恨一般,虽不想要致约翰于死地,但不断地折磨他。

在贝西事件发生的同时,约翰的喉咙被无形的力量给掐住,几乎无法吞下任何食物,他的身体也越来越虚弱了。在1820年秋天,他终于倒下了。他躺在床上,不断地听到一个女人的以惨烈的叫声,叫着他的名字,而他的身体也不断地被无形的力量重击着。

约翰躺在床上

​1820年12月,约翰突然在病床上陷入重度昏迷,过没几天就死了。然而,令人不可理解的是,他的床旁边有个小瓶子,里面装着绿色液体。他的儿子把液体滴几滴喂小猫,小猫马上就死亡;于是他儿子怀疑,有人对约翰下毒,让他致死。就在他想这件事时,有个女人的声音在他耳边说:“是我下的毒,我让约翰解脱了。“他听到后,马上吓得把瓶子丢到火炉里,赶紧环顾着四周,但却没见到半个人影,这声音不知从哪儿来。此时,火炉出现蓝色的火燄,并且四周又再响起女人在哼歌的声音。

贝尔一家人替约翰的举办盛大的丧礼,可以说是本地有史以来最大的丧礼。当牧师在念祷词时,突然有个女人的声音从约翰的棺木传了出来:“我会一直在这边替约翰着恶灵仪式的曲子,直到你们每一个人离开为止。“

接着众人听到一个女人,以低沉的声音在哼着歌。每个人无不感到害怕,纷纷逃离现场,甚至约翰的孩子们都不敢待在现场,只留下约翰孤伶伶的棺木。约翰死后,事情尚未结束。贝尔女巫在约翰的妻子露西睡着时,在她耳边以细微的高频声说:“我会在第7年后回来找你们。“

1928年,贝尔女巫真的回来找约翰的家人了,这次是他的儿子,但贝尔女巫并未伤害他,只是在他耳边一直以低沉恐怖的声音对他讲话。就这样过了三周,贝尔女巫对他说:“我会在第107年后回来找你们。“

1935年,贝尔女巫又回来找寻约翰的后人——查尔斯贝利.贝尔博士。查尔斯博士将此事写成一篇小说,但并未大量发行,只发行一版就停印了,详情则无人知道。查尔斯博士最后死于1945年。

故事讲到这里还有个问题,那就是这个贝尔女巫到底是谁?她又为什么要诅咒约翰.贝尔一家呢?

其实后来约翰.贝尔发现所有现象的源头都指向了自己的邻居,一个被公认的女巫:凯特.巴兹,他曾和这个女人因为一些生意上的事情而交恶。 凯特.巴兹因为与约翰.贝尔发生财务纠纷,故在死前发下毒誓:做鬼也不放过 约翰.贝尔 ,而贝尔家的怪事,也就在凯特. 巴兹死后开始。

女巫凯特.巴兹

贝尔女巫的事流传了200年,有些当地的小孩在传说中贝尔女巫住的地方见到烛光,更有一些人说他们见到一群女巫围着营火,在唱着黑暗的祷词。当然也有人到当年贝尔一家人住的地方时,听到有女人以低沉的声音,哼着恶魔招唤仪式的曲子。



( 本文出自Shawn Chen的不为人知都市传说系列,已合法获得作者转载授权  )​  


 

韩国连环杀人狂姜浩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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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位连环杀手,整个国家为之愤怒。姜浩淳,注定要写入韩国的司法历史。

他并不是韩国犯罪史上杀害生命最多的杀手,却是第一个追求“杀人乐趣”的连环杀人犯,丧命在他魔爪之下的,不仅有无辜的陌生女子,甚至还有妻子和丈母娘。然而在生活中,他却是一个“招人喜欢的同事”、“亲切的父亲”和“体贴的丈夫”。 被捕之后,他甚至对自己的罪行得意洋洋,激怒的韩国民众联名申请将他处以极刑,改写了韩国司法史上10年未有死刑判决的历史,也由此启动了韩国司法部门的法律修正案,自姜浩淳之后,韩国司法部门可以对犯罪手段残忍并造成重大损失的重案嫌犯的外貌、姓名、年龄等个人信息进行公开。

​1、被害者中有中国女性

2010年1月27日,韩国军浦警方成功破获三个月前发生的一起青年女性遭绑架杀害案,时年38岁的嫌犯姜浩淳落网。

当地警方立即出动200多名警力和鉴别专家,对姜浩淳的住所、轿车、卡车和农舍进行搜查,发现几十件证物。韩国国立科学调查研究所立即对证物血迹做基因鉴定,结果显示,该血迹与2009年11月9日失踪的家庭主妇金某的DNA一致,并且金某失踪的地点距姜浩淳的农舍只有1.5公里。

警方立即对姜浩淳展开高强度审问,结果令警方大为震惊——姜浩淳供称,他一共杀害了7名女性,其中3人是他以客人身份混入练歌房,引诱她们与他发生性关系后杀害的。其余4人是他在公共汽车站诱骗上车后,对其实施强奸或抢劫后杀害。这一情况与警方掌握的7名女性失踪情况完全吻合:从2006年12月13日到2008年11月间,KTV服务员45岁的裴某、37岁的朴某、37岁的金某,以及52岁的公司职员朴某、20岁的女大学生延某和47岁的家庭主妇金某和A某相继失踪。据《朝鲜日报》报道,其中,KTV服务员金某是中国人。

警方随后在姜浩淳指认的埋尸点发现了被推定为被害人的4具尸体。尸体的衣服全部被剥开,面朝地,脖子上还缠着丝袜。KTV服务员、中国人金某的尸体因当地新建了高尔夫练习场而无法找到并确认。

对杀人动机,姜浩淳陈述说,2005年因火灾失去妻子,让他深受打击,之后便“一见到女人就产生杀人冲动”。

2、为高额保险金杀妻

然而,警方怀疑姜浩淳的这一解释,因为他妻子的死就非常不正常。

姜浩淳出生在水原市一个家户家庭,尽管他小时候偶尔惹是生非,但并没有太让人操心不安,而且对邻里长辈也很有礼貌。高中毕业时,学校生活记录簿上对他的评价是“容貌端正,为人诚实”。

​高中毕业后,姜浩淳作为职业军人到陆军服役。在服役期间,他和一起休假的同期士兵在偷牛的时候被警方抓获。这是在强奸1次、特殊盗窃2次等9次前科中的第一次。

 姜浩淳1992年退伍后,与第一任妻子结婚,有了两个儿子,6年后,两人感情破裂离异。之后,他又先后结过两次婚。2002年,单身的他遇上了第四任妻子,一起生活了3年左右,于2005年因火灾而死亡。据姜浩淳的哥哥回忆:“第四次婚姻对弟弟来说是‘春天’。弟妹把孩子们当成亲生的一样对待,弟弟也很关心岳母,因此夫妻关系很好。”

可是,据警方调查,姜浩淳与第四任妻子登记后,他以妻子为被保险人,购买了汽车保险,并在条款中加上“即使发生火灾也能得到保险金”的条件。而在购买保险仅5天后,姜浩淳的岳母家意外失火,在里屋睡觉的姜浩淳妻子和岳母死亡。而在对面屋睡觉的姜浩淳则跳窗逃生。当时到场的消防员说:“如果着火,刚开始谁都会为了活命而先逃离现场,但到外面后又想救出里面的家人,但姜某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当时觉得很奇怪。”更奇怪的是,早在1999年至2000年间,姜浩淳经营的醒酒汤店和自卸卡车也发生过不明原因的火灾,姜某当时拿到了6400万韩元(约合32万元人民币)保险金。

​为此,当地警方认为其妻遭火灾是一起骗取保险金的杀人案,并进行了6个月的内部调查,但最后还是以“无犯罪嫌疑”处理,姜浩淳则拿到了4.8亿韩元(约合240万元人民币)保险金。姜浩淳得到赔偿后,购买了2.2亿韩元的店铺和雅科仕轿车。据姜浩淳的哥哥称:“当时我责备他‘用妻子生命换来的钱买这么贵的车哪行’,弟弟就说‘是二手车,不贵’。”他还说:“火灾事件以后,弟弟对女性的追逐就变得严重。”

直到现在,姜浩淳的家人都对他连环杀害女性表示“难以置信”。他的母亲说:“有哪个父母能想到自己的孩子会做出这种事?对国民和受害者家属无话可说。”他的哥哥向全国谢罪说:“对所有人犯下了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滔天罪行。”而他的前三任妻子均认指,姜浩淳一直有暴力倾向。

3、公众眼里的“好爸爸”

军浦警方承认,与韩国之前发现的多个连环杀手不同,姜浩淳人前人后截然不同,是人格完全分裂的人。在熟人的记忆里,姜浩淳是“招人喜欢的按摩师”、“亲切的父亲”和“可心的丈夫”。这些年,他从事过自卸卡车司机、开米肠店、养蜂、养鸡等多种职业,他大多都能得到周围人的好感。他曾工作过的某洗浴中心老板说:“姜浩淳平时打扮朴素,就穿黑色夹克衫和运动服。他的手法好,而且对人非常殷勤。

​在邻居和儿子眼里,姜浩淳更是一个“好爸爸”。第一次离婚之后,无论生活动荡,姜浩淳始终带着自己的两个儿子一起生活。警察在姜浩淳的家中,看到客厅墙壁上贴着姜浩淳为教育儿子写的一幅题为《整理心情的文章》的长格格言,内容大概是“忧虑来自爱欲,灾殃来自物欲,污点来自轻举妄动,罪恶来自忍不住……”。在卧室墙上离地板约170厘米高的地方用彩笔画有一条线,似乎标记的是大儿子的身高。

当姜浩淳罪行曝光后,整个韩国社会都处在恐惧不安之中。很多韩国女性不敢夜晚单独外出,并形成了所谓的“姜浩淳综合症”。由此作为导火索,时任韩国总理韩升洙召开国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搁延已久的《关于特定重案犯罪处罚的特别法》修正案。根据修正案新设立的条款,今后,司法警官可以对犯罪手段残忍并造成重大损失的重案嫌犯的外貌、姓名、年龄等个人信息进行公开。

刚开始时,负责侦办此案的警察厅重案组对是否公开姜浩淳的照片持慎重态度,尽可能遮住他的面部。但随着韩国舆论的批评声四起,警方随即公开了姜浩淳的照片。姜浩淳本人对此非常不满,主动向调查人员表示:“公开了我的照片,让我儿子怎么活啊?”

4、杀人只是为了乐趣

然而,人格另一面的姜浩淳令人恐惧。

负责调查姜浩淳杀人案的调查官权日勇表示:“从姜浩淳的犯罪行为中看不到愤怒、激动等‘感情’。”姜浩淳并没有感情起伏,而是有条不紊、冷静地享受杀人过程。姜浩淳被捕的一周之后,还不知羞耻地说:“拿出证据就坦白。”

​在拘留所,姜浩淳与一巴基斯坦嫌犯同被关押在一个牢房里。他吃光了警方提供的早饭,然后在9.9平方米的牢房里打着呼噜睡到中午。午饭后,他与狱友用韩语聊天,还一起分享饼干。除了两次到现场进行指认以外,姜浩淳每天都在牢房里重复着吃饭、睡觉的悠闲日子。

只是在被捕第九天,姜浩淳才在指认现场向记者表示“对受害者家属很抱歉”。不过,这话说得没有一点诚意,因为他居然还跟调查官聊女人、开玩笑!

在姜浩淳之前,韩国有多起连环杀人事件。但犯罪学专家表示,姜浩淳是第一个追求“杀人乐趣”的连环杀人犯,与此前被抓的无法适应社会的“孤立者”杀人犯有所区别。姜浩淳是受到周围人喜欢的正常家长,和多名女朋友有稳定性关系,有自己名下的财产、工作和孩子。白石大学警察学系教授金相均(音)分析说,姜浩淳杀人只是为了满足“心理需求”。

​从目前的调查结果来看,作案之前没有预谋和准备,也是姜浩淳案件的特点。警察厅调查局犯罪调查研究官金元培(音)说:“姜浩淳自认为作案天衣无缝。他至今都没有自暴自弃。”姜浩淳只承认了警方掌握证据的案件。

姜浩淳残忍的杀人行径被曝光后,有关恢复死刑的话题再次被热议。韩国已有12年没有执行死刑,被纳入“实际上废除死刑的国家”。2010年,在韩国民众的强烈谴责下,韩国安山市法院以涉嫌连环杀害10名女性,杀人、违反《强奸犯罪处罚法》、纵火致死和杀害亲属罪名成立,判处姜浩淳死刑。



(作者:晓云追月,原文刊登于《心理医生》杂志2014年7月号​, 图片来源:新华社, 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 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要常来,天涯、51区、百度贴吧、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世界上第一个电椅受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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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死亡还痛苦的是什么?没死透。今天就来讲一个“没死透”的故事吧。

威廉·弗朗西斯·凯姆勒(William Francis Kemmler)是一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他身材清瘦,长着一头深褐色的头发。他的人生故事没有人关心,但他的死却让人们津津乐道。

1、卖杂货的小贩

1860年5月9日,威廉·凯姆勒出生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费城。他父母都是德国移民,也都是酒鬼。他父亲死于酒后闹事,母亲死于酒精中毒并发症。

威廉

​威廉10岁就辍学,在父亲的肉铺工作。父母双亡后,他开始在街上摆小摊。赚了点小钱后,他买了一匹马和一辆马车,在里面装上豆子、土豆、洋葱、苹果、鸡蛋这样的蔬菜和食物,沿街叫卖。如果你玩过《刺客信条3》,应该对这种马车有很深的印象。

许多家庭妇女每天从他这里购买晚餐的食物,他渐渐和这些女人熟悉起来,经济条件也慢慢好起来。

在他的顾客里,有一个年轻的母亲叫蒂莉·茨格勒(Tillie Ziegler)。蒂莉的妹妹贝莎·崔普纳(Bertha Tripner)嫁给了威廉的弟弟亨利。蒂莉的婚姻很不幸福。她的丈夫是一个铁道工人兼木匠,名叫弗莱德·茨格勒(Fred Ziegler)。在他们的女儿艾拉(Ella)出生后,弗莱德经常夜宿妓院,纸醉金迷,染上一身疾病,最终失去了工作。蒂莉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决定离开这段9年的婚姻。此时,她身上几乎没有一分钱,还带着一个小女儿。

而与此同时,1887年,27岁的威廉与一个名叫艾达·福特(Ida Forter)的女人交往。艾达信誓旦旦地说要嫁给她,并勾引他到自己家乡举办了婚礼。她家位于新泽西州的肯顿,就在离州界不到3英里的地方。结果,威廉发现,艾达在费城有一个丈夫,并且还没有离婚呢。

与一个已婚女人举行了婚礼。这太荒唐了!于是,婚礼后刚2天,郁郁寡欢的威廉就和蒂莉·茨格勒走到了一起。实际上,此时蒂莉也并没有离婚,又添加了一层荒诞的色彩。

他们决定私奔。

2、霍尔特夫妇

在短短10天内,威廉以1200美元的价格卖掉了自己的马车,准备和蒂莉带着艾拉一起往西去。他们沿着伊利运河来到了纽约州的水牛城,并在一座小屋安定下来。这个小屋位于南部街526号,周围是热闹的街区。他选择了位于房子后方的4个房间,因为屋后的小谷仓可以改成马厩,他可以重操旧业。

在这里,他隐名改姓,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约翰·霍尔特(John Hort),蒂莉则改名为玛蒂尔达(Matilda)。约翰·霍尔特的名字实际上来自他在费城的一个熟人。接下来,他又重新获得了沿街小贩的执照。这样,他们俩就以霍尔特夫妇的名义开始生活。

蒂莉则改名为玛蒂尔达

​然而,不久之后,威廉开始酗酒。每回喝醉,他都喜欢到处闹事。在一次喝酒后,他吹牛说,他可以驾驶马车,跳过2.5米高的围墙,马车还能完好无损地连在一起。结果当然是失败了,马车被摔得粉碎。于是他得到了一个绰号叫“费城比利”。

3、我已准备好上绞架

“霍尔特夫妇”在南部街526号的好日子,没过多久就结束了。由于威廉每天都酗酒,玛蒂尔达对他的态度日渐恶劣,整天抱怨不休,并常威胁要把他送回那个老贱人——艾达身边。与此同时,玛蒂尔达与周围男邻居们关系日渐密切,常在威廉出去工作的时候,在家里开Party。他俩的关系冷漠到什么程度呢?据他们的房东瑞德女士说,从来没有见过他们俩交谈。

与他们住在一起的,还有一个西班牙裔的小贩叫约翰·德·贝拉(John De Bella),他们一起做生意,利润五五开。

1889年3月28日,威廉、约翰还有一个叫查理斯·斯潘(Charles Spang)的打工仔一起,喝了一下午的酒。他们喝了苹果酒、啤酒,还有威士忌。在几种酒精的作用下,威廉昏睡过去,直到晚上才醒过来。

3月29日清早,1889年3月29日,29岁的威廉怀疑玛蒂尔达和德·贝拉有染,用斧头砍死了她。

当时,威廉正在准备马车,玛蒂尔达出来向他索取了几个鸡蛋。威廉跟随她回到了屋子。当她在洗早餐的餐具时,威廉用斧头从后面袭击了她。他像发了疯一样猛砍,一共在玛蒂尔达头上、脖子上和胸部砍了26刀。可怜的小艾拉,目睹了整个过程。

威廉的怒火得到了平息。他的手上和袖子上全都是血,一滴一滴落在地上。他冲进房东瑞德女士的屋子,大声宣布:“我杀了她!我必须要这么做,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我们俩之中必须有一个人要死。我已准备好上绞架。”

威廉以为,自己会被判死刑,并会被绞死。在那个年代,谋杀他人,可不都是这个下场?可事实并没有这么简单。此时此刻,威廉这个小人物的命运,与两个声名显赫之人、以及他俩之间的旷世名利之争,神奇的交汇在了一起。

爱迪生和特斯拉

​这两个人就是爱迪生和特斯拉。

4、电流之战

让我们把时间拨回这场凶杀案的8年前。1881年,《纽约邮报》曾报道过一个年轻人醉酒后不慎死于交流电击。55岁的牙医兼蒸汽船工程师阿尔弗莱德·索斯威克(Alfred P. Southwick)听说这个不幸之人死得很快,并且没有痛苦,于是想出了一个好主意——使用交流电来执行死刑,好取代“残忍”的绞刑。由于他是一个牙医,他的病人都是坐在椅子上的,所以他想出的器具正是一把带电的椅子。椅子上有绑缚用的皮带,用来限制受刑者的行动。这就是电椅。

此时,著名的发明家托马斯·爱迪生正与他这辈子最大的死对头——特斯拉斗争得不可开交。他们斗争的焦点是:到底直流电好,还是交流电好。请勿用现代人的观点来看这个问题,把自己想象成19世纪末的家庭妇女。这个旷世之争,特么就像今天的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之争一样精彩,不同的是,爱迪生和特斯拉不可能握手言和。这场斗争被称为“电流战争”(War of Currents),主要在爱迪生和西屋公司之间展开。西屋公司获得了特斯拉的多相交流感应电机和变压器的专利许可,并聘请他为顾问。

为了证明直流电比交流电更好,爱迪生想向公众展示,交流电非常危险。于是,他进行了一系列的公开游说,并在大众和媒体面前用交流电杀死了许多动物,包括猫、狗、猴子、马、大象等,企图营造出“交流电=死亡”的认识。然而,收效甚微。

爱迪生在科尼岛,在数千人面前将大象拓普希电死

​爱迪生意识到,只杀死动物是不够的。唯一能在公众心里留下可怖印象的是用交流电来杀人。但是,如果等待交流电发生死人事故,会立于被动之境,不如主动出击,反正监狱里有那么多谋杀犯、强奸犯等一系列该死之人。爱迪生曾宣布自己反对死刑,但是此时,对成功的渴望已经吞噬了他的初衷。他宣称:“交流电只适于处死屠宰场的动物,还有死囚犯。”于是,他秘密资助哈罗德·布朗(Harold P. Brown)和亚瑟·肯乃利(Arthur Kennelly)进行电椅的研究。这二人不负期望,根据牙医索斯威克的想法,很快成功制造出了用于死刑的电椅。

这个电椅的专利持有者是埃德温·戴维斯(Edwin F. Davis)和哈利·泰勒(Harry L. Tyler)。为了增加导电性,他们决定在受刑者头上放一块吸满了盐水的海绵。泰勒曾用小电流亲自试验电椅,他描述坐电椅的感觉是:

“脑袋感觉到一阵麻木。亮光在眼前闪烁和舞蹈。感觉头变得异乎寻常的大。一阵沉重的感觉压上头部。你会感觉到,自己仿佛踩在空中,周围一片空白。你独自一人,你是宇宙间唯一的存在、唯一的实体、唯一可触摸的东西。慢慢的,你逐渐被湮没,沉入无感之境……”

戴维斯

​而埃德温·戴维斯后来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电椅行刑者。从1890年到1914年的24年间,戴维斯共执行了240次电椅死刑,其中包括第一个坐电椅处决的死刑犯,也就是杀死了玛蒂尔达的29岁青年,本文的主角——威廉·凯姆勒。

5、难免一死

1889年6月4日,美国纽约州政府正式采用电椅作为处决工具。威廉杀人后曾说:“我已准备好上绞架(I'll take the rope)!”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坐电椅的死刑犯。

威廉的律师认为电椅非常残酷,替他向纽约州上诉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指出电椅违背了美国宪法八项修正案关于禁止“残酷和非人道处罚”的原则。

电椅残酷?当然!爱迪生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正是因为它的残酷,才能证明交流电的可怕,才能证明直流电的安全,才能打败他的对手——特斯拉和西屋公司。西屋公司当然不希望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竭力支持威廉的上诉。但是,爱迪生背后有强大的JP摩根财团做担保和游说。这场口水战,爱迪生赢了。

1889年12月30日,威廉的上诉被驳回。

1890年8月6日,威廉在纽约州的奥本监狱被执行死刑。刽子手是埃德温·戴维斯。

奥本监狱

​这天清晨5点,天刚蒙蒙亮,威廉就被狱警叫醒。这是他人生的最后一个日出,所以他慎重地穿上了一套正式的礼服,并像3年前在新泽西州与艾达·福特举行婚礼时那样,在白衬衫上仔细打上了领结。早餐和祈祷之后,狱警们剃去了他头顶的头发。

6点38分,威廉进入了行刑室。房间中间放着一把装有束缚带的椅子,另一头坐着17名死刑见证人,包括牙医索斯威克。典狱长向见证人介绍了威廉的情况。威廉说:“绅士们,我祝你们好运。我相信,我将要去一个好地方,我已经准备好了。”

据现场的目击者说,威廉对自己的命运非常冷静。他没有尖叫,没有哭喊,也没有一丝挣扎。他静静地坐上了椅子。然而典狱长又命令他站起来,因为他们需要在他的西装上剪出一个洞,好贴上第二根电线。电线贴完后,威廉再次坐下。狱警将他绑在椅子上,双腿也绑缚在一起,把他的脸罩起来,并在他头上扣上一个金属帽。威廉对典狱长说:“别着急,慢慢来,我不赶时间。”典狱长回答道:“再见了,威廉。”并下令拉下开关。

发电机立刻产生了1000伏特的交流电。电椅的制造者认为这样的高压完全足以让受刑者的心脏停止跳动。他们已经测试过无数次(包括哈利·泰勒自己坐上去测试),前一天还成功的电死了一匹马。此时,电流滋滋作响,像脱缰的野马奔腾旷野上,在威廉体内喷涌着。他开始痉挛,胸部不停地抽搐。他的肌肉无法控制地收缩,让指甲深深嵌入手掌的皮肤,流出血来。17秒钟过去,他应该已经死了,于是侩子手关掉了电流。威廉垂下了头。

开始施行电刑

​爱德华·斯皮兹卡(Edward Charles Spitzka)医生宣布,威廉已经死亡。

牙医索斯威克为自己的想法付诸实施而兴奋不已,他站起来宣布:“这是10年研究的高潮。我们终于生活在一个更高级的文明中。”

然而,人群中发出一阵窸窣的交头接耳。他们发现,威廉竟然还活着!他手掌渗出的血液还在继续流动,这说明心脏还在持续跳动。突然,他喉咙里挤出了一声痛苦的哼鸣,他的胸部开始剧烈起伏,求生的欲望让他开始大口呼吸。电流让他失去了意识,但并没有让他的心脏停止跳动。他,没死透!

斯皮兹卡医生和查尔斯·麦克唐纳(Charles F. Macdonald)医生上前检查后,几乎被震惊。斯皮兹卡立刻喊叫起来:“快把电流再打开!快点!不要拖延!”

几秒后,开关打开。这一次,威廉被2000伏特的高压击中。在这样的高压下,他的皮下毛细血管纷纷爆开,在皮肤下浸染出一片片殷红,从他的四肢和脸上流出来,并从面罩的缝隙中渗出来。次日的《纽约时报》报道称:“行刑室里,开始弥漫开一股难闻的气味。接着,这可怕的情景达到了高潮。人们看见,电极下方和周围的毛发和皮肉都烤焦了。臭味简直没法忍受。”行刑室里一些人开始恶心呕吐。水牛城的地方检察官甚至不顾法律的禁止,直接冲出行刑室,踉跄了几步,晕厥在楼梯上。

新闻报道

​这一次,电流足足加了1分钟多,直到威廉的身体开始着火。他彻底死透了。整个行刑过程花费了8分钟。

他的尸体直到3小时后才渐渐冷却下来,足以从电椅上移开,送去尸检。验尸官发现,他的头骨烧得焦黑,背上的肌肉几乎呈现出“煮熟牛肉”的质感。

一名现场的记者说:“这个情景太可怕了,比绞刑糟糕多了。”西屋公司则评论说:“他们用斧头能做得更好。”

威廉死了。这个小人物与大人物的命运纠葛就此画上了句号。

爱迪生赢了。

可是,他真的赢了吗?

来,看看你周围的电脑、电视、电冰箱……这些需要用电的一切。相信你心里已然自有答案。

6、尾声

以下就是这个充满死亡气息的故事的后续。

还记得吗?故事里有一个小女孩叫艾拉·茨格勒(Ella Ziegler)。7岁时,她目睹了继父威廉杀死了自己的母亲玛蒂尔达。她是这个故事的配角,但却是自己人生的主角。她的命运如何呢?以下的故事可能会让你在寒冷中感到一丝安慰。

1890年,威廉被处死。据《水牛城快报》报道,艾拉被送回了费城。后来,她被一个乡下亲戚领养,远离人们的视线。多年后,人们只能从报纸的结婚讯息和讣告中,瞥见这个女孩的一生。

1903年的报纸刊登了一则结婚讯息:25岁的鞋匠克里斯托弗·克勒贝(Christopher Klebe)爱上了21岁的艾拉·茨格勒。这年圣诞节暖暖的冬日午后,这对年轻的恋人在距离费城50英里的东格林维尔举行了婚礼。之后,他们一直住在杰弗逊街354号,在这里一共生了4个健康的宝宝。1921年,39岁的艾拉不幸去世。心碎的克里斯托弗在剩下的20年人生里,终未再娶。1941年,《艾伦镇晨报》刊登了克里斯托弗去世的消息。

在东格林维尔的New Goshenhoppen归正会教堂墓地,你能找到艾拉和克里斯托弗合葬的墓碑。

只有小说才有结局,而真实的人生永无止境。



(作者:汪汪,出处:黑暗百科, 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 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要常来,天涯、51区、百度贴吧、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白城魔鬼:恶魔博士与他的“谋杀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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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霍华德·霍姆斯博士,载入美国史册的第一位连环杀手,高智商的医学博士,堪称连环杀手中的“血腥天才”。为了体验杀戮快感,他不惜花三年时间,在芝加哥亲自设计建造了一座“谋杀城堡”:一百多间无窗的客房,数间带瓦斯管的隔音房,只能从外打开的房门,走向死胡同的楼道,数不清的暗门、陷阱、滑道、储藏室,还有地下室巨大的熔尸炉、肢刑架……在这座臭名昭著的“谋杀城堡”里,霍姆斯博士承认至少犯下了27桩命案,但据警方保守估计被谋杀的人数起码有200名之多。

霍姆斯

​一个多世纪过去了,百年凶宅“谋杀城堡”依然矗立在芝加哥,霍姆斯博士的恶灵始终是美国人挥之不去的噩梦。2003年,美国著名的纪实作家埃里克·拉尔森,经过数年研究,依据霍姆斯的生平,出版了《白城魔鬼:奇迹与谋杀交织的博览会》纪实书籍,洛阳纸贵。后来,好莱坞影帝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买下了该书的版权,准备亲自主演恶魔博士,以精彩演技,再现百年前的惊悚杀戮。

1、优等生的劣迹

韦伯斯特·马杰特,化名亨利·霍华德·霍姆斯,他喜欢别人称他为霍姆斯博士,美国历史有记载以来第一个连环杀手,至今仍令美国人动容的“恶魔博士”。

霍姆斯1860年出生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是家里的独子,小时候是体弱多病。由于家庭贫困,父亲常常借酒浇愁,喝醉了就拿霍姆斯和妻子出气,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霍姆斯的妈妈是个虔诚的教徒,无力保护弱小的儿子,只好逼着霍姆斯陪她去教堂,听她念圣经,忏悔赎罪。

小李子饰演霍姆斯的《白城恶魔》据说2018年上映

​但是,霍姆斯从小就是一个学霸,体弱胆小却聪明过人,好像天天都不怎么学习,考试成绩却科科优秀,自然免不了招来班上后进生的记恨。当地一个医生的诊所地下室里藏有一副白森森的人体骸骨,经常被大人们用来吓唬看病不听话的孩子。这伙捣蛋鬼放学以后把霍姆斯押进地下室,逼着他去触摸那副白森森的骸骨,想看他是如何吓破胆的。一开始,霍姆斯吓得面无人色,可是次数多了,他发现自己竟然喜欢上了这个恶作剧,每次抚摸冰冷的尸骨时,他会产生莫名的兴奋,并很快对此着了迷。后来,霍姆斯心情不好的时候,经常一个人跑去昏暗的地下室跟白森森的骸骨作伴,一呆就半天。

对死亡痴迷的霍姆斯,长大后考取了医科大学,为的是跟死亡更近一些。在密歇根医科大学,霍姆斯是老师眼中的优等生,聪明勤奋,喜欢泡在实验室里研究人体解剖。但是,这位优等生的另一面却鲜为人知。他经常从实验室里偷尸体,然后对尸体进行破坏,撒谎说他们都是意外死亡的人,并伪造单据,骗取保险费用,大发死人财。

大学毕业之后,霍姆斯来到了芝加哥一家医院工作。此时,他开始化名亨利·霍华德·霍姆斯,开始了新的生活。

2、亲建“谋杀城堡”

年轻的霍姆斯长相英俊,风度翩翩,学识过人,在医院工作之余,还兼做房地产销售,多才多艺又多金,特别有女人缘。工作不久,他与一名叫阿尔顿的美貌少女结婚,在芝加哥城郊安了家。新婚不到半年,又与性感女孩莫娜在城里同居,还跟生意搭档彼特的老婆琼斯私下通奸。高智商高情商的霍姆斯,把三个女人安抚得妥妥贴贴,瞒得滴水不漏。阿尔顿和莫娜还分别给他生下了两个女儿。

霍姆斯有一个要好的大学同窗霍尔顿医生。他在芝加哥华莱士街继承了一栋祖传的大楼,霍尔顿医生在大楼的底层开了一家规模很大的药品超市。后来,霍尔顿医生患了重病,由于霍尔顿和夫人在本地都没有什么亲戚朋友,霍姆斯经常上门观照夫妻俩,还帮着霍尔顿夫人打理药店,在邻居眼中,霍姆斯无疑是霍尔顿夫妇的挚友。

霍尔顿医生一年不治去世,临终前把药店和夫人托付给霍姆斯,希望他能帮忙照看,霍姆斯满口答应,但他“照看”的方式,就是好朋友一下葬,就干净利落地把霍尔顿夫人杀了。杀了人之后,霍姆斯四处散布谎言,说霍尔顿夫人伤心过度,把药店委托给他打理,回加尼福尼亚娘家去了。为了让人们信服,他还经常以霍尔顿夫人的名义想办法从加尼福尼亚寄一些书信回来。加上,霍姆斯乐善好施,经常低价卖药给周围的邻居。慢慢地,人们就完全相信了他。

1892年为了迎接第二年在芝加哥召开的美洲世界博览会,霍姆斯开始着手设计将大楼改造成一座酒店。他把酒店的一楼改造成售卖珠宝衣服的商场,二、三楼改造成了他的私人办公室和客房。一切规划设计都很正常,人们完全没有意识到一座臭名昭著的“谋杀城堡”就在大家的眼皮子底下一天天建造起来了。

恶魔博士与他的“谋杀城堡”

​不得不说霍姆斯是一个天才,为了满足杀戮的快感,他建造的“谋杀城堡”布局精密、机关重重。一百多间客房全都没有窗户,大部分房间都做了隔音,有些密封房间里铺设了瓦斯管道,作为毒气室使用。另外一些房间内衬铁片,墙里嵌着喷灯,用来焚烧受害者。牢房装有蜂鸣报警器,用来防止有人试图逃跑。还有很多机关,比如安在实心墙上的门,很多房门只能从外面打开,通向死胡同的楼梯,还有直接通到地下室的秘密滑道,方便从房间运送尸体。地下室里安装了两个大型的熔尸炉,还有解剖尸体的手术台、大型的肢解架等。

为了不被人发现,他在建造的过程中,不断的更换城堡旅店的建筑工人,以便只有他才了解这座由他设计的复杂建筑的具体结构。

经过一年精心密谋,霍姆斯的“谋杀城堡”如期开业。在酒店经营的3年多时间,霍姆斯从他的女性雇员、情人和房客中挑选受害者,然后折磨并杀害她们,被他杀害的人中大部份是年轻的金发女郎。有的被关在带有瓦斯管的隔音房间里,以便他能随时闷死她们。有些受害者被锁在紧挨他办公室的大储藏室中,他坐下来任凭她们尖叫,惊慌失措,最后窒息而死。受害者的尸体由秘密滑道运到地下室,有些是经过细心解剖,皮肉被剥掉,制成骨架,然后卖到医学研究所。霍姆斯把一些剩下的肢体扔进熔炉烧掉,将尸灰洒在地窖里毁尸灭迹。由于他在医学院时与许多人私交甚好,因此可以肆无忌惮的贩卖骨架和器官。

城堡内部详细介绍

​除此之外,霍姆斯还以医生的身份,私下接一些非法堕胎的业务。他选了城堡里的一个房间,在那里施行了上百次非法堕胎。由于他的堕胎手法,许多患者都死去了,而她们的尸体也都被制成骨架卖掉了。

尤其是在1893年芝加哥举办美洲世界博览会期间,霍姆斯以低价招徕前来芝加哥的游客,很多游客住进了霍姆斯的酒店后,就再也没能走出去。霍姆斯被捕后,承认了自己犯下的27起谋杀案,大部分都是发生在酒店。但警方认为,由于当时的前来芝加哥的游客流动性大,很多人口失踪已经无法考证,霍姆斯真正杀害的人数应高达250人左右。

3、恶魔的终结

随着世博会的闭幕,投资方相继离开,芝加哥的经济陷入低迷,酒店的经营也入不敷出。霍姆斯博士离开了芝加哥,他的下一站是德克萨斯的佛特沃斯,在那里他“继承”了一笔来自两个铁路继承人的姐妹,同时也是他的受害人的财产。他打算延续自己在芝加哥的做法,再建了一座“谋杀城堡”。最终因为德克萨斯州的法律不允许他这样做,他不得不放弃了,于是,霍姆斯博士继续向北边进军,游历美国和加拿大。就在这个期间,为了挣钱,他把手伸向了亲密的生意伙伴彼特,先后杀死了彼特的一家五口人。

经济萧条的影响,彼特一家生计困难。霍姆斯就诱导彼特采用诈死来为家人骗得保险金。具体计划在费城实施,彼特假扮一名发明家,然后在一场实验室爆炸中诈死。霍姆斯负责找到一具合适的尸体来冒充彼特。事成之后,彼特的妻子琼斯、霍姆斯和一名律师可以瓜分高额的保险金。出于对霍姆斯信任,彼特铤而走险。结果,却在爆炸中丧命。  

鉴于发现了彼特的尸体,彼特的妻子琼斯领取了保险金。但是凭着之前与琼斯的情人关系,霍姆斯博士花言巧语地说服琼斯做了三个孩子的监护人。霍姆斯博士带着孩子们穿越了北美进入加拿大,期间不断更换化名并且向琼斯不断撒谎以证明彼特并没有死,而是已经潜逃居住在南美。

在逃亡过程中,他陆续将琼斯和三个孩子杀害。最后,逃亡到波士顿时,霍姆斯博士被逮捕。理由是警察怀疑他盗用彼特的生命保险金。

城堡彩色立体图

​由于被证明谋杀彼特后,霍姆斯博士承认了在芝加哥、印第安纳波利斯,多伦多犯下的27条罪行,还有证据确凿的6条蓄意谋杀。他用矛盾重重的辩解为自己辩护,起初说自己的清白的,最后又说他被撒旦附体了。他的花言巧语为定罪造成了很大困难,因为很多调查者对他的观点深信不疑。

霍姆斯博士的消息传到了芝加哥,人们联想起霍姆斯博士种种可疑行迹,首先是城堡旅店的监管人向警方报告说霍姆斯博士从来都不让他清扫楼上的房间,邻居们又反应有旅客曾莫名其妙失踪。于是警方开始着手调查,由此霍姆斯博士的罪行,以及他掩埋的大量尸体证据大白于天下。神秘血腥的“谋杀城堡”被报纸和大众传得沸沸扬扬,闹得整个美国都轰动了。

1896年5月7日,霍姆斯博士在费城被处以绞刑。在行刑前的晚上,他象往常一样从容不迫,睡了个好觉,起来时神采熠熠。“我一生中从来没睡得这样香过。”他对警卫这样说。在行刑前一个小时,他还要求吃了一顿丰盛的大餐。

霍姆斯墓地

​直到死神降临的那一刻,霍姆斯博士表现得依旧很冷静,看起来一点也不恐惧,张慌或紧张。根据《纽约时报》对这一死刑的报道,霍姆斯博士对行刑人说:“老兄,放松点儿。”霍姆斯博士的脖子并没有立刻被绞断,他在极度缓慢的痛苦中死去,在宣布死亡15分钟后,绞索被摘下,这之前他足足挣扎了10分钟。他要求死后被火化,这样就不会有人挖出他的尸体加以破坏,就像他对其他人做的那样。法庭出于仁慈,同意了他的临终请求。



(作者:晓云追月,原文刊登于《心理医生》杂志2015年2月号,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 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要常来,天涯、51区、百度贴吧、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法国奇案:少女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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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历时半年,法国举国震惊的“世纪审讯”终于尘埃落定。迈克尔·福尼里特和蒙妮克·奥利维尔,这对年逾六旬,貌似儒雅的夫妇,因在长达20年时间,共同诱骗强奸、并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了至少7名花季少女,双双被判处终身监禁。尤其令人发指的是,这对夫妻杀手,每次作案都由妻子蒙妮克·奥利维尔诱骗诱拐少女,迈克尔·福尼里特每次强奸和杀害这些女孩前,还要先让妻子检查一下她们是不是处女。这对变态夫妻的感情,竟因不断犯下的奸杀案,而越来越亲密。究其根由,这不可思议行径,起于20余年前,两人定情时的一纸“魔鬼协议”。

福尼里特夫妇

​1、魔鬼协议

案发时,已过六旬的迈克尔·福尼里特,一头灰发,一大把白胡须,热爱俄罗斯文学,外表像教授,知识渊博、口若悬河,儒雅的外表下,却跳动着一颗残忍变态的心。福尼里特颇有天份,年轻时是一个专业制图员,30岁时在巴黎从事工具制造生意,非常擅长动手制作各种工具,这一特长成为他将来罪恶行径的伪装。

福尼里特

​福尼里特少年时代就劣迹斑斑,24岁时因在家乡法国阿登省色当市绑架和虐待一名10岁女孩获罪,1984年又因在巴黎多次对女性实施绑架和性侵犯被捕,并受到防范性拘留,以防其继续危害社会。福尼里特在狱中时在报纸上打广告征求笔友,从而认识了后来的妻子——前疗养院工人奥利维尔。两人开始了长期的通信联系,日久生情,奥利维尔被福尼里特的文笔打动,彻底成了他的感情俘虏。

奥利维尔

​奥利维尔曾有过两次失败的婚姻,她向福尼里特诉说,两个前夫都曾经虐待过她,希望他能帮她报仇,杀死两人。福尼里特一口答应,但交换条件是,他出狱后,奥利维尔要帮他在法国乡村地带“捕猎处女”,供他淫辱。她在信中以英国作家基普林的小说《丛林读物》中的反面角色老虎“谢利”称呼福尼里特,或者直呼“我的野兽”。坐牢期间,福尼里特一直在偷窃狱友的钱财,想办法拿出去给奥利维尔。

1987年6月,福尼里特因11项性侵犯罪被判7年监禁。但他在等待判决期间表现良好,仅4个月就获释出狱。这期间,奥利维尔已经用福尼里特偷来的大量钱财,在法国阿登高山区欧塞尔市区附近的圣西尔村买了一幢城堡。重获自由的福尼里特立即与奥利维尔在城堡里举行了婚礼。从此,这对“恶魔拍档”的到来,给祥和的村子带来了灾难。

2、首度“献礼”

出狱仅仅6周之后,福尼里特就在奥利维尔协助下,对村里17岁女孩伊莎贝尔·拉维尔伸出了“魔爪”。伊莎贝尔是一个正在接受精神疗法的脆弱女孩,奥利维尔挑中她,是因为伊莎贝尔有点像她少女时的模样,奥利维尔希望福尼里特幻想和仍是处女的她做爱的滋味。因此,奥利维尔把伊莎贝尔视为自己对“野兽”的第一次“献礼”。

1987年11月案发当天下午,伊莎贝尔一人在马路上行走时,已候多时的奥利维尔立马开车停在她身边假装问路,最后奥利维尔设法说服伊莎贝尔上了车为她“带路”。当奥利维尔载着伊莎贝尔沿马路行驶时,骑着摩托车的福尼里特早就在前面等候。他提着个简便油桶站在路边,假扮车辆出现故障。福尼里特拦下了奥利维尔的车,表示自己需要帮忙,然后借故登上车。 

福尼里特夫妇

​当福尼里特上车后,他立即用一根绳子勒住了伊莎贝尔的脖子,称她已成了他的囚徒,在他们返回奥利维尔家的途中,福尼里特给伊莎贝尔灌了大量的安眠药。福尼里特想强奸她,但未能成事,于是和奥利维尔云雨了一番,再残忍地谋杀了伊莎贝尔,并将她的尸体扔进了一口废井。绑架现场虽然是一条繁忙道路,而且正值沿路两所中学放学时间,但没有人注意到这桩罪恶。警方无从调查,拉维尔失踪案也成了一桩悬案。直到2006年7月,福尼里特经指认,警方才在欧塞尔市郊外一口30米深的废井里找到了伊莎贝尔的尸骨。

3、以身作饵

接受审讯时,奥利维尔说她当时没想到福尼里特会对伊莎贝尔下毒手。但无论如何,这一谋杀案让两人的关系变得更加巩固。1988年,已经怀孕的奥利维尔又开始充当“诱饵”,她以迫切需要找医生为名,诱骗20岁的女学生法比妮·利罗伊上车。

这回开车的是福尼里特,他把车开到原野上,亮出手枪,勒令利罗伊走出车外,然后由奥利维尔仔细检验她是否处女,确定无误后,福尼里特强奸了她,然后一枪干掉她,利罗伊成了福尼里特第二名受害者。

第二天,利罗伊的尸体就被发现了。从那以后,法国阿登高地地区经常发生类似的连环谋杀案,奥利维尔经常开车在乡下地区游荡,帮丈夫“捕猎处女”。寻到猎物后,奥利维尔负责安抚少女,令她们疏于防范,这样福尼里特较易下手。强奸之后,是杀人灭口。 

9岁小女孩艾斯特里·穆欣可能也是福尼里特的受害者

​福尼里特拥有一座城堡,一些受害者的尸体就被埋在了城堡的地面下。福尼里特的母亲曾经在一所城堡里当女佣,心理学家相信这就是为什么福尼里特要用从监狱狱友那里偷来的钱买下一座城堡的原因之一。在这座大城堡里,福尼里特和奥利维尔却只住在布置简陋的一个角落里。 

生下儿子塞利姆后,他们又利用他当诱饵,以“为婴儿雇保姆”等借口“捕猎”。其中一起案件,这对夫妇告诉受害者他们正在为孩子寻找一名医生。两人有时将塞利姆留给看护照顾,举行“猎杀处女周”,又一起将尸体埋掉。如果福尼里特单独行事,回家后就会向妻子“报战况”:“今天我去打猎了。”“这天收获不错呢!” 

4、幸运出逃

2003年福尼里特穿越边境到比利时绑架了一名13岁少女,然而他到一个加油站加油时,少女设法逃出了他的汽车,随后被一个过路司机所救,司机同时还记下了福尼里特的汽车牌照号码。警方后来在他的汽车中发现了几缕属于不同女孩的头发。其中一撮属于13岁的曼安雅·特姆蓬的。2001年,特姆蓬的遗骸在树林里被发现。 

福尼里特和奥利维尔虽于2003年和2004年在比利时先后落网,但两人的嘴巴都很紧,加上取证困难,警方一直没能获得线索,无法举证。2005年2月14日,警方取得重大突破。当天一大早,法国两名刑侦人员和一名地方检察官赶往比利时南部城镇迪南特警察局,审问奥利维尔。

但奥利维尔却如雕塑般坐着,连续数个小时一动不动,一言不发。最后,当她得知比利时头号恶魔马克·迪特鲁案件2004年6月宣判时,其前妻也受到严惩。奥利维尔担心自己步其后尘,在遭拘禁7个月后终于开口,向警方揭发,福尼奈至少背负10桩命案,强暴并杀害多名少女。

遇害的部分女子

​面对妻子的供词,福尼里特终于崩溃供认罪行,随后还带领警方到他城堡庄园内的不同埋尸地点,引导警方挖出了多名受害者的遗骸。最年轻的受害人伊利莎白·布里谢仅12岁。 

5、死性不改

令人作呕的是,奥利维尔还供认,当他们现年20岁的儿子塞利姆还是一个孩子时,福尼里特曾当着儿子的面强奸和谋杀过受害少女。目睹父亲兽行的塞利姆,在庭审时大义灭亲,出庭作供指证了父母。但调查人员相信,福尼里特可能还杀死了更多的受害者,包括3名女保姆和英国女助教琼娜·帕里什。这些受害人的父母形容这个消息对他们来说是个“巨大的安慰”。其中,英国女助教琼娜·帕里什的父亲为了寻找杀害女儿的凶手,已经为此花了3万英镑。他说:“我们终于有机会解开我的女儿被杀的真相了。”

2008年3月27日,法国举国震惊的“世纪审判”正式开庭,福尼里特和奥利维尔坐在防弹玻璃后面,身后站着全副武装的警察。尽管已经认罪,福尼里特却拒绝在法庭上说话。他通过纸条告诉法官除非法庭清场,否则他将保持沉默。

福尼里特夫妇的作案凶器

​这场审判持续了5个月,福尼里特面临着绑架、强奸、谋杀指控。帮助丈夫奸杀处女,奥利维尔被控一项谋杀和6项串谋杀人罪。接受警方盘问时,她结结巴巴招供:“捕猎处女已成为一种习惯。”主控官透露,部份受害人死前更被强行注射空气入血管内,死状恐怖。

落网之后,扬言只喜欢处女的福尼里特,在监房内依然死性不改,毫无悔意。他在狱中不断重写名人著作,认为自己写得更好,自诩是超人。他在沙勒维尔──梅济耶尔法院受审前夕,更语出惊人,要求陪审员必须在婚前保持贞操,否则没有资格审理他的案件。

20089月,历时半年的 “世纪审讯”终于尘埃落定。迈克尔·福尼里特和蒙妮克·奥利维尔,双双被判决终身监禁,终于给那些死亡少女的父母们一个迟来的交待。



(作者:晓云追月,原文刊登于《心理医生》杂志2013年11月号​, 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 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要常来,天涯、51区、百度贴吧、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都市传说:好莱坞拍鬼片拍到灵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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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常常都有听见一些鬼片的传闻,尤其是里面的演员和工作人员,通常都会遇到一些怪事,搞得大家人心惶惶,所以每次亚洲人拍片前,就可以在新闻上看见全部剧组人员都在拜拜的镜头,希望可以保佑大家平安,西方老外好像不信这一套,结果拍鬼片真的拍到了灵异事件。

1. The Exorcism of Emily Rose(驱魔)

​在这部鬼片里演女主角Emily Rose 的Jennifer Carpenter,在拍摄期间一直跟大家说,她的收音机,在半夜的时候,会自己打开,而且还会开开关关好几次,她觉得很害怕,而且每次收音机打开的时候,都会播放一首叫Pearl Jam 的歌,而且是不停重复播放里面其中的一句话,这一句话的歌词就是:我还活着...I'm still alive...

​上图是Emily Rose 的真实照片,说我还活着的会不会就是她?

2. The Exorcist(驱魔人)

​拍摄期间,一场莫名的火,烧掉了戏中主角的家(是特地盖出来的场景),就再重盖了一次。因为火灾发生的时候,并没有人在现场,事后也查不出起火原因,所以最后请了一位牧师来做一些仪式,让大家平安,远离邪灵,而且牧师还来了好几次。当这部电影上映之后,里面的一位演员Jack MacGowran,突然因为感冒引起并发症,死了。

恐怖的是陆续有八位演员和工作人员也都死了!

3. The Amityville Horror(阴宅)

​在开拍这部电影的几个星期前,在电影布景旁的海岸边,出现了一具尸体,是从海上漂上岸的。而且在拍摄期间,很多演员和工作人员,都开始莫名其妙地在半夜3 点15 分起床,而且是每天晚上!但是事情到这里还没结束了,其实在拍摄期间真正的阴宅女主人也突然死了!

​上图右边这位就是阴宅女主人Kathy Lutz 的真实照片。

4. Poltergeist(鬼哭神嚎)

​这部片拍了六年,大家都说片厂常常出现奇怪的超自然现象,最拍摄期间有四个演员死了。接下来是这部片上映了之后,戏里的童星Heather O'Rourke,死于败血(感染)性休克,再加上一位演员Will Simpson,死于肾脏衰竭。大家都传来传去说这部电影被诅了,因为他们居然用真人的骨头当道具!

5. Rosemary's Baby(失婴记)

​这部片是1968 年上映的,有点年纪了。拍摄完这部片一年之后,导演的演员老婆Sharon Tate,被当时恶名昭彰的美国罪犯Charles Manso 和他的同党杀害,那时她还怀有八个月的身孕。而这部片的诅咒还没结束喔,做配乐的Krzysztof Komeda 突然发生意外脑死。制片William Castle 也肾脏衰竭死了,在他死之前,他在医院里疯狂大喊:Rosemary!天啊拜托!把刀放下!

6. The Omen(天魔)

​这部片很厉害,是被大家传为遭受最大诅咒的恐怖片。剧组里包括演员和工作人员,几乎都逃不过邪门的厄运:执行制作Mace Neufeld 和演员Gregory Peck 在飞机上的时候,飞机居然遭到雷击,两个都死了,邪的是他们两个虽然是同时间在飞机上遭遇到雷击,但却是在两架不同的飞机上!还有该片请来的驯兽师,居然被狮子活生生吃了。

结束了吗?当然还没,还有电影拍摄的地点,居然莫名其妙被爱尔兰共和军炸烂了。最后的厄运就发生在处理电影特效的人身上,他和朋友出了车祸,他的朋友...断头了,天魔里的坏人就是被断头死的......



(作者:乐乐,出处:宅宅新闻网,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 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要常来,天涯、51区、百度贴吧、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世界上第一个接受毒气室死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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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别声明:本文所说的“毒气室”,特指在美国曾经使用过的死刑执行方式,不是德国纳粹在二战期间对犹太人进行屠杀的恶劣手段,也不指给宠物执行安乐死的设施,请勿混淆!以下为正文。

美国是一个极富有探索精神的国家,这一点也体现在他们对死刑执行方式的不懈琢磨上。加上技术的发展,他们先后搞出了电椅、毒气室、注射死刑等颇有工业色彩的执行方式,而毒气室则完全是蒸汽朋克风格的东西嘛,多铆蒸刚……

实际上,在相当多的州,毒气室是被用来替代电椅的。尽管电椅很有科幻感,但总有人抱怨说那玩意用起来太残忍——可能是见证人非常不愿意闻到一股肉烤糊的气味,很容易感觉肚子饿吧。所以呢,内华达州的惩教署就突发奇想,来,不用物理手段了,我们搞个化学的吧!

怎么搞呢?当然就是毒气咯。与电椅相比,毒气有几个优势:看起来操作很简单,只要把毒气放进去就拉倒,而电椅需要正确连接电极、调节电压、掐秒表等一整套复杂的步骤,弄不好就半天都死不了,甚至可能将被执行人烤糊(有关这种高压,不,高雅艺术的详情,请参见《死神的座驾和代言人》);动作快捷可靠(高浓度的毒气,理论上说会导致极快的死亡),减少了被执行人的痛苦。

第一个接受毒气室死刑的人,叫做吉.乔恩(Gee Jon,1895-1924)。很遗憾,他是一名华人,同时是一名非法移民,12岁时随家人来到旧金山,长大以后就加入了华人帮派协胜堂。

吉.乔恩入狱照

​都说华人心眼实,吉先生也不例外,加入帮会不久,就立下了一桩大功劳:1921年,他和一个同谋,枪杀了对手帮会秉公堂的要员——71岁的汤姆.广基(Tom Quong Kee)先生。

然后呢,吉先生就给抓住了并判了死刑。咦,那么问题就来了:

怎么执行呢?

内华达州监狱就说了,不是要搞创新吗,就试试毒气室吧。呃,虽然说毒气这玩意不是啥高科技,但神经毒气一类的东西属于大杀器,只有军方手头才有,州监狱也买不到;如果学习罗马人烧硫磺呢,似乎又太麻烦了……一咬牙一跺脚,干脆,上农药吧!

什么农药?说出来吓死人,大名鼎鼎的氢氰酸(HCN)!

这玩意放在今天,同样也是不折不扣的的化学武器,车臣剿匪时,杜达耶夫的人还用它对抗过俄军呢。但那个年代的人,普遍都比较生猛,在DDT还没发明之前就用它给柑橘树除虫,也不知道发生过农药中毒没有……

好吧,说干就干,那个谁,你去买一罐氢氰酸来!

对不起,没那么好买。当时,在美国西部,只有加州氰化物有限公司(California Cyanide Company)生产这玩意,但人家一听说不是除虫而是拿来除人的,说啥也不肯卖:万一半天搞不死人,声名扫地,我的农药还怎么卖呀?

迪克森

​典狱长丹佛.迪克森(Denver S. Dickerson)先生眼咕噜一转,嗨,这还不简单嘛!“汤姆,你和杰瑞,去洛杉矶出趟差,给我买一罐氢氰酸回来,要大瓶的哦!”

就这样,典狱长助理汤姆.皮克特(Tom Pickett),伪装成柑橘园主,花了700米元买了20磅的氢氰酸(氢氰酸的沸点就25℃,稍微加压后会变成液体,装在钢瓶里便于携带),开着一辆私家车带回了内华达。估计这哥们一路上也提心吊胆的吧,万一毒气在路上泄漏,自己岂不是比吉.乔恩死得还惨?而且这事也不便宜,那时的700米元,按今天的购买力算,差不多得一万米元了,还不算汤姆他们的差旅费和汽油费呢。没办法,有钱,就是这么任性。

毒气搞到了,怎么使用又是一个难题。最开始,迪克森先生是打算趁着吉.乔恩睡觉时,把毒气偷偷的放到他的囚室里,兵不血刃就完成了死刑执行。但后来仔细一看才知道这不靠谱,牢房四面漏风的,万一毒气跑到别的囚室里岂不是要出大事了。所以,最后他们选择了一间本来是装冻猪肉的房间,临时改成了毒气室。

就这样,1924年2月8日,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毒气室死刑,正式在内华达州执行。

吉.乔恩被带进那间房子,绑在了一张椅子上。在他面前几步远的地方,是一台用来释放氢氰酸的设备——说白了就是熏农药用的喷雾器。随后,4磅液态的氢氰酸被倒进了喷雾器中,万事俱备,所有人员,除了被执行人外,全部撤离房间,关门关窗。

吉.乔恩被执行现场

​上午9:40,迪克森一声令下, 喷雾器启动。呃,不过因为当天天气比较冷(只有11℃),喷雾器的加热装置又出了点毛病,所以没能达到氢氰酸充分挥发所需的温度(25℃),一部分氢氰酸没有被完全气化,而是喷得一地都是。

据见证人回忆,乔恩大概在5秒钟内就丧失了意识,但却在椅子上不断点头,折腾了大概6分钟之后才彻底没有动弹。另外,有见证人当时抱怨会说觉得头晕,是不是漏气了?吓得典狱长立即下令所有人撤出去。

12点多钟,狱警用风扇排空了屋里的毒气,带着防毒面具把乔恩的尸体搬了出来。七名监狱医生组成的小组经过检验,正式宣告其死亡,但没敢解剖尸体,怕身体里的残留的氢氰酸气体再跑出来呀。

就这样,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毒气死刑,圆满成功。

受此鼓舞,美国好多州随后都开始了毒气室建设。

毒气室正在装卸

与最初的版本不同,各州的毒气室在制造时普遍采取了相同的思路,即用一个金属的密封舱替代砖头砌的房屋作为毒气室。这样干有三个好处:第一是不容易漏气,第二是执行完毕之后更好清理,第三看起来也更有工业时代的风格。

毒气室的外观,请注意顶上的通风管

打开门里头是这样

​其他的结构,则基本上没多大差异:

  密封舱正中,摆放着一把金属椅子(亚利桑那州、密苏里州、加州是两把椅子,一次处决两名罪犯),椅子上有很多皮带,被执行人就被绑在上面。特殊的是,椅子上密密麻麻的打了很多小孔,这是因为椅子下面固定有一个玻璃缸,呆会毒气就从缸里发生,打孔是便于毒气更快点散发出来。

毒气室里的椅子

​然后呢,狱警撤离,舱门被重重的关上。门的外侧有一个舵轮一样的东西,转上几圈,就可以把舱门牢牢的锁紧了。舱门边上有橡胶做的密封条,可以确保毒气不泄露出去。

典狱长会接通州长的电话,询问是否延缓执行?如果州长说我没空你爱怎么怎么吧,执行就会正式开始——毒气室侧面有一个杠杆,典狱长用力往下一扳,连在毒气室里的一个金属杆就会让一个金属碟子翻转。

科罗拉多州典狱长典狱长韦恩.帕特森,手里握着的就是死亡杠杆

扑通扑通~

 碟子里装着一堆蛋形的氰化钾(KCN)固体,加起来大概有400g左右,全部掉到椅子下面的一个玻璃缸里,而玻璃缸里装着稀硫酸,两者接触后迅速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剧毒的氢氰酸气体(HCN, g)并放出热量来,一股白色的烟雾就会从椅子下升起,弥漫在毒气室里。

而被执行人呢,吸入了大量的HCN后就会中毒,迅速发生昏迷,继而因为细胞的呼吸链受阻而死亡,执行完成。

早期的毒气室里有一个听诊器,执行前被固定在被执行人的胸口,另一头则连接在毒气室外,法医就通过这个来判定被执行人是否已经死亡。后期的毒气室则改成了心电图监护仪,更为简便、可靠。

用于中和HCN的氨水罐

​执行完毕之后,事情还没算完。毒气室顶上一个抽风机开始启动,把里头残余的毒气抽出去,然后通过一个装满氨水的罐子,将残余的毒气中和破坏掉,再接到外头一个烟囱上排放出去。

毒气室外高耸的烟囱

​呃,不过即使是经过了中和与吸附,这放出去的气体还是有点吓人……因此,好些州的监狱都规定,最后释放毒气室里头气体的这十分钟,瞭望塔上的武装看守会暂时撤离,避免中招。

 当然,抽出毒气的同时,毒气室里的氧气也会被全部抽空,所以即便被执行人没有被毒气毒死,也会死于窒息,可谓双保险。

 最后,毒气室顶部的一个喷淋头(没错,就跟你家浴室的莲蓬头差不多)会喷出大量的稀氨水,彻底中和被执行人尸体上吸附的HCN气体。这个时候,典狱长就会看一个特殊的玻璃小窗口,看里头的液体从无色变成红色,就会命令狱警进去拖尸体啦。(管子里是酚酞溶液,这是一种酸碱指示剂,在碱性条件下会显红色,说明HCN已经被完全中和)

 于是,两名倒霉的狱警就会戴着防毒面具,打开舱门进去,细心的把被执行人的头发全部翻一遍,以防有残留的少许HCN伤及无辜。因此,有些州在执行之前,都会友好的建议被执行人剃个光头——大家都省事嘛。

 另外,根据美国法律,死刑通常都是要有见证人的,包括媒体代表、检查官、受害者亲属等,这些人往往需要坐在毒气室外头看着死刑执行,所以毒气室上都设置了多个防弹玻璃做的大玻璃窗,便于观察。题图里的那个就是加州的毒气室,执行人们围坐在毒气室外,感觉颇为滑稽。

讲到这里,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没回答:

毒气室,到底好不好用呢?

答案是:不太好说……

 从理论上说,只要毒气散发出来,浓度足够,被执行人就会很快死亡。然而,在历史上五百多次执行中,至少有七八次执行出了故障,杠杆扳动,毒气却没有放出来,或者是释放得不够多,被执行人半天都没挂。比如,杀手吉米.李.格雷(Jimmy Lee Gray,1949-1983)被执行时,他似乎痛苦异常,,杠杆扳下8分钟方才不再动弹。其间他一直用脑袋撞椅子背后的一根铁柱子,一位敬业的记者数了:总共撞了11下。

更倒霉的是杰拉德.阿尔伯特.加里戈(Gerald Albert Gallego,1929-1955),他是密苏里州新建的毒气室的第一位客人,结果出现了机械故障,折腾了40分钟才将其杀死。

(顺便说下,他的儿子小杰拉德.加里戈,后来也成了连环杀手,不过因为美国废除死刑浪潮而逃脱一死,否则也会坐到他曾坐过的毒气室里,来个亲子丼了。)

 在这些毒气室执行掉的罪犯中,有一名女罪犯相当著名。她叫做芭芭拉.格雷姆(Barbara Graham,1923-1955),因为被指控和男友等人持枪抢劫并杀死苦主,而被判处死刑。

芭芭拉.格雷姆

​其实这本来是一起很普通的刑事案件,但因为芭芭拉的确比较漂亮,所以吸引了相当大的关注。其辩护人认为,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芭芭拉就是那个开枪的人,甚至无法证明她预先知道会开枪,所以死刑的判决过重。不过,经过上诉再上诉,最终,死刑还是被维持了下来。

1955年6月3日,在美国加州芝诺女子监狱(Chino, CA),她的死刑被正式执行。本来预定是在上午10点整执行的,结果州长戈德温.骑士先生(Gov. Goodwin J. Knight)打了个电话说等一下吧不着急……于是死刑就被暂时叫停了。到了说好的10:45,州长又打个电话来说我这边还有点事情,等到11:30再给你回话哦。

在这种两次叫停的情况下,芭芭拉很可能看到了一线希望,是不是州长赦免了她的死刑呢?但是,同日11:28分,她还是被带进了毒气室。她哭着问看守,为啥要折磨我,不是说十点钟执行的吗?狱警回答那你去问州长吧。

据说,好心的典狱长,按照惯例告诉她,“等烟雾起来的时候,深呼吸,很快就结束了……”

芭芭拉回答到:“你咋知道的哩?”

她的事迹还被改编为电影《我想活下去》(I want to Live),也算是对毒气室最好的纪念吧。



 

香港奇案:魔警徐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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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步高枪击案指的是2001年至2006年徐步高先后在荃湾石围角邨、荃湾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及尖沙咀三地犯下的两宗枪杀警察和一宗抢劫劫杀案,造成四人死亡,其中包括警员梁成恩、巴基斯坦籍银行护卫KhanZafarIqbal、警员曾国恒、及凶手徐步高,该案震惊香港,轰动一时,警匪片《神探》《魔警》便是以此为原型拍摄的,今天就来深扒一下该案。

《神探》中林家栋杀死同僚抢枪,结尾三个警察开枪互轰都有徐步高案件的影子

​1、荃湾石围角邨抢枪杀警案

事情要从2001年3月13日说起来,当时中午12时,梨木树警署接到电话,一名自称姓陈的男子投诉梨木树邨松树楼15楼一单位有噪音扰民,并留下手机号码。很快巡警赶到现场,但并未发生噪音问题,该巡警按照投诉人留下的手机号码打了过去,但是无人应答,于是就自行离开。

第二天,也就是2001年3月14日中午12时,荃湾警署报案室一个供内部使用、没有录音装置的电话,接到一名自称姓曾的男子投诉石围角邨的音响噪音;五分钟后12时05分,梨木树警署又接获一名曾姓男子的电话,投诉石围角邨“石桃楼A座552室”有音响噪音。警署于是派了警员梁成恩前往,谁也没想到不过是处理一起很平常的噪音扰民,梁成恩这一去却成永别。

警枪

快速上弹器

​ 12时30分,警方接到居民听到枪声的报案,警方于是火速派人赶到现场,结果一看,发现梁成恩被人枪杀了,他一共身中五枪,左肩膀、后颈左方、左胸腔下方、左眉骨及头盖骨中央,送医院抢救时已经是回天乏术,另外梁成恩随身佩枪和快速上弹器(含6发子弹)均失踪,警方原以为凶手应该还在大厦里,于是进行了地毯式搜索,但是未果,警方追查该投诉电话,证实由手机打出,并无正式登记机主。当时报警电话说到的“石桃楼A座552室”空无一人,深入调查现场后,除了发现了一个口罩之外,警方别无线索。

随后警方将口罩视为案件突破点,寻遍全港一千多家出售口罩的店铺,甚至联系内地公安助查,然而由于这种口罩极为常见,压根就没办法锁定凶手是从哪家店铺购买的,所以查来查去最终也没有找到口罩的来源。

案发现场找到的口罩

​事后警方调查了与名梁成恩生前朋友同僚,包括同学、警区同事,和一同在警察机动部队受训的同学,共计350人,还走了案发点各个点的闭路电视,以便调查疑凶的逃走路线,可是逐一地找了一遍,最后一无所获。

不过从凶手报假警,打的是警署的内部电话,没有录音功能;又轻松抢走警员的配枪,要知道警员枪袋有特别的防抢枪装置,一般人不得其法,是很难抢走的,警方认为凶徒早有预谋,并可能是熟悉警方内部运作者所为。

2、荃湾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劫杀案

2001年12月5日中午12时10分31秒,也就是荃湾石围角邨抢枪杀警案发生九个月后,一名身穿鲜红色长袖上衣、黑色便服长裤、戴白色手套及墨绿色飞虎队头套、左手持枪的劫匪,闯进了荃湾丽城花园丽城广场6号地铺的恒生银行。

丽城广场恒生银行

​当时巴基斯坦籍护卫KhanZafarIqbal立刻举枪与匪徒对峙,并以广东话对匪徒说:“做咩事?唔好乱黎!”(干什么?不要乱来!)

匪徒步步进逼,向护卫大喝两声:“放低枪!”(把枪放下!)

护卫不为所动,劫匪于是朝他开了两枪,随后攀上柜台的玻璃屏风,但是此时的巴籍护卫KhanZafarIqbal虽中枪,但仍企图还击,他强撑着身体,举起枪杆瞄准劫匪。

劫匪见状,迅速从窗口跃下,绕道到护卫身后,将其按在地上,然后对着护卫的后颈近距离再开一枪,护卫当场倒下。

杀了护卫后,劫匪又返回柜台,抢走了49万2880港元及1091美元,然后迅速离开,从劫匪闯进银行到他离去,整个打劫过程仅1分18秒,等警方赶到的时候,劫匪早已逃之夭夭了。

虽然没有及时抓住劫匪,但是警方还是从这起劫案中找到三个有价值的线索:其一是警方从银行监控里找到了劫匪打劫的影像,虽然劫匪戴了头罩,但是经过专业人士进行轮廓勾勒,很快犯罪嫌疑人的样貌被画了出来;

银行闭路电视照片

​其二杀死护卫的弹头经过检验发现是来自梁成恩丢失的枪支,由此看见,劫匪跟荃湾石围角邨抢枪杀警案凶手是同一人,警方因此将案件合并梁成恩案处理;

其三警方在现场找到3个劫匪的鞋印,后调查发生是27号半(日本尺码)的美津浓运动鞋,这款鞋在香港一共卖了800对,其中130对是27号半尺码。重点是这款鞋警方内部可以买到,荃湾石围角邨抢枪杀警案警方本就怀疑是内部人所为,恒生银行的鞋印让警方更确信是内部人犯案,于是通过警队内部刊物《警声》及在各区警局张贴海报,以用旧鞋换领300元赠券为名,呼吁购买该款鞋的警员前来更换,以此来寻找凶手,不过遗憾的是前来换券的12名警员,调查后发现都不是凶手。

警方专家素描,打劫者有“兜风耳”特征

​从2001年到2006年,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就是港片里常说的那个“O记”)在警队秘密进行大规模调查。O记每天向3名警务人员问话,最后一共调查了3667人,但是依然没有找到凶手。

至此之后,凶手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有出现,直到五年之后。

3、尖沙咀警员枪杀案

2006年,凶手再次出手了,动手的地方选在了柯士甸道行人隧道,而对象则是巡逻警察。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柯士甸道行人隧道的情况,它是尖沙咀警区及油麻地警区的警员巡逻交界,两区警员巡逻时都会经过隧道,但经由不同出口离开,路线不会重叠;香港405条行人隧道之中有7条隧道有警员签到簿, 而柯士甸道行人隧道是其中之一,另外它还是尖沙咀区内4条同类隧道之中,当时唯一没有安装上闭路电视行人隧道。

案发行人隧道

​凶手事先通过行人隧道的警员签到薄摸透了巡警到达时间,并找好了退路,于2006年3月17日凌晨开始动手了。动手之前,他把隧道里的凸面镜都偷偷移动了位置,这样警员在隧道里就没法看到转角楼梯埋伏的他。

1时12分,久候多时的凶手等来了巡警冼家强和曾国恒二人,他们签完到后准备离开,走在前头的冼家强正准备沿隧道楼梯拾级而上时,突然在梯间左边靠墙的位置看到了戴着假发的凶手,他正想盘问,凶手已经从腰间拔出了枪,向他的头部就是两枪,而后又给了尚未来得及作反应的曾国恒一枪。

推断过程

​冼家强当场中枪但是没有倒下,他拔出枪进行反击,对着凶手开了两枪,但因受伤,并没有打中凶手,不过将他的枪打掉了,冼家强还想继续开枪,但是凶手已经跑过来抓住了他的手,二人顿时扭打在一起,双方互相拉扯,凶手试图屈曲冼家强的双手,令枪管指向冼,冼发力还击将枪管指向凶手。二人就像警匪电影里曾经演的那样子,你来我往,相互胶着的时候,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原先中枪倒地的曾国恒并没有死,移到了他们身边,对着凶手开了五枪,干掉了凶手。

当时的情景

​案发后,随后赶到的警察将三名伤者送往了医院,凶手和曾国恒送院后被确认死亡,只有冼家强最终生还,很快凶手的身份被确认——他就是香港警员徐步高!在这起案件中使用的枪支就是梁成恩被抢夺的配枪以及子弹,至此,6年中3起命案的关联终于解开,原来徐步高就是这三起案件的幕后真凶。

2007年2月26日,死因裁判法庭将上述三宗案件的死因研讯合并审理,聆讯共进行36天,在4月25日审结,陪审团一致裁定徐步高非法杀害梁成恩、巴籍护卫KhanZafarIqbal及曾国恒,而徐步高则被裁定被合法杀死。

4、徐步高其人

徐步高于1970年5月17日在福建出生,上世纪80年代从福建移民到了香港。来自内地的他广东话并不太标准,中学时,常被同学们取笑,为此他变得有些孤僻,不爱与同学们来往,毕业后也没有参与同学重聚。

徐步高

​1988年毕业后,徐步高成了一名股票经纪人,本希望能借此发大财,结果却亏了许多钱,他一气之下辞了职,跑到希腊讨生活,靠洗碗洗碟赚取生活费。一年之后,他从希腊回到香港,并于1993年考入警队,因为体能和射击等表现出色,他以优秀的成绩获得了毕业证书和奖状。

离开学校后,他先后驻守地区、机场、机动部队等,虽然他在体能表现上确实突出,但他的人际关系却非常差,经常和上司吵嘴,兼不喜和同僚交往。到2000年,他报考警长升级考试,在两千多考生中,他以68分的成绩成为男警员最高得分者,徐步高本以为自己必能升上警长一职,但上司基于他的性格问题,先后两次拒绝推荐他面试。

徐步高警队时的照片

​升级做警长梦碎,2003年徐步高再欲考入机场特警队,无奈年龄是硬伤,时值33岁的他输给了其他年轻警员,愿望再次落空。

到2005年,他再申请到偏远的迪斯尼乐园执勤,这次终获批准。与徐步高一同驻守迪斯尼的9名警员,每个人对他平日的印象都还不错,说他是一个阳光男人,喜欢运动且工作认真。

事实上,徐步高除了给警员同事印象是正义的好警察之外,在邻居眼中,也是一个好好先生。每逢假日,徐步高都会与家人到酒楼饮茶。附近邻居也表示,时常看见徐步高赤裸上身一个人跑步,有时还会带着妻子女儿到公园玩耍,是别人眼中的好爸爸、好丈夫。

然而,这个在外人眼中一切正常的徐步高,却在这次审讯中,被揭发出多重人格的特点。

徐步高生前密友、前警员李艺就透露了徐步高“又嫖又赌”的另一面。据他说已婚的徐步高自1999年起就定期在深圳及香港嫖妓,有时候每星期光顾一次。

徐步高偶尔也赌博,且下注都很大,包括2004年拿出7.5万港元现金下注亚洲杯足球赛事,最后赢得21万港元。另外他很自大,曾扬言要做“孙中山第二”,尤其对希特勒的书感兴趣,更视其为偶像。

对于徐步高这类性格复杂的人,美国联邦调查局特别调查主任、犯罪心理学国际权威麦克纳马拉(J.MCNAMARA)在死因聆讯时指出,徐步高可能患有分裂性人格障碍症,9项人格障碍特征中,徐占7项,而此障碍只会在全球3%的人口身上出现,可说是世界罕见。在美国等西方国家都找不到警员杀害同事,企图抢枪的案件。

至于为何专门针对警员犯案,麦克纳马拉分析了3起凶杀案认为,凶手犯案是为了将幻想付诸行动,无论危险性、刺激性及暴力程度都不断升级,当中看不到有金钱的诱因。凶手利用自己对警队的认识,精心策划暴力罪行。凶手选择在两个警区交界点犯案,可见是选择地点,而非选择受害人。

素描与真人其实真的很像

​对了,另外回头来看,银行劫案后的素描已经接近徐步高的样子,但因为警方记录徐步高是右手射击,而且个人照片看不出“兜风耳”特征,所以他一直没有被怀疑。另外徐步高从从梁成恩手上抢走的快速上弹器一直没找到,以及还有人根据隧道枪击案的现场状况分析当时有第4个人在场,不过,这一切随着徐步高的死亡,恐怕永远也无法解开了。​


(本文作者:胡老湿,来自悬疑志微博打理人,首发刊登悬疑志微博,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商业使用请联系@悬疑志​​   ​


 

法国开膛手:约瑟夫•瓦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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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瑟夫•瓦彻,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的连环杀人狂。与著名的“开膛手杰克”一样,他将至少14名妇女以及儿童残忍地杀害,并且将她们的尸体进行开膛肢解,将脏器一一掏出。由于“开膛破肚”这一特征,他也被称为“法国开膛手”。

瓦彻

​约瑟夫•瓦彻(Joseph Vacher),出生于1869年11月16日。他是一名精神分裂患者,偏执地认为杀戮与暴力性行为能够治愈其肉体与精神上的痛苦。瓦彻侵害的目标主要是法国乡村的妇女,和儿童,用刀戳、扼杀等方式被害人杀死后对尸体开膛支解。由于“开膛破肚”这一特征,他也被称为“法国开膛手”。

瓦彻明显的暴力倾向在他曾三次试图枪杀一名妇女时便显露无疑了,只不过在那次,他并未得逞。而后在1893年,他由于枪击一名收容所的女性而遭到逮捕,并与1894年3月被释放。不过在那之后,瓦彻显然意识到枪击已经不能满足他的了。

在1894年4月起至1897年8月间,瓦彻一直在法国各乡村游荡寻找机会强奸并杀害妇女及儿童,在作案后他往往还喜欢破坏被害人的生殖器,并剖开被害人的尸体,将各种脏器一一掏出。

模拟瓦彻杀人的画册

​约瑟夫•瓦彻之所以被称作“法国开膛手”,一方面是由于他与“开膛手杰克”作案的时间比较接近,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他经常对被害人尸体开膛破肚的作案手段了。相比较“杰克”而言,瓦彻更象是一个比较彻底的精神分裂患者,这也许可以追溯到他8岁的时候被狗咬伤(瓦彻被审判期间曾以此为由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并长期患有眼疾,瓦彻25岁时头部也曾受到创伤——这直接导致了他右半身患有中风以及局部瘫痪,肉体上长期伤痛交加的状态使他逐渐在精神上倾向于一种持续遭受迫害情节。

从心理学上来分析,瓦彻很可能属于偏执型“迫害妄想症”(Persecution Mania)患者,这种精神疾病患者往往处于焦虑、暴躁的情绪当中并伴有自杀情节(瓦彻曾经有过一次不成功的自杀尝试)。由于当时的精神医学以及心理学水平所限,无法从根本上确定他到底是真的患有上述精神疾病亦或只是为自己血腥暴行随便找了个借口。

总体上来说,瓦彻远不能与“开膛手杰克”相提并论,所谓的“法国开膛手”更象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而比他更为低下的是当时法国的刑侦水平——瓦彻能够先后制造不下十数起命案多少也是拜警方的办案能力所赐。

新闻报道

​事实上甚至他被捕的原因并非谋杀:在1897年,瓦彻在法国的阿尔岱雪(Ardèche)试图在公共场合袭击一位女士。不过他显然选错了地方,这位女士有一位十分强壮的丈夫。在被瓦彻袭击后,她立刻大声尖叫呼救,而他的丈夫也立即赶到并将瓦彻制服。

最开始,警察可能觉得这无非是一个脑子有问题的小混混。不过一个细心的警察在他被羁押期间发现瓦彻的体貌与“法国开膛手”案件目击证人对凶犯的描述十分相象,这一牵扯诸多命案的疑点使警方多少警觉了起来,随后展开的调查终于使这名几乎完全丧失理智的杀手落网。尽管瓦彻自己只供述了11起谋杀,但最终法庭裁定他应当对至少14起命案负责;今天的犯罪学专家则认 为,他实际上很可能是近30起凶杀案(被害人的年龄自9岁至70岁不等)的制造者。

法官与杀人犯

​在1976年,法国导演贝特朗•塔维涅(Bertrand Tavernier)将瓦彻的故事搬上了银幕:《法官与杀人犯》(Le juge et l'assassin),这部电影讲述了当一个退役军人滥杀妇女儿童而遭到逮捕后,法官必须证明那个人不是疯子,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作者:指纹,出处: 指纹•犯罪研究工作室,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 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要常来,天涯、51区、百度贴吧、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保命手册:当你遇上绑匪时,你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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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整天发绑架案、凶杀案,估计大家都有心理阴影了吧,今天分享一篇保命文章,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如果有一天,你不幸成了歹徒的目标,我希望这一篇文章能起到保你性命的作用!

当你高高兴兴地端着你的iPad,欢乐地走过街角时,突然出来一堆人就把一个麻袋往你头上套!两眼一黑,完了,这是碰见绑架的了!这可怎么办?当然首先要注意的是平时不要露富,保持低调等等……不过如果绑架真的发生了,还是有一些办法和注意事项是可以帮你安全脱离险境的。

1、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

对于劫匪来说,绑架行动通常是周密计划过的,而整个计划变数最大的部分应该就是最开始的“抓人”环节了。而经过对许多案例的研究,在绑架行动发生的一瞬间试图逃跑所获得的效果比可能受到的伤害要大得多。所以,最初的几分钟将会是逃生的关键。

怎么跑?当然是用脚跑!如果你反应足够快,你应该可以立刻从案发现场跑开。那到底应该怎么跑?一般来说,可以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 边跑边喊!要注意这里说的喊是喊救命,而不是嗷嗷乱交。瞎叫唤不但会让绑架者更加兴奋,还不太可能会获得周围人的帮助。没准在路人看来,就是俩疯子跟那赛跑呢……
  • 设置障碍物。尽量让你与追赶者之间有点障碍,比如繁华的街道、台阶或者煎饼摊子什么的。总之就是要给绑架者尽可能得设置障碍。
  • 正确向路人求助。除了大喊之外,在向路人和警察求助时,应该使用祈使句,并且向对方详细描绘自己所经历的场景。比如:“我刚才被一个男的拿刀追了三条街,快帮我叫警察!”而不是:“救命救命救命救命救命嗷嗷嗷嗷嗷!”

2、保持镇定,理性思考

当然,如果你对自己实在没有信心,而对方又是拿着刀和枪的,那就不要太冒险。不过就算被绑走了也别慌,你首先要做的就是保持镇定,让自己的心跳降下来,做几个深呼吸,然后再试试以下几招。

如果你是被装进车里,可以试着阻止歹徒点火,比如把泡泡糖什么的塞进钥匙孔里。不过有车的歹徒很可能会把你扔到后备箱里,对于这样的情况,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尾灯踢掉。踢掉后可以把自己的手伸出去,这样除了歹徒看不见,其他人就都能看得见了。就算踢不掉,也可以把它踢得功能失调,运气好的话警察叔叔就会把车拦下来啦。

如果你百般尝试,还是被带到了小黑屋里怎么办?别急,稳定住自己的情绪,仔细观察周围并想想自己为什么被绑架?可能被谁绑架?绑架的歹徒有几个人,有什么特征?是否有武器?并且检查一下自己是否受伤。这些内容都可以帮助你判断形势,为逃跑做准备,同时也为警方的后续调查提供了信息。

3、快跑!

在整个绑架的过程中,你都不能放弃逃跑的希望,更不能放弃生的希望。在尽量让歹徒情绪稳定的同时,要注意不能失去尊严,也就是不能低三下四的恳求。这样很可能会让歹徒把你从“人”降格为“东西”,从而对你施暴。

做一个好的倾听者是安抚歹徒情绪的一个不错方法,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试着向歹徒提一些要求,比如喝水,解开绳子等等。不过要注意的是,如果过分的与歹徒合作,就可能会导致“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发生。

在稳定歹徒情绪的同时,你就应该开始计划逃跑了。要注意的是,逃跑只有唯一的一次机会,如果你对自己没有把握的话,一定不要盲目行动。认真观察歹徒的动向,规划逃跑的路线,寻找时机,一次成功!

不过一般情况下,警察叔叔还是很给力的。所以,如果歹徒没有出现明显的漏洞,还是老老实实的等着警察叔叔们来比较好。不过也有例外,如果你发现歹徒变得狂躁,并开始试图伤害你,那还是趁早逃吧,还是命要紧。

另外,一般警察叔叔都采取的是突袭的解救方法,所以当你听到很大动静的时候,原地蹲下,找到掩体,保护好自己的头部。记住,一定要保持警惕,记得以色列劫机事件时,以色列特警在爆破后用歹徒听不懂的希伯来语大喊趴下,然后就把歹徒突突死了。如果你那会儿在发呆的话……



(作者:Kenny,来源:果壳,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 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要常来,天涯、51区、百度贴吧、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8个与连环杀手拍拖的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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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杀手也有脑残粉?当然,而且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几乎每个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魔都有一堆狂热的女粉丝。

早在1895年,美国最早的连环杀手撒特克里受审时,报纸就曾披露他收到了“众多仰慕者送去的鲜花”,“年轻女孩们成群结队地涌进了法庭”……这些女性崇拜者的疯狂行为已经超越了普通人迷恋偶像的界限,她们会向杀手们写情书,为了几分钟的监狱探视时间可以等待数个小时。更有甚者,为了能够随时看望自己的“心上人”,有人不惜放弃了自己原本的生活,抛夫弃子,搬到杀手所在的监狱附近居住。而最疯狂的女粉丝还和这些杀手结了婚,为他们生了孩子。

下面为大家盘点8个与连环杀手谈恋爱的危险恋情:

1、韦德亚当 • 福特(Wade Adam Ford)

如果非要评分的话,在监狱果这个古怪圈子里, 福特和他的姑娘们可以拿个“B ”,作为一名连环杀手, 福特专挑妓女下手,在虐杀她们之后还会肢解她们的尸体。福特还将其中一名受害者的乳房寄给了警察局。胸部丰满的VictoriaRedstall以前是一名英国女演员,曾经为丰胸广告做过代言人。在福特的庭审过程中,Victoria想方设法认识了他,并经常去监狱探视,他们一起唱歌并谈论各自的童年。

​Victoria还将福特的照片设置为手机屏保。她说,她会用全部生命去信任这个男人。讽刺的是,2011年,在认识福特五年以后,Victoria参演了一部名为“如何挑个姑娘”的电影……

2、查尔斯 • 曼森(Charles Manson)

作为世界上知名度最高的连环杀手,查尔斯曼森的名字已经想当然成为了邪典文化的符号。

女演员Sharon Tate是国际著名导演罗曼波兰斯基的前妻,美丽又才华横溢。然而她的未来断送在了1969年8月,连同她和波兰斯基未出生的孩子,以及4位好友。他们全部被邪教组织“曼森家族”成员残忍虐杀,整个案件震惊全世界,成为现代犯罪史上最耸人听闻的案例之一。而作为“曼森家族”的CEO,查尔斯曼森在被捕后,也迅速成为了反文化英雄、邪典文化符号。

成群的姑娘涌进他的庭审大厅,向他寄情书并到监狱里探视他。1972年,曼森和另外三名“曼森家族”成员被判终身监禁。谁也没想到,2013年,已经80岁的曼森和26岁的狂热女信徒阿弗顿·伯顿在狱中结婚了,全世界都震惊了!据悉,还在18岁时,伯顿就秘密给曼森所在的加利福尼亚监狱写信,并且搬到了监狱附近。

​这位曼森新娘的父亲说,当家人发现女儿和这个杀人魔的亲密关系时,顿时目瞪口呆。而听到女儿提出要和曼森结婚那一刻“简直如同噩梦”。伯顿的父亲表示他绝不会认曼森作女婿,也绝对不会参加婚礼,女儿的疯狂决定对全家来说就像“心被剖开了一个洞”,不过基于尊重女儿已成年,只能让她发誓要经常保持联系,而不强加阻挠。这位可怜的曼森的老丈人说:“无论她做了什么,我们过去、现在或者未来都不会和她断绝关系。”

3、理查德•  拉米雷斯(RichardRamirez )

上世纪1984年至1985年,绰号“夜魔”的理查德· 拉米雷斯连续犯下13宗谋杀及性侵案件。他在夜里闯入私宅,杀死丈夫后对女性实施攻击。 拉米雷斯外表英俊,崇拜撒旦。这让他赢得了一大批忠实的女粉丝。

​Cindy Haden曾是“夜魔”案的陪审员之一,可惜她也没能免俗,疯狂地爱上了拉米雷斯 。她送给 拉米雷斯各种东西,包括衣服和情人节礼物。当拉米雷斯被宣判死刑时,Cindy Haden公开对他表示了同情。在监狱里,姑娘们排号等待“夜魔大人”的接见。而 拉米雷斯本人也乐于在这些女人中间挑拨事端,让她们因为嫉妒而互相仇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这种无聊游戏一直持续到1996年,一个叫里奥的忠实女粉丝搞定了拉米雷兹,二人在监狱里结了婚。2013年,拉米雷兹最终死于疾病,法律对他来说好像没起到什么作用。

4、泰德• 邦迪(Ted Bundy)

大名鼎鼎的邦迪,名校毕业生,性虐狂,智商超群,杀人不眨眼,样貌英俊,从来不担心没有约会对象,就是这样一位社会精英人士,心灵深处却有一只凶残的恶魔。邦迪最喜欢干掉学生妹。自1974年1 月31 日第一宗案件发生之后,直至 1975 年的夏天戏剧性地因为违反交规被捕,邦迪英俊面具后的恶魔面孔终于开始显露。

​1977 年2 月,四处逃窜的邦迪终于落网,法庭凭着一名被害者身上的牙印定了他的罪,在电椅上终结了其罪恶的一生。邦迪的骨肉皮群体非常庞大,在狱中,邦迪每天会收到200多封情书,直到现在,仍有很多崇拜者认为他是无罪的。而其中一位名叫卡萝的姑娘和邦迪在庭审过程中宣布结婚,成为了当时震惊世界的头条。这个女人还为邦迪生了一个孩子,在邦迪被处死后这娘俩隐姓埋名彻底消失在了公众视野里。

5、杰佛里 • 达莫(Jeffrey Dahmer)

让人齿冷的“密尔沃基食人魔””杰佛里 • 达莫被捕入狱后,不仅有女粉丝给他写信,还寄钱给他。据调查,一直到达莫被狱友爆头PK掉,他总共收到了12000多美元。狱警们称他的女性崇拜者们是一群“病态娘们儿!”

​达莫所犯下的罪行是攻击、谋杀、肢解了17名男性,再把受害人的残肢断臂储存在冰箱里,慢慢吃掉……达莫自己也是同性恋者,对女人半毛钱性趣都没有,而且十分腼腆害羞,实在不明白这些女人喜欢他哪一点,难道是他那一头标志性的金发?

6、亨利•卢卡斯(Henry Lee Lucas)

独眼龙卢卡斯是在任何一本连环杀手教科书上都可以排进前3名的杀人大魔王。当年死在他手里的受害者最少也有 150 人之多,他更是自称杀了360 至 600 人,因为卢卡斯实际上可能在欧洲和日本也杀了人,所以实际受害人数目到今天也没统计出来,但他的主要捕猎区域还是在老家美国。

​卢卡斯相貌丑陋,一只眼睛还是瞎的。即便如此尊荣,他也不缺少骨肉皮。尽管他被指出与帮凶Ottis Toole有“基情”,但是一名有夫之妇为了帮卢卡斯脱罪,竟然冒充他的前任受害人。可惜这一招不太好使,因为卢卡斯供认,他已经把该前女友勒死并大卸八块了。卢卡斯最终于2001年死在了监狱里。

7、约翰•韦恩•加西(John Wayne Gacy)

如果遇到由约翰•韦恩•加西扮演的小丑“Pogo”,你还是尖叫着逃跑吧!

出生于美国芝加哥的加西,以优异的成绩从商学院毕业,之后结了婚并成为了一名出色的销售员。他非常受社区欢迎,特别是小孩子,因为他会扮演名叫“Pogo”的小丑。

一切看起来都像一副标准的美国中产阶级田园风画卷,胖乎乎的好好先生加西就这么快乐的生活着。直到1978 年 12 月 11 日,一名叫 Robert Piest 的男孩在出外工作面试后一去不返,他当天所约见的建筑营造商正是加西。于是警方开始调查,但加西一问三不知的态度引起了警方的怀疑。最终警方决定搜查这位小丑先生的房子。结果他们却在一个隐藏的地下室发现了7 具腐烂的尸体,那一刻他们才惊觉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连环杀手就在眼前。之后警方又在屋内和后花园发现28 具尸体。而包括 失踪的Robert Piest 在内的另外 5 名被害者,则因为家中没地方了而被加西扔进了河里。

加西杀人的理由挺简单的,好像又不那么简单——他厌恶娘娘腔的男人以及基佬。

​超重、自恋又爱絮叨的加西对女性没有什么吸引力,但他有一位非同寻常的“男果”——Jason Moss。这位男同学在大学期间以功课为名向Gacy写信,假装自己是同性恋用来吸引Gacy的注意。但是几次短暂的会面之后,他们之间的探视变成了一场差点出人命的暴力秀。Gacy发觉了Moss的真实意图,变得凶狠起来并威胁要性虐Moss。但什么都没发生,Moss现在还活着,变成了名人,并且出版了一本讲述连环杀手的书和一部电影。作为一个标准的投机分子,Moss的嘴脸并不比加西扮演的小丑好看到哪去。

8、肯比安奇(Ken Bianchi)

从1977至1978年,美国洛杉矶出现了一连串的“山腰扼杀者”案件,10名少女被奸杀,裸尸被弃于公路边的山坡。凶手为两名表兄弟,其中一人肯比安奇(Kenneth Bianchi)被捕后,警方才发现他就是真凶。比安奇有双重人格,平时行为良好,作案时则是另一人格。比安奇是第一位被准确记录在案的拥有骨肉皮的连环杀手。

​在监狱里,他操纵一位名为Veronica Compton的女孩去杀人,或者说,这个女孩希望模仿他的手法杀人。但是她错误地选择了一个强壮的男人作为目标,练手宣告失败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但是出狱不久之后,Veronica Compton旧病复发,又卷进了另外一名连环杀手Douglas Clark的案件中。

我们把这类迷恋连环杀手并愿意为其付出人力物力财力贞操甚至生命的女粉丝,统称为“铁窗骨肉皮”,或者更通俗一点,叫她们“监狱果”。

为什么这些女人会被凶残的连环杀手迷得神魂颠倒?其实早就有很多这方面的专业研究,在心理学领域将这种现象称之为“hybristophilia(坏男人症)”,又称“邦尼和克劳德症”。归根结底,这种行为来源于一种危险以及大胆怪异的性亢奋点。

有些女人认为她能驯服这些牢笼里的“野兽”;还有一些女性非常崇拜这些杀手展现出来的凶残的原始男性气概,基本上是一种返祖行为;另外一些投机分子则是冲着这些杀手的名气去的。不得不承认,我们眼下所处的这个社会,有一种对犯罪行为的病态痴迷,特别是杀人。这些连环杀手因为他们凶残的行为变成了名人,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这些监狱果主动投怀送抱。



(作者:公园商店,转载时有部分删减,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 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要常来,天涯、51区、百度贴吧、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美国悬案:黑色大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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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1月15日,美国加利福尼亚,洛杉矶。

上午10点左右,住在诺顿街区中心住宅区39街的一名叫做贝蒂·勃辛格的家庭主妇带着自己3岁的女儿去鞋匠那里取送修的鞋子,当她们路过诺顿街区一片茂盛的草地的时候,勃辛格看到那里躺放着一具残破的人体石膏模型,然而当她走近之后,她惊恐的发现那原来是一具被肢解的女性尸体,惊惶失措的勃辛格夫人立刻用手挡住了自己孩子的眼睛,并带着她一起向就近的街区警局狂奔。

因为被害人的头发呈放射状向四周扩散,看起来像一朵黑色的大丽花,因此得名“黑色大丽花”。还有一种说法,说被害人生前喜欢穿黑色衣物,于是朋友给她起了这个绰号。不管怎样,人们后来把这起惊悚离奇的命案,叫作“黑色大丽花悬案”。

伊丽莎白·肖特

​当匆匆赶来的警察到达现场,他们立刻被尸体的惨状给惊呆了。死者是个白种女性,身高171CM,生前体重51.2KG,蓝眼睛,经勘察发现头发原为褐色,黑色为后天所染。她全身赤裸,尸体自肚脐处被拦腰斩成两段,面部朝上,双臂上举,肘部弯曲,双腿笔直伸展,分开角度很大(大于60度),两部分尸体被对正摆放,中间相隔约50厘米,尸体被清洗得很干净,现场未见血迹,胸部遭到严重破坏,嘴自两边嘴角被割开,伤口直至耳根,形成可怕的小丑式笑容。

从尸体上的露水痕迹判断弃尸时间可能为凌晨2:00左右。由于发现尸体的时间是早上10点钟,而弃尸地点周围经常有车辆行人经过,却没有得到目击报告。警方由此判定,弃尸地点并非案件第一现场。

现场照片

​近一步的尸检报告显示尸体有被冷藏过的痕迹,所以死亡时间只能粗略判断是在13日下午15:00—17:00之间,死因为头部遭到重击导致颅骨内陷或面部失血过多,还有可能是由于面部失血流入肺部导致其被呛死。

尸体被自肚脐处切成两部分,时间应当在被害人死亡后,但由于尸体破坏情况太严重,且致命伤口过多,所以亦不排除被害人是被活着切割开的。血液基本被放尽,尸体内外全部被用水清洗过,未找到任何性侵犯痕迹。

头部内陷式骨折,面部多处瘀伤,嘴部自嘴角向两边割开,伤口呈锯齿状,下颌骨与咬合肌均被切断,伤口直至耳垂,该伤口使得被害人面部看似呈现一种诡异的笑容(很明显是参照了小丑化妆的样子)。很反常的是,口腔已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腐烂,而且里面塞满了可能是用来止血的蜡(这个,似乎是凶手在被害人生前对其舌头等口腔器官进行了惨无人道的伤害)。颈部无明显外伤,但有被捆绑的痕迹。

命案现场

​胸口伤口多,主要集中在两个乳房位置,右侧乳房几乎被切掉,其他伤口多为锯齿状切割伤,另有多处烟头烫伤。上半身的脏器被塞入胸腔,经解剖,胃内无半消化状的食物,但是部分残渣显示被害人曾经吞食或被强迫吞食过大便。双臂有多处瘀伤及骨折,多根手指骨折,红色的指甲油大部分已脱落,还有几个指甲被拔掉,手腕处有被捆绑的伤痕。

脚踝处有被捆绑的伤痕,伤痕面积大,伤口自下向上翻起,被害人可能被倒吊过,双腿自膝盖位置骨折,大腿有多处伤口不深的刀伤(大部分是划伤)以及瘀伤,其中左大腿前侧有一较大的伤口。生殖器无遭到侵害的痕迹,肠子等脏器被冲洗后塞入腹腔,下腹部有一个类似做过子宫切除手术的伤口,子宫被取走。总体而言,下半身的脏器丢失较多。

从被害人所有的伤口判断,被害人是被用大型砍刀类武器分尸,其死因存在多种可能性,但是毫无疑问,她在死前被惨无人道的折磨了36至48小时,犯罪人用于折磨她的凶器应当是短刀以及棍棒等。

警方在经过初步的调查后毫无头绪,只能先尝试确认死者的身份。他们从尸体上提取了指纹,将其与尸体照片发送到FBI总部并与记录在案的1.04亿个指纹进行对比,56分钟后,FBI确认这枚指纹来自圣芭芭拉(Santa Barbara)的伊莉莎白?肖特(Elizabeth Short),这一结论同时也得到了照片对比的支持。

肖特非法饮酒被捕时的照片

​伊丽莎白·肖特(Elizabeth Short),昵称“贝蒂”或者“贝丝”,1924年7月29日,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海德公园市,父亲克莱奥·肖特(Cleo Short),母亲是菲比·梅·索耶(Phoebe Mae Sawyer),在肖特夫妇的五个女儿中,肖特排行第三。

在肖特很小的时候,她的父亲克莱奥由于自己经营的高尔夫球场在大萧条中倒闭,于是伪装跳河自杀,抛下了整个家庭,孤身去了加州。后来克莱奥打电话要求复合,但被肖特的母亲拒绝。

19岁时,肖特踏上了去加州投奔父亲的火车,期望能够在加州进入演艺界。机缘巧合加上她亮丽的外表使她一度接近了自己的梦想,然而由于未成年饮酒,她在圣巴巴拉被捕,并被送回了麻省的母亲家。

肖特拥有20世纪40年代女性的理想形象,她有着肉感的大腿,圆润的臀部以及小巧而坚挺的鼻端。1940年,她被送到了美丽的海滨城市迈阿密学习,但随即她就辍学去了酒店开始做服务生。接下来的几年,她漫游在全美的各个角落,沉浸于音乐、夜店及身边沉迷于自己美色的男人们带来的快乐。

直到1944年的最后一天,在12月31日那天,她遇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空军少校马特·戈登(Matt Gordon)。少女时代的肖特一直幻想能嫁一个军人,这次她似乎马上梦想成真,他们一见钟情,之后迅速坠入爱河,在伊莉莎白写给自己母亲的信中,她称戈登上校“十分完美,与其他人不同”,并称对方已经向她求婚。

肖特和戈登的合影

​不过现实总是残酷的,日本投降后,正当肖特天天盼着戈登上校回国时,她却盼来了一纸阵亡通知书:戈登在一次空难中丧生。肖特此后一蹶不振,并恢复了自己放荡的生活。有人说,肖特喜欢黑色是因为她要树立一种冷艳的形象,是在模仿自己的偶像,当时的影星迪安娜,然而楼主我更愿意相信,这个身世可怜的姑娘,她选择黑色,是为了纪念她短暂的一生中仅有的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情,是为了表达对已逝恋人的追思之情。

总之,从那以后,她开始对黑色展现出了一种近乎狂热的爱,黑色的内衣、内裤、外衣、裙子、丝袜、黑色的鞋,还戴着黑色的廉价戒指和提包…甚至,她把一头漂亮的褐色头发都染黑了。

失去爱人后,在她生命中的最后六个月,她每天白天徘徊于好莱坞的街头,幻想在某天被“星探”发现,从此走上成为演艺明星的道路,而晚上则不得不从自己的“白日梦”中回归现实。由于她的不切实际,使得自己一直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她甚至付不起一天一美元的房租,只能用身体作为代价去向任何一个对她有“兴趣”的男人换取食物、酒、香烟、衣物乃至一张可以过夜的床。

当时报纸登出的警方的协查令

​有证据表明她也曾经偶尔靠卖淫来挣一点生活费,虽然为数不多的钱也快会被她挥霍掉,但像很多爱美的姑娘一样,她宁可挨饿受冻也不愿意缩减自己在服饰方面的开支。她是个孤独的姑娘,她身边几乎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也没有哪个男人愿意与她维持长久的关系,哪怕只是简单的肉体关系。

她认识的一个男人收到了她寄来的一封信,信上说她已经去了芝加哥并尝试作一名时装模特(这很可能也是她许多“白日梦”中的一个),这是她生前写过的最后一封信。1947年1月9日,一名叫罗伯特·曼利(Robert Manley)的25岁的推销员见到了无家可归的肖特,两人在一家酒店(据说就是著名的Cecil Hotel,蓝可儿死亡的那座)休息一晚后,曼利开车把肖特送到了去洛杉矶的长途车站,她告诉曼利说,她要去巴尔的摩酒店(Biltmore Hotel)见自己的妹妹,之后两人分别。

她最终有没有坐上去见妹妹的车,已经无从知晓,曼利成了生前见过她的最后一个人。此后直到肖特死亡,过去了整整一周时间,没有人知道在这一周中,到底发生了什么,直到1月15日,她的尸体被发现。

尽管她已经失踪了将近一周的时间,却没有一个人因此向警方报案,这位可怜的姑娘,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她无数次做着灰姑娘的美梦,希望有朝一日能站在聚光灯下,成为人们注目的焦点。恐怕她永远无法想到的是,她最终实现了这个梦想,却是因为自己无比悲惨的结局。人生,有时候真让人苦笑不得。

鉴于死者生前曾经遭受惨无人道的虐待,死后尸体还要被破坏与侮辱。愤怒的警方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走访陈尸现场附近的住户及店铺,找寻可能存在的带有血迹的衣物或凶器,除此之外还盘问了伊利莎白超过20名前男友,然而所获甚少。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案件见诸报端后,居然有超过30人前来自首,声称自己是凶案的始作俑者。虽然这些人不可能是凶手,但警方为了证明他们的清白,仍然需要投入大量精力。警方认为,凶手很可能不是肖特所认识的人,而是一个陌生人。由于腰部切断的断口非常整齐,警方认为可能是专业人士所为,为此他们还向距离案发现场最近的南加州大学的医学院索取了上百名学生的资料,不过没有发现疑点。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能够被找到,取而代之的是成千上万可能对案件有帮助的“线索”以及一个个被塞满的档案柜。

很多凶手似乎都有写信挑战警方的爱好,像开膛手、十二宫、BTK……

1月23日,《洛杉矶先驱报》报社收到了一个包裹,它已经经过仔细的处理,抹去了所有的指纹。包裹内有肖特的出生证明、社会保障卡、她生前与许多军人的合影、一些名片、报导马特·戈登死亡的剪报(痴心的人儿啊)、寄放行李的寄存票以及一本通讯录,通讯录上虽然有几页被撕掉了,但是依旧剩下了七十五名男性的名字和联系方式。

警方后来对这一名单进行逐一调查,发现这些男人均曾搭讪肖特寻求一夜情,不过都遭到了拒绝,但是,他们都跟案情没有任何的联系。随包裹寄来的一个信笺上是用从报纸或书刊上剪接拼凑的几句话:“这是大丽花的财产,还会有信件寄来。”

1月25日,肖特的黑漆皮钱包和黑色的鞋子距离其尸体被抛弃地点只有几公里处的25街区1819E单元处的一个垃圾桶内被发现。

1月28日,一封短信被寄送到警署,这回是用手写的几句话:“周三,1月29日上午10点是转折点,(我)要在**那里寻开心。”落款是“黑色大丽花复仇者”,很多人依据该信笺的内容推测凶手很可能将要在上述时间自首。

凶手邮寄的信件

​当然,凶手并未如“约”自首,而且马上又寄给警方一张剪接加手写修改的信笺,上面说:“(我)改变主意了,你们不会和我公平交易的,大丽花的死是合理的。”

以上三封信笺中,第一封可以说无疑是犯罪人寄来的,第二和第三封被推测为极有可能是也是犯罪人寄来的。在所有十六封疑似犯罪人寄来的信笺中,只有这三封是得到了官方各专家和学者一致认定的。

遗憾的是,在这三封信笺以及包裹里的物品中都未能找到犯罪人的指纹或其他有价值的线索,洛杉矶警方一度将曼利作为本案的第一嫌犯,不过在两次测谎实验和一些不在场证明面前,警方将曼利释放。此后曼利开始出现幻听,并逐渐精神失常。在他被送进精神病院后,医生曾对他使用过硫喷妥钠,也就是俗称的“吐真剂”,而这次,曼利再次证明了自己的清白。1986年,64岁的曼利因意外坠落身亡。此外,警方曾经还怀疑 “口红杀手” 与本案有关,因为肖特被杀害在德格兰大道(Degnan Boulevard)附近,而口红杀手的的一个受害者的姓氏正是“德格兰”。同时,两起案件中凶手的字条也有相同的特点。

肖特和医生乔治·霍德的合影

​美国作家詹姆斯·艾洛伊(James Ellroy)曾据此案写了一部惊悚小说,是《洛杉矶四部曲》中的第一部。艾洛伊相信医生乔治·霍德(George Hodel)是真凶,因为乔治·霍德的警察儿子史蒂夫·霍德发现其父藏有一些肖特的照片,显示两人在死者生前有过来往,霍德本人在命案发生后,更因非法堕胎逃亡国外,并从此定居菲律宾直到老死,再也没有回美国。而其外科手术刀具、技术则能够解释伊丽莎白·肖特的尸体何以被整齐裁切,以及对内脏、器官的俐落处理手法;但这些都不能构成直接涉案证据,所以真凶是谁恐怕永远没有解答了。

70年的今天,对于该案,人们知道的也不多。凶手为何要如此残忍折磨一个虽然个人私生活有点放纵但却从来不曾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的姑娘?而且她似乎也不可能与什么人结仇。为何要对遗体做如此惊世骇俗的肢解?为什么要取走子宫?又为什么要在容易被发现的时间段将尸体丢弃在容易被发现的地方?他要表达什么?

案子最终没有破,时至今日,凶手可能也早已去世。当时警察和媒体的糟糕合作很可能是案件未能破解的重要原因:警察花了数日才实现对案件调查的全面控制,而在此之前,记者可以随意进入警局并抢在警察之前获得证据。

当警察到达雷麦特公园(Leimert Park),也就是案发现场时,一大批记者和围观者同样闻讯而来,他们甚至冲进了案发现场到处踩踏,因此有些证据很可能已经在第一时间被破坏了。

虽然洛杉矶警方一直试图揭开这个悬案,但目前警方也认为凶手很可能已经死亡,所以也暂时搁置了对此案的调查。不过全世界各地的推理爱好者一直没有放弃对此案的研究,而FBI目前也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了当时关于黑色大丽花案件的绝大多数信息,各位有兴趣的朋友不妨挑战一下。

肖特坟墓

​肖特——伊丽莎白·安·肖特,这个可怜的年仅22岁的,命运悲惨的姑娘,最终被安葬在奥克兰的一处公墓中,在她的葬礼上,前来凭吊的,只有六名亲友。



 

美国著名犯罪家族:剥皮帮与道尔顿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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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 ,也就是所谓的“大萧条”或者“禁酒令”时期,是米国黑帮的黄金时代。他们在西部荒野里追猎火车,在芝加哥的街头抢劫银行,枪林弹雨,快意恩仇,留下了一段段颇具传奇色彩的故事。

在这个时代里,出过迪林格(更多点这里美国全民公敌:迪林格)那样的狡黠悍匪,出过邦尼和克劳德(更多点这里江湖大盗俏佳人:邦妮和克莱德)那样的亡命鸳鸯,而更让人感慨的,是那些以血缘为纽带,由家庭成员组成的“父子兵”式的犯罪团伙。

比如,有个叫做亚利桑那.唐尼.巴克(Arizona Donnie Barker,1873-1935)的女子,江湖上人称“剥皮老妈”(Ma Barker),成为犯罪史上的一段传奇,其事迹还被多次改编成电影。

“剥皮老妈”芳容

​这不仅因为她本身就是一名悍匪,而且还因为她生了4个孩子——并且把他们全部教育成了新一代的悍匪!

这四个孩子分别叫做赫尔曼、劳埃德、亚瑟和弗雷德——四个人都在懂事后不久开始惹是生非,因为偷车、街头抢劫、抢劫邮车等等犯罪在各州的监狱里进进出出,往往是其中一个刚被释放或者逃狱出来,他的兄弟又因为别的事进去了……

 对于剥皮老妈来说,最惨淡的一段时光,就是她的丈夫巴克先生死后不久,四个儿子全部在坐牢或者跑路。她不得不自己挑起生活的重担,端起汤普森冲锋枪小打小闹,直到1931年大儿子弗雷德出狱。

亚瑟.巴克

弗雷德.巴克

​然后,她的两个最猛的儿子亚瑟和弗雷德,组成了一个犯罪团伙叫做“剥皮帮”(Barker gang)。这个团伙先后有其他多名悍匪加入过,核心成员则是阿文.卡皮斯(Alvin Karpis)和亚瑟、弗雷德兄弟,人数最多时则高达35人,有时候“剥皮老妈”还会亲自参加行动。

从1930年到1935年这短短的五年时间里,“剥皮帮”打劫了至少9家银行,误伤无辜路人多名,甚至绑架、枪杀了当时阿肯色州波卡洪塔斯市的警察局长曼尼.杰克森(Manley Jackson);他们还曾与迪林格并肩作战过,与FBI正面交过火,算是当时的著名悍匪了。

霸气侧漏

​此外,“剥皮帮”的另一个发财之道就是搞绑票,向富人勒索赎金。比如,银行家爱德华.布雷默的“肉票”价是20万米元,折合今天的两千一百多万软妹币啦!

不过,据FBI资料,在有些时候,虽然在同一个城市,但巴克家的两个儿子会把剥皮老妈安置在不同的旅馆,而不是和他们在一起。这并不是为了防止被一锅端,而是因为FBI相信,剥皮老妈很看不惯自己儿子们的女朋友们,总想把他们拆散,任凭这些女孩子咋讨好都没用,颇有些婆媳斗智的热闹,一下子把警匪片拍成了肥皂剧。

 对了,还有个事情差点忘了:“剥皮老妈”法律上的丈夫,叫做亚瑟.邓禄普(Arthur Dunlop),但四个孩子都不是邓禄普所生。再加上邓禄普这个人口风不谨,喝醉之后更容易乱说话,所以“剥皮帮”一直看他不爽。1933年,因热心群众举报,“剥皮帮”在威斯康辛被警方围剿,狼狈不堪的逃了出来。然后,他们就认为是邓禄普走漏了风声,一枪将其击毙,剥得光光的扔在公路边上——“剥皮老妈”的第二春就这样惨淡收场。

显然,如此彪悍的匪徒,时间一长,就自然而然的被各州警察,以及FBI给盯上啦。比如,密苏里州某县曾对他们悬红缉拿,包括剥皮老妈在内,四个人,每个脑袋价值300米元,约合今天的3W软妹币。

剥皮帮通缉令

​最终,剥皮帮还是没有逃脱执法者的追击——1935年1月,亚瑟.巴克落网后,FBI从其身上搜到一张地图,迅速定位了他们的藏身之处。1935年1月16日深夜,FBI和大批警察包围了佛州奥克拉瓦哈(Ocklawaha, FL)一处小楼,勒令里头的人投降。此刻,阿文.卡皮斯等其他同伙已经在3天前离开,屋子里只剩下“剥皮老妈”和弗雷德.巴克。然而,他们却选择了顽抗到底——经过了4个小时的激烈枪战后,剥皮老妈和儿子弗雷德双双被击毙,这个疯狂的家庭式犯罪团伙终告覆灭。

FBI正对两人的尸体进行检验

​然而,“剥皮老妈”的传说却并未终结,她的事迹后来被多次改编成电影,其中一部还因FBI的剪刀手而被迫改变了剧中女主角的名字。其中,最为出名的一部叫《血腥妈咪》(Bloody Mama)。

2012年,“剥皮老妈”被击毙的那座小楼,还被拍卖了一次。房子墙壁上的无数弹孔,默默的述说着那一段腥风血雨的江湖恩仇。

另一个类似的“兄弟连”,叫做道尔顿帮(Dalton Gang)。

故事的开始,是一个叫做路易斯.道尔顿的酒保,在米国堪萨斯州打工。他后来和一个叫做安德烈.荣格的女子结婚。荣格女士果然威猛,一口气生下了 5个男孩,而这5个男孩也就是道尔顿兄弟,其中好几个成了悍匪……更夸张的是,荣格的两个侄儿科勒.荣格和吉米.荣格,后头也成了悍匪,成立了所谓的“荣格匪帮”,看来这事真的是有基因遗传的。

​说起来,道尔顿兄弟们的落草还颇有些曲折。大哥叫做弗雷德.道尔顿,是一名治安官,在一次围剿盗马贼团伙时壮烈牺牲。

随即,他的三个弟弟:格兰特、鲍勃、艾米特.道尔顿,可能是为了继承哥哥的遗志,很快也加入了治安官的队伍。这本是一个挺励志的故事,但剧情的发展却突然其了波折:

由于当时的米国,治安官非常不被重视,甚至被拖欠薪水,所以光凭一腔热血是很难坚持下去的。先是鲍勃.道尔顿被控走私酒类,弃保逃跑;后是格兰特被控盗马(但该指控后来不了了之),反正是在执法队伍中没法待下去了。

随后,道尔顿几个兄弟一合计,咬牙跺脚,干脆,咱们投匪吧!

很快,以鲍勃、艾米特、格兰特这三个道尔顿为核心,再加上另外几名非血缘关系的匪徒,“道尔顿帮”就此诞生。

道尔顿帮通缉令

​他们抢劫赌场、偷马,但玩得最狠的就是抢火车,因为当时的列车上有一两节车厢是邮车,里头会存放一些价值量颇高的包裹。比如,1891年9月,他们在印第安人保留地劫了一辆火车,搞到1万米元;次年7月,又在奥克拉荷马州的某车站抢了一辆火车,和11名武装保卫发生枪战,将对方三人打伤而自己毫发无损,顺利撤走……真可谓“踏上飞驰的火车,像骑上奔驰的骏马,车站和铁道线上,是我们发财的好地方~”

而道尔顿帮的覆灭,多少来自于他们介入了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抢银行。

鲍勃.道尔顿总想搞个大新闻,放话说要在同一天内连续抢劫两家银行。然而,这毕竟是个技术活,他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储备不足,让他们犯下了致命的错误:

1892年10月5日,道尔顿帮抢劫堪萨斯州一家银行时,还没动手就被外头的人认出来了。银行职员谎称保险柜加了时间锁,要到45分钟之后才能打开,而他们居然还真的相信了,一个个拿着枪威逼着银行里的职员不准乱动。

结果……当他们拿到钱走出银行时,形势已经急剧逆转。那是西部时代,是男人都会带枪的,45分钟已经足够集合一大拨武装的市民了。等道尔顿帮的人出来,面对的是一大片黑压压的枪口。他们拔枪反抗,结果被交叉火力碾压,其中4人被击毙,其中包括鲍勃和格兰特;艾米特.道尔顿身中23枪,但结果被一名热心女子所救,居然活了下来。

道尔顿帮覆灭新闻

​在后来的审判中,艾米特.道尔顿被认定犯有抢劫、谋杀等多个罪名,但却没有被当场吊死,而是判处终身监禁。在1892年的米国,特别是在崇尚简单粗暴的西部地区,能够拿到这样的判决堪称又一个奇迹。

在坐牢14年之后,艾米特获得了假释。他与当年救他的那位女子成婚,后来从事房地产交易,还写了一本自传体小说《无法无天》( Beyond the Law)。该书后来多次被拍成电影,讲述了那段快意恩仇的西部岁月。在该电影的1918年版中,道尔顿扮演了他自己。

艾米特.道尔顿入案照

​1931年,他又写了一本描述西部警匪故事的小说《当道尔顿们驰骋时》(When the Daltons Rode),该书后来也被多次改编为电影。

所以,道尔顿帮至少有一个人金盆洗手,结果还不错,也算是血腥的西部片中的一丝浪漫吧。

当然,随着执法力量的加强,以及技术防范手段的增强,这种有组织的暴力犯罪是日渐式微,更少有多名家庭成员结伙作案的情形。这对守法市民们当然是件好事,但对于电影工业却是一个损失。那种旷野里追击火车,端着“芝加哥打印机”去银行取钱等等传奇式的场面,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了。



(作者:馒头老妖,出处:黑暗百科,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 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要常来,天涯、51区、百度贴吧、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英国奇案:开膛手杰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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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去过伦敦,走在东区宽敞整洁的道路上,两边是贴着透明玻璃墙的高大建筑,你肯定无法想像,一百多年前的伦敦东区,会是个什么模样。

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东区,是移民和贫穷的象征,这里聚集着大约90万人,汇集着大批英国社会最底层的工人和4万多来自东欧和沙皇俄国逃难的犹太移民。这里是一个大贫民窟,狭窄的街道两边是破旧的楼房,散发着恶臭的路上经常走着邋遢的男女,他们整天喝着烈性的杜松子酒,眼眶乌青,头发散乱,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男人如果幸运的话,可以在附近的批发市场和货栈码头出卖劳动力,获得微薄的收入。妇女和儿童,则多是从事织布、清扫烟囱等工作,他们每天要工作11小时,才能勉强糊口。更多的妇女则是从事肉体生意,1888年的伦敦有着6-8万的性工作者,而东区是性交易最频繁的地区,那个时候,有些性工作者的一笔生意,仅仅是为了晚上能得到一个可以睡觉的地方。

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东区

​在东区的白教堂(White chapel)一带,经常能看到成群的牛羊被赶去屠宰场,道路上布满血迹和粪便,四处乱扔的垃圾和流淌的污水让这个地方每天都臭气熏天,街道边漆黑又脏乱的廉价公寓里,挤住着大批的移民,其中多数是犹太人。卫生状况差得惊人,床上经常能看到各种昆虫、老鼠和虱子。当时白教堂附近大约有200个寄宿公寓,住着约9000余人,这里狭窄而又弯弯曲曲的小巷,令人咋舌的贫困和环境,为犯罪提供了绝佳的地理条件。

1888年8月31日,星期五。

这是令世人无法忘记的一天,因为这一天,一个恶魔横空出世。

凌晨4点,一个叫查尔斯·克鲁斯(Charles Cross)的工人赶去上班,在经过白教堂附近的一条小巷里,查尔斯在一个马厩院门前的地上,看到一堆防雨帆布似的东西,走近时才发现,原来躺着的是一个女人。她仰面躺在路上,裙子被高高掀起,一直裸露到腰部。

这个时候,查尔斯看到旁边有一个男人经过,于是他喊住了那个男人,由于天还未亮且街边的煤油灯光太暗,两人都以为这个女的是喝醉了或者是被强奸了,因为当时这种事时有发生。为免不雅,两人将女子的裙子拉下,挡住了隐私部位后去找警察。

几分钟后,一个叫约翰·内尔(John neil)的警察在值勤的路上发现了这个女人,借着手着提着的光线,他惊讶的发现,这个女人的脖子被深深的砍断了,有鲜血不断的汨汨流出,她怒目圆睁,双手已冰冷,但脉搏尚有余温。惊慌失措的内尔警官吹响了口哨,很快,附近执勤的另一个警察也赶到了现场,两人又很快去找人叫救护车和医生。

模拟图

​第一个赶到现场的医生叫理茨·列维林(Rees Llewellyn),他给尸体进行了初步检查。

被害人身高大约是5英尺2英寸(157CM),褐色眼睛,灰褐色头发,牙齿有几颗缺失,身上有一把梳子,一个破镜子和一只手帕,穿着贝斯济贫院标记的衬裙,上衣是破旧而廉价的衣服,戴着一顶镶天鹅绒的黑草帽。致命伤在脖子,被砍了两刀,食道和气管被砍断了,发现现场为案发第一现场,死亡时间不到半小时(也就是在内尔警官上一次巡视经过后几分钟)。

之后尸体被放到了停尸房,当Spratling警官将死者尸体的衣物除去的时候,人们才发现,她的腹部被剖开了。列维林医生进一步的尸检发现,被害人左下颌有挫伤,腹部有一条长而深的V型切口,下面还有几处被同一种凶器造成的刀伤。医生初步判断凶手是一个左撇子,但后来又怀疑了这个论断。由于死亡现场血迹并不多,医生断定被害人腹部的刀伤是在死亡之后造成的。

很快,被害人的身份就被查清了,是一个从事皮肉生意的绰号叫“波莉”(Polly)的白人女子。

玛莉·安·尼古拉斯(Mary Ann Nichols),闺名玛莉·安·沃克(Mary Ann Walker),1845.8.26-1888.8.31。

波莉

​波莉是一个锁匠的女儿,丈夫是印刷机器工人威廉·尼古拉斯(William Nichols),案发后第二天,她的父亲和丈夫就来到了停尸房辨认尸体。生前她住在Thrawl街18号一座按周出租的寄宿公寓里,她和她丈夫育有五个子女,由于波莉酗酒,两人争吵不断,后来婚姻破裂,波莉沦为妓女。

她曾数次试图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但最终都失败了。酗酒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她,不过虽然又穷又苦,但波莉不喝酒的时候脾气很好,大家都很喜欢她。

负责调查波莉一案的是有着25年工作经验的老警官弗雷德里克·乔治·阿柏莱恩(Frederick George Abberline),虽然阿柏莱恩曾处理过无数的案件,但是这一件却异常棘手,因为除了尸体以外,没有任何目击证人,附近的居民都表示在案发时间里没有听到任何异常响动,而在离案发时间非常接近的时间内发现尸体的查尔斯和内尔警官等人,也均表示没有见过任何可疑人士出现。

​后来阿柏莱恩了解到,在波莉遇害前的几个星期,附近曾发生一些妇女被攻击的案件:1888年8月6号,一个叫玛莎·泰布莱姆(Martha Tabram)的妓女在乔治园被杀害,玛莎闺名叫玛莎·怀特(Martha White),1849年8月10日出生。她脖子和下体共有39处刺伤,死亡时间大约是凌晨两点半,不过根据验尸报告,玛莎的脖子并没有被砍断,腹部也没有长长的刀伤,她是被刺死的。

再往前追述,1888年4月3号,在玛莎遇害地100米左右的地方,一个叫艾玛·伊丽莎白·史密斯(Emma Elizabeth Smith)的45岁妓女被三个人袭击(其中一人未成年),她被用钝器插进阴道,造成会阴破裂,在4月5号死去。

1888年3月28日,艾达·威尔森(Ada Wilson)成为一次攻击事件的被害者,她颈部被砍中两刀,不过劫后余生。

同年的2月25日,38岁的安妮·密尔沃(Annie Millwood)被攻击,造成腿部和下体多处被刺伤,在医院治疗康复后却在一个月后的3月31号去世。

虽然前几起案件当时被人们联系到一起,就是到现在,也有人认为这些人是“开膛手杰克”的“作品”。但是从案情和验尸报告看,波莉案和前几起案件有比较大的差别。

波莉被割喉剖腹,而前几起案件多为刺伤,不符合连环杀手有特定作案手法的特征,艾玛·伊丽莎白·史密斯案更是由几个小混混抢劫而引发的袭击。

最初,案情还是被定性为一般的凶杀案,因为警方听周边居民的反映得知附近有一个以敲诈妓女为生的犯罪团伙,在追查的过程中,警方接触到一个绰号叫“皮围裙”的犹太鞋匠,据当时的《明星》报描述,他身高大约5英尺4英寸(162CM),极为消瘦,脖子很细,眼睛很小,经常戴一顶紧紧裹住脑袋的帽子,留着小黑胡,下身套一个皮围裙,年龄在38到40之间,嘴角时常会带着一丝邪恶的微笑,他强迫妓女将钱给他,否则就殴打她们,妓女们见到他都非常害怕。可是就在公众了解有这个人物之后,他却突然消失了。

“皮围裙”皮泽尔

​由于当时根本就没有连环杀手的概念,人们也不知道他们即将要面对的是一个如何凶残的对手,所以当警方向内务部申请给提供线索的人奖励的奖金的时候,当时的内务大臣亨利·马修斯(Henry Matthews)拒绝了拨款申请,而是让警方完全负责案件的调查。

这是一项艰苦的工作,即便是在今天,拥有现代法医技术和心理学经验的警察,在面对连环杀手的案件的时候也是最头疼的。今天的警察能够细致的画出连环杀手的个人特片,拥有大量的数据,还有犯罪心理学家模拟的罪犯心理画像等等。

但是在当时,警察们完全没有现代法医技术的帮助,像指纹、血型鉴定等等如今常用的法医技术当时还不存在,那时的警察连给被害人照相都不常见,对于性变态者他们更是一无所知,在“开膛手杰克”之前,他们从未处理过这样的案件,一直到20世纪30年代,苏格兰场的警察们才有犯罪实验室。

就在波莉案还在一筹莫展的时候,“开膛手杰克”又借着伦敦的迷雾,在黑夜里出现了。

这一次,遇害的是47岁的安妮·奇普曼(Annie Chapman)。“开膛手杰克”案公认的五个被害者中的第二位。

安妮·奇普曼(1841.9-1888.9.8),闺名爱莉莎·安·史密斯,绰号“黑安妮”。

安妮

​安妮是一个很可怜的女人。1869年,她嫁给了一个叫约翰·奇普曼(John Chapman)的马车夫,俩人生了三个孩子,其中一个死于脑脊膜炎,另一个残疾。孩子的生病加上夫妇俩都有酗酒的恶习,家庭情况每况愈下,两个人经常争吵,后来离了婚。

离婚后不久,约翰就在贫病交加中死去,安妮在失去了他给的赡养费后靠做女儿红和卖花为生。然而生活一日不如一日,虽然年岁渐大,身材臃肿,安妮最终还是选择了出卖肉体。

没有家的安妮四处游走,有钱的时候就住在寄宿公寓里,没钱就在大街上流落。1888年9月7日,星期五,安妮告诉她的女友Amelia说自己身体很不舒服,她说她得了肺结核,她说她必须得出去挣点钱了,否则晚上就没有地方住了。

9月8日凌晨两点多,安妮被房东从寄宿屋里赶了出来,因为她没有钱了。当天早上6点多,一个叫约翰·戴维斯(John Davis)的车夫发现了安妮的尸体。她被发现躺在离自己寄宿公寓几百米外的汉伯莱街29号的后院里,这栋房子正对着斯派特市场。

模拟图

​案发当晚,有17个人住在这栋房子里,其中有5个人的窗子正对着案发现场,有些人还是开着窗睡觉,而斯派特市场每天早上5点就开市,附近有居民还是凌晨3点50要起来做事的,就是这样的一个犯罪现场,非常奇怪的是,此案跟上个案子一样,没有任何人听到异常响动,也没有人看到过有形迹可疑的人出现,凶案现场附近有一个水龙头,也没有发现有洗手或者凶器的迹象。直到警察大量出现,附近的居民才知道发生了凶案。

​跟上个案一样,安妮的裙子被掀到了骨盆处。对尸体进行初步尸检的是经验丰富的外科医生乔治·拜斯特·菲利普斯(George Bagster Phillips),他在报告上写道:“我发现尸体仰面躺在院子里,左手放在左胸上,腿被曲起来,脚着地,膝盖被弯向外。她的脸肿胀并朝向右侧,舌头也很肿胀,并突出前牙,但没有伸到嘴唇外。她的小肠和一些其它的器官被放在她的右肩上侧,但并没有完全和腹腔脱开。还有一部分内脏在左肩上,地上的血很多。

身体已经冷了,但在小肠下和身体内还有余温。四肢还没有僵硬,但已经有开始僵硬的迹象。脖子被深深的割开了,伤口几乎绕脖子一圈,但我注意到伤口的边缘都不整齐。安妮的腹腔完全被打开了,小肠部分被拉出体外,放在尸体的肩头。在盆腔内,子宫和附件以及2/3的膀胱被割走了。这些器官没法找到。这些部分的刀法精准,避开了直肠,而且对阴道的切口也很低,避免了伤及子宫颈。很显然,这是由一个有一定的解剖学经验的人干的。”

警察发现安妮口袋里的一块布,一把梳子和一个小牙刷,被拿了出来,整齐的摆放在了她的脚边,另外她的头旁边还发现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片药,在信封的背面有萨西克斯兵团的字样,有一个大写的字母M在信的上角,下面还有SP两个手写的字母,邮戳上的日期是1888年8月23日,伦敦。另外,在院子附近的垃圾里,警方发现了一个被遗弃的皮围裙。

在后来的听证会上,菲力普斯医生描述了自己假想的案发情形。凶手拉住安妮的下颌,用尽力气试图割下她的头,安妮就是这样毙命的,至于周围的居民没有听到响动,可能是凶手先将安妮勒昏了,没有发现被害人有反抗的迹象,证明凶手的作案手法极为干净利落,发现现场为案发第一现场,至于被害人被剖开的腹部,是在死亡之后进行的。菲力普斯医生对于凶手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如此精细的刀功表示惊讶,这位有着23年警察外科经验的医生认为自己要完成同样的工作,至少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

验尸官威尼·E·巴克斯特(Wynne E Baxter)也同意菲力普斯医生的看法,他认为凶嫌无疑具有相当的解剖知识和技巧,没有毫无意义的刀口。凶手明确地知道寻找什么器官要在哪个地方下刀,如果不是受过训练的人是找不到的,就是找到,也辨认不出来。此外,从伤口的情况来判断,凶器是一把又窄又长的大约有6-8英寸(15-20CM)长的刀锋的利器,比较像当时外科或者刽子手用的手术刀。

波莉案的阿伯莱恩警官被派来协助斯菲尔德警署对安妮一案的调查,但负责人是来自大都会警察局H分暑的约瑟夫·钱德勒(Joseph Chandler)警官。虽然警方认定这两个案子由同一凶嫌所为,但是,跟波莉案一样,调查陷入了僵局,除了一个皮围裙的物证之外,警方几乎一无所获。那个有萨西克斯字样的信封是当地邮局很常见的一种信封,而那些药片,被安妮的同房房客认出是安妮自己装上去的。

就在案情进入死角的时候,有三个人站了出来,他们提供了案发当晚的一些重要细节。

第一个证人,叫约翰·理查德森(John Richardson),案发当晚的4点45到4点50分之间,他曾去过汉伯莱街29号,当时他是去看望老妈并顺便查看自己的工具是否安全的锁在地下室里。他打开后院的门,因为脚被鞋子磨得很疼,他在那里坐下来切掉靴子上的一块皮,当时天已经蒙蒙亮了,他能清楚的看到整个后院,但是,他并没有看到安妮,如果说安妮当时躺在地上,他是一定会看到的。

第二个证人,阿尔伯特·卡杜什(Albert Cadosch)住在汉伯莱街29号的隔壁,他说在5点20分的时候曾听到29号的院子里有动静,当时他听到有人说了句“no”,约十分钟后,有听到什么东西倒向了篱笆的响动。

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目击证人是伊丽莎白·朗夫人(Mrs Elizabeth Long),当天凌晨,朗夫人正经过汉伯莱街前往斯派特市场,由于有钟声敲响,所以朗夫人能知道当时的确切时间,大约是早上5点半。就在这个时候,她看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靠在29号的外墙在谈话,后来,他在停尸房里认出了这个女人就是安妮·奇普曼,而那个男人,据朗夫人描术,年纪大约在40岁左右,比安妮高一点,戴着一顶猎鹿帽,肤色偏黑,穿一件可能是黑颜色的深色大衣,看起来有点像是落魄的外国的上流社会人士。

这些目击证人的证词和斐力普斯医生的验尸结果有些冲突。斐力普斯医生估计安妮是在早上4点半以前遇害的,但这三个证人的证词表明安妮遇害的时间应该是在早上5点半。比较起来,警察更加倾向于相信斐力普斯医生的结论。最终,钱德勒巡官排除了包括郎夫人在内的证人的证词。

然而,在一百多年以后,当法医学更加进步和完善的今天,菲力普斯医生和验尸官巴克斯特的判断受到了质疑。首先,医生们对于死亡时间的估计不能说是确凿无疑的。在今天,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是由身体内部器官的温度来推断的,例如从直肠或肝脏当中测取体温。而当时斐力普斯医生和巴克斯特验尸官对于死亡时间的估计只是通过外部的体温和四肢的僵硬程度来判断的。而且他们忽略了一些外部的环境因素。

在9月8日的早晨,气温相对较低,而且安妮的衣服都被掀起来,下肢和腹部都暴露在外,再加上她的腹腔被完全打开了,并同时伴有大量的失血。斐力普斯医生没有结合这些外部的条件来综合地判断,所以安妮的死亡时间很可能是在四点半以后而不是在四点半之前。

新闻报道

​在这些罪案发生之后,报纸进行了大肆宣扬。在白教堂一带的居民当中引起了愤怒和恐慌。东区的人们整日里提心吊胆,平常喧闹的街道刚到傍晚就变得静悄悄的了,入夜之后更是空无一人。人们为警察们迟迟找不到凶手感到愤怒。甚至连政府都受到了质疑,因为它不肯为发现犯罪线索的人提供奖赏。政府认为白教堂附近的居民会自发地为警方提供援助。

事实也是如此,警方得到的关于有人行为诡异的信息有几千条,光是处理这些信息就忙得他们晕头转向。同时,人们被恐惧引发的愤怒急于寻找替罪羊,而住在白教堂附近的犹太社区首先受到了攻击。那个攻击妓女的穿皮围裙的人是个犹太人,郎太太的描述中也提到凶手看起来象是个外国人,再加上一些人的添油加醋,在白教堂一带很快就形成了强烈的排斥犹太人的气氛。

在这一地区经商的犹太人很快就感受到了这种气氛,并迅速地采取了行动。他们建立了主要由犹太商人组成的保安委员会,并推举了一个叫做乔治·阿金·莱斯克(George Lusk)的建筑商和教区代表作为委员会的主席。保安委员会一共有16个成员,他们都是当地有一定声望的居民。这个委员会更像是一个邻里互助协会,其中一个会员还提供了一笔奖金给捉住凶犯的人。

但是,过了一个星期以后,白教堂一带的夜生活有逐渐恢复了正常。女人们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靠卖淫为生,而在这里生活的穷苦的人,除了在街上闲逛,也没有别的娱乐能让他们在艰难的生活中聊以自慰。

其实,人们对于警察工作不力的指责是不公平的。在9月11号,安妮遇害之后不几天,那个有名的穿皮围裙的人就被逮捕了。他的名字叫约翰·皮泽尔(John Pizer)。大概有5英尺4英寸高,肤色黎黑,头发足有一英尺长,几乎遮住了他的脸。再加上他那薄薄的嘴唇和黑色的小胡子,以及常常挂在嘴角的狞笑,让人对他很难产生好感。皮泽尔的家人认为他是恶意的谣言的受害者,但警方有足够的证据表明皮泽尔至少卷入了一起证据确凿的伤害案件。

他用刀捅伤了人,因而被判伏6个月的苦役。但他向妓女们抢钱和伤害她们的罪名没有足够的证据,因而不能成立。当警察询问为什么在波莉·尼克尔斯和安妮·奇普曼遇害之后他躲了起来,他说是他的兄弟让他这么干的。因为人们在不公正地怀疑他。他害怕自己如果不躲起来,即使警察不找他的麻烦,愤怒的居民也会把他撕成碎片。

尽管皮泽尔是个令人讨厌的人物,但他并不是白教堂系列凶杀案的凶手。在波莉·尼克尔斯和安妮·奇普曼遇害的时候,他都有人证明他不在案发现场。波莉被害的时候,皮泽尔在一个寄宿公寓里,那里的房东可以证实这一点。安妮遇害的时候,他已经躲在了一个亲戚家里,有好几个人证明案发时他在那里。而且,他也没有那种能够准确地割开安妮的腹腔取走她子宫的技术。

还有其他的一些人也曾被列为嫌犯,但他们大多不过是些酒鬼或是一些有怪癖的人。他们在酗酒以后吹嘘自己杀了人,但往往一经调查,就发现他们根本就不可能在案发现场,很多人那时都还被监禁在狱中。精神错乱和有一定的医术被列为嫌犯的重要特征,再有就是他是个外国人。拥有医术这一条,使警察们不得不将调查的范围从白教堂地区扩大到伦敦的中、上阶层,一些有怪癖和暴力行为的外科医生也被纳入到警察的调查范围之中。

尽管白教堂一带的生活逐渐恢复了正常,但是,谋杀并没就此终结。

1888年9月30号凌晨1点钟时,一个叫路易斯·迪亚姆舒茨(Louis Diemschutz)的俄罗斯裔犹太人人发现了又一个受害者。路易斯·迪亚姆舒茨和他太太住在白教堂波纳街上的国际工人教育俱乐部里。这个俱乐部主要是由一些从东欧来的犹太社会主义分子组成的,迪亚姆舒茨夫妇住在这里,并负责照看这个俱乐部。业余的时间里,迪亚姆舒茨在一些露天市场里卖些假首饰。当夜他正是从市场回来。

当他推开俱乐部院子的门时,他发现在靠近俱乐部墙壁的地上有东西,他划亮一根火柴,惊恐地发现那原来是个女人。迪亚姆舒茨急忙冲进俱乐部里,并找了一个年轻人来帮他。他们仔细地辨认了一下,发现原来是一个女人,当他们看到从她身下留出的血时,两个人都吓的歇斯底里地大叫起来,并马上跑去找警察。几分钟后,亨利·莱姆(Henry Lamb)警官和他的助手就来到了现场。在那个女人的脸上,莱姆警官感到还有体温,但是已经没有脉搏跳动了。在现场也没有发现搏斗的迹象,被害人的衣服也很整齐,不象前几个被害人那样,裙子被掀了起来。

模拟图

​莱姆警官的助手马上去找医生。到凌晨1点16分的时候弗雷德里克·布莱克威尔(Frederick Blackwell)医生来到了现场。他的助手比他早到了几分钟。在后来弗雷德里克医生提交给警方的报告当中,他这样写到:“死者向左侧卧在过道上,她的脸对着房屋右侧的墙壁。她的腿曲起,脚抵在过道的右侧。她的脖子和胸口还很温暖,脸上也有体温。

她的右手伸展着,但手已经冷了并满是鲜血。放在地上的左手半握着,手里是一小包用纸巾包着的口香糖。她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嘴略微张开。在下颌2.5英寸的的脖子上,有一条几乎成直线的很深的割伤,气管完全被割断了。”为安妮·奇普曼验尸的斐力普斯医生也和布莱克威尔一起在现场,他们两人估计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12点36分到12点56分之间。

警察对现场进行了勘察,但没有什么凶器或线索可以找到。他们得知在发现尸体前20分钟,俱乐部的主席曾走过院子,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在迪亚姆舒茨在1点钟进院子的时候,也没有看到任何人。

然而,当警察们忙于处理这桩凶案的时候,在离俱乐部不到四百米的主教冠广场,一桩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这个广场周围都是商务楼和仓库,居民并不多,当夜里商店关门之后,这里就成为一个黑暗和荒凉的所在。当夜在主教冠广场值勤的是爱德华·华特金警官。在凌晨1点半的时候他从广场上走过时一切都很正常,但当15分钟后他转回来时,在他手中灯笼的灰暗的光线下,他却有了一个可怕的发现。一个女人仰躺在地上,衣服被掀到腰部。

她的喉咙被割开了,肚子被剖开,肠子露出体外,身下都是血。他急忙跑到广场旁边一个商业楼里面,找到在那里做守夜人的乔治·莫里斯(George Morris),莫里斯是个退休的警察。与此同时,爱德华大声地吹口哨,叫来了几个在附近的警察。他们开始在附近搜查,看是不是还能够找到凶手。

到了凌晨2点18分,弗雷德里克·乔丹医生(Frederick Gordon)来到了犯罪现场。尸体的惨状让他不忍目睹。她的身体还很温暖,乔丹医生估计她死亡还不到半小时。她的腹腔被完全剖开,一直到达脸部。在现场没有发现钱,也没有发现被害人有搏斗的迹象。

总之,在主教冠广场发生的凶案让人既不寒而栗又迷惑万分。在案发的时候广场附近有很多警察。除了华特金和莫里斯以外,还有一个警察的巡逻路线也经过主教冠广场。他在1点42分的时候走过广场,但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的情况也没有看到任何人。更何况,住在商业楼的退休警察也没有听到任何情况。也就是说,那个凶手把被害人带到了广场,杀了她,将她剖腹并悄无声息地逃走了,而这一切是在15分钟内完成的。

警察们被这接踵而至的凶案搞得精疲力竭,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漫漫长夜还有更多的情况在等着他们。凌晨2点55分,阿尔弗雷德·朗(Alfred Long)警官在白教堂高尔森街的一栋房子的入口处发现了一条满是鲜血的围裙。就在围裙上方被煤烟熏黑的砖墙上,用白色的粉笔写着这样几个字:“对犹大(错字字)人的指责并非无凭无据。”

警察们相信,这条沾满鲜血的围裙的主人,就是躺在主教冠广场上的被剖腹的女人,此外,警察们还认为这几个字显然是凶手写的。一个警察留下来守住现场,其他人准备去叫人来给这几个字照相。但是,在照相的人还没有来之前,大都会警察局的高级长官查尔斯·华伦(Charles Warren)却命人将这几个字擦掉了。他的理由是那些字就在那房子的拱门边,路过的人都可以看到,如果留在那里,会引起当地居民更强烈的反犹情绪甚至会引发暴乱。

华伦

​然而,时至今日,关注“开膛手杰克”这个疑案的人,还是对华伦的卤莽行为指责并遗憾不已。然而人们更加惊叹的是,这个凶手居然能够在警戒森严的地区,在很短的时间里,连续两次作案,尤其是还将后者剖腹并在墙壁上写字,这一切令人难以置信,但却的的确确发生了。

这注定是一个极其恐怖的夜晚,也是“开膛手杰克”的颠峰之作。他是如何在极短的时间之内连杀两人又能做到不被任何人察觉的呢?尼玛,难道他会隐形?

在这个可怕的夜晚之后,警察们对这个地区进行了挨家挨户地走访,聚在现成周围的旁观者也逐一地被盘问过了。在国际工人俱乐部院子里被发现的女人大约有5英尺2英寸高,皮肤很白,有着黑褐色的卷发。她穿着一身黑衣服,在夹克衫上别着一朵红玫瑰。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她的身份,在她衣服的口袋里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经过一番努力,她的身份终于被搞清楚了。她的名字叫伊丽沙白·斯特莱德,45岁,来自瑞典。她来到英国做家庭女佣。按她自己的说法,她是在1878年发生的艾丽斯公主号沉船事故的幸存者,而她的丈夫和两个孩子却在海难中丧生了。这个悲惨的故事使她在伦敦的瑞典教堂里得到了很多的帮助,并得到了人们的同情。

但事实是,她的丈夫是泰晤士河上的一次船难的幸存者,后来病死在一家济贫院里。她和一个叫麦克尔·基得尼(Michael Kidney)的工人住在一起已经三年了。她很讨人喜欢,人们给她起了个外号叫“长丽丝”。她主要靠给人做针线活和洗衣服为生,有时靠卖淫挣点儿零用钱。偶尔她也会喝醉酒闹事,但这在这一带很普遍。遇害的那天早上,她很早就离开了寓所,但没有告诉任何人她要去干什么或去哪里。在她口袋里有一点儿替人打扫房间赚的钱。令人迷惑的是,在她离开住所的时候,衣服上并没有别着玫瑰花。而在遇害时,衣服上却别着一朵完好无缺的玫瑰。

按照斐力普斯医生的推断,伊丽沙白是死于喉咙上的割伤。尽管凶手可能是拉住丽丝脖子上的围巾将她拖倒的,但这一次在脖子上没有勒痕。布莱克威尔医生指出,凶手是一个刀法很娴熟的人。

警察们开始进行调查以后,有很多目击证人向警方报告说他们曾在丽丝死前看到过她。其中一个就是威廉·史密斯警探,他在波纳街巡逻的时候,在夜里12点30分左右看到丽丝在和一个男人聊天。这距离她死亡的时间很接近。史密斯警探看到的男人大概30岁左右,黑头发,还留着小胡子,他的肤色也比较黑,他估计这个男人大概有5英尺7英寸高(170cm)。

他戴着一顶深颜色猎鹿帽,身穿一件黑色的大衣,内穿白衬衫还系着领带,在他手里还拎着一个包。另一个重要的目击证人叫伊莎贝尔·舒尔茨(Israel Schwartz),住在海伦街22号。在那天夜里12点45分的时候,他看到一个男人,他大约有30岁左右,面貌清秀,有5英尺高,身穿一件黑色的夹克和裤子,戴着一个有帽舌的帽子,空着手。这个男人停住脚步,叫住一个站在门口的妇女。那个男人试图将那女人往街上拉,之后又将她拽回去推倒在那个门口,那女人叫过三次,但声音都不大。

在街道的另一边,还有一个男人站在那里,这个男人大概有35岁,身高5英尺11英寸,皮肤白皙,淡褐色的头发,身穿长的黑大衣,头戴一顶宽边的硬黑帽,手里拿着一个陶制的烟斗。舒尔茨走开了,拉着女人的那个男的朝抽烟斗的男人叫了一声,那个吸烟的人就跟了上来,舒尔茨惊恐地夺路而逃,那男人就没有再继续追上来。后来,舒尔茨后来证实,死去的女人就是那天夜里他看到被拉扯的那个人。

警方认为史密斯和舒尔茨的证词非常重要。此外,还有两名目击证人的证词也引起了警方的兴趣。其中一个人叫威廉·马歇尔(William Marshall),他住在波纳街64号,在那天夜里11点45分左右,也就是在丽丝被谋杀前大约1小时15分的时候,他就站在案发现场附近。他看到丽丝和一个戴着圆帽的中年男人在讲话,那帽子有点儿象是个水手戴的。

那人很胖,穿的象个职员,讲话也很有教养。但遗憾的是他没有看清那个男人的脸。尽管马歇尔描述的人和舒尔茨讲的男人有些相似,但丽丝也有可能是在和另外一个人在聊天,毕竟这时候距离她遇害还有一个多小时。另一个证人看到丽丝的时间距离她被害的时间更近。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在12点45分的时候看到丽丝在和一个男人交谈。

这离她的被害只有几分钟的时间。当时他正转过和波纳街交叉的费尔克劳斯街的街角,看到丽丝和一个身高大约有5英尺7英寸(170cm),穿着一件黑色的长大衣的男人在讲话。他听到丽丝说:“今晚不行,再找时间吧。”布朗的证词非常重要,但他讲的时间只是他的估计,因为没有戴表,他只能推算那大概是什么时候。史密斯、马歇尔和舒尔茨等人描述的很有可能是同一个人,但即使如此,警察还是难以在伦敦的茫茫人海中找到罪犯。

当夜在主教冠广场发现的另外那个女人的身份也很快就被查清了。因为在她的口袋里有几张当票。当这个消息一见报,一个叫约翰·凯利(John Kelly)人就来到了警局。被杀的女人名叫凯瑟琳·艾德伍斯(Catharine Eddowes),她和约翰在主教与花路上55号的一个寄宿公寓里已经住了7年。凯瑟琳是个非常随和的女人,总是精神饱满、兴高采烈的,她的歌也唱得相当好,人们经常亲昵地叫她“凯特”。但她和其他几个被害人一样,也曾有过一段酗酒的历史,这导致她和她的家人以及同居者发生争吵。

凯特

​她出生于1842年,遇害时46岁。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她的父母就去世了,那个家也就此解体了。16岁的时候,她爱上了托马斯·康威(Thomas Conway),并成为他事实上的妻子。他们在一起生活了20年,养育了3个孩子。在1880年的时候,凯特的酗酒和康威的殴妻导致了婚姻的破裂。那之后第二年她遇到了约翰·凯利,并在她遇害以前一直和他住在一起。她的朋友们都坚决否认凯特是妓女,但有一些证据表明她确实偶尔在酗酒之后卖淫。

在她遇害那天晚上,凯特跟约翰说她想到她女儿那里去借一点儿钱。凯利警告她白教堂一带不安全,要她早点儿回来,凯特说她会早些回来,叫他不要担心。“我不会落在他手里的,你放心。”但是,凯特并没有去她女儿那里,她不知从哪儿弄到了些钱,喝得烂醉被送到了主教门街的警察局,那个警察局的位置离主教冠广场步行不到8分钟。

在那儿她一直睡到酒醒,大约在12点半的时侯,她问值勤的哈特(Hutt)警官她是否可以走了。很快警察就同意让她走,在离开警局之前,她曾问过几点了,他们告诉她快到1点了。听到已经这么晚了,她说“糟糕,我回家去肯定得跟凯利好好解释一番”。“你是得好好反省一下,不该醉成这个样子。”哈特对她说。

除了腹部被剖开以外,凯特脸部受到的伤害也很严重,在左眼下1/2英寸(1.27cm)的地方有一道深深的割伤,右眼睑被割开有1/2英寸(1.27cm)深,在鼻梁上也有一道深深的割伤,鼻尖都几乎被割了下来。在脸上还有一些其他的割伤,而且她的右耳垂被割掉了,在她被抬起来往停尸房运的时候从衣服上掉了下来。

凯特被害一案也有一个重要的目击证人,他的名字叫约瑟夫·劳温迪(Joseph Lawende)。在那天夜里1点35分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朋友一起离开了帝国俱乐部。他们看到有一对男女在通向主教冠广场的教堂路上交谈。劳温迪说那个男还很年轻,中等身材,穿着一件黑夹克,戴着一顶猎鹿帽,留着小胡子。他们没有看到那个女人的脸,但后来他们认出了凯特的衣服。在他们走过之后9分钟,凯特就遇害了。

至于写在墙上的粉笔字,有三种不同的看法。一是认为这些字一直就在那里,不是凶手写的,他只不过是凑巧把凯特的围裙扔在了那里。另一种解释是这些字是一个排犹分子写的,但是有点儿说不通的是,如果他是个犹太人,或是一个排犹分子,都不应把表示自己民族或自己一直仇视的几个字母拼错的。第三种说法是这些字是凶手自己写的,目的是将警察的调查方向引向犹太人,苏格兰场的警察和当地的犹太人社区更倾向于最后一种解释。但不管这些字是谁写的,他的作者确一直是个迷。

“开膛手杰克”并不只是满足于让他的双手染满鲜血,舞文弄墨似乎也是他的爱好。从凶案发生开始,数以百计的信邮到了警察局、报社以及一切与案件有关的人手里。一百多年来,有三封信一直受到关注这个案件的专家们的重视。其中有两封信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而正是这两封信,给了这个神秘的人物以"开膛手杰克"的名字。

​其中一封信是用红色的墨水写的,在1888年9月27日寄到了老板街的新闻中心。

​信是这样的:

“亲爱的老板:

我不断地听到警察已经将我逮捕的消息,可惜这不是真的。当听到他们自作聪明地说案件的调查已进入正轨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大笑特笑。尤其是那个关于皮围裙的笑话真是让我开心。我恨妓女,我不会停止剖开她们的胸膛,除非你们能捉到我。上次干的不赖吧!我根本没给那女人喊叫的机会。他们怎么会捉到我呢。我爱这个工作,我还会干下去的。你很快就会听到我干的有趣的小把戏。我上回留了一姜汁啤酒瓶的“红颜料”,可惜它很快就粘的象胶水一样没法用了,用红墨水也可以满足我的愿望了。哈,哈。下回我会用剪刀,把那女人的耳朵割下来送给警察,是不是很好玩儿。留着这封信,等我再完成一点儿工作再亮出来。我的刀实在是锋利,太好了,一有机会,我真想马上就投入工作。

祝您好运!

你真诚的:开膛手杰克。

别介意我把我的字号报给你。”

在同一封信的下方,水平地写着这样几行字:“手上的墨水还没干,我还没法去邮信。现在他们又在说我是个医生了。哈,哈。”

编辑在收到信以后,以为这不过是有人在瞎起哄,没有将马上把它送到警察局。当警察最终得到这封信的第二天夜里,丽丝和凯特就被谋杀了。案发之后的星期一,新闻中心收到了另一封信,信上的邮戳是10月1号,笔迹和9月25号的信相同。

​开膛手杰克的第二封信,写在一张“时髦的杰克”的明信片上,邮戳日期为1888年10月1号。

明信片上是这样写的:

“我上次给你暗示的时候,亲爱的老板,写的可不是密码。你明天会听到时髦的杰克这次干掉了两个。头一个叫了起来没干利索,没来得及割下耳朵送给警察们,以感谢他们保留我的上一封信,等下一次吧。

开膛手杰克”。

警察们传阅了这两封信,并制作了副本送到每一个警察局,希望能有人认出上面的笔迹,但没有任何结果。

第三封重要的信是寄给犹太人组建的保安委员会会长乔治·阿金·莱斯克的。这次,信是同一块人体的肾脏一起邮出的,莱斯克收到信以后相当的不安。有一个委员会的成员觉得那可能是用红酒保存的一部分动物器官,他们将它拿到一个叫在伦敦医院工作的叫托玛斯·奥本肖(Thomas Openshaw)的医生那里进行检查。关于托玛斯医生当时是怎么说的,有很多种不同的说法,后来都被他失口否认了。可以确定的是托玛斯医生认定这是人的肾脏,保存在酒精而不是福尔马林里。在医院里,用于实验的人体器官往往是放在福尔马林里面防腐的。

然而,和那封肾脏一起收到的信,却不是由前两封自称是开膛手杰克的作者写的。信是这样的:

“来自地狱

莱斯克先声:

先声:(这个词的拼写是有错误的,这封信里有好多拼错的字)

我把我从一个女人那弄到并保观(错别字)的身(错别字)给你,另外的不分(错别字)我见着吃了,很不昔(错别字),我可能会把那把割她的到(错别字)给你,不过要过短时间(错别字)。

有本事你来捉我。

莱斯克先声(错别字)”

凶手邮寄出来的信件

​对于这三封信那些是真的出自“开膛手杰克”之手,说法不一。有些人认为前两封信尽管有一些信息可能只有凶手才知道,但却不是“开膛手杰克”写的。一是因为在信里他说要把被害人的耳朵寄给警察,但这从未发生。尽管凯特确实有一部分耳垂被割了下来,但既然凶手有足够的时间造成那么多的伤害,他完全有时间可以割下她的双耳,寄给警察。第二、第二封信被认为是真的,因为它预言了将要发生的双重凶杀案,但因为9月31日是星期天,没有邮政服务,所以它也有可能是在事件发生并已经被吵的沸沸扬扬之后才写的。第三、声称丽丝在被害的时候在喊叫也无法证实。尽管有一个目击证人说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叫声,但其他的证人都什么也没有听到。

当时的警察长官查尔斯·华伦就是这样认为的。在今天,研究连环杀手的专家,FBI的约翰·道格拉斯也同意这种看法。因为这两封信结构完美,充满了理性的思维,以致于有些矫揉造作之嫌。而且一个这样的罪犯也不大可能把他干的事称为是“小把戏”或说他的刀如此的好和锋利。至于莱斯克收到的信就比较难以判断。奥本肖医生指出那个肾脏的主人有肾炎,而按照布朗医生的证词,凯特明显地有肾炎病。那封信可能是真的,那个肾脏也有可能是凯特的,但今天一切都无从知晓了。

​在那个可怕的夜晚之后,在白教堂一带的居民都被深深的不安和恐惧所困绕,这一次,人们的反应比“黑安妮”被害时还要强烈。在事件发生后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里,天一黑,街道上就空无一人。大多数妓女都停止了拉客,她们躲进避难所或是亲友的家里,不再到街上游荡。不单是卖淫业受到了影响,白教堂一带的商铺也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伦敦人都尽可能地避开进入这个地区,店铺的生意一落千丈。

然而,因为街道上增加了更多的警察巡逻,人们也普遍地提高了警惕,这里实际上更安全了。在街上,到处都是穿着制服或身着便衣的警察,在夜晚和凌晨时间警力更强。警察们还给保安委员会的成员都配备了警用的口哨和粗棍子,在入夜后的街道上巡逻。因为当时还没有女警察,警方还让一个男警员装扮成妓女的样子,在街上拉客,可惜他这一招没有成功,倒是他的不男不女的怪样子,受尽了周围邻居的冷嘲热讽。

此外,警察还走访了这一带的寄宿公寓,与2000多个居民进行了面谈。他们还印发了8万多张传单,一些特定的行业也受到了专门的调查。警察详细地询问了76个屠夫的工作情况,在泰晤士河上的水手也被逐一地调查过了。同时,查尔斯·华伦爵士还训练了一批猎犬在这个地区巡逻。但人们对于这些猎犬是否能派上用场很怀疑,因为白教堂一带的居民很多,猎犬们是否能在这么多的人里找到并追踪某一种特定的气味,很令人怀疑,尤其是凶手连一件衣物都没有留下来。因此,猎犬的应用到了十月底就放弃了。

到1887年的时候,她遇到了约瑟夫·巴内特,一个相貌英俊的市场搬运工。他们很快就相爱并住在了一起,但他们俩经常把房钱都买了酒,被人赶出家门。最后,他们搬到了米勒宅13号。玛丽的相好并不多,比较起来和巴内特的关系最稳定。他们住在一起,直到有一次发生了争吵以后,巴内特搬了出去。他们争吵的原因是玛丽很慷慨地让一个无家可归的妓女和他们住在一起,而且玛丽又重新回到街道上去卖淫。

但这只不过是一次情人之间的小摩擦,因为他们在11月8号星期四的晚上他们就重归于好了,巴内特还向玛丽道歉,因为他没有办法赚到足够的钱给她。他早已失业了,玛丽不得不回到街头,因为她在多塞特街后面的米勒宅一楼里租的房间,已经有好几个星期没有付房租了。

曾当过渔货搬运工,1887年4月8日起曾是受害者玛莉·珍·凯莉的情人,直到1888年10月30日两人吵过一架后才分手。之后他每天都拜访她,据闻是试图恢复两人的感情,而他否认自己有嫌疑。虽然有人把其他几件凶案算在他头上,但他被怀疑乃因由爱生恨而杀了凯莉。据说他对凯莉的描述构成了今天我们对凯莉所知道的绝大部分,可是有关她的描述和他的报告是否切实仍有疑问。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白教堂一带的生活渐渐恢复了正常。已经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没有凶案发生,穷困的妓女们不得不走上街头重新开始拉客。

玛丽·凯利

​在她们当中,警官沃尔特·杜尔注意到一个年轻漂亮的爱尔兰女人玛丽·凯利(Mary Kelly),她经常和两三个妓女在一起,穿的非常整洁,总是戴着一个白围裙,不戴帽子。人们将玛丽描绘成一个高大漂亮,象百合花一样甜美的女孩子,她大约5英尺7英寸高(170cm),身材丰满,湛蓝的眼睛,一头浓密的头发几乎长及腰部。她和所有的人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虽然她喝酒后有时会骂人,但是其他的时候她是个好脾气的姑娘。

玛丽出生在爱尔兰西南部的利麦立克郡,21岁的时候来到伦敦,在一家妓院里工作。曾有一个客人非常喜欢她,带她去了巴黎,但那关系没有持续几个星期,她就回到了伦敦。因为她的美貌,有好几个男人养着她,所以她并不是完全靠在街上拉客为生。

1888年11月9日,是伦敦传统的市长巡游日,那天伦敦的市长会装扮成王子一般,向国王和市民宣誓效忠。这是伦敦人的一个重要的节日。像很多伦敦人一样,玛丽打算去观看这一盛事。这天早上,她的房东,约翰·麦卡西让他的助手托玛斯·宝耶到玛丽那里看看能不能收到这个星期的房租。托玛斯敲门,没有人回答。他从打破的窗户钻了进去,并拉开了窗帘。尽管他没有看仔细屋里的情形,但也吓的马上跑去找麦卡西。麦卡西从窗户里看到屋里的情形后,惊恐万状,连忙让宝耶去找警察。

沃尔特·杜尔警官等人迅速地赶到了米勒宅13号。他们没有去强行开门,而是推开了被当作窗帘的一件大衣,从窗户进到了房间里。杜尔警官后来这样描述他看到的情形:“当我的眼睛逐渐适应了屋里暗淡的光线之后,我看到了一幅让我在有生之年永远无法忘记的景象。”很快,警察外科医生乔治·巴格斯特、斐力普斯和阿伯莱恩探长都来到了现场。他们打开了房门,这是一间凌乱的小房间,几乎没有什么家具。

在床上,躺着玛丽·凯利,开膛手杰克的最后一名受害者,也是尸体被破坏的最厉害的一个。玛丽死亡的原因是静脉失血过多,她的身体全裸,躺在床的中央。她的肩膀平放在床上,但整个身体向左倾。她整个腹部和大腿的表皮都被剖开了,腹腔里的内脏都空了。双乳被割了下来,手臂上也被刺了很多刀,脸部被砍得无法辨认,鼻子、脸颊、耳朵差不多都被割了下来,脖子上的伤口也深可见骨。子宫和肾脏以及一个乳房被放在头部下面,另一个乳房被放在右脚下,肝脏被放在两腿之间,肠子放在身体右侧,脾脏放在左侧,其余的器官被放在床边的桌子上。对于玛丽身上伤口的描述长达几页。

按照为玛丽验尸的另一位医生托玛斯·邦德(Dr.Thomas Bond)的推断,玛丽大约死于凌晨1点到2点之间。但是,对于杀害玛丽的凶手是否有解剖学经验,邦德医生的看法却与众不同,他认为凶手根本就不懂医学知识,但后来,有人认为邦德医生的判断是受他的职业的自尊心影响的结果。

如同前几次一样,玛丽·凯利的凶杀案在白教堂一带又引起了一阵恐慌,但是,伴随着警察在街道上不断地巡逻,人们的恐惧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地消退了。只是在一些偶然的时候,譬如某个人喝醉了酒以后,扬言自己是“开膛手杰克”,或暗示自己会以这种方式报复别人时,会引起一些短暂的骚乱和暴力行为。

而警察们,在连续的凶案都没有任何头绪的情况下,都焦急万分。每一条可能的线索都进行了深入地调查,每个嫌犯都被反复地审问过,但结果却一直令人失望。同时,公众对于警察的指责却越来越多。就连维多利亚女王也大动肝火,她对首相说:“对于这种极端恐怖的犯罪我们必须要有所行动。所有的住宅院落都必须有灯,我们的侦探水平也必须要提高,他们不称职。”

比较来讲,报纸对于警察们所遇到的困难就比较理解。报上写到“这个凶手极为狡猾,他的行为谨慎。完全没有办法追踪这个罪犯,由于他的行为缺乏足够的动机,追查他也难以找到线索,警察们只能靠碰运气。”

关于玛丽的死亡时间,办案人员的估计也不一样。邦德医生推测她是在星期五夜里1到2点之间遇害的,而斐力普斯医生则认为她死亡的时间要晚得多。应该是在凌晨5点到6点之间。因为对于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推测不同,因而在整理和分析关于在当夜看到谁和玛丽在一起时就困难重重。

在玛丽遇害一案中,最重要的目击证人是乔治·哈金森(George Hutchinson),他是个苦力工,认识玛丽。在凌晨2点的时候他遇到过玛丽,玛丽曾试图向他借钱。但乔治说他身上没有钱,于是玛丽就走开了。但她很快就停下来和一个男人搭上了话儿。如果他的证词是正确的,那么他看到的很有可能就是开膛手杰克。乔治看到那个男人用右手揽住玛丽的肩膀,在他的左手里有一个小包,包上似乎绕着一圈带子。他们经过乔治身边时,那个男人将帽子拉低到眼部,乔治于是俯下身来,看着那个男人的脸,那个人严厉地看着乔治。

玛丽和那个男人走进多塞特街,他们在住宅外边站了大概三分钟,乔治听到玛丽说:“好吧,亲爱的,我会让你舒服的。”那个男人用手揽住玛丽的肩膀,吻了她。玛丽说自己的手帕丢了,于是那男人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个红手帕递给她,之后两人就走进了宅子。乔治也好奇地跟进宅子,但两人已经不见了。乔治等在房里,但过去了大约45分钟也不见有人出来,于是他就离开了。

按照乔治的回忆,那个男人大约有三十四、五岁,身高5英尺6英寸(168cm),肤色白皙,深色的眼睛和眼睫毛,胡子有点儿弯曲,但鬓角很整齐,头发也是深颜色的,神情看起来很不友好。他身穿一件长大衣,领子和袖口都点缀着俄国羔羊皮,里面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衫,一件浅色的马甲,深色的裤子。

头上戴着一顶中间低的帽子,脚上穿着点缀着白扣子的靴子,还系着绑腿。他走路很快,看起来很象一个犹太人。在他的怀表链上有一个大印章,还挂着一块红色的石头。乔治觉得自己在这个星期天曾在附近看到过这个人,但想不起来他到底是谁或当时在干什么。

在玛丽遇害那天的夜里,还有几个人曾看到她。一个叫玛丽·安·考克斯(Mary Ann Cox)的妓女也曾看到过玛丽·凯利。另一个妓女在11点45分的时候,曾看到玛丽醉得很厉害,几乎无法说话。她和一个大约36岁,5英尺6英寸高的男人一起走进了米勒宅。那男人脸上有斑,留着胡子,穿着一件破旧的黑大衣,戴着一顶黑帽子。

另外,在星期三,11月7日晚上8点钟,一个叫莎拉·李维斯的洗衣妇和另外一个女孩在街上曾被一个男人拦住,他让她们之中一个跟他走。那人大约40多岁,灰色的脸,有小胡子,身穿一件黑色的短大衣,手里拎着一个大约一英尺长的包。莎拉和她的女朋友都拒绝了,但那个男人执意要她们跟他走,于是莎拉和她的女友吓的跑掉了。

而在玛丽遇害的那天夜里,2点半左右,正是玛丽可能遇害的时间,莎拉正前往她的一个朋友处住宿,在路上又看到了那个男人,但这回她躲开了他。因为恐惧,她急忙跑到了她的朋友那里。在凌晨4点钟的时候,她听到有女人在厉声叫到“杀人了!”,另一个和她同住的女人也听到了,但是,这样的喊叫在白教堂这样的下城区很常见,没有人去追究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虽然警探阿伯莱恩相信哈金森的详细描述,但搞不懂为什么哈金森要尾随玛丽,并在房子里等上那么久。哈金森说他曾不止一次地给玛丽钱,也许他对玛丽有好感。但也可能他只是对玛丽这次拉的客人不放心。不管怎样,阿伯莱恩警官认为一定有原因。

​阿伯莱恩让几个警察和哈金森一起在白教堂附近搜寻,希望能够看到那个可疑的男人。现在,有人怀疑哈金森编造了这个故事,以免警察怀疑他。但不管怎样,警察没有怀疑他,而且将他描述的那个嫌犯的形象广为传播。

凶手作案地图

​进入到冬天,警察们的行动渐渐的停顿了下来。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被询问过了,但没有任何结果,调查陷入了僵局。而“开膛手杰克”也不知因何原因,自此再未现身,尽管在1889年7月和1891年2月又有两名妓女分别遇害,但她们都是被割开喉咙丧命的,人们普遍认为杀她们的凶手并不是“开膛手杰克”。

我们的杰克先生,终于在人们关注的目光中,越走越远,最终消失在伦敦东区雾霭弥漫的弄堂里,如今一百多年过去了,或许一千多年过去,杰克先生留给世人的,也只是无数个谜语和一个模糊的背影,还有那仿佛隐隐在耳的狞笑声、嘲笑声……



(作者:令狐中,出处:天涯社区,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 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要常来,天涯、51区、百度贴吧、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墨西哥食人诗人:塞佩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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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双手捧着我的心对你说/妈妈/不要离开我/还有/对不起。”这是塞佩达自尽前,留给妈妈凄美的绝命诗。这位被墨西哥媒体称为“食人诗人”的变态杀手,先后在3年时间,残忍地杀害了3位女友,并煮食尸体,更为恐怖的是,当警方在其家中将他抓捕时,诗人正在撰写一本《食人本能》的书。最终,恶人自尽,用生命偿还了债,受害人得已安息,可是,塞佩达临终之时写给妈妈的诗,里面充满了对童年创伤的无法释怀,对妈妈爱与恨的交织,这也许是引发他长大后系列凶杀行为的犯罪种子,值得天下所有父母深思。

1、衣柜里的秘密

无论从哪方面来看,生活在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的何塞·路易斯·卡尔瓦·塞佩达,都是一位非常优秀体贴的恋人,身为诗人兼恐怖小说家,不算很有名气,但收入稳定,长相英俊,温柔浪漫,受过良好的教育,年过40,脸上还有一丝少年的青涩内向。可是,正是这样一个大男孩似的恋人,却为女友单身母亲加莱阿纳的生命划上了残忍的句号。

2007年2月,墨西哥城一家药房的女职员亚力杭德拉·加莱阿纳离奇失踪,加莱阿纳的哥哥阿曼多向警方报了警。加莱阿纳2年前离异,与8岁的儿子一起生活。据加莱阿纳的儿子提供的线索,妈妈爱好文学,半年前与一位名叫塞佩达的诗人来往。警方也从加莱阿纳的哥哥和邻居口中得知了相应的线索。可是,警方经过对塞佩达的初步询问,并没有将他列入嫌疑人名单,因为无论是在警方的印象中,还是加莱阿纳的亲友邻居眼中,塞佩达都是一个温和贴心、文质彬彬的好男人。

失踪案发生的3个月后,毫无线索的警员,决定前往塞佩达居住的墨西哥城市中心的寓所再次进行询问,正准备出门的塞佩达见到警官后,脸色慌张竟夺路而逃,跑到在十字路口时被车撞倒受伤,最终被警方抓获。

随后,警方进入塞佩达家中搜查。依据警方的经验,绝大部分杀手家中大都凌乱不堪,但塞佩达不同,他的家中一尘不染,布置得非常艺术和温馨,还有一股浓烈的香味。直到打开衣柜时,警方震惊了,衣柜里藏着一具剥离了人肉的女尸骨骸。 接下来,警方在冰箱里发现了一块去掉骨头的人腿和人手臂的肉,而在一个燕麦片盒子里,则藏着数块可能取自人体的骨头。更加恐怖的是,书案上摆着一本塞佩达尚未完成的恐怖小说草稿,名为《食人本能》。

2、诗人制造的地狱

车祸受伤的塞佩达,被送往医院救治,暂时不能前往警察局录口供,但此案曝光,引来了满城风雨,塞佩达的令人发指的暴行,以及受害人加莱阿纳留下不到10岁的儿子,让墨西哥城的民众愤怒了,强烈要求对杀人者绳之以法,警署遭遇了空前压力,根据经验,面对塞佩达这样的高智商犯罪,审讯工作很难顺顺利利,能不能将塞佩达绳之以法,一切都要等到他出院才知道。

超乎警察的想像,对塞佩达的审讯非常顺利,他几乎没有跟警方兜任何圈子,也没有讲任何条件,就承认了这桩罪行。塞佩达交待,他与加莱阿纳交往了半年多,一开始加莱阿纳为他的才华着迷,可是因为他写的恐怖电影剧本一直没有得到制片人青眯,女友开始不满,两人经常发生争执,塞佩达经常对女友实施暴力,最终一次,将她杀害肢解,并煮食了部分尸体。

突破了塞佩达的心理防线之后,在接下来的审讯中,塞佩达又交待了2005年和2004年分别杀害并肢解了前女友韦罗妮卡·马丁内斯·卡萨鲁比亚斯和孔苏埃洛·拉加罗恰的犯罪事实。

其中,前女友韦罗妮卡的命运特别悲惨,警方在调查取证中,韦罗妮卡姐姐朱迪思告诉警员:“我妹妹曾经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有教养,大家都很喜欢她。塞佩达成为她男朋友后两个月就开始打她,还让她吸毒。妹妹失踪前,曾给我打电话,说要离开墨西哥城,隐名埋姓躲避塞佩达,我一直以为她已经逃脱生天了,没想到竟然遭到这样的毒手。”

如果警察没把我带走,我也会杀了我自己,”“食人诗人”塞佩达被捕后曾在自白书中透露自杀倾向,“我迷失了,服药过量。好几次我走向阳台,想就这样结束一切。我犯了一个错误,可是我不知如何结束这个自己制造的地狱。”

3、用生命还债

2007年12月一个夜晚,塞佩达利用狱警疏忽的机会,用自己的腰带自尽。在他裤子后面的口袋中,警方发现了两封遗书。其中一封遗书中写道,“以死来开始另一个新的人生。”而另一封遗书中,塞佩达以一首凄美的诗歌向母亲告别——

妈妈,不要离开我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我迷失了,

我失去了所有曾经拥有和将要拥有的东西。

我让你说出那些爱的语言,

让你夜夜为我守灵。

当你哭泣时,

疲惫的我已经永远沉默。

你那些曾经不可战胜的想法,

现在对我来说再也没有任何意义……

今天我站在监狱的铁窗后面,

陪伴我的只有寒冷和狭长的走道。

我用双手捧着我的心对你说,

妈妈,不要离开我,

还有,对不起。

2007年12月12日,塞佩达的尸体被葬在首都墨西哥城东部伊斯塔帕拉帕国家墓园。当天守灵仪式过程中,遇害者家属纷纷赶来, “我不会上任何人的当,”遇害者之一加莱阿纳的哥哥阿曼多说,“我就是想亲眼看看,这具尸体到底是不是塞佩达本人。” 另一名遇害者韦罗妮卡的姐姐朱迪思也来到守灵仪式,她说:“我要亲眼看着杀害我妹妹的凶手入土。”

但他们都没能获准进入守灵仪式现场。塞佩达的姐姐哭着请求受害者家属原谅,“他已经用自己的生命偿还了。”

4、畸形的童年 

在塞佩达的自白书中,他多次提到母亲埃利娅从小对他的管教和虐待,以及他对母亲由来已久的怨恨。

“我的母亲今年68岁。虽然曾经学习医学并成为一名护士,但她选择做一个家庭妇女。她并不爱我的父亲,和他结婚只是为了离开出生的村庄。我的父亲私生活不检点,为人严苛,母亲对我则非常严格。在所有的兄弟姐妹中,我母亲打得最多的是我。”

在自白书中塞佩达还提到,他的兄弟姐妹中有人丢失了相机,他的母亲怀疑是他偷的,为了惩罚他,将他的双手放在火炉上烤,直到后来有人找到了相机。

塞佩达被捕后,曾多次试图联络他的母亲,但都没有回音,直到临终之时,他给妈妈的绝命诗中,还表达了对母亲又爱又恨的强烈感情。

但塞佩达的绝命诗通过媒体刊登后,他的母亲埃利娅回应,她本人病得很严重,的确没有能力去探望塞佩达,儿子出现的问题都是他自找的。埃利娅还说,塞佩达和兄弟姐妹们一向很疏远,自杀只是为了引起关注。



(作者:晓云追月,原文刊登于《心理医生》杂志2014年2月号,​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 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要常来,天涯、51区、百度贴吧、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九大连环杀手如何挑选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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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杀手中最恐怖的莫过于连环杀手,因为他们比一般的杀手更残忍,更没人性,今天要分享的是九个著名连环杀手挑选受害者”标准“的长文,希望通过揭露他们的这些”嗜好“,能给大家一些警醒!

1.亚当·莱恩

九大连环杀手如何挑选受害人?

亚当·莱恩被判定谋杀了Monica Mossaro。他是如何挑选她的?很简单。一天晚上,他开车到休息站附近的一个镇上,决意要夺取一条生命。他停下车来,一家一家地转动门把手。如果门是锁着的,他就离开;而Monica的门没有上锁。他进入了她家,在床上发现了她,并用刀子将其残害。

2.阿什利·默文·科尔斯顿

九大连环杀手如何挑选受害人?

科尔斯顿通过报纸上的广告挑选受害人。Kerryn Henstridge和Anne Smerdon均为22岁,她们发广告征室友,而科尔斯顿应征了。当他来到房子里和她们碰面时,其中一个女孩子的姐夫也在。他带着一把枪和尼龙扎带出现,制服了全部三人,将他们带到三个不同的房间里捆上,随后射杀了他们。

3.科林·艾尔兰德

九大连环杀手如何挑选受害人?

他是一个直男,但会去同志俱乐部里寻找对束缚调教感兴趣的男人,尤其是那些希望被捆绑的人。他认为这是制服受害者最简单的方式。

4.绿河杀手

九大连环杀手如何挑选受害人?

绿河杀手盖里·里奇韦曾经说过:“我杀了那么多女人,我无法使她们循规蹈矩地生活。”由于他的目标是尽可能杀更多的人,因此他挑选妓女作为受害者,因为一开始不会有人注意到她们的失踪,甚至永远也不会有人注意。他认为警察不会像调查其他女人一样努力调查这些案件。

5.安东尼·索厄尔

九大连环杀手如何挑选受害人?

他以在克利夫兰的“恐怖之家”而闻名,人们在后院发现了11具女性尸体。索厄尔挑选那些他认为“不会有人想念”的女人作为受害者。这名性侵者寻找药物成瘾者、妓女、离家出走者,来满足他的虐待需求。

6.安德斯·布雷维克

九大连环杀手如何挑选受害人?

安德斯·布雷维克是一名挪威人。2011年,他在轰炸了一幢政府大楼之后,又向一个夏令营开枪,杀害了77个人。他将那些长得像“左翼分子”的人当做目标。他的动机是政治性的,受害者大部分是“自由派”的长相。在这场大规模屠杀中,一名年轻人Adrian Pracon回忆起布雷维克选择不杀他是因为他的长相:“我记得他拿枪指着我很长时间,然后把枪放下,转身走开。”

7.BTK杀手

九大连环杀手如何挑选受害人?

丹尼斯·雷德被人称为BTK杀手,即Bind(捆绑)、Torture(折磨)、Kill(杀害),他使威奇托陷入三十载的恐慌中。他小心翼翼地挑选受害人,在杀害她们之前先跟踪她们一段时间。一次,他给差点成为受害者的人留了一张字条:他潜入她家,准备在她下班回家后将她杀害,结果她那天意外地选择不回家,字条上写着“庆幸你不在这里吧,因为我在”。他根据自己的性幻想挑选受害者,每天漫无目的地逛着,直到“锁定”某人(通常每次都有好几个女孩子),那时候她们将不可避免地成为他的受害者。

8.罗伯特·汉森

九大连环杀手如何挑选受害人?

罗伯特·汉森是一名经验丰富的猎人,他绑架女人之后飞到阿拉斯加的荒地,然后将她们释放以便他可以“捕猎”她们。终其一生,汉森都在被女人拒绝;因此他挑选年轻漂亮的女性作为受害者,当做复仇的时机。有时候,如果他确信对方不会向警察举报他的话,他会在绑架并强奸之后放她们走。

9.理查德·蔡斯

九大连环杀手如何挑选受害人?

理查德·蔡斯是一名连环杀手,被判定杀害了六个人,并在之后饮他们的血、吃他们的部分身体。他患有精神分裂,会随机试图进入他人的房子,但只要房门上锁便会离开。对他而言,上锁的门代表里面的人不想他进去,而未锁的门则是一种“邀请”。



(作者:蛋花,出处:煎蛋,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 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要常来,天涯、51区、百度贴吧、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犯罪心理》片头杀手身份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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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到2016年,这部剧已经进入了第十一季;它多次获得艾美奖与人民选择奖;

因为这部剧,一直跟随美剧脚步的日剧模仿它出现了《BOSS》《Lady:最后的犯罪心理分析官》;没错,今天跟大家分享的就是这部超长寿悬疑推理美剧《犯罪心理》。

我第一次知道犯罪心理画像也是从这部剧开始,觉得这是一个跟法医法证一样“猴赛雷”的职业。

《犯罪心理》讲述了美国联邦调查局总部下属的行为分析科部门(简称“BAU”)中,行为分析师们剖析最棘手的案件,分析凶手的心理和作案特征,并在他们再次施暴前预测出他们的下一步行动,协助当地警察捉拿凶手。

FBI跟美国军事情报局(MIA)与美国中央情报局(CIA)是美剧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三个组织机构,他们混脸熟的程度不亚于港剧中的西九龙重案组,而且FBI与地方执法机构不同,办案时可以便装,这就意味着墨镜!风衣!西装!超帅气的SUV……当然,最重要的是主角够帅!

既然叫《犯罪心理》,所有的剧情肯定是跟病态的、非常规的罪犯心理与犯罪手法有关,整部美剧连载至今一共200多集,集合了犯有反社会人格、多重人格、恋尸癖、恋童癖、臆想症等等犯罪心理的罪犯,可以算得上是一部变态人格心理的犯罪大全,虽然剧情是虚构的,但是不知道各位小伙伴在看剧的时候是否注意过片头的罪犯照片呢?今天就我们来818片头那些真实存在的罪犯。

第一个镜头

左侧的两个入案照,大的是Richard Ramirez,绰号“The Night Stalker”(暗夜跟踪者) “Devil's Disciple” (恶魔门徒)。小的是John Wayne Gacy,绰号“the clown killer”(小丑杀手)。

恶魔的门徒:Richard Ramirez

入案照:

犯罪经历:

1984-1985年,洛杉矶和旧金山都笼罩在一个身着黑衣的恶魔的恐怖之下,他就是恶魔门徒Richard Ramirez 。他是最疯狂的连环杀手之一,因为他既无特定的杀手方式(射杀、用棒打死、割喉、赤手空拳打死和扼死等都试过),亦非针对某一特别类型的人(被害者年龄由几岁到70岁,各行各业都有),他的作案标志是在受害者身上或者犯罪现场留下象征撒旦崇拜的倒置五角星。

审判过程:

庭审时无丝毫悔过之意,蓄意向媒体展示偷画在手心的恶魔倒五星,而且一边晃着椅子一边对着受害者家属冷笑。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他入狱后竟受到大量女性崇拜者的追求,在1996年于狱中与一女作家结婚。

审判自白:

Big deal. Death always went with the territory. I'll see you at Disneyland(“我一定会走到哪杀到哪,咱们迪士尼见。”他在庭审后隔着铁栅栏对记者嚣张地说。)

小丑杀手:John Wayne Gacy

照片:

犯罪经历:

小丑杀手Gacy以优异的成绩从商学院毕业后结婚成家,成为一名出色的推销员。他所在社区的邻居们都十分喜欢他,特别是孩子们,因为Gacy经常装扮成叫 Pogo的小丑来逗他们开心。直到1978年,在一次对失踪男孩的调查中,警察在Gacy家中发现28具尸体(另有5具因无处摆放而被他抛尸河中)他冷血恶魔的身份才暴露出来。所有33名受害人都被他绞杀。

审判:

Gacy在政治领域也有涉及,险些成为政客。熟知Gacy的人都不相信他会是冷血杀手。甚至有人说:“要说教皇是杀手都比说Gacy是杀人犯更让人相信。”

审判自白:

I should never have been convicted of anything more serious than running a cemetery without a license. (我有罪?我只承认我无照开坟场是犯罪。)

第二个镜头

右侧出现的照片是Timothy McVeigh,绰号“Oklahoma City bomber” (俄克拉荷马城炸弹手)

俄克拉荷马城炸弹手:Timothy McVeigh

入案照:

犯罪经历:

1995年,位于俄克拉荷马城的联邦大楼遭到恐怖分子爆炸袭击。爆炸造成包括19名儿童在内的168人死亡,另外还有500多人受伤。这次震惊世界,历史排名仅次于911的爆炸案就是McVeigh的杰作。更让美国人胆寒的是,这个恐怖分子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人。从小酷爱枪械的McVeigh长大如愿参军,并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军人,且很快升为中士。就在他马上要参加特种部队的选拔时,海湾战争爆发了,McVeigh被派往伊拉克。经过战争的摧残,他不仅完全失去了入选特种部队的身体条件,而且遭受了强烈的心灵震撼。主动退役后,McVeigh开始仇恨政府并多次与激进的民兵组织接触。在美政府血腥围剿了大卫教徒(Davidian),并对白人至上的民兵领袖Randy Weaver实施灭门以后,McVeigh萌生了报复的念头。1995年他于俄克拉荷马城成功完成了他的计划。

审判:

一部白人至上主义的书籍The Turner Diaries成为了McVeigh的圣经,书中描述白人至上的民兵组织反抗政府夺取争权的故事。在克林顿政府通过枪械管理法案和进行那次围剿民兵活动后,McVeigh认为书中的预言成真。这也是他实施爆炸案的原因之一。

审判自白:

Bombing the Murrah Federal Building was morally and strategically equivalent to the U.S. hitting a government building in Serbia, Iraq, or other nations.Based on observations of the policies of my own government, I viewed this action as an acceptable option. (我炸掉政府大楼跟美军在伊拉克炸大楼有什么区别?这么看来,我不觉得我做的有什么错。)

第三个镜头

仍然是小丑杀手John Wayne Gacy

第四个镜头

左侧的照片,魔王Charles Manson

杀人魔王:Charles Manson

入案照片:

犯罪经历:

臭名昭著的曼森家族(Manson Family)的领袖,疯狂崇拜甲壳虫乐队(The Beatles),以歪曲解释Beatles的歌词来做为反社会的理由。自认为是基督再世。通过洗脑拉拢了一些年轻女子,创建了Manson Family,一个邪教性质的小团体。他唆使几位女子在1969年残忍杀害了导演Roman Polanski全家,是美国最著名的杀人王之一,事迹被拍成电影“Helter Skelter”。

审判:

入狱后Manson自己在眉心纹上了纳粹的十字标志。崇拜The Beatles的Manson曾经做过歌星梦,而且真的录制过专辑。

审判自白:

Look down at me and you'll see a fool. Look up at me and you'll see your god. Look straight at me and you'll see yourself. (如果你瞧不起我,我可能只是一个傻B。如果你高估了我,那我可能是你的上帝。但其实,我就是你自己。)

第五个镜头

最下排左一小图是全美知名度第一的女连环杀手Aileen Wuornos,左三是Ted Bundy,绰号“The Campus Killer” (校园杀手)

黑寡妇:Aileen Wuornos

入案照:

犯罪经历:

Wuornos出身密歇根州,十一、二岁与亲兄乱伦,后常向同学或邻里男孩出卖肉体换取财物。13岁流落街头成为妓女,挣扎在社会最黑暗的底层。曾结婚,但婚姻未能维持多久。在对男人彻底失望后将兴趣转向了女人。终于遇到了一生所爱的女人后,为了维持生计,从1989-1990年间杀害7名货车司机抢劫财物。于2002年10月9日被处以毒针注射死刑。

审判自白:

May your wife and children get raped, right in the ass. (她庭审时对陪审团说:“小心你老婆和孩子的xx”)

校园杀手:Ted Bundy

照片:

犯罪经历:

校园杀手Bundy也被称为“优等生杀人王子”,他品学兼优,样貌英俊,名牌大学毕业,高薪厚职。他最喜欢潜入校园杀掉女大学生,又或者以他的魅力邀请女学生出外游玩,再加以杀害。其经典的Quote是向猎物进行自我介绍的开场白:“Hi! I 'm Ted!”估计受害者人数在19-40人之间。

审判:

被捕后坚持自己辩护,庭审变成了他施展个人魅力的表演。在发现无法逃脱罪名时,智计超群的Bundy连续两次成功越狱。不过,最终还是在1989年1月24日死在电椅上。

审判自白:

We serial killers are your sons, we are your husbands, we are everywhere. And there will be more of your children dead tomorrow. (我们这些连环杀手无处不在,你的儿子可能是,你的丈夫也可能是。今天死了我一个,明天就会有千千万万个我涌现出来。)

第六个镜头

左上的秃头胖子是David Berkowitz,绰号“.44 Caliber Killer”(点44手枪杀手),“Son of Sam” (山姆之子)。右侧是老年的Angelo Buono,绰号“Hillside Stranglers” (山坡扼杀者)。

.44手枪杀手: David Berkowitz

照片:

犯罪经历:

1976-1977年,纽约因频发的神秘枪击案而陷入恐慌,罪魁祸首就是Berkowitz。被捕后他供认他使用一把点44,在8次枪击事件中射杀6 人,射伤7人。而作案动机竟然是邻居家被魔鬼附体的狗教唆他去杀人。后Berkowitz又反口称只与两次枪击有关,枪杀3人,射伤1人。又自称为某撒旦崇拜组织的成员。

审判:

Berkowitz的刑期为365年,6次终身监禁。不过因Berkowitz口供中的疑点,纽约枪击案曾在96年和04年重新调查,如今仍被认为是悬案之一。

审判自白

I didn't want to hurt them, I only wanted to kill them. (我并不想伤害他们,我只是想他们死。)

第七个镜头

此镜头中人物较多,下面一一介绍

“Tony Shore”:Anthony Allen Shore

第二行左起第二人,Anthony Allen Shore,外号 Tony Shore

照片:

犯罪经历:

1986年,15岁的白人少女Laurie Lee Tremblay被人绑架,并以绳索残忍的勒死后丢弃在餐馆后面。 1992年,21岁的拉丁裔女子Maria Del Carmen Estrada,被绑架,性侵犯,并以绳索勒死后抛尸在DQ餐馆后面。 1993年,14岁的一名女孩在家中被闯入的歹徒捆绑,性侵犯,试图以绳索勒死,在女孩拼死抵抗后,歹徒逃走。 1994年,9岁的Diana Rebollar被绑架后强奸致死,尸体被遗弃在废置的大楼里面。 1995年,16岁的拉丁裔女孩Dana Sanchez被绑架后强奸致死,受害者尸体被扔在野外。 在德州犯下累累恶行的疯狂罪犯就是Anthony Shore。他在2003年被警方逮捕,在04年被判处死刑。

审判:

1998年Shore因侵犯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被警方逮捕,DNA进入CODIS系统,就是因为这个记录让警方把他跟几起悬案联系了起来。

Shore在94年谋杀未遂的14岁女孩在10年后出庭指证他。

审判自白

I'm just here to rob your house (94年入室强奸时对受害者说:“我只是来抢劫的。”)

Charles Manson

第二行左起第三个人,老年的Charles Manson (下面这张照片清晰、好看一点)

照片:

大学航班炸弹手:Theodore Kaczynski

第二行左起第四人Theodore Kaczynski,绰号“The Unabomber” (大学航班炸弹手)

照片:

犯罪经历:

从上世纪70年代直到90年代中期,土生土长的美国恐怖分子Kaczynski多次向大学、航班以及其他目标邮寄或安放炸弹。曾造成3人死亡,23人受伤。他在著名的Unabomber Manifesto中表达了反对科技并希望回归原始社会的主张。被捕后被处以终身监禁。

审判:

Kaczynski是哈佛毕业的高材生,又在密歇根大学取得数学博士学位。他的绰号来源于“UNiversity and Airline BOMBER”,因其主要目标为大学和航班而得名。

审判自白

When people do not have to exert themselves to satisfy their physical needs they often set up artificial goals for themselves. (当人们费尽心思想要满足肉体需求时,他们通常会给自己定下一个十分虚幻的目标。)

母亲杀手:Susan Smith

第二行左起第五人,骗了全世界的母亲杀手Susan Smith

照片:

犯罪经历:

冷血母亲Susan Smith,因谋杀两名亲生幼子——3岁大的Michael Daniel Smith和14个月大的Alexander Tyler Smith——而被判处终身监禁。案件的起源是Susan向警方报告一名黑人劫车并带走了她的两名孩子,以泪洗面的悲伤母亲形象让全世界的媒体为之感动。在铺天盖地的搜寻未果后,Susan终于供认是自己亲手将载着孩子的mazda推进湖中。美国以及全世界被这位母亲杀手的冷血所震惊,同时也因感情受到欺骗而无比愤怒。

其他信息:

Law & Order 1995年叫做Angel的一集就是以Susan Smith为原型。

审判自白

It was very tough emotionally to sit and watch my family hurt like they did. It was time to bring a peace of mind to everyone, including myself. (看自己的家人受苦,我也十分痛苦。现在是时候结束一切了。)

奥运公园炸弹手:Eric Rudolph

第二行右起第二人 Eric Rudolph,绰号“The Olympic Park Bomber” (奥运公园炸弹手)

照片:

犯罪经历:

Rudolph也是一名美国恐怖分子,在美国南部制造了一系列的爆炸案,共炸死3人,炸伤150人。他最著名的一次作案是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期间于百年奥林匹克公园发生的“奥运公园爆炸案”。当时有2人死亡,111人受伤。Rudolph被判处5次终身监禁。

其他信息:

Rudolph自称以游击的方式来反对堕胎,他认为堕胎是同性恋的阴谋。

审判自白

Because I believe that abortion is murder, I also believe that force is justified in an attempt to stop it. (我认为堕胎就是不折不扣的谋杀,只有武力才是反抗它的唯一解决方案。)

刺杀列侬:Mark David Chapman

第二行右起第三人(及第三行右起第一人),Mark David Chapman,约翰·列侬的刺杀者

照片:

犯罪经历:

“列侬先生!”1980年12月8日晚上10点50分,刚刚回到寓所“达科塔大厦”门口的约翰·列侬与妻子大野洋子听到一声呼喊。随即,5声枪响划破了纽约的夜空,在洋子的尖叫声中,一代巨星列侬倒在血泊之中。行凶者没有逃走,没有慌张,而是从容地扔下枪,掏出自己最喜欢的书《麦田里的守望者》镇静地站在现场看了起来。11点15分,在流光了身体80%的血液之后,列侬离开了人世。刺杀列侬的人,就是Mark David Chapman。虽然被诊断患有精神病和妄想症,Chapman最终仍然被判定有罪,刑期为20年到终身监禁(即20年后可以保释)。在小野洋子和歌迷的抗议下,Chapman 的4次保释都被驳回。

审判:

Chapman做过YMCA(基督教青年会)夏令营辅导员,深受营员欢迎,并被选为优秀辅导员。他还参与了YMCA帮助越南难民的活动。著名脱口秀主持人 Larry King曾经做过Chapman的节目,连Chapman的旧情人都找来了,其中最重量级的内容是Chapman的传记“Let Me Take You Down: Inside the Mind of Mark David Chapman,the Man Who Killed John Lennon ”的作者Jack Jones在1991-1992年在监狱对Chapman采访的录音。

审判自白

I’m sure the large part of me is Holden Caulfield, who is the main person in the book. The small part of me must be the Devil. (其实在我内心中,我是Holden Caulfield(麦田守望者的主角),而剩下的那部分,一定是个恶魔。)

山坡扼杀者:Angelo Buono

第三行左起第四人 Angelo Buono(其右侧为老年版Buono),绰号“Hillside Stranglers” (山坡扼杀者)

照片:

犯罪经历:

70年代横行南加州的连环杀手“Hillside Stranglers”堂兄弟二人之一(另一为Kenneth Bianchi),是兄弟中的指挥者、领导者。Hillside Stranglers是不多见的连环杀手组合。二人在1977-1978年间在洛杉矶山区绑架、强奸并扼杀了多名女性,受害者年龄跨度从12岁到28岁。

审判:

二人的第一个受害者是一名好莱坞的妓女。二人被判处终身监禁,Buono死于心脏病。他们的故事在1989年,2004年,2006年三次被搬上银幕。

少年杀手: Carl Eder

第三行右起第三人 Carl Eder,16岁的疯狂杀手,犯案50年后仍在逃,FBI通缉要犯。

照片:

CM片头出现的这张照片为警方根据Carl Eder年轻照片制作出的老年版照片

犯罪经历:

这是《农夫与蛇》的真实版本。

加州El Cajon市的Thomas Pendergast在回家途中遇到了16岁的Carl Alfred Eder。他自称无家可归,于是善良的Thomas动了恻隐之心,收留Eder在自己家中,直到他找到工作。

本是善心,谁知却引狼入室,Eder的野兽本性终于显露了出来。

1958年12月12日,Thomas像往常一样去上班,不料这就是跟家人的永别。

待在家中的Eder被Thomas 4岁女儿Diane的吵闹声激怒,他冲进屋子,抓起Diane,狠狠地扔在了墙上。之后从车库取来手枪,一枪打死了Thomas的妻子Lois。而这只是暴行的开始,Eder又从自己的箱子里面拿出一把刀,割断了年仅4岁的Diane和年仅2岁的Allen的喉咙。等家中的两个大孩子,6岁的Thomas Jr. 和9岁的David回来时,Eder用同样的手法杀害他们。最令人发指的是,Eder将所有4个孩子的尸体开膛破肚。

当Thomas下班的时候,Eder用枪威逼他开车载他逃跑。等Eder跑掉之后,Thomas发疯一般赶回家中,看到了地狱一般的景象。

3天后,Eder被警方抓捕,被指控五项一级谋杀,判处两次终生监禁,关押在加州的Tehachapi最低防备监狱。15年后,在1974年,Eder从监狱逃出,至今未被抓捕归案。为FBI通缉的要犯之一。

审判:

1976年,警方在Pendergast家原住址附近的河边发现了一具尸体,受害者为一白人男子,被人扼杀后绑在大块的煤渣砖上扔进河中。警方怀疑死者为Eder,经调查最终证实死者并非Eder。

第八个镜头:

波士顿扼杀者:Albert DeSalvo

JJ头上左侧,Albert DeSalvo,绰号“The Boston Strangler” (波士顿扼杀者)

照片:

犯罪经历:

马萨诸塞州,波士顿,从1962年6月到1964年1月,共有13名19岁到85岁的单身女性在寓所被袭击、性侵犯并被刺死、打死或勒死。正当警方一筹莫展之时,1964年10月的一起强奸案让警方找到了DeSalvo,DeSalvo向警方供认,自己就是传说中的“Boston Strangler”。他在1967年被宣判终身监禁。虽然民众相信DeSalvo就是“Boston Strangler”,但是警方一直认为这些案件非一人所为。

审判:

1967年被宣判后,DeSalvo从医院逃脱,再次被捕后被转入最高防备监狱,6年后在监狱医务室被人杀死。

审判自白

I did this not as a sex act...but out of hate for her. I don't mean out of hate for her in particular, really I mean out of hate for a woman. (我杀她们并不是为了性,我只是单纯的恨她们而已。这里的“她们”指一切女性。)

第九个镜头:

Terry Nichols

Hotch与Rossi中间的眼镜男为Terry Nichols,Timothy McVeigh在俄克拉荷马城爆炸案中的同谋

照片:

犯罪经历:

Terry Nichols和Timothy McVeigh是军队中的伙伴,退役后的密友。他们同游枪械展览,分享对政府的仇恨,共同策划和实施报复。作为Timothy McVeigh的帮凶,Terry Nichols被判处终身监禁。

其他信息:

结过两次婚,第二任妻子Marife Torres是菲律宾人。Marife与Nichols结婚时还带着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后来因塑料袋窒息致死。

审判自白

I was involved in the gathering and storing of the components of the bomb, the testing of some of the components, going to Oklahoma City on Easter Sunday to pick up McVeigh, and the actual making of the bomb. (我一直在收集制造炸弹的零件,而在复活节的那个周日,我去俄克拉荷马州去找McVeigh把这个炸弹造了出来。)

第十个镜头:

杀死自己孩子的女魔头:Marybeth Tinning

Morgan头上Manson的左侧,这张唯一的侧面照片是杀死自己9个孩子的女魔头Marybeth Tinning

照片:

犯罪经历:

从1971年到1985年,Tinning一共生下了8个孩子,还曾领养过一个孩子。但是这9个孩子都相继离奇死去,据Tinning解释,孩子都是毫无原因地突然停止呼吸。医生以为是某种未知的遗传疾病,但任何检查都没有显示出异常的状况。直到Tinning领养的孩子也死于同样的原因时,人们开始怀疑到Tinning本人。冷血的恶魔最终供认了自己的罪行。1987年,Tinning被判处20年到无期徒刑。

审判:

Tinning的第一次保释申请被驳回,今年3月的第二次保释申请再次被驳回。

审判自白

I smothered them each with a pillow because I'm not a good mother. (因为我不是一个好母亲,所以我把那些孩子一个一个地用枕头闷死了。)

弯刀杀手:Juan Corona

JJ头上Bundy右侧,Juan Corona,绰号“The Machete Murderer” (弯刀杀手)

照片:

犯罪经历:

精神分裂的“弯刀杀手”Corona在短短6周的时间内强奸并杀害25名加州农场工人,其作案工具为大砍刀,25名受害者被砍死后都被埋在果园里面。直到一名日本农民在地里发现尸体,变态杀手Corona终于被捕。他被判处25次终身监禁。后来他因企图将罪过推给死去的兄弟而翻案,但法庭维持原判。

审判:

娘娘腔的Corona出生在墨西哥,在墨西哥文化里面同性恋是绝对的禁忌。有人说,Corona杀死受害者是为了隐藏其同性恋身份。

Richard Speck

弯刀杀手Corona右侧,是拥有著名文身“Born to raise hell”的Richard Speck

照片:

犯罪经历:

母亲改嫁后,Speck在继父的虐待中度日。少年Speck很快迷上了酒精,并开始小偷小摸,变成了街头混混。嗜酒如命、游手好闲的他整天想着做大事却始终混不出什么名堂。终于,Speck在1966年摆脱了平庸的生活,他潜入南芝加哥社区医院的宿舍里面劫持了9名护校学员,强暴并杀死了其中的8人。这起案件的冷酷和凶残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Speck也成功跻身美国史上最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之列。Speck实施犯罪后逃回寓所自杀,被邻居发现送往医院,后因手臂上“Born to Raise Hell ”的文身而被警方捕获。Speck被判处死刑,后改为终身监禁。

审判:

自认为是狠角色,始终梦想着“扬名立万”的Speck最终在监狱里面对真正的亡命徒时,不得不通过服用激素变得半男半女,成为老大的“玩物”以求自保。这样的生活应该算是他的报应吧,逃脱了死刑的Speck此刻是否会后悔呢?

审判自白

It was just not their night. (他们实在是点儿背。)

刺杀肯尼迪兄弟:Sirhan Sirhan

第二行Hotch与Rossi之间,刺杀JFK弟弟Rober Kennedy的杀手,Sirhan Sirhan

照片:

犯罪经历:

广受爱戴的总统JFK被刺杀后,他的弟弟,参议员 Robert.F.Kennedy成为了拥护者的焦点。与哥哥相同,Robert也充满了个人魅力,俨然一颗政治舞台的新星,甚至被认为是JFK的继承人,不仅成为了党内的希望,也成为了全国人民的希望。一时间,人民从JFK的悲痛中走出来,转而支持RFK。

不料,刺杀的诅咒并未远离,很快就再一次袭击了Kennedy家族。1968年6月5日,在洛杉矶的Ambassador Hotel,当RFK结束对支持者的演讲返回时,几声枪响从人群中传来,Robert倒在血泊中。大约26小时以后,另一个优秀的Kennedy从世界上消失了。

刺杀者被当场抓获,他就是Sirhan Sirhan。

Sirhan Bishara Sirhan 为巴勒斯坦人,出生于耶路撒冷,12岁举家迁往美国,从纽约到加州,毕业后在马场做了马夫。

被捕后,Sirhan Sirhan被判处死刑,行刑方法是毒气室。后于1972年,因加州废除1972年之前的所有死刑判决,Sirhan Sirhan侥幸被改判终身监禁。目前被关押在加州州立监狱。

审判:

Sirhan Sirhan 一生中多次改变宗教信仰,从马龙派教徒Maronite到浸信会教徒Baptist 到华安联合会教徒Seventh-day Adventist。

因Kennedy在1967年的六日战争中支持以色列,Sirhan Sirhan感到被出卖和背叛。这就是他行刺的动机,他甚至在日记里面写下“RFK must die”的字样。

审判自白

1982年在申请假释的时候Sirhan Sirhan说:

I sincerely believe that if Robert Kennedy were alive today, I believe he would not countenance singling me out for this kind of treatment. I think he would be among the first to say that, however horrible the deed I committed 14 years ago was, that it should not be the cause for denying me equal treatment under the laws of this country.(我真心地认为,如果RFK还活着,他肯定不会让我被毒气毒死的。尽管我在14年前做了那样可怕的事情,但也不应该成为我被不公平对待的原因。)

第十一个镜头:

密尔沃基食尸鬼:Jeffrey Dahmer

Morgan与Prentiss之间,Tinning下面,食人恶魔Jeffrey Dahmer,绰号“The Milwaukee Monster” (密尔沃基恶魔)

照片:

犯罪经历:

Dahmer是犯罪史上最冷血、最令人发指的连环杀手。外表温顺而普通的他简直就是恶魔的化身。沉默的羔羊中Dr. Hannibal的真人原型就是他,但他的手法更为恐怖。同性恋、恋尸、食人的Dahmer的典型作案步骤是:绑架,杀人,奸尸,而后吃人。常常是把爱吃的部分留在冰箱里面,再用强硫酸处理掉尸体的其他部分。他最大的幻想就是让他喜欢的男人静静躺在他身边永远不会离开。他的受害者共17人。

审判:

在狱中,一名犯人企图在教堂中用刮胡刀割断Dahmer的喉咙,Dahmer命大躲过,仅受轻伤。但是,逃过一劫的Dahmer不久后在健身房中被一名犯人打死。

审判自白

I made my fantasy life more powerful than my real one. (我的幻想世界比现实世界精彩多了。)



(作者:ichthy,伊甸园美剧论坛, 特别声明除标注“原创”之外, 其他文章资料部分来源于要常来,天涯、51区、百度贴吧、台湾论坛等网站,摘录仅供阅读探讨,不代表悬疑志同意其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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